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保护
城市做为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城市做为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政治、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我国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起步在1973年,在接近40年的岁月历程中,我们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提高、创新五大重要阶段。现在“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基本成型。而且,国务院相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城市环境保护做出了最为有效的铺垫。
简介
对于城市环境保护而言,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和噪声污染是影响城市环境的主要因素,只有做好这几方面的污染治理,才能提高城市环境保护效果,进而为城市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持。从目前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来看,应将空气污染治理、水源污染治理、噪声污染治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着力点,并围绕这些环境保护内容制定具体的城市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保证城市环境保护措施能够得到贯彻落实,提高城市环境保护的整体效果,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环境污染
生态恶化趋势加剧
我国土地退化问题严重, 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情况严重,扬尘、浮尘、沙尘暴频繁发生,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森林面积锐减,草地退化、沙化、碱化不断加剧,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土地退化严重,生态平衡被严重破坏。 水生态系统平衡被破坏,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加剧,湖泊萎缩严重,现有水库蓄水量日趋减少,天然绿洲不断消失,湿地破坏严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恶化,非法捕猎和乱挖滥采屡禁不止,使得野生动植物丰富区面积不断减少。
环境污染严重
水体污染严重,湖泊富营养化趋势加剧,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堪忧,大气污染严重,我国部分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标,经济发达区域雾霾日渐严重,土壤污染问题严重,大面积耕地受污染,固体废弃物大量占据良田。
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
当前, 我国环境保护执法体系是以日常监督执法为基础,以环境监察执法稽查为保证,依靠公众舆论监督的监督执法工作体系,生态环境督查力度不足,相关机构设置较少,执法人员数量不够,执法权限相对较小执法缺乏威慑力,另外监督体系缺乏能协调各利益主体关系的生态环境督查职能机构。
环境保护执法能力严重不足
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不到位,技术装备落后,监控手段落后,环境保护执法经费不足,执法人员素质较低,会在一定程度上纵容环境违法行为。 我国大部分地方政府对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环境保护工作不够重视, 使得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工资待遇落后于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政府对环保工作支持力度不够,执法经费严重不足。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工作依靠专项行动,工作较被动,放松日常监管工作,工作多为突击形式,处理极其严重的危害环境行为时权限不够只能借助使用专项整治的方式, 环保执法权威性不足,威慑力不够,不利于震慑违法分子。 同时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也一定程度增加了环境保护执法难度,部分地方环保局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不仅不惩处有关违法企业,反而为违法企业大开方便之门,环境保护工作流于形式。
相关措施
建立提升城市环境保护能力的长效机制
建立垂直管理的环境保护体制,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的领导监督作用,全责分明,不受地方政府制约,提高环境保护部门工作权限,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人力物力的统一调度,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警。 加强公众环保理念,提高公众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环境保护执法营造良好的群众基础,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度,加强执法的透明度。
健全环境保护管理绩效考核与环保行政问责
建立绿色 GDP 核算制度, 把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去,明确规定核算方法,核算主体奖惩情况,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绩效考核机制,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建立严格的环保责任问责制度,提高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度。
我国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生态恶化趋势加剧,环境污染严重,城市环境保护存在较多问题,缺乏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环境保护执法能力严重不足,普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为提高城市环境保护,需建立提升城市环境保护执法水平的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环保理念,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绩效考核与环保行政问责制度。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2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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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简介
环境污染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