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八旗兵最早设前锋校是在天聪八年(1634年),当时定巴牙喇前哨兵称为噶布什贤超哈。到
顺治元年(1644年),定将
满洲、
蒙古八旗的噶布什贤超哈分为左右两翼,每翼各设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一人,率
章京、
侍卫、壮达等以及所辖兵,备警跸宿卫。至
顺治十七年(1660年),改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汉名为
前锋统领,改壮达汉名为前锋校。后定
前锋营分为左右两翼,左翼掌
镶黄、
正白、
镶白、
正蓝四旗,右翼掌
正黄、
正红、
镶红、
镶蓝四旗。
前锋营的
职官,俱用
满洲、
蒙古之人。左右两翼各设
前锋统领一人,并在
雍正八年(1730年)设立衙署各一座。统领之下两翼依次共设前锋参领八人,委署前锋参领四人,
前锋侍卫八人,委署前锋侍卫四人,空衔花翎八人,前锋校九十六人,空衔前锋校八人,委补
蓝翎长八人。以上职官员额依左右两翼均分,由他们层层统辖分管前锋之兵。另为处理营内章奏、文移之事,又设协理事务
前锋参领二人,协理事务前锋侍卫二人,协理事务前锋校四人,
笔帖式四人。亦按左右两翼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