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帮扶县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是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出台背景
2021年6月,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会议在贵州毕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有力的工作,加快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确保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不掉队,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胡春华指出,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后,重点帮扶县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面临不少困难,必须明确目标导向,用乡村振兴统揽各项支持工作,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尽快补齐区域性发展短板。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大力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切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做大做强帮扶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强与发达地区经济联系。要加快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探索建立适应县域特点的人才使用机制,推动形成现代文明生活方式。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帮扶县的支持保障,中央部门要强化政策支持,东西部协作要加大倾斜力度,西部各省份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总体责任,重点帮扶县要积极主动努力,合力促进发展。
在贵州期间,胡春华赴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的毕节市纳雍县六盘水水城区进行了实地考察
正式公布
2021年8月27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公布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的通知》。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安排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关文件,西部10省区市综合考虑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统筹考虑脱贫摘帽时序、返贫风险等因素,结合各地实际,确定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现予以公布。
确定名单
四川
内蒙古
广西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帮扶要求
2024年1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国有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支持力度。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3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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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出台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