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鲜卑
鲜卑的一支
拓跋鲜卑是鲜卑的一支,亦称别部鲜卑。拓跋鲜卑,应包括建立代、魏的拓跋部,建立南凉河西鲜卑秃发部,而习惯上往往仅指北部鲜卑。
历史来源
鲜卑的一支。拓跋鲜卑,应包括建立代、魏的拓跋部,建立南凉河西鲜卑秃发部等。”拓跋鲜卑最初居住在蒙古草原的东北角,习惯上称为“北部鲜卑”。在蒙古草原东南部发展起来的鲜卑人,东汉桓灵时曾建立以檀石槐为首的部落大联盟,习惯上称为“东部鲜卑”。这两支鲜卑人群同源于东胡考古学证明他们在文化上具有相近的特征。
屡次迁徙
拓跋氏初是鲜卑地处最东北的一支,亦称别部鲜卑。原居于额尔古纳河和大兴安岭北段,“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
1980年在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北10公里大兴安岭北段顶巅东侧的嘎仙洞中,发现了北魏太平真君四年,拓跋焘李敞祭祖先时刊刻于石壁之上的祝文,全文19行,201字,内容与《魏书·礼志》一所载大致相同。但在石刻祝文中则保留了“维太平真君四年癸未岁七月二十日天子臣焘使谒者仆射库六官、中书侍郎李敞、傅”、“如闻旧墟爰在彼方”、“皇祖先可寒配”、“皇妣先可敦配”等文句。证实了可汗、可敦出于鲜卑,称可汗、可贺敦源于拓跋部,其后突厥回纥、蒙古等的称呼略同。嘎仙洞石室祝文的发现,进一步证明了拓跋鲜卑的发祥地“大鲜卑山”就是在今阿里河附近的大兴安岭北段。
据《魏书·序纪》载,鲜卑之先“积六十七世”,至拓跋氏远祖成帝毛时(约在公元前2世纪后期至1世纪前期左右,相当西汉武帝在位期间),为“远近所推,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所谓“国”,当指氏族集团或部落;“大姓”,即指沃族或比氏族较小的家支。毛似是部落联盟的酋长,所称“皇帝”,为拓跋珪时追尊。毛下传五世而至宣帝拓跋推寅(约公元1世纪前期),正值东汉初年,北匈奴西迁南匈奴保塞,拓跋鲜卑乘隙第一次南迁,至“大泽”,即今呼伦池(达赉湖)。由于地“方千余里,厥土昏冥沮洳(指沼泽地带),谋更南徙,未行而崩”。今发现的呼伦贝尔陈巴尔虎旗完工和新巴尔虎右旗礼赉诺尔发现的古墓群,大约就是拓跋鲜卑南迁过程中的文化遗迹,表明拓跋鲜卑确在呼伦贝尔大草原居住过。当时拓跋鲜卑还过着“畜牧迁徙,射猎为业”的游牧生活,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阶段。
推寅后又经六世,至献皇帝邻时,一方面“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即纥骨氏、普氏、拔拔氏、达奚氏、伊娄氏、丘敦氏、俟亥氏,连同拓跋氏形成“鲜卑八国”,后邻又命叔父之胤为乙旃氏,疏属为车焜氏,形成帝室十姓;另一方面因呼伦池附近荒遐,不足以建都邑,再加上随着拓跋氏社会的发展,部落首领为掠夺财富,扩张势力,就必然向南扩展,遂准备第二次南移。由于年老体衰,乃以位授子圣武帝诘汾。诸汾遵命率众南迁,几经险阻,才到达匈奴故地,即今河套北部固阳阴山一带。这里水草丰美,树木繁茂,是牧猎的好场所,并接近了中原文化。由于两次迁徙策略“多出宣、献二帝,故人并号曰‘推寅’,盖俗云‘钻研’之义”。第二推寅邻命其子诘汾统领部众南迁时,约在公元160至170年之后,即东汉桓、灵二帝之际,当时正是檀石槐部落联盟强盛时期。有学者认为率领族人第二次迁徙的推寅,即是东汉檀石槐统辖的西部大人中的日律推演或律推演,而有的学者则持否定态度,认为无论是时间、地点或事迹都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
拓跋鲜卑进入匈奴故地后,与留居故地的匈奴融合。拓跋力微时,在75个异姓部落中,属于匈奴的就有贺赖氏、须卜氏、丘林氏、破六韩氏、宿六斤氏等。匈奴部落加入拓跋鲜卑联盟后,与之杂居共处,相互通婚,逐渐被鲜卑化。据研究,“拓跋”的含义,乃是北人谓鲜卑父、胡(匈奴)母所生后代之意。《魏书·序纪》谈到力微是其父诘汾与匈奴故地之天女结合所生。实际上是给鲜卑与匈奴通婚抹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此后,有不少晋人和乌桓等部众也成为其“新民”。
始祖神元皇帝力微时(220—277年),拓跋鲜卑开始了第三次迁徙。拓跋诘汾长子秃发匹孤率众从塞北迁居河西。“秃发”或即“拓跋”之异译。由于拓跋部众还梳着辫子,故当时人又称之为“索头”鲜卑或“索虏”,以区别于剃去部分头发的其它鲜卑部。拓跋本支,从力微时起就游牧于上谷(治今河北省怀来县)以西,云中(今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东北)一带。由于受西部鲜卑大人蒲头的袭击,部众离散,力微投依于五原郡(治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没鹿回部大人窦宾(纥豆陵宾)之下。与宾共攻西部,宾兵败失马,力微以已所乘骏马与之。宾感相助之恩,准其北居长川(今内蒙古兴和具一带)。经10余年经营,诸旧部民渐往归附。
248年(曹魏正始九年),杀窦宾子,并其众,诸部大人悉款服,势力增强,控弦之士达20余万。258年(甘露三年),力微在位第三十九年,从河套北部迁于汉定襄郡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是年四月,举行祭天大典,诸部君主皆往助祭,唯白部大人观望不至,召而戮之,使远近震慑,相继归附。在由部落贵族和扈从武士操纵的部落大会上,拓跋部正式取得了部落联盟的领导权,力微也巩固了世袭的大酋长的地位。
同时,拓跋鲜卑在向西南发展过程中,对中原曹魏、西晋政权采取和好政策,亦是使拓跋鲜卑得以强盛的因素之一。力微与曹魏“聘问交市,往来不绝”。曹魏赠给拓跋氏金币缯絮,岁以万计。
261年(魏景元二年),力微还遣其子沙漠汗(文帝)至魏都洛阳“且观风土”,实为质子。接受汉人文化,穿着汉服,掌握弹丸等武艺。魏晋禅代,沙漠汗仍留质于晋,每次北归,晋均具礼护送。
历史发展
从力微开始,拓跋部落这个民族共同体有了很大发展,蒙古草原各部落纷纷成为拓跋联盟的新成员。当时除了帝室十姓外,其它异姓诸部加入拓跋联盟的有75个(一说68姓)姓或部落成分。内入诸姓到北魏时,按照原来是否为部落大人和内入后的功绩,分化出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称为“勋臣八姓”。除本部外,四方诸部还有35姓(一说32姓)与拓跋部落经常发生朝贡关系,“凡此诸部,其渠长皆自统众”,只是与拓跋保持岁时朝贡,即政治上交聘或从属,经济上交换的关系。后随着北魏势力强大,兼并的部落日益增多,大都逐渐转为内入诸姓,变成编户齐民
至295年(晋元廉五年),力微少子禄官统部时,仿匈奴旧制,分国人为中、东、西三部。禄官自为大酋,居上谷之北,濡源(今河北省东北部滦河上源)之西,东接字文部,为东部;以力微长子沙漠汗之子猗迤统领一部。居代郡参合陂(今内蒙古凉县东北)北,为中部;以猗迤弟猗卢统一部,居定襄之盛乐故城,为西部。禄官继承父业、与晋通好,社会较为安定,“财畜富贵,控弦骑士四十余万”,牧地有所扩展。
298年(元康八年),乘宇文莫廆子逊昵延朝贡之机,将长女嫁之,以示结好。
304年(建武元年),应晋州刺史司马腾之请,与猗迤率部破匈奴汉王刘渊西河(今山西汾阳县;时为西河国)、上党(今山西省黎城县南)。
307年(永嘉元年)病卒,侄猗卢继位,总摄三部,成为塞北的一支强劲力量。
310年(永嘉四年),猗卢遣侄郁律率骑2万、助晋并州刺史刘琨大败白部鲜卑及铁弗匈奴。猗卢因功受封为大单于、代公,并求晋割让陉岭(今山西省代县西北句注山)以北的马邑、阴馆、楼烦、繁畴、崞五县,其地东接代郡,西连西河、朔方,方数百里,乃徙10万户以充之,疆域扩大,势力益炽。
312年(六年),遣长子六修等为前锋,亲统20万众作为后继,击败匈奴汉国刘聪子粲于晋阳。
313年(建兴元年),以盛乐为北都,修故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东北)为南都,并于灅水之阳黄瓜堆筑新平城(小平城),令六修镇之,统领以晋人为多的南部。
315年(三年),受晋封为代王,置官属,食代常山二郡。316年(四年),猗卢废长立幼,以少子延明为嗣,因与六修有隙,召征不至,遣军讨之失利,乃微服逃匿民间,寻为六修所弑。
拓跋郁律时(317—321年),击败入侵之铁弗匈奴刘虎,以女嫁来附之虎从弟路孤。进而向北部草原发展,“西兼乌孙故地,东吞勿吉以西,控弦上马将有百万”,士兵精强,雄于北方。拒绝前赵刘曜后赵石勒的请和及东晋的封爵,而有“平南夏之意”。又数传至拓跋什翼犍。什翼犍曾为质子在后赵历10年之久,汉化较深,学会了不少中原的典章制度
338年(东晋咸康四年),在繁畴(今山西省浑源县西南)北即代王位,年号建国,分国之半与弟孤。次年,“始置百官,分掌众职”,用代郡汉人燕凤为长史,许谦郎中令,其余官职及名号,多仿晋制。又制法律,定反逆、杀人、偷盗、乱伦之刑,史称“当死者,听其家献金马以赎;犯大逆者,亲族男女无少长皆斩;男女不以礼交皆死;民相杀者,听与死家马牛四十九头,及送葬器物以平之;无系讯连逮之坐;盗官物,一备五,私则备十。法令明白,百姓晏然”。自此,代初具国家规模。 340年(东晋咸康六年,代建国三年),定都于云中盛乐宫(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翌年,又于盛东敌城南8里筑盛乐新城,逐渐开始农业生产。曾多次进攻高车、铁弗匈奴刘卫辰等部,掠取奴隶和牧畜。“东自?貊,西及破洛那,莫不款附”。当时实际控制疆域大致跨有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和山西省北部。
376年(太元元年,建国三十九年),前秦苻坚刘卫辰之请,发幽、冀、并三州兵30万,分数路会攻什翼犍,代国灭。
383年淝水之战后,前秦政权倾覆,慕容垂称帝于中山,建立后燕。386年(东晋太元十一年),什翼犍嫡孙、慕容垂外甥拓跋珪乘机召集旧部,在牛川(今内蒙古锡拉木林河、呼和浩特市东南)召开部落大会,并即代王位。同年四月,改称魏王,建元登国。
398年(天兴元年),正式定国号为魏,史称北魏或后魏,迁都平城,改元天兴,即皇帝位,是为魏道武帝。
当时,北方形势极为复杂。北魏不仅面临柔然、高车、库莫奚以及后燕、西燕的威胁,而且还有企图拥立其叔窟咄的守旧势力。于是,拓跋珪首先击败窟咄,“悉收其众”,翦除内患。继而向外扩展。
387年(登国二年),拓跋珪率军大破其南边的独狐部,刘库仁之子刘显逃奔西燕。翌年,击败其东边西拉木伦河一带的库莫奚部,获杂畜十余万头;又破嫩江流域解如部,获男女、杂畜10余万。389年(四年),攻高车部落大破之。翌年,袭击高车袁纥部,获生口、马、牛、羊20余万;又讨纥突邻、纥奚、豆陈、贺兰、叱奴等部。六年,西讨黜弗部,北征柔然。又破刘卫辰部,共获名马30余万匹,牛羊400余万头。拓跋珪不仅获得了大量土地、虏获了大批战马和牛羊,而且还收降了不少部落,成为塞外一大强国。395年(十年),与慕容宝会战于参合陂,在参合陂之战中大破后燕军,俘获士卒4—5万,皆坑杀之。397年(皇始二年),乘慕容垂新死,亲勒六军40余万,进兵中原,先后攻取晋阳、中山、邺等名城重镇,拥有黄河以北之地,隔河与东晋相峙。
至423年(泰常八年),拓跋珪孙、拓跋嗣子拓跋焘(北魏太武帝)继位后,改革吏治,并加强军队的管制,使用北魏骑兵,四出征伐。
427年,俘夏主赫连氏,杀之,夏国灭。(北魏攻夏统万城之战)至此,北魏统一北方的形式已经不可逆转。
429年,重重挫败了柔然,使得北魏大为缓解了北部边境(北魏破柔然之战)的重大威胁。
436年(太延二年),攻占龙城(今辽宁省朝阳市),北燕冯氏灭。439年(五年),兵取凉州,俘北凉沮渠牧犍,收姑臧(今甘肃省武威市)城内户口20余万,及仓库珍宝无数。
442年(太平真君三年),太武帝收服西凉李嵩之孙李宝,并屡次亲率骑兵,击败柔然、高车,获戎马百万匹,部众数10万落;又遣将袭吐谷浑,使慕利延败走白兰(今青海黄河源西北)。同时,还采取镇抚兼施的策略,使西域诸族及东北契丹等族遣使朝贡。遂完成统一北方大业,结束了十六国割据局面。继而450年(十一年),率军10万南下进攻刘宋,经略江淮,围悬瓠(今河南汝南县),直抵瓜步(今江苏六合县东南)。后遭宋军顽强抵抗,掠淮南5万余户而返。北魏辖区逐渐扩至淮河以南,形成南北朝长期对峙的局面。疆域东北起辽西,西至新疆东部,南达秦岭、淮河,北抵蒙古草原。
道武帝孝文帝等的改革及拓跋鲜卑社会制度和经济生活的变化 拓跋鲜卑在进入中原前,基本上处在早期家长奴隶制阶段,以游牧业为主,各部落民在一定牧场上进行游牧;部落民对于部落大人或渠帅交纳一定的畜税及服兵役、徭役;八部和“内入诸部”的大人把一部分畜税再交给盟主。而四方诸部渠长与盟主则保持一种“岁时朝贡”的关系。至拓跋珪建立北魏后,逐渐向封建化过渡,并有相当一部分部落民开始了农业定居生活。
拓跋珪在建立北魏和进取中原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便适应中原地区的需要,并促进鲜卑的封建化和向农业定居过渡。
首先,拓跋珪注意延揽人才,吸收汉族士人,制定朝廷典章制度,按照周秦以降中原王朝的规模,建立北魏朝廷。在保存汉人原来的社会制度和采用汉人原有的租税制度的同时,拓跋氏与汉族世家豪强也逐渐相互交融结合。
其次,离散诸部,分土定居,变部落民为国家编户。拓跋珪在386年(登国元年)四月,改称魏王后,即下令“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民”,即解散原来参加联盟的四方或内入诸姓部落乃至帝室十姓部落,强迫各部落大人与其部民(牧民)脱离关系,使各部牧民不再成为各部大人的私属,而变成北魏国家的编户,分给土地,以从事农耕或进行定居牧放,不准随便迁徙。在击败后燕之后,于天兴初,第二次下令“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悉令造籍”。并实行“计口受田”的办法,使其逐渐从事农业,转向定居。离散的部落民,仍设大夫或别帅管辖。至457年(高宗太安三年)正月,以诸部护军各为太守,编户齐民才告完成。孝文学时三长制均田制的推行,进一步促使部落组织解体,有利于拓跋鲜卑与汉民族等错居杂处,共同成长壮大。
再次,实行“计口受田”,“劝课农桑”,扩大屯田,减轻租赋,并徙民以充实京师,发展农业生产。
拓跋珪卒后,拓跋嗣继位仍沿袭封建化的方针,注意简贤任能,劝课农桑。413年(永兴五年),奚斤等破越勤信尼部落,徙2万余家而归,后将新降人置于大宁川(今河北省宣化县一带),给农器,计口受田。
北魏初期,经过“计口受田”及“离散诸部、分土定居”,农业已成为北魏的社会经济基础,但畜牧业仍占有重要地位,农业歉收时,还要靠畜牧业接济。国有牧场和私人枚场上的畜牧业都相当繁荣。除了八部牧民从事畜牧业外,还有被拓跋焘迁至漠南的高车、柔然降附之民,从事耕牧,岁致献贡;河西国有牧苑的牧子,养马200余万匹,驼骆100余万头,牛羊无数。此外,如契胡尔朱荣,在北秀容川(今山西省朔县西北一带)就有辽阔的私人牧场,“牛羊驼马,色别为群,谷量而已”,“朝廷每有征讨,辄献私马,兼备资粮,助裤军用”。北魏对于畿内及郊甸的农民,采取了封建性的田租户调的剥削方式。对于从事畜牧业的各族牧民,也采取封建性的剥削方法,如421年(明元帝泰常六年)二月,“调民二十户输戎马一匹、大牛一头”。三月,“制六部民,羊满百口输戎马一匹”。此外,还有一些力役之征,如筑城、建宫、造苑、运输、兵役等等皆是。
拓跋鲜卑所建立的北魏,经过近百年,至北魏孝文帝元宏太和年间(471—490),在各族人民反抗斗争的冲击下,为了缓和各种社会矛盾,巩固北魏在中原地区的统治,孝文帝及其祖母冯太后在代魏逐步汉化的基础上,大力改革,促进北魏进一步封建集权化,鲜卑人日益汉化。
第一,创颁“均田令”,改革租调力役制,初立三长制,推行百官俸给制,改定礼仪、官制、律令等,加速北魏在政治、经济上实现封建化进程。
485年(太和九年),下诏计口分配空芜土地。凡男年十五以上受露田40亩,女20亩。奴婢同样受田,丁牛1 头受田30亩,以4头为限,由于当时施行休耕法,授田一般是2—3倍。所授之田,不准买卖,年老免课及身亡,须还田于官。此外,初受田男子另给桑田20亩,作为世业,身终不还,可传子孙,不许买卖,但超过20亩者可卖其余,不足者可买,在缴纳麻布为“调”之地区,男授麻田10亩,女5亩,奴婢相同,年老身死,还田。新附民户,每3口加宅田1 亩,奴婢5口1 亩。桑田及宅地为世业、受田后不准迁徙。地方官按级给公田。均田制仅分配无主荒地,未触及地主原有土地。占有奴婢和耕牛的主人,还可按奴婢和牛数多得土地,与之相适应的田租户调制度规定一夫一妻之户,还可按奴婢和牛数多得土地。与之相适应的田租户调制度规定一夫一妻之户,岁出帛1 匹,粟2石,还有力役,而有奴婢8人或耕牛20头,才缴纳同额租调。因而均田制虽授给包括鲜卑人在内的各族农民以一定土地,但获益最多的是鲜卑贵族和中原的世家豪强。嗣后北齐北周和隋唐皆沿此制,办法略有变更。继而又颁行三长制,即五家立1邻长,五邻立1里长,五里立1党长,校比户口,造户籍。以强化县以下地方组织,更严密地控制人口,限制人民逃亡。同时也是为了检括荫户,与豪强争夺人口,扩大征调赋税的对象,以增加封建王朝财政收入
均田制、三长制、租调制三种制度先后颁行,是相辅相成的,通过均田制将包括鲜卑人在内的诸族人民编制于土地上从事生产;通过租调制来剥削农民的剩余产品;通过三长制来检查户口,催督租调。从而进一步打破了原来的氏族部落组织,加速鲜卑的汉化和封建化。再加上483年(太和八年),百官俸给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官吏的贪赃在法,巧取豪夺。同时下诏放松对手工业者的控制,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减轻手工业者人身束缚的先例,凡此种种,对北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增加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方面都起了一定作用。
第二,迁都洛阳,更便于吸收汉族封建文化,与汉族地主阶级联合。
北魏原都于平城,地处偏北,为了避免柔然的直接攻袭,更好地与汉族地主联合,推行改革,加速封建化,以巩固北魏在中原的统治,孝文帝不顾部分鲜卑贵族的反对,493年(太和十六年)秋,毅然定计迁都洛阳。次年,南徙洛阳。495年(十九年),孝文帝又规定:“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于是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阳人。”使南迁之人永远定居下来,断绝北还之念。但为了照顾旧贵恋土之情,“遂许冬则居南,夏便居北”。
第三,禁鲜卑人着胡服、在朝廷上说鲜卑语,提倡改鲜卑姓汉姓,定姓族,说汉语,著汉眼,鼓励鲜卑人与汉人通婚。至495年(太和十九年),又令“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并云:“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汉语)。年三十以上,习性已久,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见在朝廷之人,语言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降爵黜官。各宜深戒。如此渐习,风化可新。”孝文帝还大力提倡著汉服。
在语言、衣冠汉化的同时,孝文帝下诏定姓族,改鲜卑复姓为汉姓。“改拓跋氏为元氏,以继华夏正统自居。除帝室元氏及长孙、叔孙、奚氏等宗族诸姓及勋臣八姓(见前)之外,又根据各宗族祖宗的官位,分别列入姓或族,并为汉族豪强定姓族。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别升降,以门第高低来品举人才,即所谓“班镜九流,清一朝轨”,以免“清浊同流,混齐一等”。实际上,就是保证鲜卑贵族的政治地位,逐渐与汉族世家合流,使胡、汉统治者在门阀制度下,进一步消除隔阂,加强联合,并结成姻戚。通过婚姻关系,不仅双方在政治上休戚相关,利害与共,而且使胡、汉在血统上凝为一体,以共同支持北魏的封建政权。
如上所述,道武帝、孝文帝等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大力推行汉化,目的是为了使北魏政权进一步封建化,加强鲜卑贵族和汉族世家的融合,以巩固其统治。但通过均田制等的实施,对恢复和发展生产起了一定作用。各项汉化措施,客观上推动了鲜卑本身的发展,也促进鲜卑等族与汉族的融合。
北魏末年各民族大起义和东西魏、北齐、北周的更替 鲜卑拓跋氏进入中原后,经北魏太祖拓跋珪和孝文帝元宏采取一系列措施,由原始社会末期奴隶制初期(一说是家长奴役制),迅速向封建制飞跃,几经破坏的北方社会经济也逐渐走向恢复。但由于北魏统治和剥削仍很苛重,对境内少数民族的压迫也极残酷,征兵无度,往往将少数民族充当民族仇杀、争权夺利的牺牲品,阶级矛盾日益激化。北魏世宗宣武帝元恪)以后,政治腐败,贵族官僚日益荒淫奢侈。宣武帝本人“好游骋苑囿”、“嬉戏无度”、“不亲视朝”。王公贵族腐化不堪,竟以豪侈相尚。“帝族王侯,外戚公主,擅山海之富,居川林之饶,争修园宅,互相竞夸”。同时,广建佛寺、石窟更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贵族世家为了满足其骄奢腐朽的生活,除了经营田业、盐铁、舟车、山泽之利外,朝中权贵还卖官鬻爵,贿赂公行,“纳货用官,皆有定价”。而州郡刺史、太守更是“聚敛无极”,贪黩刻削人民,并用大斗长尺征调。再加上高利贷盘剥,均田制破坏,连年水旱饥荒,民不堪命,天下怨叛,从499—521年(太和末年至正光二年),20余年间,起义或反抗竟达26次之多,至524年(正光五年),终于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六镇起义
北魏初都平城,为了拱卫京都,以抵御北方游牧民族柔然的威胁,拓跋焘时,“发司、幽、定、冀四州十万人筑畿上塞囿,起上谷,西至于河,广袤皆千里”,并沿平城北边陆续设镇防守,自西向东有沃野(今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东)、怀朔(今内蒙古固阳县西南)、武川(今内蒙古武川县西南)、抚冥(今内蒙古四子王旗东南)、柔玄(今内蒙古兴和县西北)、怀荒(今河北省张北县北)六镇,此外还有御夷镇(今河北省赤城县北)及远在河套之西的高平(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薄骨律(今宁夏灵武县西南)等军事重镇。六镇镇民来源,大都是:鲜卑拓跋部族成员,被迁徙的汉族及其它各民族(如敕勒、吐谷浑、杂胡、江淮诸蛮等)和徙边的罪犯。因而,使留居北镇的鲜卑拓跋部成员的地位逐渐下降,“役同厮养,官婚班齿,致失清流”。与迁洛的“本宗旧类”的“各各荣显”相比,他们丧失了特权,仕宦阻隔,被视同府户,为镇将奴役,“穷其力,薄其衣,用其工,节其食”。六镇府户和中原鲜卑贵族间的矛盾,镇内将官、奸吏与士兵的矛盾日益激化。六镇府兵处于中原贵族官僚和本镇将吏的双重压迫下,于是揭竿而起,拉开了北魏末年各族人民大起义的序幕。
除六镇破六韩拔陵的起义,关陇莫折念生万俟丑奴的起义,河北杜洛周鲜于修礼葛荣的起义,山东邢杲的起义,山西稽胡的起义外,其它各小股的起义,史不胜书。既有北边少数民族的部落起义、牧民起义,又有中原各地的汉族起义,其势如燎原之火,几乎燃遍整个中国北方,使北魏王朝的统治受到了强烈冲击,分崩离析。东西魏的分裂,北齐、北周的出现,可以说是这次大起义的直接或间接后果。
随着北魏政权的衰落,地方势力抬头,在关中以东,自尔朱荣于530年(永安三年)为魏孝武帝所杀后,继之而起的是鲜卑化的汉人高欢和在关中的尔朱氏旧部贺拔岳及宇文泰。高欢灭尔朱氏后,自居于晋阳,遥控洛阳政权,魏帝元脩不甘充当傀儡,与高欢矛盾激化。534年(元熙三年),高欢调集20万大军,分道南下,七月,元脩放弃洛阳,率轻骑入关,投奔宇文泰。北魏12世,历148年而亡。高欢入洛阳,拥立元善见为帝(孝静帝),迁都邺城,史称东魏。是年冬末,宇文泰毒死元脩后,拥立元宝炬为帝,是为西魏文帝,史称西魏。
550年,高欢子高洋废东魏,建立北齐。北齐鲜卑化风气极盛,鲜卑贵族在朝廷仍占重要地位。
西魏大权掌握在丞相字文泰手中。泰知人善任,崇尚儒术,明达政事,擅长方略。历文帝、废帝、恭帝,执掌西魏军国实权20余年,其间,对外与东魏进行沙苑、洛阳、芒山等大战,并遣兵取蜀中,灭萧梁于江陵;对内重用关中汉人,依靠关陇地主集团支持,进行改革。西魏初,即命有司为二十四条新制,颁行之;后又采用苏绰制定的文案程式和计帐户籍之法,裁冗官,置屯田,而以苏绰所提《六条诏书》,即治心身、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为治国方针,推行均田制和赋役制,发展关陇农业,减轻农民负担;设六官、定十八命、罢门资,由朝廷任命刺史府官,以改革官吏制度,加强中央集权;并收编关陇豪族武装,与原来统辖的以鲜卑为主的军团合成二十四军,正式建立了由八柱国分掌禁旅的府兵制度。府兵制是由兵牧合一的部落兵制发展而来的。初置十二军、以诸将分别统率,成员初大多为鲜卑人,后逐渐吸收关陇汉族豪强的地方武装,兵员日增,共组成二十四军,由六柱国分领,下设12大将军,24开府,48仪同,每1仪同领士兵1000人,六柱国合众48000人。军士由各级将领统率,另立户籍,与民户有别,平常牧耕,按规定自备弓刀,参加训练或作战,警昼巡夜。从而相对地提高士卒的身份地位,使六镇军人与关陇大族结合,形成关陇统治集团。从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为宇文氏取代西魏,进而统一北方奠定了基础。
556年(西魏恭帝三年)十月,宇文泰卒,第三子宇文觉继立。次年正月,逼恭帝逊位,觉称周天王,即帝位,史称北周。中经世宗明皇帝宇文毓,及至武帝宇文邕于560年(武成二年)即位后,广开言路,兼听纳谏,延揽人才。以武川镇将为核心,极力笼络关陇、山东、河东的汉族世家,加强中央集权。
572年(天和七年),在诛杀专断国政的堂兄大家宰宇文护后,进行改革。首先,尊儒毁佛,以儒家为正宗,尊儒学为国学。搜集儒家经典,广求儒生,宣扬儒家“王道”、“德政”,以实现大一统
537年(建德二年)辨三教先后,以儒家为先,道教次之,佛教为后。
574年(三年),针对寺院、僧侣日益增多的情况,下诏禁佛、道二教,毁经像,罢沙门、道士,令还俗为民,纳税服役,“使民役稍稀,祖调年增,兵师日盛”。其次,继续改进府兵制,罢中外府,大选诸军将帅,改军士为侍官,扩充府兵来源,广募汉族子弟等充之,除其县籍,归于兵籍,兵民分治,由皇帝直接控制,负有更番宿卫和作战御侮之责,并日益与均田制结合,由兵牧合一的部落兵向兵农合一的封建兵制转化。府兵达20万人左右,增加北周的军事力量。对外,周武帝北与突厥和亲,娶木杆可汗俟斤女为皇后,连兵伐齐。南与陈朝通好,约中分中国,使南陈进兵淮南,以牵制北齐。575年(建德四年),亲率北周军6万攻拔河阴(今河南省孟津县东),围金墉(今河南省洛阳市东北)。翌年,攻克晋州,乘机进取晋阳。577年(六年),攻邺,追俘北齐幼主于青州,灭北齐,统一北方,拥有黄河流域长江上游广大领域。下诏统一度量衡,制定《刑书要简》,力行均田制,释放杂户、奴婢为良。进而欲“平突厥、定江南”。578年(宣政元年)三月,遣军攻甫陈,夺淮南之地,擒南陈大将吴明彻,俘斩3万余人。五月,总戎北伐突厥,至云阳宫(今陕西淳化县西北甘泉山上)因病还,卒于途。后继者或昏庸或年幼,大权落入外戚杨坚之手,581年(大定元年),杨坚取代北周,建立隋朝
无论是东部鲜卑,还是拓跋鲜卑及西部鲜卑,经过魏晋南北朝与汉族等错居杂处和通婚,大多被同化于汉族。鲜卑慕容部在诸燕灭亡后,以散居形式融合到汉族和拓跋鲜卑中去。入隋、唐以后,拓跋鲜卑也最终完全被汉化。鲜卑等族的汉化,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统治者与汉族地主在政治上的进一步联合,崇尚儒学,采用汉制;内迁鲜卑诸部不同程度地发展了农业经济社会生产水平逐渐接近汉族。
隋朝、唐朝以后,鲜卑作为政治和民族实体,虽已不复存在,但其后裔在两朝中均居于重要地位。隋、唐建国者母系为汉化的鲜卑人,而先祖又多是北魏北周北齐的显赫官员。至于两朝的文武达官显宦,鲜卑为数不在少数,位至宰相的就有20余人,其他如尚书、侍郎、都督、刺史更是不胜枚举,其中有隋代筑造学家宇文恺、音韵学家陆法言、唐初名相长孙无忌中唐文学家元结、诗人元稹,直至金末元初文学家元好问等人。
墓葬文化
通常是把拓跋部作为西部鲜卑的代表,其遗存中的墓葬使用头宽脚窄的木棺,有的墓室设陈放随葬器物。以牛、马、羊、狗等家畜殉葬,但经常是以头和蹄等作为象征。长弧颈展沿壶、小口展沿罐、长弧颈盘口壶和小口盘口罐等是富有特征的陶器,这些器物的表面常常饰有竖状和网状的暗纹与水波纹等 ,以此作为初步判别拓跋鲜卑遗存的依据。其中出土金银器的主要有:内蒙古昭乌达盟林西县苏泗汰、乌兰察布盟察右后旗三道湾、呼伦贝尔盟拉布达林墓群、凉城县蛮汉山南部小坝子滩窖藏、呼和浩特市郊区添密梁墓地。这些遗迹出土金、银饰件不容忽视反映了拓跋鲜卑文化演进的一个方面。
三道湾墓群出土有双马纹、单马纹、三鹿纹、双鹿纹、单鹿纹牌饰、驼形牌饰,还有带钩、耳坠花饰、片饰和泡饰等丰富遗物 ,也是拓跋鲜卑墓葬中惟一进行过分期的遗迹。第一期年代为公元2世纪初到2世纪中叶,第二期时代相当于2世纪下半叶至3世纪上半叶。以此为分期标尺,拉布林达墓群早于三道湾第一期墓葬,林西县苏泗汰墓大约与三道湾第一期相当,小坝子滩为4世纪初。出现了拉布林达、三道湾第一期和苏泗汰、三道湾第二期、呼和浩特市郊区添密梁墓地、小坝子滩的大致先后年代序列。
拉布达林的24座墓仅在5、24号墓出土金耳坠 ,从整个出土遗物的比例上看数量并不多。金耳坠的制法也相当简单,只是用金丝盘成环形,上部带勾(图1)。三道湾的金带钩、金耳坠、金花饰和金泡饰稍稍复杂(图2、3),金耳坠是用金丝层层盘结而成,制作比较细致,与扎赉诺尔出土的铜耳环的形状和制法十分接近 。扎赉诺尔墓地位于呼伦贝尔盟木图那雅河畔,先后四次发掘,多数学者认为是拓跋鲜卑的遗存。这种简单的金耳坠等饰件,并无明显特色,在北方地区各民族遗物中广泛出现,质料也多样。然而稍晚的遗迹中,出土器物中除了金耳坠还有较大型的牌饰,制作上要复杂得多。
三道湾墓群共50座,出土金器的墓7座, 15、17、118、122号墓为第一期,有双马纹牌饰、单马纹牌饰、单鹿纹牌饰(图4、5)。20、110号墓为第二期,有双鹿纹牌饰、驼形牌饰。2号墓没有分期,出土三鹿纹牌饰和片饰(图6)。总体上看,金器出土情况有由少到多、由简到繁的现象。由于考古发现的偶然性和局限性,这种现象未必就是发展演变特征,但如果仅从三道湾墓群出土的金牌饰来看,第一期15号墓出土的双马纹牌饰是按马的形体自然做出器型,而第二期的三鹿纹牌饰则加上长方形边框,动物饰于框内,摆脱了以动物自然形态为器形的做法。与三道湾第一期时代相同的苏泗汰墓出土的金牌饰似乎能代表金器制造的水平 ,那是一件长方形金牌饰,镂空出三鹿纹(图7),长7.8厘米,宽6.2厘米,重16.9克,含金量90%以上。
拓跋鲜卑的金器中牌饰虽然与匈奴文化有相似之处或受其影响,但制作上透雕镂空的方法更突出,装饰纹样有区别。流行鹿纹,样式也有单鹿、双鹿、三鹿以及一些似鹿非鹿的动物。马纹也多见,有的马呈站立状,头部似有圆形冠。双马是在一跪卧状的大马背上,站立一个小马,马头部也有圆形冠。与此同时也发现不少鹿纹和马纹的铜牌饰,同样的装饰在不同材质的器物上普遍出现,样式又接近,显然反映着同一种文化特征。
三道湾第二期以后金器显然增多了,也变得复杂多样,内蒙古凉城县小坝子滩的一个窖藏出土一批金银器 。一件四兽形金饰牌由一个身躯和四个动物头部合成,动物头似兽非兽,似鸟非鸟,身躯的束腰处一边为骑坐的人,一边为怪兽头。另一件被称作虎噬鹿纹金饰牌,其实虎、鹿的形象并不十分清楚,虎的腹部的怪兽被描述为狼头。还有一件四兽形金饰牌由4兽两两相背,上下排列组成,背面錾有“猗陁金”三字。据考“猗■”,即“猗陁”,为始祖神元皇帝拓跋力微之后,3世纪末拓跋鲜卑分为三部,“猗■”统率其中一部,居今凉城县境内,曾助并州刺史司马腾刘渊有功,晋假以金印 。小坝子滩窖藏恰好出土有“晋乌丸归义侯”金印、“晋鲜卑归义侯”金印和“晋鲜卑率善中郎将”银印。呼和浩特市郊区添密梁墓地出土的双羊纹金牌,镂空出对称的双羊,用了很夸张的表现,头部很大,昂首大眼,盘角粗壮绕至后脑部。目前,大体确认的拓跋鲜卑的各种牌饰采用了圆雕、透雕、浮雕及镶嵌工艺,立体感很强。饰牌有穿孔,应是装钉在某种器物上的配饰。时代越晚动物种类也随之增多,和林格尔三道营乡另皮窑村发现一座北魏早期墓 ,推测是拓跋鲜卑高级贵族的墓葬。出土金碗、条形饰片、管状金饰、野猪纹带饰和野猪纹圆饰等。土默特左旗也出土一批北魏时期的金器 ,有神兽纹带饰、云纹牌饰和火焰纹牌饰等。这两批金器均为包铁芯的金饰件,另皮窑村有的牌饰上还镶嵌各种宝石,野猪纹的形象写实。拓跋鲜卑的祖先在南迁的过程中,有许多神兽导行的神话,而出土的牌饰纹样也都带有一些神异色彩。《魏书·序记》云:“圣武皇帝讳诘汾。献帝命南移,山谷高深、九难八阻,于是欲止。有神兽,其形似马,其声类牛,先行导引,历年乃出” 。遗物中的神兽纹样,与文献记载的族源与祖源神话在观念上吻合 。而拓跋鲜卑所推崇的具体神兽中,“形似马”的动物也常见,有的马实际并非纹样,而是整个牌饰的轮廓造型。扎赉诺尔墓地也出土飞马纹、马纹、鹿纹、羊纹铜牌饰,虽然可以认为都属于北方系青铜牌饰风格,但这种特点突出的马形牌饰在其他时代和民族文化中不多见。最富特色的鹿纹也是如此,形象并非写实而加以神化。奇特的动物形制和纹样的出现,联系拓跋鲜卑人的神话传说,或许不是偶然的。
世系列表
后裔流传
1、拓跋氏。大多为北魏孝文帝时皇族远枝或部民,未获得改姓的权利。其次是西魏时期赐予李氏族姓以“拓跋”的尊姓。其人多分布于甘肃、陕西、山西一带为多。
2、拓氏。大部分由拓跋氏一支发源而来。其居住地也与拓跋氏相近。
3、源氏。由拓跋鲜卑一支秃发氏演变而来。该源氏始祖为北魏西平源贺。其族人在广东有分布。
4、元氏。北魏高祖孝文帝改帝姓“拓跋”为“元”,后帝族遂以之为姓。其族人分布较分散。唐代元稹、金代元好问等皆出于此。
5、袁氏。该枝系出自帝姓“元”氏,是北魏孝文帝后裔,后改姓为“袁”。其人于湖北、四川有分布(字派中有“德、光、基、庭、邦”者即是)。而明代湖北公安袁宏道出于此。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5 09:28
目录
概述
历史来源
屡次迁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