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生产总值(Regional GDP)是指本地区所有
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
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地区生产总值等于各
产业增加值之和。1993年中国将GDP正式纳为
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
核算历史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研究
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1985年,中国开始建立
GDP核算制度。1993年,正式取消
国民收入核算,GDP成为
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
2003年国家统计局宣布中国将改进GDP核算与
数据发布制度,取消容易引起误解的
预计数,建立定期修正和调整GDP数据的机制,在发布GDP数据的同时发布相关的重要数据,必要时还将公布核算方法。这是中国提高GDP数据的
准确性和透明度,向国际通行办法迈进的重要一步。
2014年国家统计局将积极稳妥的推进国家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深化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加快改进能耗统计进一步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同时将精心组织实施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尽快制定经济核算图,指定全国统一的核算办法,为2015年正式实施全国统一的核算GDP来打下一个基础。此举将有效消除近10年来各省GDP总和与国家统计局核算的全国GDP存在较大出入的情况。
2023年2月28日,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分区域看,2022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622018亿元,比上年增长2.5%;
中部地区生产总值266513亿元,增长4.0%;
西部地区生产总值256985亿元,增长3.2%;
东北地区生产总值57946亿元,增长1.3%。全年
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1002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559766亿元,增长3.0%;
长江三角洲地区生产总值290289亿元,增长2.5%。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652084亿元,比上年增长5.4%;中部地区生产总值269898亿元,增长4.9%;西部地区生产总值269325亿元,增长5.5%;东北地区生产总值59624亿元,增长4.8%。全年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104442亿元,比上年增长5.1%;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584274亿元,增长5.5%;长江三角洲地区生产总值305045亿元,增长5.7%。
2024年7月18日,江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24年上半年全省经济数据: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5638.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67.0亿元,同比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6695.3亿元,同比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8175.7亿元,同比增长2.5%。
2024年7月25日,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07.4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4%,较一季度提升0.6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04.04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884.93亿元,增长4.0%;第三产业增加值5618.45亿元,增长4.6%。
核算改革
改革方案
2017年6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核算主体、改革核算方法、改革
工作机制等主要改革内容,规定了统一核算的资料来源、
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数据修订与公布的基本步骤等。
核算体系
2017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调整了研究与
开发支出的
处理方法,将能为所有者带来
经济利益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不再作为
中间投入,而是作为
固定资本形成计入
国内生产总值。
统一核算
2017年10月30日,据
国家统计局消息,2019年将实施地区
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总值核算由现行的省级
统计机构核算,改革为国家统计局和省级统计机构共同开展的统一核算。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
国内生产总值数据仍存在不小的差距,这种状况不利于正确把握各地
经济形势。
国家统计局将利用开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从2019年开始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确保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
核算方法
地区生产总值计算方法有三种:
(2)
收入法: 增加值=
劳动报酬+
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增加值之和等于地区生产总值
统计数据
2024年7月24日,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江苏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江苏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326.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
2024年7月27日,陕西省统计局发布2024年上半年陕西经济运行情况。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257.4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3%。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56.82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7914.67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7585.98亿元,增长3.5%。
2024年10月,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甘肃省地区生产总值5902.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第一产业增加值388.8亿元,同比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2189.6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3324.3亿元增长3.9%。
2024年10月11日,按照中宣部统一部署,为期7天的“高质量发展调研行”主题采访活动在京正式启动,采访活动中北京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鑫介绍,党的二十大以来,北京地区生产总值站稳4万亿元台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6000亿元大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迈入8万元门槛,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2024年10月21日,广东省统计局公布,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广东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9939.1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41.27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39702.36亿元,增长4.8%;第三产业增加值56195.55亿元,增长2.5%。同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消息,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内蒙古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17875.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46.0亿元,同比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9012.5亿元,增长7.5%;第三产业增加值8017.0亿元,增长4.4%。
2024年10月22日,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重庆前三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244.3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486.83亿元,同比增长2.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8991.33亿元,同比增长6.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766.15亿元,同比增长5.8%。
2024年10月23日,云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通报2024年前三季度云南经济运行情况。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前三季度,云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110.03亿元,同比增长3.0%。
2024年11月27日,北京市统计局发布京津冀前三季度经济及合作情况。前三季度京津冀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9039.9亿元。
2024年12月,全国31省份2023年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GDP)数据出炉。从总量来看,广东、江苏前三季度GDP超9万亿元;从增速来看,17省份高于“全国线”,其中西藏的增速居首。
数据显示,GDP超过3万亿元的省份有13个,分别是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福建、湖南、安徽、上海、河北、北京,与去年同期相同。其中,广东以96161.63亿元位居榜首,江苏(93180亿元)居第二,山东(68125亿元)紧随其后,三者占全国总量超过四分之一(28.19%)。浙江前三季度GDP为59182亿元,接近6万亿元。湖北GDP首次超过4万亿元(40237.97亿元),与河南(47785.44亿元)、四川(43387亿元)并肩进入4万亿元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