官员,汉语词语,意为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的政府工作人员。出自《
周书·卢辩传》。
词语概念
释义
经过任命、具备一定等级的政府工作人员
出处
《周书·卢辩传》
例句
《周书·卢辩传》:“
宣帝嗣位,事不师古,官员班品,随意变革。”
唐·
韩愈《
送诸葛觉往随州读书》诗:“台阁多官员,无地寄一足。”
明·
陆人龙《
辽海丹忠录》:“礼部一面移咨登抚(
袁可立),一面札付毛帅,听其酌遣得当官员,到彼详加体访,取有该国臣民公本回复,限
闰十月中复奏。”
明·
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第五回:“世子忽率领众官员出郭迎接,问其归国之故。庄公将桓王不用之语,述了一遍,人人俱有不平之意。”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三孝廉让产立高名》:“那汉朝清议极重,又传出几句口号,道是:假孝廉,做官员;真孝廉,出口钱。”
清·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一八回:倒是我这雪斋先生诗名大,官、司、院、道现任的官员,那一个不来拜他。
清·
周中孚《郑堂札记》卷四:“起竹垞于今日,未知以吾言为得当否。”
《恨海》第一回:“
八国联军侵入中国,打进京城,两宫西狩,大小官员被辱的也不知凡几。”
官职称谓
宰相:我国
封建社会主管政事最高
行政长官的通称。意为君主的最高幕僚、百官的首长。
丞相:官名。长期以来丞相常用作宰相的通称,但宰相不一定是丞相。
太尉:官名。秦时的太尉为全国最高的军事长官。汉初与
丞相、
御史大夫合称
三公,东汉又与司徒、
司空并为三公。后代沿置,但一般为加官而无实权,至明代废。
侍郎:官名。汉武帝时始置的
郎官,是常侍皇帝左右的近臣。
郎中:官名。始设于秦,在宫闱中掌皇帝宿卫。自隋代,为各司的主官,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部员。
卿:古代高级官员或爵位的称谓。
三闾大夫:官名。战国时
楚国的三闾大夫,以掌王族中势力最大的昭、屈、景三姓子弟的教育事。
将军:官名。春秋时,诸侯以卿统率军队,始有将军的称呼。后用于
都督军事的
武官。
大将军:官名。战国时始置,汉代沿置,掌统征战,是将军最高称号。
太师:官名。古代三公之一(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以太师、太傅、太保为加官,仅示荣宠而无
实职。太师还是辅导太子的官,称
太子太师。
太傅:官名。古代三公之一,名同太师。西汉时把辅导太子的官称为
太子太傅。
司马:官名。
西周时始设。春秋、战国时沿用,掌管军政和
军赋。汉代司马为
兵部尚书的别称。隋、唐以后,司马地位有所削减。
巡抚:官名。始置于明太祖
朱元璋,职能同于中央官员巡抚地方的“钦差大臣”。
都督:汉末始设。三国时都督为率兵打仗的将帅,魏晋以后,都督成了驻地的刺史,成了辖区的军政总首长。
提督:清朝官居要职。一种为
提督学政,又称学政、
学台,掌科举大权;一种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一个省的军务。
钦差大臣:明代由皇帝亲自派遣临时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钦差大臣。
节度使:官名,武将统兵出战称总管,无事时镇守边地则称
大都督。唐代,节度使权力不断增大,形成所谓“
藩镇割据”。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
少师、
少傅、少保为“
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其二,古代称
太子少师、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为“
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上卿:
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
同平章事、
枢密使、
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军机大臣:
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
亲王、
大学士、尚书、侍郎或
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
枢密使:
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
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
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
谏议大夫等。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
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出师表》提到的
郭攸之、费讳即是侍中。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 分掌各司事务。如《
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
张衡传》“公交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
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三省六部:三省为
中书省、
门下省、
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
官称中书令,下有
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
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
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
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
礼部(管典礼、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国防部)、
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
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历代官制
汉朝官制
大司农:秦时称治粟内史,
景帝改称太农令,
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为大司农。魏初设
大农,文帝(
曹丕)黄初二年(221年)改称大司农,蜀、吴亦各有大司农。两汉时大司农掌管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
财政收支,而到了三国时期,由于权力的分散则只能负责这些物资的保管工作了。
九卿之一。
大鸿胪:秦时称
典客,汉初称
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掌管接待宾客之事。九卿之一。
卫尉:秦时始置,汉景帝(
刘启)初更名为中大夫令,不久即恢复原名,掌管宫门警卫。九卿之一。
太傅:辅弼国君之官,作为重臣参与朝政,掌管全国的军政大权。
曹睿即位后人
钟繇为太傅。
太常:秦时称奉常,汉景帝
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为太常,掌管礼乐社稷、宗庙礼仪。其属官有太史、
太祝、
太宰、太药、太医(为百官治病)、太卜六令及
博士祭酒。九卿之一。
太仆:秦和两汉均设太仆,
王莽一度更名为太御,掌管舆马及牧畜之事。九卿之一。
太守:秦时设郡守,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之最高长官,除治民、
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
掾史。
少府:秦和两汉均设少府,王莽称
共工,与大司农一同掌管财货。不过大司农掌管国家财货,而少府则管供养皇帝。其属官有掌管御用纸、墨、笔等物的
守宫令、掌管刀剑
弩机等物的尚方令、掌管衣物的
御府令、为宫廷治病的
太医令。九卿之一。
中常侍:秦时始置,东汉时由宦官担任,掌管文书和传达诏令,权力极大。
中书监令:
曹操为
魏王时,设置
秘书令以处理尚书章奏。曹丕于
黄初初年改秘书令为
中书令并特置
中书监,使之排在中书令之前。
中领军:曹操为丞相后置
领军,不久改为中领军,掌管
禁卫军。
中护军:曹操为丞相后置护军,不久改为中护军,掌管
禁卫军,地位略低于中领军。
长史:秦时始置,西汉时丞相下有两长史,其职务相当于秘书长,即最高国务机关中事务主管。将军幕府中亦有长史,为幕僚之长;可分令部队出战的称为
将兵长史。东汉的
太尉、
司空、司徒
三公府亦设长史,职任颇重。
三国沿置不改。
从事:刺史的佐官如
别驾、治中、主簿、功曹等都称为从事。
仓曹掾属:主管仓谷之事的官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司空:西周始置,东汉时掌管水土及营建工程,三公之一。
司隶校尉:汉武帝始置,负责督率京城徒隶,从事查捕奸邪和罪犯,简称司隶。
刘备在蜀称帝时以
张飞为司隶校尉。
司金中郎将:曹操于建安十年(205)置,掌管冶铁、钱币和农具的铸造的官员。
主簿:汉始置,掌管文书簿笈,司空、丞相府及刺史的佐官中都设有主簿。
功曹:刺史的佐官,掌管考查记录功劳。
东西曹掾属:曹操为丞相后下设东、
西曹掌管人事工作,
东曹主管二千石官员的任免,西曹主观丞相府官员的任免。其负责人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丞相:战国时始置,为百官之长。东汉不设丞相,建安十三年(208)复置,曹操自任丞相。“丞”与“承”相通,“丞相”就是承君主的旨意来处理国家事务的人。
光禄勋:秦时称
郎中令,汉武帝更名为光禄勋。王莽称司中,东汉又称光禄勋。曹操为
魏公后设郎中令,
黄初元年(220年)又称光禄勋,掌管宿卫宫殿门户。其属官有掌管宾赞受事的
谒者、掌管御乘舆车的
奉车都尉、掌管副车
马匹的附马都尉、掌管
羽林骑的
骑都尉,而大夫、
中郎将等官是否是光禄勋的属官尚有争议。九卿之一。
执金吾:秦时称中尉,汉武帝更名为执金吾。王莽称奋武,东汉复称执金吾。
曹魏先称中尉,黄初元年更名为执金吾,掌管宫外巡卫。
卫尉巡行宫中,执金吾则徼偱京师。天子出行,执金吾为先导。“吾”当御讲。
别驾:刺史的佐吏,刺史以巡行视察为职,别驾则另乘传车,辅助刺史出巡,故称别驾。
唐代官制
唐代的
政权组织形式比较合理,它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的
三省六部制,既可相互制约,又分工明确,正因为具备了一定的积极的、合理的封建科层制功能,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政务清明,迎来繁荣一时、洋洋泱泱的
盛唐气象。创造了
中国封建社会最昌盛的时期,而且走在了当时全
人类社会的发展前列。
一、三师
三师西周时期已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长老,对王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保,保其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君师者,治之本也 ”(《大戴礼记。礼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时负起全面的指导作用。非道德功勋崇高,则不居其位,宁缺毋滥。到唐代,转变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实际行使权力的虚职,不属僚属之列的荣誉职位。
二、三省并相
(中书、门下、尚书)
中央行政机构还有其他省、寺、监等各部门,但以此三为最要。其中
中书省为受命于最高指令制定、推出各项政令等职能的机关;
门下省为朝廷政令及各类
上行文的审议机关;
尚书省最高的执行机构,执行各项政令。
1、中书省:正职长官为中书令,副职长官为
中书侍郎。下辖:
中书舍人、右散骑常侍、
右谏议大夫、右补阙、
右拾遗、起居舍人、
集贤殿和史馆(机构)
2、门下省:正职长官为门下侍中,副职长官为
门下侍郎。下辖:
给事中、左散骑常侍、
左谏议大夫、
左补阙、
左拾遗、
起居郎、
城门郎、
符宝郎、
弘文馆(机构,掌管图书、礼仪、制度沿革等)
3、尚书省:正职长官为
尚书令,副职长官为左、
右仆射。六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下辖六部
二十四司情况:
①吏部——掌管官吏选拔、任免、升降、考试等。下属官员有 主事、令史、
书令史、制书令史、甲库令史、
亭长、掌固等。
②
户部——掌管户口、经济、财政等。下属官员有 主事、令史、书令史、计史、掌固。
③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教育等。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三、六部
是政务机关,而另外还有事务机关——
九寺,来源于
秦汉时期的九卿。地位在六部之下。其正、副长官为卿、
少卿。具体分门如下:
④ 宗正寺
⑤ 太仆寺
⑥ 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⑧ 司农寺
⑨ 太府寺
另外,还有从中分离独立出来的
直属机构——五监:
国子监、少府监、
军器监、
将作监、都水监。
有
殿中省、
内侍省、
学士院、内枢密使。其中学士院为
唐玄宗所始设。最初招揽才学之士谓“待诏”,又从朝官中选拔有才艺者居翰林,叫“
翰林供奉”,后改称“学士”,专掌内命。后来又有“
内相”的别称,尤其加上“
知制诰”、“翰林学士承旨”等头衔。
包括不任实际管理职务的工作人员都各有品阶,许多时候,职务与品阶并不一致。
文官品阶及其名称如下:
1、正一品:太尉、司徒、司空
另外,还有对皇组宗室成员、战功等的
奖赏所勋封的不同待遇称号。
六、监察、谏议制度
唐代的
御史台为一个完全独立的监督结构。御史台下分三院:
2、
殿院殿中侍御史,掌殿各种仪式。“正班,列于阁门之外,纠离班,语不肃者”。
3、
察院监察御史的督察范围非常广泛。
巡按各地。监察御史虽只八品小官,但手握
天宪,气魄很大,“御史出使,不能动摇山岳,震摄州县,为不任职”。
另外,除三公也有这种权利、职责外,散骑常侍、
谏议大夫和补阙、拾遗也是专门的谏官。以“犯颜强谏”著称的
魏徵,就做过谏议大夫。并形成了“谏官随宰相入阁议事的制度”。
每一个皇朝均有皇室及政府之分。皇室以皇帝为代表,而丞相则是政府的第一把手。丞和相都是副的意思,所以丞相也是一个副官,在
先秦时代他实际上是王或诸侯等贵族的副官。在内管家称宰,在外理事称相。秦统一天下以后,所有的贵族都倒台了,只剩下一家贵族,那就是皇族,所以他们家中的丞相就变成既要管理国家,又得管理皇帝的家事。这就是丞相的由来。
唐代宰相采取的是委员制而异于两汉的领袖制。共有三个衙门:中书、门下、尚书,此三个部门的职能外加御史台才等于汉代丞相的职权。可见唐代丞相的分权。
1、中书省----发令。这些命令唐代叫做“敕”,虽以皇帝的名义发出,却不由皇帝拟定,而由中书省拟订。其程序如下:由中书舍人草拟圣旨多份,称“
五花判事”,再由中书令(中书省长官)或中书侍郎(中书省副官)选出一份并稍加润饰,成为正式诏书,接着由皇帝画一敕字成为皇帝的命令,最后下达门下省。
2、门下省----复核。由中书省发出的皇帝命令,至此须经过复核。若复核不通过则由
给事中(有封驳权的官)
批注送还中书省,称“涂归”,意思是要求中书省重拟。若复核通过,还需侍中(门下省长官)或门下侍郎(门下省副官)签名,诏书才正式生效,然后下达尚书省执行。若由皇帝直接发出命令,而没有中书、门下的印章,则是
中旨,效力低于圣旨。
3、尚书省----执行。尚书省长官叫尚书令,
李世民在做皇帝前曾任此职,所以其后朝臣无人敢再当尚书令,常虚悬其缺。尚书省实权遂在其副官,称左、右仆射者。左仆射管吏、户、礼三部,右仆射掌兵、刑、工三部,六部职能见zxc789兄《唐代中央管理制度小考》。每部下有四司,共二十四司。
政事堂----由于一道诏书要经过中书、门下
两省才正式生效,为了方便就在讨论重大事件时,由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召开联席会议,会议所在称“政事堂”。若一人身兼左右仆射,称“同中书门下
平章事”,也有权进入政事堂议事(由于尚书省的长官是虚设的)。但在开元以后,仆射就不能进入政事堂议事了,尚书省变成一个纯粹的
执行机关。因此在唐代中书、门下的长官才是真丞相。
再介绍一下御史台。它分为左、右御史,左御史监察
中央政府官员,主要是尚书省六部官员,而中书、门下省不在监察之列;右御史检查各地方官员,全国分十道,每道一个,称“
观察使”。这“观察使”本是中央的监察官,在各道巡查,后来就变成常驻地方的中央官了,无形中成为地方的最高长官。假使他的任务是巡视边疆,在边防重地停驻下来,中央又赋予他全部权力以应付地方事宜,这即成为“节度使”。节是当时一种全权的印信,有了它就可以调度一切,故称“节度使 ”。由于其权力极大,所以逐渐演变成“
藩镇”。
唐代分
九品官,一、二品官处以元老,不实际负责政治事务,即“三公”等衔。以上所述的“
三省六部一台”的第一把手都为
三品官。
除“三省六部一台”外的官职,多为闲职。这里说一说“九寺”。来源于秦汉时期的九卿。地位在六部之下。其正、副长官为卿、少卿。
1、太常寺----“常”,本作“尝”,取以食物供奉祖先,让其时时尝新之意,故太常寺管皇帝理祭祀之事;
2、光禄寺----其来源为汉代光禄勋,“勋”通“阍”,是皇家的门口,故光禄寺掌管宫门警卫;
3、卫尉寺----汉本是皇家卫队,至唐变为仅管皇帝依仗
帐幕等;
4、宗正寺----掌管皇帝的宗族之事;
5、太仆寺----仆,是赶车人的意思,故太仆寺掌管皇帝的舆马;
7、鸿胪寺----胪,是传呼之义,源于汉代之大鸿胪,掌管皇帝的待人接物,等于皇帝私人的外交部;
8、司农寺----源于汉代大司农,管
政府经济的机构,天下田赋收入名义上均归司农寺管理,而入国库;
9、少府寺----也是管经济的机构,但是是管山泽
盐矿等税的,这部分收入纳入皇帝私人
钱库中去。
清朝官制
总述
文官为:一品仙鹤,二品
锦鸡,三品
孔雀,四品雁,五品
白鹇,六品
鸬鹚,七品鸿漱,八品
鹌鹑,九品练雀。
武官为:一品麒麟,二品狮,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是
犀牛,九品
海马。
分类
清代官员
顶戴分为
朝冠与
吉服冠两种。朝冠的定制是:
亲王以下至一品官,其
冠顶均用
红宝石,只是用所饰的珍珠(
东珠)的数目来加区别。亲王冠顶装饰有10颗东珠,亲王的世子冠顶装饰有9颗东珠,郡王的冠顶装饰有8颗东珠,贝勒冠顶装饰有7颗东珠,
贝子的冠顶装饰有6颗东珠,
镇国公冠顶装饰有5颗东珠,
辅国公,
不入八分公以及民公冠顶均装饰有4颗东珠。侯爵的冠顶装饰有东珠3颗,伯爵的冠顶装饰有东珠2颗,一品官冠顶装饰有东珠1颗。以上官员的顶戴上均衔红宝石。二品官冠顶饰有小宝石1颗,上衔镂花珊瑚(
镇国将军和子爵同武一品官,
辅国将军和男爵同武二品官)。三品官顶戴上饰小红宝石,上衔
蓝宝石。四品官顶戴上饰小蓝宝石,上衔
青金石。
五品官冠顶饰小蓝宝石,上衔水晶。六品官顶戴上饰小蓝宝石,上衔
砗磲。七品官冠顶上饰小水晶,上衔
素金。八品官为
阴文镂花金顶,没有装饰。九品官顶戴为阳文镂花金顶(指未入流的文九品)。会试
中试贡士冠顶衔金三枝九叶。举人、贡生、
监生冠顶为镂花银座,上衔
金雀。生员冠顶为镂花银座,上衔银雀。吉服冠的定制是:亲王至贝子均用红宝石顶,一品官用珊瑚顶,二品官用镂花珊瑚顶,三品官用蓝宝石顶,四品官用青金石顶,五品官用水晶顶,六品官用砗磲顶,七品官用素金顶,八品、九品均用镂花素金顶。贡士用素金顶,举人冠顶为银座,上衔素金顶。贡生用镂花金顶,监生、生员均用
素银顶。
按:清初确定百官朝冠制度,一、二、三品官都用起花金顶,上衔红宝石,四品官朝冠上衔蓝宝石,五、六品官朝冠上衔水晶,七品官朝冠为起花金顶,中嵌小蓝宝石,八品官朝冠用起花金顶,九品官用起花银顶。雍正五年,开始议定了冬夏所戴的
凉帽、
暖帽,其制式依照朝冠顶戴:一品官用珊瑚顶,二品、三品官用起花珊瑚顶,四品官用青金石顶,五品、六品用水晶顶,七品以下及进士、举人、贡生均用金顶,
监生用银顶。雍正六年改七品官用镂花水晶顶。雍正八年,改三品官用蓝宝石或蓝色明玻璃顶,六品官用砗磲或白色涅玻璃顶,七品官仍用金顶。从此以后,朝冠的形制及饰物遂成为定制。
尺寸图案规定严私自改变必重罚
清代皇家宗室的
补服和补子,均是由南京、苏州、杭州即
江南三织造订做进贡的,用料讲究,做工精良,尺寸、图案都有严格规定,官员不能私自改变身上与其品级相对应的
官服。
国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官员是经过任命、具备一定等级的政府工作人员正厅级及以上干部为主要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
江苏省省长、
天津市市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
安徽省副省长、
重庆市副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
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
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
南京市教育局局长、
江宁区区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
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
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
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
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
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
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
人大、政协担任
领导职务,俗称“
退居二线” 。
例如:重庆市曾经一直是
副省级城市,1997年2月成为省级的直辖市。
副省级城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受
省级行政区管辖,
副省级市的市长与副省长行政级别相同。最初的十六个副省级城市是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发文(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城市的。
副省级城市与地级市或
地级行政区一起纳入各省的直接管辖之下,没有被单列。
相关名词
六部
构成分工
所谓六部,是指中央朝廷内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的总称。六个部分别管理国政,有较明确的分工.大体说来,
吏部掌管人事工作,户部掌管民政财政工作,
礼部掌管文教工作及部分
对外关系工作,
兵部掌管军政工作,
刑部掌管
司法行政工作,
工部掌管工程修建工作,清朝六部的设立和演变,有着自己的历史条件和特点。清太宗皇太极早在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便仿照明朝的制度设置六部。当时规定每部都由一个
满洲贝勒兼领。这一办法沿用到入关前一直未改,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满洲统治者率军入关建立了
大清王朝以后,一度废除过此制,但在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又曾决定以
亲王、
郡王兼摄部务,这样的反复,正说明清王朝对于如何控制和指挥好六部的工作是颇贫苦心的。满洲贵族更主要的是通过领导人员的配备以保证对部的控制。在天聪年间,规定在吏、户、礼、兵、刑五部各设承政4人为部的首长,其中满人2人,蒙、汉各1人。只有工部特殊一些,只设承政3人,其中满人1人,汉人2人。还有六部各设置
启心郎一人,用以监视各部的长官,到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下谕将六部的领导人仿照明制改称为尚书、侍郎,但当时六部的尚书一律只任用满人,汉人只能任侍郎。五年(公元1648年),才决定在工部内各设满、汉尚书1人、满、汉侍郎各1人。其余郎中、
员外郎、主事等中层司官,也分别规定满、汉、蒙、汉军的名额。由于
满洲族以
少数民族居全国统治地位,故此,满、汉文都是公用文书的通用文字,六部中亦因此均设有清档房、笔帖式(管翻译满、汉文字)等机构和人员。至于各部之内按业务和地区分司,户部分14司,刑部分17司,这是按照全国
行政区划的变动而改变的。(户部设江南、江西、浙江、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14司;
刑部加直隶、奉天2司,另将江南司分为江苏、安徽2司,共17司)。
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
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
京官称为司官。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
太常寺、
光禄寺、
太仆寺、
鸿胪寺、
国子监、
钦天监、
翰林院、
太医院、
理藩院、
宗人府、
詹事府、
内务府。
【军事系统】:清朝军队主要分
八旗和
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
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
侍卫处(领侍卫府)
领侍卫内大臣和
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
骁骑营、
前锋营、
护军营、步兵营、
健锐营、火器营、
神机营、
虎枪营、
善扑营等。骁骑营由
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
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
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
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
都统、副都统、
城守尉、
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
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
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
镇标、
军标、
河标、漕标等,分别由
总督、巡抚、
提督、总兵、八旗
驻防将军、河道总督、
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
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
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
把总、
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
左都御史、
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
右都御史、右
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
地方行政】: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
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
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
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
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
海关道、
管河道、
督粮道、
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
同知、
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
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
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
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
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
部门管辖,如
宣慰司、
宣抚司、
安抚司、
招讨司、
长官司等,长官为
宣慰使、
宣抚使、
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
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
土知府、
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品级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
从九品。
武职外官:无
文职外官:无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
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
太常寺卿武职京官:
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
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
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京官:
包衣护军参领、
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京官:
二等侍卫、
云麾使、副护军参领、
副前锋参领、
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
贝勒府司仪长、
侍卫领班武职外官:
防守尉、
佐领、都司、
指挥佥事、
宣慰使司同知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
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
侍讲学士、
国子监祭酒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
城门领、
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
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
通政司参议、
光禄寺少卿、
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
太医院院使武职京官:
三等侍卫、
治仪正、
步军副尉、
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
佐领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
宣慰使司佥事、
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文职京官:翰林院
侍读、翰林院
侍讲、
鸿胪寺少卿、
司经局洗马、宗人府
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武职外官:
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
安抚使、
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
副千户文职京官:
内阁侍读、左右春坊
中允、国子监司业、
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
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
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
五官正、神乐署
署正、
僧录司左右善事、
道录司左右正一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
整仪尉、
亲军校、
前锋校、
护军校、
鸟枪护军校、骁骑校、
委署步军校武职外官:
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
安抚使司
同知、
副招讨使、
长官使、长官、百户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
赞善、
翰林院修撰、光禄寺
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
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
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
州同、州同、
土州同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
太常寺博士、国子监
监丞、
内阁典籍、
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
主薄、部寺
司库、
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
读祝官、
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
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
按察司经历、教授
文职京官:
翰林院检讨、
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
内阁中书、詹事府
主薄、光禄寺
署丞、典薄、
国子监博士、助教、
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
都事、
盐运司经历、直隶州
州判、州判、
土州判正八品:
文职京官:
司务、
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
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
至灵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
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
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
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
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
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
觉义、
道录司左右
至义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
亲军校、委署
前锋校、
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
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
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
外官:按察司照磨、
府知事、
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
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
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
司匠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
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
土巡检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未入流: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
典史、
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
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武职京官:无
俸禄
古代的官俸是由户部(如今的财务部负责的)其实很少发放现金(就是金银之类的)如果发放就是关于到各地户部的办事处去领取,而更多的是领取折实 就是将俸银折为具体的物品例如粮食布匹等等至于如何领取看看下面的就能有所了解了
还有一个官俸折实怎样领取的问题。
居延汉简有不少实物,可以借此了解汉代的做法,如前面引述过的用一匹布、2斤8两絮比值800百钱,折抵某人两个月俸禄的简牍,大概就是管仓人员发放折实布絮时的记录。唐代发放折实的办法,在《
唐六典》等
政书中有记载,大抵是:京朝官的禄米、布帛等,由
司农寺属下的
太仓署负责发放,地方官员的禄米、布帛,由各州郡仓曹负责发放。发放时间是半年一给,一年两次。存世的敦煌文书,尚有《给副使
李景玉天宝四载春夏两季禄》的牒文。牒文由
豆卢军上河西
支度使(近似
大军区财政厅长或军需处主任)颁发,文内载明由本州正仓给布若干,给粟若干,
折估若干。其程序,当是李景玉从支度使署拿到牒文,再去正仓领取,并留下该牒做凭证。
夷坚志月饼一样,都有截止期限。只因小吴与郡守有交情,得由
地方财政兑付,否则或有拒付之虞,至少折实的那一部分肯定是作废了。
《明
英宗实录》和《
明史纪事本末》等史书中,都有一段可资了解明代京官领取禄米情形的记载,大致情节为:正统十四年八月,英宗在
土木堡之变中被瓦剌也先俘获后,首都惶恐。
兵部侍郎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坚请固守,并建议将沿河漕运官军调集北京,编入神机营训练备战。户部以为这样一来,就得做好放弃通州粮仓的准备,紧急调运则一时能力无逮,若不焚烧就是资敌。情急中,受
皇太后诏命监国的王采纳于谦提出的办法,下令马上预支在京勋贵文武官员自当年9月到下年5月共9个月的俸禄,其余军人预支半年,全由通州仓取给。运取粮食的车马役夫,由各机关在顺天府和军队的配合下自行解决。命令颁布,大家拍手。原来以往的通州粮仓只供军食,百官禄米均由
临清以南三仓供应,改从通州取给,各单位都可节省一笔
运输成本漠北去了。
上述史事,大概可以算是官俸折实的一段轶闻,能够与之媲美的故事,记载在《南朝宋会要》里:南朝宋明帝后期,军旅不息,
经济崩溃太仓署前大小官员天天排起长队的情形,正与京通道上的景观相映成趣。
综合上述汉简唐制和明代故事,以及前面讲过的清代官员凭米票领取
漕粮,似乎历代官俸折实,哪怕是以石统计的重量,都要由受禄者自己或派人去仓库领取。自备车马或雇用
脚力的成本开销之外,当然还少不了验核凭证、过秤计量等一应手续。细节性的资料,曾在《
朝野佥载》中看到一则:唐代,
监察御史李畲请
太仓车脚官职变动名词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
文天祥《
指南录后序》“予除
右丞相兼
枢密使,
都督诸路军马。” 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赏,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
官衔或爵位。如《
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
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
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
兴国州判官。”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
军机章京,与杨锐、
林旭、
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
海瑞传》:“迁
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
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
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
白居易《
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
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谪,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当
浔阳城。”
7、拜,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
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
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
河间王的相。
9、去,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黜,废免,革职免官。《
屈原列传》:“
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 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
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
宁夏知府,旋升为
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
诸葛亮《
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 “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
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
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夺,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罢,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复,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