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民是日本古代在皇室或贵族领地上,世代从事农业或手工业劳动的近似奴隶的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部民被允许有自己的家庭,有少量的财产和生产工具。但没有人身自由。奴隶主虽不能把他们任意处死,却有权赠送给人。故部民实质上是日本古代特有的一种集体生产奴隶。
公元三世纪下半叶,以大和(今奈良县)为中心的畿内地区,兴起了奴隶制国家,因产生于大和地区,史称大和国家。大和国经一个多世纪的征伐战争,于四世纪末基本统一了日本全土。统一国土之后,与中国的南朝刘宋,朝鲜的百济密切交往,积极摄取大陆先进文化和生产技术。三世纪末至四、五世纪,大批侨居朝鲜的中国人和百济、新罗、高丽人迁徙到日本。他们带去先进的思想文化和农业、手工业的生产经验,为日本经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中国、朝鲜先进生产技术的影响下,大和国的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起来。五世纪中叶以后,出现“U”字形锄刃和锹刃,代替过去长方形铁板的两边折叠而成的锄刃和锹刃,平直的镰刀也改造成弯曲的。六世纪以后,铁制农具已逐渐普及到全国各地。铁制农具的改良与普及,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治水造田事业,在五世纪仅仅局限在大和、河内、山城等畿内地区,但及至六世纪,已经遍及全国各地。新式铁锄和铁锹的出现,为耕种旱田作物创造了有利条件。六世纪,旱田作物的耕作方法已经传播到关东地区。随着旱田耕作方法的推广,人口也由冲积平原扩散到丘陵地带和山间高地。
六世纪中叶,大和国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已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引起社会危机。大和国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形式是“部民制”。“部民”指“部”的成员,“部”是朝廷和贵族占有的人民集团,冠有职业名、地名、贵族名等。部民的种类有从事农业生产的“田部”、“部曲”和从事某种专门职业的“品部”。田部和部曲分别在皇室的直辖领地“屯仓”和贵族的私属领地“田庄”从事农业生产。品部为朝廷生产特定的贡纳品或定期到工房进行手工业生产。部民虽有家室和少量财产,但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主人可以任意赠与别人。因此,部民是一种奴隶。
在部民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统治体制是“氏姓制”。“氏”是由族长的血缘家族和非血缘家族组成的社会集团。 氏的首领为“氏上”,他们拥有私有领地田庄和私有民部曲。氏的一般成员为氏人,是自由民,有势力的氏人拥有奴婢。“姓”是天皇授与氏上的表示身份尊卑的世袭称号,种类有臣、连、君、别、直、造、首、史、村主等,受姓臣、连的贵族地位最高,其中最有势力者称大臣、大连,参与朝政。大和朝廷通过这种氏姓等级制度来维持奴隶制统治。
部民制的危机,表现为经济衰败,阶级矛盾日渐激化。在大和国后期,氏姓贵族更加穷奢极侈,对部民的压榨也越来越凶残。他们“各置己民,恣情驱使”,“各率己民,随事而作”,甚至役使部民“修治宫殿,筑造园陵”,残酷地摧残社会主要生产力。结果,出现了“五谷不登,百姓大饥”,“老者噉草根而死于道里,幼者含乳与母共死”的悲惨景象。这正是经济衰落的生动写照。随着经济的破坏,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日益加剧。氏姓贵族大肆兼并土地,为了争夺土地,相互争战不已。由于皇室不断霸占地方贵族的土地,扩大自己的直辖领地屯仓,皇室和地方贵族的矛盾也很尖锐。当时,上下相克的事件屡屡发生。氏姓等级制度也出现了混乱状态。《孝德经》记载:“父子易姓,兄弟异宗,夫妇更互殊名,一家五分六割。由是争竞之讼,盈国充朝,终不见治,相乱弥盛”。
氏姓贵族的残酷压榨,逼使部民起来造反。起初,他们以逃亡的形式,反抗奴隶主贵族的残暴统治。《钦明经》写道,在白猪屯仓“脱籍免课者众”。可见,六世纪中叶,逃亡的部民甚多。后来,反抗的方式发展为同奴隶主贵族进行武装斗争。他们聚集于山泽林薮,出其不意地打击奴隶主贵族。统治阶级诬称这些人为“盗”或“贼”。626年(推古天皇34年)“天下大饥”,不堪忍受痛苦的部民和平民揭竿而起。奴隶主贵族惊呼:“强盗窃贼,并大起之,不可止。”这种部民的斗争,沉重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震撼了部民制的基础,为封建制的建立扫清了道路。
在部民斗争的冲击下,有一部份奴隶主贵族逐步认识到部民制已无利可图,于是改变剥削方式,采取出租土地征收地租的租佃制。在大和国的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从自由民中成长起来财力丰厚的家长制大家庭。他们将家庭成员无力耕种的土地出租给邻近平民和逃来的部民。租佃制产生于部民制走向没落的时期,在这种制度之下,人民不再沦为部民,而是佃农化了,部民也逐渐加入佃农的行列。这种封建剥削形态的产生和发展。加速了部民制的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