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侍卫内大臣,清代官名,
正一品。清代
顺治时期正式设立,
乾隆时期达到了高峰,自嘉道以降,特别是军兴以后,中央式微,
咸同以后,地位逐渐被边缘化。
历史沿革
设立
清世祖继位是当时各派势力相互协调、彼此让步的结果,在皇位之争中失败的一方,并没有放弃斗争,继续拉拢朝廷重臣。世祖继位几日后,
阿达礼、
硕讬即拉拢内大臣
图尔格及部分侍卫,企图拥戴
多尔衮登上皇位。为了维护来之不易的政治局面,维护
八旗的团结,
代善、多尔衮逼不得已杀掉了阿达礼与硕讬。经过这次政治风波,争斗的双方都认识到侍卫的重要性,毕竟侍卫的职责在于保护皇帝,一旦胸怀异心,则后果难料。因此,如何掌管侍卫便成为紧迫的问题。在《
八旗通志初集》的八旗大臣年表中,从顺治元年(1644年)开始,列有领侍卫内大臣。然而,从顺治元年到七年(1650年),领侍卫内大臣只有两人,即
伊尔登、
索尼,对比于《
大清会典》中关于
上三旗领侍卫内大臣每旗二名、共六名的规定,显然不相符合。这说明这段期间,就领侍卫内大臣的设立而言,还属于过渡时期。
此时摄政王代行皇权,不少
内大臣受到其打压与拉拢而改变立场,投效多尔衮,如
冷僧机、锡翰、
何洛会等人。伊尔登、索尼则是坚持支持
孝庄的两黄旗内大臣,由他们来掌管官廷侍卫,亦是理所当然之事。世祖亲政后,在多尔衮主政期间坚持立场的大臣侍卫纷纷获得重用与赏赐,对于侍卫的管理也日趋严格。顺治九年(1652年),世祖命
鳌拜总管侍卫,此项命令当可视为领侍卫内大臣一职正式设立的标志。除了鳌拜以外,在该年出任的领侍卫内大臣有伊尔登、索尼、
塞勒、
遏必隆、
额尔克戴青、鄂其尔。将管理侍卫的职责独立出来,是为了更严格地掌管侍卫。顺治十二年(1655年),世祖回忆当年多尔衮主政时所遭遇的危机,仍气愤地指出“睿王与伊奸党同谋,离间皇上侍卫”。由此可见,领侍卫内大臣一职的设立便是为了加强对侍卫的控管,保证帝王的绝对安全,不再出现侍卫被宗室亲王拉拢的局面。
发展
清世祖崩逝后,以四位领侍卫内大臣出任辅臣的体制,因鳌拜擅权,再次危及皇权。孝庄与圣祖以笼络索尼家族、分散领侍卫内大臣为手段,铲除鳌拜,却又在
康熙朝晚期,爆发了领侍卫内大臣参与皇子夺嫡的事件,直到
雍正朝,世宗以
秘密立储方式,才解决了该问题。领侍卫内大臣,因其与皇室的关系,在政治上,屡有表现的空间。特别是乾隆时期达到了高峰,以富察家族为例,成员大都荣登高位。除担任领侍卫内大臣外,其身上多带兼职。而
和珅,更是大小兼职无数,所辖事务之众,当推为清朝第一人。但自嘉道以降,特别是军兴以后,中央式微,咸同以后,
督抚更是掌握了实权,领侍卫内大臣地位逐渐被边缘化,以至于
钱实甫在编订《
清代职官年表》时,曾揶揄领侍卫内大臣,说:“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等的品级最高,但同实际政治并无直接关系,社会上更无甚么影响。”
官员管理
出身
对照官书与私人笔记的记载,领侍卫内大臣的人选来源十分清晰,都是深受皇帝亲信之大臣,才能出任斯职。其原因无二,即在于职掌的要害。职掌的重要性影响了出任的人选,而出任的人选反过来又影响了其职掌,同时也取决于君臣之间是否建立了一定的情感与信任。
选任
领侍卫内大臣因为职责的特殊性,使得出任的人选,也必须是皇帝的亲信人员。在《大清会典则例》中有明确记载:“升除领侍卫内大臣员阙,除奉旨补授外,将满洲
都统、
内大臣、
散秩大臣及各省满洲将军职名开列具奏。”上述开列人选当中,无一不是举足轻重的大臣,甚或是独掌一方军权之大臣。私人笔记中对于领侍卫内大臣的记载也非常多,如《侍卫琐言》记:“每旗各有领侍卫内大臣二员,系武职正头品,向以王贝勒及尚书都统充之。”《寄储备谈》记:“领侍卫内大臣,向以亲信大臣充补,未有用王兼理者。乾隆四年(1739年),以简亲王为领侍卫内大臣,此用王爵管理之始也。”《
啸亭杂录》记:“设领侍卫内大臣六员,外大臣(应是内大臣之误)六员,散秩大臣无定员,俱以世萌公侯并王公子弟充之。”《
听雨丛谈》则记:“领侍卫内大臣,以王公助戚大臣为之,位极尊崇,如汉魏前后将军之秩,职纂重焉。”
权利职责
品级
康熙《大清会典》载:“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每旗(上三旗)二员。”
地位
领侍卫内大臣一职,在清人心中,是特别重要的一个职位,如仁宗曾言:“领侍卫内大臣职分显要,向由王公大臣内简放”,身份特殊加上职位重要,造就了领侍卫内大臣在政治上的作用并不局限于本职位的职责上,往往多兼任其他行政职务,参与了许多政治活动。
领侍卫内大臣的政治地位相对来说较高,但是受到传统文治主义的影响,满洲旧制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乾隆年间,正式定领侍卫内大臣班次:“我满洲旧例,领侍卫内大臣班列大学士之上。至雍正年间,以
大学士之班改列于领侍卫内大臣之前,所定甚是。但协办大学士之尚书等若亦列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上,似与满洲旧例不符。嗣后实缺大学士之班,着仍列于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前,其协办大学士之尚书班次,着列于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后,委署领侍卫内大臣之前。”将大学士班次列于领侍卫内大臣之前,说明在文武关系上,清朝吸收了历代政治的特点,仍是以文为主,使得武职官员地位仍略逊文职官员。这与圣祖辅政四大臣皆为领侍卫内大臣时期相比,领侍卫内大臣的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略微下降了一些。
俸禄
正俸:清代武官的正俸由俸银和禄米二项构成,据《
清朝文献通考》,领侍卫内大臣是正一品在京武官,俸银180两,禄米180斛。
名粮:在八旗中,名粮亦称为“随甲银”“亲随名粮”“随丁名粮”“亲丁名粮”等。每随甲1名,月支银3两,米折银1两,按时支放给各级武官。领侍卫内大臣随甲数额为8名。
养廉:八旗实行武职养廉的肇始时间大概是雍正五年(1727年);此后,
乾隆十年(1745年)始遵旨议定了禁旅八旗的武职养廉例,其中,领侍卫内大臣每名给银900两。
职掌
领侍卫内大臣作为皇帝侍从中的最高武官,所掌管的是最为核心的武力,他们的主要职责如下:
历任官员
(参考资料)
官职服饰
清代官服中是主要的一种服饰是补服,穿用场所和时间也多。补服,也叫做“补褂”,前后各缀有一块补子,形式比袍短又类似褂但比褂要长,其袖端平,对襟,所以或称“外褂”、“外套”。能表示官职差别的补子,即是二块绣有文禽和猛兽的纹饰。根据《大清会典图》规定如下,武一品绣麒麟。
补服在服饰种类划分中属于礼服,但补服是一个特殊的服装种类,既属于礼服,又属于吉服。它与朝服套穿时属礼服,与吉服袍套穿时属吉服。清代凡朝会祭祀,都要服朝衣补服,凡筵燕(宴)、迎銮及一应嘉礼,俱服蟒袍补服。
(表格参考资料)
(表格参考资料)
官职下属
领侍卫内大臣是侍卫处官员,其管理的官员如下:
内大臣:六人,从一品。地位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乃其副手,从散秩大臣、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内拣选。
散秩大臣:无员限,从二品,食三品俸。位列领侍卫内大臣和内大臣之后,协助处理事务,属荣誉性职务,一般从王公贵族或功勋大臣及其后代中拣选任命。
侍卫处中处理日常事务,“办理章奏,收发文移”的部门为侍卫档房。侍卫档房中以“随印协理事务侍卫班领”(后称为“续办事章京兼班领”)管理事务,每旗四人,共十二人,“俱以头等侍卫充之”。其下设“
主事一人,署主事三人,
笔帖式十有二人(旗各四人),署笔帖式十有五人(旗各五人)”。侍卫处主事、笔帖式属文职官员,归吏部铨选,与侍卫升迁殊途。
侍卫:
一等侍卫六十人,正三品;
二等侍卫一百五十人,正四品;
三等侍卫二百七十人,正五品;
蓝翎侍卫九十人,正六品。
上三旗侍卫中,每旗设
班领四员,署班领八员,由二等侍卫充任。每十人设
侍卫什长一员,多由三等侍卫充任。此外,还有“堂委”班领之职。因侍卫在宫中分六班轮值,由班领带班,每班分隶三员。每旗续办事章京、班领、署班领共十六员,人数不敷分配。所以“其不足二员,则以年深差勤之侍卫中无论等次及何项人员,由领侍卫内大臣拣派二员,名之日堂委,以足三六十八之数,惟蓝翎侍卫不得预选。”因领侍卫内大臣为侍卫处“堂官”,故曰“堂委”,有非经制之意。由于“堂委”班领不在正规编制之内,《清会典》内不载。
历史意义
由于担任领侍卫内大臣一职的人员,几乎皆来自勋贵家族,且与皇室间也都有一定的若干关系,是世袭贵族体制中的核心成员,便知其地位的尊贵,特别是在传统的皇权体制中,外戚、功臣在政治上所获得能量远超今日之社会。而清代的“首崇满洲”原则,使得满洲勋贵家族与外戚得以取得一定的政治地位,与此同时,主奴观念的制约,使得臣下的权力受到压抑,不易引发历代的叛乱等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