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功能区划
2008年环保部、中科院发布的文件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在全国生态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区域生态特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确定不同地域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制定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 2008年 第35号
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地决定》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编制了《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现予以发布。
附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前 言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生态保护工作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型管理转变、由定性型管理向定量型管理转变、由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作,是科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指导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的重要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功能区划工作。2000 年,国务院颁布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明确了生态保护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要开展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科学支持。2004 年,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开展全国生态区划和规划工作,增强各类生态系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 2005 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再次要求“抓紧编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对22 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优先保护,适度开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编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有关要求, 从2001 年开始,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国生态现状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中国科学院以甘肃省为试点开展了省级生态功能区划研究,并编制了《全国生态功能区划规程》。2002 年8 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启动了西部12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生态功能区划编制工作。2003 年8 月,开始了中东部地区生态功能区划的编制。2004 年,我国内地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完成了生态功能区划编制作。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我国建国以来自然区划农业区划、气象区划,以及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研究成果,2005 年,中国科学院汇总完成了《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初稿。之后,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中国科学院先后召开了10 余次专家分析论证会,对《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初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2006 年10 月,《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再次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意见后,又进一步得到充实与完善。2007 年7 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中国科学院又联合主持了专家论证会,对修改完善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评估,并得到了由16 位院士、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充分肯定。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范围为我国内地31 个省级行政单位的陆地,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思想原则目标
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运用生态学原理,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增强生态支撑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充分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及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的基础上,划分生态功能区,明确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有重要意义的区域,以指导我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我国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1)主导功能原则:生态功能的确定以生态系统的主导服务功能为主。在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域,以生态调节功能优先;在具有多种生态调节功能的地域,以主导调节功能优先。
(2)区域相关性原则:在区划过程中,综合考虑流域上下游的关系、区域间生态功能的互补作用,根据保障区域、流域与国家生态安全的要求,分析和确定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
(3)协调原则:生态功能区的确定要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其他各种专项规划相衔接。
(4)分级区划原则: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应从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工作宏观管理的需要出发,进行大尺度范围划分。省级生态功能区划应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相衔接,在区划尺度上应更能满足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工作微观管理的需要。
目标
(1)分析全国不同区域的生态系统类型、生态问题、生态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提出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方案,明确各类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生态保护目标,划定对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起关键作用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域。
(2)按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思想,改变按要素管理生态系统的传统模式,分析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生态问题,分别提出生态保护主要方向。
(3)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指导区域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产业布局、资源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
区划与依据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在生态现状调查、生态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评价的基础上,分析其空间分布规律,确定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提出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空间特征
我国地处欧亚大陆东南部,位于北纬4°15'~53°31',东经73°34'~135°5',自北向南有寒温带、温带、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5个气候带。地貌类型十分复杂,由西向东形成三大阶梯,第一阶梯是号称“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第二阶梯从青藏高原的北缘和东缘到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一线之间,海拔在1000~2000米;第三阶梯为我国东部地区,海拔在500米以下。我国独特的气候和地貌特征是我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农田和城市等各类陆地生态系统发育与演变的自然基础。我国生态系统空间分布格局见附图1。
森林生态系统:我国森林面积为174.8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18.2%,森林蓄积量为124.56亿立方米。我国森林生态系统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受热量的影响,从北到南依次分布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寒温带针叶林、温带针阔叶混交林暖温带落叶阔叶林针叶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针叶林、热带季雨林雨林等。
草原生态系统:我国草原面积为390 万平方公里,约占世界草原面积的13%,占全国国土面积的41%,其中84.4%的草原分布在西部。我国草原可分为温带草原高寒草原和荒漠区山地草原3 大类。温带草原分布于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北部和松嫩平原西部,受水分的影响,从东到西依次分布有草甸草原典型草原荒漠草原。高寒草原为青藏高原所特有,东部半湿润地区为高寒草甸,西部半干旱区为高寒草原。荒漠区山地草原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天山、昆仑山等山系。
湿地生态系统:世界各类型湿地在我国均有分布,湿地总面积为38.5 万平方公里,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并拥有独特的青藏高原高寒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在自然湿地中,沼泽湿地为13.7 万平方公里,近海与海岸湿地为5.9 万平方公里,河流湿地为8.2 万平方公里,湖泊湿地为8.4 万平方公里。
荒漠生态系统:主要分布在我国的西北降水稀少、蒸发强烈、极端干旱的地区,总面积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5,沙漠和戈壁面积共约100 万平方公里。我国荒漠生态系统有小乔木荒漠、灌木荒漠、半灌木与小半灌木荒漠和垫状小半灌木(高寒)荒漠4 个主要类型。
农田生态系统:我国是农业大国,耕地面积为121.8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2.7%,主要分布在我国东部地区。我国农田分为水田和旱地两种类型,分别占全国农田总面积的26.3%和73.7%。水田以水稻为主,旱地以小麦、玉米、大豆和棉花等为主。
城市生态系统:全国设市城市为661 个,城市人口为35 894 万,并已形成3 个城市群和11 个区域城市中心。我国城市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地区。由于数千年的开发历史和巨大的人口压力,我国各类生态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的开发、干扰和破坏。生态系统退化,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洪涝灾害、保持土壤、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大幅度降低,并由此带来一系列生态问题,国家生态安全面临严重威胁。
敏感性评价
生态敏感性是指一定区域发生生态问题的可能性和程度,用来反映人类活动可能造成的生态后果。生态敏感性的评价内容包括土壤侵蚀敏感性、沙漠化敏感性、盐渍化敏感性、石漠化敏感性、冻融侵蚀敏感性和酸雨敏感性6 个方面。根据各类生态问题的形成机制和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各地域单元的生态敏感性特征,按敏感程度划分为极敏感、高度敏感、中度敏感以及一般敏感4 个级别。全国生态敏感性特征见附图2。
土壤侵蚀敏感性:我国土壤侵蚀敏感性主要受地形、降水量、土壤和植被的影响。全国极敏感区域面积为27.1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8%,主要分布在黄土高原、西南山区、太行山区、汉江源头山区、大青山、念青唐古拉山脉横断山地区等。高度敏感区面积为61.2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6.4%,主要分布在燕山努鲁儿虎山、大兴安岭东部,川西、滇西、秦巴山地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江西省等的丘陵和山区,以及天山山脉、昆仑山脉局部零星地区。中度敏感区面积为97.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10.2%,主要分布在降水量400~800 毫米的区域,包括东北平原大部、四川盆地东部丘陵、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等地区。土壤侵蚀极度敏感和高度敏感地区通常也是滑坡、泥石流易发生区。
沙漠化敏感性:我国沙漠化敏感性主要受干燥度大风日数、土壤性质和植被覆盖的影响。沙漠化敏感区域主要集中分布在降水量稀少、蒸发量大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其中,沙漠化极敏感区域面积为111.2 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准噶尔盆地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吐鲁地、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边缘、柴达木盆地北部、呼伦贝尔沙地科尔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毛乌素沙地、宁夏平原等地。沙漠化高度敏感区域包括新疆天山南脉至塔里木河冲洪积平原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部、疏勒河北部、柴达木盆地南部、呼伦贝尔高原河套平原阴山山脉以北以及科尔沁沙地以北地区,面积为43.0 万平方公里。沙漠化中度敏感区域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至科尔沁沙地过渡低丘、平原带、青海湖,以及北大通河流域、四川若尔盖、东北平原西部,面积为71.3 万平方公里。
盐渍化敏感性:我国盐渍化敏感性主要受干燥度、地形、地下水水位与矿化度的影响。我国土地盐渍化极敏感区面积为79.5 万平方公里,除滨海半湿润地区的盐渍土外,主要分布在我国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包括塔里木盆地周边、和田河谷、准噶尔盆地周边、柴达木盆地吐鲁番盆地、罗布泊、疏勒河下游、黑河下游、河套平原浑善达克沙地以西、呼伦贝尔东部,以及西辽河河谷平原。盐渍化高度敏感区面积为50.5 万平方公里,集中分布在准噶尔盆地东南部、哈密地区、北山洪积平原、河西走廊北部、阿拉善洪积平原区宁夏平原、阴山以北河谷区域、黄淮海平原东北平原河谷地区,以及青藏高原内零星地区。盐渍化中度敏感区面积为58.9 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额尔齐斯河伊犁河洪积平原、青海湖以西布哈河流域平原、河西走廊南部、鄂尔多斯高原西部和三江源等地区。
石漠化敏感性:我国石漠化敏感性主要分布在石灰岩地区,受石灰岩地层结构、成分和降水量影响。石漠化极敏感区面积为3.6万平方公里,集中分布在贵州省西部、南部区域,包括遵义贵阳、毕节南部、安顺南部、六盘水、黔南州、铜仁等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崇左南宁交界处,四川省西南峡谷山地、大渡河下游及金沙江下游等地区也有成片分布;石漠化高度敏感区多与极敏感区交织分布,面积为15.2 万平方公里,主要在贵州省西部、中部和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和东部,四川省南部和西南部,四川盆地东部平行岭谷地区,云南省东部,湖南省中西部,广东省北部等地区有零星分布;石漠化中度敏感区分布较广,主要分布在四川盆地周边、四川省西部、云南省东部、贵州省中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湖南省南部、湖北省西南、江西省和湖北省交界地区,以及甘肃省的北山、华北的燕山、太行山等地区的石灰岩地区。
冻融侵蚀敏感性:我国冻融侵蚀敏感性主要受气温、地形、植被以及冻土、冰川分布的影响。冻融侵蚀极敏感区面积为46.1 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海拔普遍高于4100 米;冻融侵蚀高度敏感区面积为74.7 万平方公里,集中分布在阿尔泰山、天山、祁连山脉北部、昆仑山脉北部、横断山脉,以及大兴安岭高海拔地区;冻融侵蚀中度敏感区面积为92.7 万平方公里,分布在祁连山南部、阿尔金山以南、可可西里山以东、冈底斯山以北、三江源东南部,以及大兴安岭北部等地区。
酸雨敏感性:我国酸雨敏感性主要受土壤、水分盈亏、生态系统类型的影响。酸雨敏感区主要分布在我国南方地区,酸雨极敏感区面积为139.8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4.6%,分布区包括四川省南部、重庆市、贵州省、湖南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和安徽省南部等;酸雨高度敏感区面积为60.9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6.4%,主要分布在四川省西部、云南省南部、广西宜山;酸雨中度敏感面积为144.3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5.0%,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北部、小兴安岭、长白山、山东半岛秦巴山区横断山脉
功能及重要性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的目的是明确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及其空间分布。全国生态服务功能包括生态调节功能、产品提供功能与人居保障功能。其中,生态调节功能主要是指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等维持生态平衡、保障全国或区域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功能。产品提供功能主要包括提供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功能。人居保障功能主要是指满足人类居住需要和城镇建设的功能,主要区域包括大都市群和重点城镇群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是根据生态系统结构、过程与生态服务功能的关系,分析生态服务功能特征,按其对全国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性程度分为极重要、重要、中等重要、一般重要4 个等级。全国生态服务功能特征见附图3。
水源涵养:重要水源涵养区是指我国重要河流上游和重要水源补给区,面积为113 万平方公里。主要包括黑龙江、松花江、东西辽河滦河淮河珠江东江西江北江)的上游,渭河、汉江和嘉陵江上游,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源区,黑河和疏勒河上游,塔里木河雅鲁藏布江上游,以及南水北调水源区和密云水库上游等重要水源涵养区域。
土壤保持:土壤保持的重要性评价主要考虑土壤侵蚀敏感性及其对下游的可能影响。全国土壤保持的极重要区域面积为27.1 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黄土高原、三峡库区金沙江干热河谷、西南石漠化地区、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等区域;重要区域面积为61.2 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东南地区、江南红壤丘陵区、四川盆地东部丘陵和盆周山地地区、阴山山脉西部地区、横断山地区、西藏自治区东南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天山山脉西段、北麓,以及塔里木河南段;中等重要地区面积为97.5 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太行山东部、西藏自治区东部、青海省东南部、大兴安岭中部、东北平原大部、山东半岛等广大地区。
防风固沙:防风固沙重要性评价主要考虑沙漠化敏感性和沙尘及其影响范围与程度。全国防风固沙极重要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浑善达克沙地、呼伦贝尔西部、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河西走廊和阿拉善高原西部、黑河下游、柴达木盆地东部、准噶尔盆地周边、塔里木河流域,以及京津风沙源区西藏“一江两河”(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等地区,面积为95.1 万平方公里。
生物多样性保护:不同地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取决于濒危珍稀动植物的分布,以及典型的生态系统分布。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极重要区域主要包括西双版纳、海南岛中部山区、川西高山峡谷地区、藏东南地区、横断山脉中部、滇西北地区、武陵山地区、巴山区、十万大山地区、祁山南部地区、江苏省北部沿海滩涂湿地、洞庭湖鄱阳湖湿地等地区,面积为37.2 万平方公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面积为139.5 万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小兴安岭北部、三江平原、长白山、大兴安岭北部、浙闽山地、南岭地区和三江源地区。
洪水调蓄:主要考虑具有滞纳洪水、调节洪峰的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全国防洪蓄洪重要区域主要集中在一、二级河流下游蓄洪区,其面积为3.6 万平方公里,分布在淮河、长江、松花江中下游蓄洪区及其大型湖泊等。
产品提供:产品提供功能主要是指提供粮食、油料、肉、奶、水产品、棉花、木材等农林牧渔业初级产品生产方面的功能。根据国家商品粮基地分布特征,主要有南方高产商品粮基地、黄淮海平原商品粮基地、东北商品粮基地和西北干旱区商品粮基地。南方高产商品粮基地包括长江三角洲、江汉平原鄱阳湖平原洞庭湖平原珠江三角洲;淮河平原商品粮基地包括苏北和皖北两个地区;东北商品粮基地包括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吉林省中部平原及辽宁省中部平原地区。我国为粮食主产区,如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四川盆地等,同时也是水果、肉、蛋、奶等畜产品的主要生产区。水产品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和沿海地区。我国速生丰产林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长白山、长江中下游丘陵、四川东部丘陵等地区。我国畜牧业发展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草甸草原、青藏高原高寒草甸、高寒草原,以及新疆天山北部草原等地区。
人居保障:根据我国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布局,我国人居保障重要功能区主要包括大都市群、区域重点城镇群。大都市群主要包括京津冀大都市群、长三角大都市群和珠三角大都市群。重点城镇群主要包括辽中南城镇群、胶东半岛城镇群、中原城镇群、关中城镇群、成都城镇群、武汉城镇群、长株潭城镇群和海峡西岸城镇群等。
功能区划
分区方法
按照我国的气候和地貌等自然条件,将全国陆地生态系统划分为3 个生态大区:东部季风生态大区、西部干旱生态大区和青藏高寒生态大区;然后依据《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将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分为3 个等级:
(1)根据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和所具有的主导服务功能类型,将全国划分为生态调节、产品提供与人居保障3 类生态功能一级区。
(2)在生态功能一级区的基础上,依据生态功能重要性划分生态功能二级区。生态调节功能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等功能;产品提供功能包括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人居保障功能包括人口和经济密集的大都市群和重点城镇群等。
(3)生态功能三级区是在二级区的基础上,按照生态系统与生态功能的空间分异特征、地形差异、土地利用的组合来划分生态功能三级区。
区划方案
全国生态功能一级区共有3 类31 个区,包括生态调节功能区、产品提供功能区与人居保障功能区。生态功能二级区共有9 类67 个区。其中,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等生态调节功能,农产品与林产品等产品提供功能,以及大都市群和重点城镇群人居保障功能二级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三级区共有216 个。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体系见表1,区划方案见附一和附图4。
类型
全国生态功能三级区中水源涵养功能、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农产品提供、林产品提供,以及大都市群和重点城镇群等功能区共216 个(表2)。各类生态功能区的空间分布特征、面临的问题和保护方向概述如下:
水源涵养
全国共有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三级区50 个,面积237.90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4.78%。其中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大兴安岭、秦巴山地大别山淮河源、南岭山地、东江源珠江源海南省中部山区、岷山、若尔盖三江源、甘南、祁连山天山以及丹江口水库库区等。
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人类活动干扰强度大;生态系统结构单一,生态功能衰退;森林资源过度开发、天然草原过度放牧等导致植被破坏、土地沙化、土壤侵蚀严重;湿地萎缩、面积减少;冰川后退雪线上升
该类型区的生态保护主要方向:
(1)对重要水源涵养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对水源涵养区的保护与管理,严格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不利于保护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生产方式,如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开垦草地等。
(2)继续加强生态恢复生态建设,治理土壤侵蚀,恢复与重建水源涵养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功能。
(3)控制水污染,减轻水污染负荷,禁止导致水体污染的产业发展,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
(4)严格控制载畜量,改良畜种,鼓励围栏和舍饲,开展生态产业示范,培育替代产业,减轻区内畜牧业对水源和生态系统的压力。
土壤保持
全国共有土壤保持生态功能三级区28 个,面积93.72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9.76%。其中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太行山地、黄土高原三江源区、四川盆地丘陵区、三峡库区、南方红壤丘陵区、西南喀斯特地区、金沙江干热河谷等。
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特别是陡坡开垦,以及交通、矿产开发、城镇建设、森林破坏、草原过度放牧等人为活动,导致地表植被退化、土壤侵蚀和石漠化危害严重。
该类型区生态保护的主要方向:
(1)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加快农业人口的转移,降低人口对土地的压力。
(2)全面实施保护天然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严禁陡坡垦殖和过度放牧。
(3)开展石漠化区域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协调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恢复和重建退化植被。
(4)严格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生态监管,控制新的人为土壤侵蚀。
(5)发展农村新能源,保护自然植被。
防风固沙
全国有防风固沙生态功能三级区27 个,面积204.77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1.33%。其中,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科尔沁沙地呼伦贝尔沙地、阴山北麓-浑善达克沙地毛乌素沙地、黑河中下游、塔里木河流域,以及环京津风沙源区等。
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过度放牧、草原开垦、水资源严重短缺与水资源过度开发导致植被退化、土地沙化、沙尘暴等。
该类型区生态保护的主要方向:
(1)在沙漠化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严格控制放牧和草原生物资源的利用,禁止开垦草原,加强植被恢复和保护。
(2)调整传统的畜牧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草业,加快规模化圈养牧业的发展,控制放养对草地生态系统的损害。
(3)调整产业结构、退耕还草、退牧还草,恢复草地植被。
(4)加强西部内陆河流域规划和综合管理,禁止在干旱和半干旱区发展高耗水产业;在出现江河断流的流域禁止新建引水和蓄水工程,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生态用水,保护沙区湿地。
生物多样性
全国共有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三级区34 个,面积201.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0.94%。其中,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长白山山地、秦巴山地、浙闽赣交界山区、武陵山山地、南岭地区、海南岛中南部山地、桂西南石灰岩地区、西双版纳和藏东南山地热带雨林季雨林区、岷山-邛崃山横断山区、北羌塘高寒荒漠草原区、伊犁-天山山地西段、三江平原湿地松嫩平原湿地、辽河三角洲湿地黄河三角洲湿地、苏北滩涂湿地、长江中下游湖泊湿地、东南沿海红树林等。
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人口增加以及农业和城市扩张,交通、水电水利建设,过度放牧、生物资源过度开发,外来物种入侵等,导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栖息地遭到破坏,栖息地破碎化、岛屿化严重;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许多野生动植物物种濒临灭绝。
该类型区生态保护的主要方向:
(1)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尤其自然保护区群的建设。
(2)不得改变自然保护区的土地用途,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实施重大工程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生态影响评价
(3)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进行滥捕、乱采、乱猎。
(4)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控制,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引进外来物种。
(5)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防止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境的改变。
洪水调蓄
全国共有洪水调蓄三级生态功能区9 个,面积7.06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0.73%。其中,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洪水调蓄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松嫩平原湿地、淮河中下游湖泊湿地江汉平原湖泊湿地、长江中下游洞庭湖鄱阳湖安徽沿江湖泊湿地等洪水调蓄生态功能区。这些区域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水产品提供区。
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由于流域土壤侵蚀加剧,湖泊泥沙淤积严重、湖泊容积减小、调蓄能力下降;围垦造成沿江沿河的重要湖泊、湿地萎缩;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田退水大量排放,以及淡水养殖等导致地表水质受到严重污染;血吸虫和其他流行性疾病的传播,危害人民身体健康。
该类型区生态保护的主要方向:
(1)加强洪水调蓄生态功能区的建设,保护湖泊、湿地生态系统,退田还湖,平垸行洪,严禁围垦湖泊湿地,增加调蓄能力。
(2)加强流域治理,恢复与保护上游植被,控制土壤侵蚀,减少湖泊、湿地萎缩。
(3)控制水污染,改善水环境
(4)发展避洪经济,处理好蓄洪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农产品
农产品提供生态功能区主要是指以提供粮食、肉类、蛋、奶、水产品和棉、油等农产品为主的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地区,包括全国商品粮基地和集中连片的农业用地,以及畜产品和水产品提供的区域。全国共有农产品提供生态功能三级区36 个,面积168.63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7.57%,集中分布在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四川盆地、东南沿海平原地区、汾渭谷地、河套灌区宁夏灌区、新疆绿洲等商品粮集中生产区,以及内蒙古东部草甸草原青藏高原高寒草甸新疆天山北部草原等重要畜牧业区。
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农田侵占、土壤肥力下降、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在草地畜牧业区,过度放牧草地退化沙化,抵御灾害能力低。
该类型区生态保护的主要方向: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培养土壤肥力。
(2)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增强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3)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调整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合理组织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活动。
(4)在草地畜牧业区,要科学确定草场载畜量,实行季节畜牧业,实现草畜平衡;草地封育改良相结合,实施大范围轮封轮牧制度。
林产品
林产品提供生态功能区主要是指以提供林产品为主的林区,即速生丰产林基地。全国共有林产品提供生态功能三级区10 个,面积30.90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3.22%,集中分布在大兴安岭、长白山、长江中下游丘陵、四川东部丘陵、云南西南山地等速生丰产林基地集中区。
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林区过量砍伐,森林质量下降较为普遍。
该类型区的生态保护主要方向:
(1)加强速生丰产林区的建设与管理,合理采伐,实现采育平衡,协调木材生产与生态功能保护的关系。
(2)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减少对林地的压力。
大都市群
大都市群主要是指我国人口高度集中的城市群,主要指京津冀大都市群、珠三角大都市群和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三级区3 个,面积4.23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0.44%。
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城市无限制扩张,污染严重,人居环境质量下降。
该类型区生态保护主要方向:加强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功能组团;加强生态城市建设,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城市污染,推进循环经济循环社会的建设。
重点城镇群
重点城镇群是指我国主要城镇、工矿集中分布区域,主要包括哈尔滨城镇群、长吉城镇群、辽中南城镇群(大连-沈阳)、山西省中部城镇群(太原为中心)、鲁中城镇群、胶东半岛城镇群(青岛-烟台)、中原城镇群(郑州及其周边地区)、武汉城镇群、昌九城镇群(南昌九江)、长株潭城镇群、海峡西岸城镇群(厦门福州)、海南北部城镇群、重庆城镇群、成都城镇群、北部湾城镇群、滇中城镇群(昆明周边地区)、关中城镇群、兰州城镇群、乌鲁木齐城镇群。全国共有重点城镇群生态功能三级区19 个,面积8.03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0.84%。
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城镇无序发展,城镇环境污染严重,环保设施严重滞后,城镇生态功能低下。
该类型区的生态保护主要方向:加快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城市,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各类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生态问题、生态保护方向、限制或禁止措施详见表3。
重要区域
根据各生态功能区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性,以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洪水调蓄5 类主导生态调节功能为基础,初步确定了50 个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区域(附图5)。
各重要区域的名称、主导功能和辅助功能见表4,详细内容见附二。
区划的实施
生态功能区划是科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指导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的重要依据。
1、要处理好全国和省域生态功能区划的关系。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从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工作宏观管理的需要出发,进行大尺度范围划分。省级生态功能区划应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相衔接,在区划尺度上应更能满足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工作微观管理的需要。
2、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应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 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其他各种专项规划相衔接。要依据生态功能区划,确定合理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制定可行的方案和具体措施, 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 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区域生态安全和区域可持续发展奠定生态基础。
3、对生态安全有重大意义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应分级建立国家和地方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并抓紧编制相关规划。要积极探索健全保障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财税、环境政策
4、 要以生态功能区划为依据,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目标,不得造成生态功能的改变;禁止在生态功能区内建设与生态功能区定位不一致的工程和项目,对全部或部分不符合生态功能区划的新建项目,应对项目重新选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已建成的与功能区定位不一致且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工程和项目, 应明确停工、拆除、迁址或关闭的时间表,提出恢复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功能的措施,依照执行。
5、 要建立结构完整、 功能齐全、 技术先进的生态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与政府电子信息平台相联结, 促进生态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信息化,提高各级生态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综合决策能力和办事效率。
6、 要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 积极宣传生态功能区划的科学意义和重要性,普及生态教育;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民间团体的积极性, 支持和鼓励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功能区的管理。
“附一: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方案”、“附二: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域”未录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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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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