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
三农”工作的
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
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
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文件全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022年1月4日)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世界
经济复苏脆弱,气候变化挑战突出,我国经济
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党中央认为,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持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
新发展阶段、贯彻
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
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
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
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不断提高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稳定和提高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确保产销平衡区粮食基本自给。推进国家粮食安全
产业带建设。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
粮食单产和品质。推进
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
控水,通过提升
用水效率、发展
旱作农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积极应对小麦晚播等不利影响,加强冬春田间管理,促进弱苗转壮。
(二)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加大
耕地轮作补贴和产油大县奖励力度,集中支持适宜区域、重点品种、经营服务主体,在黄淮海、西北、西南地区推广
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东北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在
黑龙江省部分地下水超采区、寒地井灌稻区推进水改旱、稻改豆试点,在长江流域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开展
盐碱地种植大豆示范。支持扩大油茶种植面积,改造提升低产林。
(三)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力度落实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加快扩大
牛羊肉和
奶业生产,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稳定
水产养殖面积,提升渔业
发展质量。稳定大中城市常年
菜地保有量,大力推进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完善棉花目标
价格政策。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开展
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试点。
(四)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
保障机制。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支持
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聚焦关键
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
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
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五)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健全农产品
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
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
应急保障。深化
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
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惩治系统性腐败。加强智能粮库建设,促进人防技防相结合,强化粮食库存动态监管。严格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
燃料乙醇加工。做好化肥等农资
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坚持节约优先,落实
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产运储加销全链条节粮减损,强化粮食安全教育,反对食物浪费。
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六)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
永久基本农田、
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
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
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
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和完善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改进
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
农用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
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落实工商
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
风险防范制度。
(七)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多渠道增加投入,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
灌溉面积4亿亩。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高效节水灌溉与
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地要加大
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
耕地地力等级。研究制定增加农田灌溉面积的规划。实施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等
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大大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力度,在水土
资源条件适宜地区规划新建一批现代化灌区,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推进
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黑土地
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研究制定盐碱地综合利用规划和
实施方案。
分类改造盐碱地,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
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支持盐碱地、干旱
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启动全国第三次
土壤普查。
(八)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
核心技术攻关。全面实施
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农业
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强化精准鉴定评价。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启动农业
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实行“
揭榜挂帅”、“部省联动”等制度,开展
长周期研发项目试点。强化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试点。贯彻落实
种子法,实行
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种业
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
犯罪行为。
(九)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全面梳理短板弱项,加强农机装备工程化协同攻关,加快大马力机械、丘陵山区和
设施园艺小型机械、高端智能机械研发制造并纳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予以长期稳定支持。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兑付方式。完善农机性能评价机制,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
油菜籽收获等农机,推广大型复合智能农机。推动新生产农机
排放标准升级。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十)加快发展
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
塑料大棚、
日光温室、
连栋温室等设施。集中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
集约养殖、立体
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动
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
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
技术研发应用。在保护
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
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十一)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
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修复
水毁灾损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加强防汛抗旱应急
物资储备。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
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
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确保
非洲猪瘟、
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做好
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做好普查监测、入境检疫、国内防控,对已传入并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一种一策”精准治理、有效灭除。加强中长期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研究。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二)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简化
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
后评估工作。
(十三)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
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巩固提升脱贫地区
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逐步提高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巩固
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
光伏产业。压实就业帮扶责任,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做好省内转移就业工作。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
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实行
动态管理。逐步调整优化
生态护林员政策。
(十四)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编制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选派,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建立健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机制。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信贷资金投入和
保险保障力度。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
配套设施和
公共服务,持续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
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提升安置
社区治理水平。
(十五)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拓展
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域,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
结对帮扶。在东西部协作和
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开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发挥
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
四、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十六)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
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
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支持农业大县聚焦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优势特色
产业集群,继续支持创建一批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
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
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实施“
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促进农副产品
直播带货规范健康发展。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
品牌打造和标准化
生产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全产业链
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
(十七)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加强县域基层创新,强化产业链与
创新链融合。加快完善县城
产业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具备条件的
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
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
(十八)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
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加快
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
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
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物流
共同配送,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大型
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加快实施“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推动
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合作联营、
成网配套。支持
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十九)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落实各类农民工
稳岗就业政策。发挥大中城市就业带动作用。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发展
共享用工、多渠道
灵活就业,规范发展
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
家政服务、物流配送、
养老托育等
生活性服务业。推进返乡入乡
创业园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
技能培训和
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十)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
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支持
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评价。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修复
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加强
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休养生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支持牧区发展和牧民增收,落实第三轮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研发应用
减碳增汇型
农业技术,探索建立
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强化
水生生物养护,规范
增殖放流。构建以
国家公园为主体的
自然保护地体系。出台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
五、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一)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启动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
村级债务风险。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
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开展
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健全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
事前审查等机制。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推动村庄
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
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
群众参与乡村
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
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责任清单。
(二十二)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统筹做好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
旱厕。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村庄,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
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深入实施
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二十三)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乡镇通三级及以上
等级公路、较大
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
防护工程和
危桥改造。扎实开展农村
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
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推进农村供水
工程建设改造,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
光伏、
生物质能等
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
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二十四)大力推进
数字乡村建设。推进
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加强农民
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以
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着眼
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
大数据应用场景。加快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发展
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五)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
城镇化建设。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
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
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加快农村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特殊教育。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
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农村基层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
信息化建设,强化
智能监控全覆盖,加强医疗保障
基金监管。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医保的分类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
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
社会保障待遇。提升县级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服务。加强乡镇
便民服务和
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经常探访空巢老人、
留守儿童、残疾人。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六、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二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完善村级重要事项、
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
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基层
纪检监察组织与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
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开展村级议事协商
创新实验。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
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
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二十七)创新农村
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依托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探索统筹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的具体方式,完善
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启动实施文化
产业赋能乡村
振兴计划。整合
文化惠民活动资源,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
广场舞、
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
体育活动。办好
中国农民丰收节。加强农耕
文化传承保护,推进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
高价彩礼、
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二十八)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创建一批“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
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
村霸”。防范
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
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
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
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
社会心理服务和
危机干预,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宗教工作力量。统筹推进
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
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农村
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指导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开展农村交通、消防、
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
非法集资、
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业
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七、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二十九)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
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
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稳步提高
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地方政府
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
公益性项目。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强化
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
(三十)强化乡村振兴
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
支小再贷款、
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
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
农村基础设施中
长期信贷模式。加快
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
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深入开展农村
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
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
普及教育和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发展
农业保险和
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
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
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三十一)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使用农业领域
战略科学家。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推行
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
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
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对中高级
专业技术岗位实行
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完善耕读
教育体系。优化
学科专业结构,支持办好涉农高等学校和
职业教育。培养
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鼓励地方出台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
(三十二)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开展第二轮
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巩固提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
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服务体系,探索新型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稳慎推进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
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稳妥有序推进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融资。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农垦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管理制度。开展农村
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制定
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三)
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开展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鼓励地方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给予适当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鼓励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务实管用活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总结评估。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
(三十四)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
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
(三十五)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开展“
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推进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广泛动员
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
万企兴万村”行动。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内容解读
解读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9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当天就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解读。
稳中求进:两条底线、三项重点
中央一号文件对2022年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和不确定,必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为保持平稳健康的
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
社会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牢牢守住保障国家
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两条底线。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
农产品供给,实打实地调整
农业结构,严守
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
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务必见到可考核的成效。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力度,推动帮扶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努力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
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健全乡村建设
实施机制,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
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维护
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保障好
初级产品供给是重大战略性问题。2021年我国粮食
总产量达到13657亿斤、较上年增产267亿斤,连续7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为开新局、应变局、稳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一号文件把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摆在首要位置,目的就是把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稳更牢固,饭碗主要装中国粮。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稳产量。应对2021年秋冬种部分小麦晚播等不利影响,抓紧抓实春季田管,促进弱苗转壮,努力追回产量。粮食安全要共担责任,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主产区不断提高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销区切实稳定和提高
粮食自给率,产销平衡区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适当提高
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实现三大
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加快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合理保障农民收益。
——调结构。下大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支持
东北地区积极推行大豆玉米合理轮作、有序推进
地下水超采区、不适宜水稻种植区开展“水改旱”扩种大豆,在黄淮海、西北、西南地区大力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在
长江流域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扩大
油茶种植面积。通过多油并举、多途并进,确保大豆和油料扩种取得可考核的成效。
——保耕地。足额带位置
逐级分解下达
耕地保有量和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把
耕地保护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
一票否决、
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抓好
黑土地保护,不断提升
耕地质量,真正做到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
多措并举: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
工作机制、政策举措、机构队伍等衔接有序推进,脱贫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当前,部分脱贫地区群众收入水平仍然较低,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遇到
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等情况有可能返贫致贫。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并作出一系列具体安排。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前提,要压紧压实责任,持续响鼓重槌地抓好,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要聚焦重点人群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各地要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简化识别程序,及早落实
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同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更多依靠发展来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和
涉农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通过产业带动提高脱贫人口家庭
经营性收入。通过加强东西部
劳务协作、提升帮扶车间、优化公益岗位等多种方式,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
“要加大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力度,集中力量实施一批补短板促
发展项目,选派科技特派团,实行
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
组团式帮扶。不断提升搬迁社区基础设施和
公共服务质量,持续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唐仁健说,聚焦重点地区强化帮扶措施,增强自我
发展能力,让脱贫基础更加牢固、更可持续。
乡村振兴:五级书记共同抓
“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后,
新时代抓“三农”工作就是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
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
三大产业;大力发展
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
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加强农业
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
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推进农业农村
绿色发展。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健全自下而上、
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不超越
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接续实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强
农村道路、供水、用电、网络、住房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
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
——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
协调机制,发挥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创新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法,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持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
“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归根结底要靠
党的领导。”唐仁健说,要制定乡村振兴
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省级党政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
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
考核制度,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表彰
奖励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解读二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共8个部分,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
机制创新力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文件指出,当前,全球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复苏脆弱,气候变化挑战突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党中央认为,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文件提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和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及乡村治理重点工作。
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有序推进重点工作,以超常超强的力度和更强的
执行力,不折不扣完成好2022年“三农”各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重要意义
202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
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文件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部署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明确了两条底线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方面重点工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实现“两新”: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