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官司
元代地方政权机构名
地方政权机构名。
元朝
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又称“
蛮夷长官司
”。秩如下州,设
达鲁花赤
、
长官
、副长官等,多以土人为之。
明、清沿元旧称,只作为土官世袭的地方政权。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长官、
副长官
等职。此外,明朝又置蛮夷长官司,设官及
品级
均同于长官司。参见“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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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9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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