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代仅次于
领侍卫内大臣的
侍卫亲军统领,负责协助领侍卫内大臣。清代制度,设“
侍卫处”,《
清史稿·职官志》说:“侍卫处设领侍卫内大臣,
正一品;内大臣,
从一品,各六人”。另有
散秩大臣若干人。协助领侍卫内大臣掌管统率侍卫亲军,护卫皇帝,地位颇为尊崇,以
八旗中
镶黄、正黄、
正白(称
上三旗)旗中选拔侍卫(侍卫分四等,另有
蓝翎侍卫等),由内大臣协助领侍卫内大臣统率。
清制,选
满洲镶黄﹑正黄﹑
正白三旗子弟作为
皇帝侍卫,以勋戚大臣统之,称为
领侍卫内大臣,共六人,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各二人。其次称内大臣,亦六人,掌先后宸御,
左右翊卫,出入扈从。参阅《
清朝通典·职官九》、清
王士禛《池北偶谈·谈故二·内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