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超采区
水文地质学术语
地下水超采区,是指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超过可开采量,引起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引发生态损害和地质灾害的区域。
词语定义
地下水超采区是指在开采条件下,一定时间段内的
地下水
的开采量大于年或多年平均补给量,而破坏了地下水的采、补平衡的地段。
相关法规
2021年10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地下水管理条例
》,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地下水超采区做出了规定。
参考资料
地球科学辞典-甘肃省地矿局
..
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
.中国政府网.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地下水管理条例》
.新华社.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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