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建设项目是指设计生产能力较小或全部投资不足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工业建设小型项目的划分标准是:(1)按生产能力计算:钢铁联合企业年产钢10万吨以下,煤炭矿区年产原煤200万吨以下、电站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水泥厂年产20万吨以下等等。(2)按投资总额计算:黑色金属工业总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煤炭、化工、森工、建材、轻工、纺织、机械、邮电等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
划分大中型和小项建设项目的目的是为了反映“大中小并举”的建设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便于对建设项目分级管理,加快建设速度。按现行
计划管理体制、小型建设项目由各地区各部门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