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
兵制,指的是中国古代的
兵役制度。主要包括兵农合一制、
全民皆兵制、
征兵制、
军户制、团结兵制、
民兵制、
募兵制、
卫所制等。
主要种类
兵农合一制
在
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
农器为兵器。
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也是铜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即所谓授甲、授兵。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但是,当敌人打过来时,又不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所以《
六韬》中说,教民将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
全民皆兵制
到战国时期,由于
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
全民皆兵制。春秋时,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至战国时,却阬降斩级,动以万计。根据《左传·成公二年》记载,
齐顷公鞍战败北逃回去的时候的情形可知,其时正式的军队虽败于外,各地方守御之兵仍在。而《
战国策》载
苏秦说
齐宣王之言,说“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竟不守;战而不胜,国以危亡随其后;”可见各地方守御之兵,都已调出去,充作正式军队了,这是战国时兵数骤增的原因。在
中国历史上,真正全国皆兵的,怕莫若此时了。所以战国后期,秦楚皆带兵百万,而其他五国军队人数也在30-50万之间。
征兵制
即征招
义务兵。
征兵制在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几乎各朝都有,比较明显的三代、春秋、战国、秦、汉、
三国。
西周建立后,
正式组织了六军和八师,但六军和八师是平时生产,战时打仗的半
常备军。早在西周,诸侯就拥有了一旅(约500人)到三军(约37500人)的武装,到了春秋又有扩大,但基本和西周差不多。
到了战国,战争规模扩大,达到双方十几万到几十万人参战,战争时间延长,次数频繁且间隔短,加上从
奴隶制度向
封建制度过渡逐渐完成,原来基本不能作为兵源的奴隶成为农民,成为了兵源,所以大规模的征兵制形成,如秦赵
长平之战,秦军将赵军包围在长平,为了取得这一决定性战役的胜利,秦王亲自赶到
河内郡,征发所有成年男子支援前线。秦建立以后,
秦始皇又征发大量的人力守
长城、征
河套、岭南等地,过重的兵役是
秦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这一时期的征兵在很大程度上还带有临时性,制度化的普遍
兵役制度还没有建立。
到了汉代,中央政府基本建立了普及义务兵役制度,但复员制度还不健全,所以有了汉
乐府中所说的“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的现象。三国时期由于战争频繁,征兵的数量更大,如
曹操曾一次“收青州黄巾百万,择其精壮三十万号为
青州兵”,
吴国还迫使山越出山为兵,见于史书的就有十几万。
三国以后的各个朝代有的实行军户制,有的实行募兵,但征兵制一直存在,特别是在发生大规模战争时,为满足战争需要,朝廷都为大量征兵,如
隋炀帝为征
高句丽“在山东增置军府,扫地为兵”;
杜甫诗中写到“夜宿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再把中男行”,都说明唐政府为平安史之乱,连老人和十四五岁的少年都不放过。
军户制
所谓军户制,就是把军籍与民籍分开,列入军户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当兵,而民户则只纳租调,不用服兵役。中国历史上采用这一制度的大体上是南北朝、隋、唐、明。
军户在多数朝代不用向政府交纳租税,有的朝工还分给军户土地,而他们所要负担的就是兵役。军户制度最大的好处就是
兵农合一,平时生产,战时打仗,节省了
封建王朝的
军费开支,又避免了征兵制增加
农民负担及妨碍
农业生产。唐朝中前期的强盛,与较好地执行了
府兵制(也就是笔者说的军户制)不无关系。
军户的来源很多,有本身为军被指为军户的,有因战争被俘或被掠为军户的,有因犯罪被没入军户的。在各朝称谓也不同,隋唐府兵帛,隋设
折冲府、
鹰扬府等,唐设六卫,又分左右,各设大将军,为十二位大将军。在明为卫所,全国卫所成百上千,卫所有军田,军队自给自足。抗倭名将
戚继光家就是世袭
登州卫
都指挥佥事。
军户制主要缺点有两个,一是容易废弛,国家一旦长年没有战事,军户就会因为军官奴役、掠夺军户妻女、政府加派杂差等产生逃亡,久之就会变得老弱而不能战,有的军官隐瞒逃亡或绝嗣军户不报,私占其土地。到唐的后期,由于府兵制的破坏,唐政府为可战之兵,只能听认藩镇割据。明代更是如此,中期以后
卫所兵不能战,不得不大量
募兵,参加东南沿海抗倭的部队就包括广西
狼兵、湖北乡兵以及烟兵、漕兵等雇来的募兵,有名的“
戚家军”也是募兵。
另一缺点,从北朝开始,
府兵中产生的军事贵族势力抬头,而
南朝宋、齐、梁、陈都由
军事政变建立,唐高祖李渊祖父为西魏
八柱国之一,参加
瓦岗军的
李密也是
关陇军事贵族,这一状况到唐代,终于演变为以“
安史之乱”为起点的延续到
北宋的藩镇割据局面,造成了
五代十国的空前分裂,世袭府兵养出了一批难治的骄兵悍将。
团结兵制
在武后时期,地方上出现了
团结兵制度。首先在河南、河北道实行,后又扩展到
关内道,其大意是挑选丁户殷赡、身体强壮者充任团结兵,免其征赋,平常要练习弓矢。到
代宗时更明确地规定,春夏归农,秋冬集合,并由官府发给兵器、资粮。团结兵是地方兵,主要负责地方治安等事务。
民兵制
宋朝
王安石变法时实行的
兵制。
王安石民兵之法,是和保伍之制连带的。他立保甲之法,以十家为一保,设
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五百家为一都保,设
都保正副。家有两丁的,以其一为保丁。其初日轮若干人儆盗。后乃教以武艺,籍为民兵。
募兵制
宋代的
募兵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使兵无常将,将无常兵,目的是不再出藩镇割据的局面,而且为了防止人民反抗,在发生灾荒的地方,把灾民募为兵。然而募兵大大加重的宋政府的负担,而且应募的多是泼皮无赖,没有组织
纪律性,而灾民为兵又老弱无战斗力,这也就难怪为什么北宋对外战争负多胜少了。到了
南宋,情况更坏,军队座食而不能战还侵扰百姓,军官
吃空额当本钱做生意,可说是中国历史上武备最废弛的时期了。
元朝的情况又有不同,元朝的军队主力是蒙古、色目军,主要任务就是镇压关内起义,他们长期驻扎繁华大城市,政府靠残酷剥削人民给他们以优厚待遇,结果几十年下来,造成了贵族军官没见过作战,历载他们“以飞杯为飞炮,肉阵为军阵,颂歌为凯歌”,当
红巾军起义时,结果还没有开战,蒙古指挥官看到义军人数众多,就高喊“阿扑,阿扑”(快跑,快跑)逃走了。
卫所制
明代的
卫所制和元朝的军户制大体相同,兵籍也是可以世袭的。明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
百户所。什伍之长,历代都即在其什伍之人数内,明朝则在其外。每一百户所,有总旗二人,小旗十人,所以共为一百十二人。卫设
都指挥使,隶属于
五军都督府。兵的来路有三种:第一种从征,是开国时固有的兵。第二种归附,是敌国兵投降的。第三种谪发,则是刑法上罚令当兵的,俗话谓之“充军”。从征和归附,固然是世代为兵,谪发亦然。身死之后,要调其继承人,继承人绝掉,还要调其亲族去补充的,谓之“句丁”。这明是以元朝的兵籍法为本,而加以补充的。五军都督府,多用明初勋臣的子孙,也是模仿元朝军官世袭之制。
八旗绿营制
清代的兵制前期中期以
八旗和
绿营为主。清朝驻防的旗兵,和汉人分城而居。清代的汉兵,谓之绿旗,亦称绿营。清代
中叶以前的用兵,是外征以八旗为主,内乱以绿营为主的。后来八旗兵逐渐腐败。
三藩之乱时,八旗兵已不足用了。而到
太平天国时期,绿营兵也已不堪使用。太平天国之后,清军主力又以汉人的
湘军、
淮军等地方
团练为主。
纵观中国古代兵制,征兵、军户、募兵相继出现,又互相渗杂,总的说来,征兵制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不能满足封建国家的需要;军户制,因为兵农合一,不用政府出钱养兵而受推崇较多,但他容易废弛破坏的毛病无法根除;北、南宋的募兵则最为失败,因为花了钱又养不出能战之兵,清朝的募兵制相对成功一些,清代普通百姓几乎没有兵役负担,生产得到发展,人口大量增加,然而募兵制的顽症吃空饷则一直从清延续到新中国成立。
发展历史
商周时期
师
商、西周军队
组织单位。军中五人为一伍,伍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商代有
三师,西周有六师。历代沿用其制,人数多少不一。
三师
商代军队组织,分左、中、右三师。
西周时驻屯于成周(今
洛阳市)的
宿卫军,共八师。用于守卫中原和征伐南方各族。
西周时驻屯于卫国的宿卫军,共八师。用于守卫东土和征伐东方各族。
春秋战国
军
春秋以后的军队组织单位。春秋时各大国多设有上、中、下三军,公约有
战车千乘,士兵三万人。后来晋、吴等国曾扩至五军、六军。历代沿用其制,人数多少不一。
三军
春秋时各大国多设有上、中、下三军,其中以中军最强。晋国中军的长官称元帅。
三行
春秋各国皆用战车作战。公元前632年,晋国为了抵御
翟国,在上、中、下三军以外,创设三支步兵,称为“三行”,即中行、左行、
右行。
带甲
武卒
战国时
魏国考选步兵,凡身穿“三属之甲”,手执“十二石之弩”,背负“菔矢五十个”,荷戈,带三日之粮,能在半天跑一百里的,才得中选。中选者称为武卒,免除其全户徭役并给予田宅。
战国时
齐国经过考选和训练步兵,也称持戟之士。驻防于五都。亦称“五家之兵”或“技击”。
锐士
秦汉两晋
南军
西汉时禁卫军有南军北军之分,南军守卫
未央宫,由
卫尉统领。因未央宫在长安城内的南面,故称。卫士由各郡轮流,一年更换一次。除未央宫外,南军亦守卫长乐、建章、甘泉等宫。
北军
汉代守卫京师的驻屯军,汉朝常备军的精锐和主力。初由中尉统率,因驻守长安城内北部,故称。
汉武帝时,扩大北军,改北军中垒为
中垒校尉。又增设屯骑、步兵、越骑、长水、
胡骑、射声、虎贲等七校尉,分别驻守长安城中及附近各地,并随军出战,中尉也改称
执金吾,不再统率北军。东汉时,省去中垒,并胡骑入长水,虎贲入射声,置北军中侯以监五营,称为
北军五校。
羽林
汉代禁卫军。西汉武帝时选拔
陇西、天水、安定、北地、
上郡、西河等六郡之良家子,守卫
建章宫,初称为
建章营骑,后改称
羽林骑,其意为国羽翼,如林之盛。隶属
光禄勋,为皇帝之护卫。东汉称为羽林郎。后代禁卫军亦常有羽林之名,三国时期吴国的宫廷禁卫部队亦称羽林。
虎贲
西周精锐的武士称谓。春秋以后为天子侍从的卫士。平时守王官,王出行则随前后。汉代有
虎贲中郎将、
虎贲郎,历代沿用,一直到了唐朝才被废止。
期门
西汉护卫
禁军名称,亦为
官称。武帝建元三年(前138)置,地位近
郎官,执武器,随从皇帝出行。汉武帝时选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良家子组成。武帝微行,这些卫士执兵器护卫,因“期诸殿门”,故称期门,隶属于光禄勋。平帝时改称虎贲郎。
西汉时根据地方特点训练的各个兵种:西、北边郡产马地区训练骑兵,称为骑士;内地不产马地区训练步兵,称为材官;江、淮以南各郡训练水军,称为楼船。
轻车
即驾车作战的士兵,西汉兵种之一。汉初常用于战争,后逐渐失去作用,至武帝时完全成为
仪仗队。
正卒、戍卒
汉代制度:男子从23岁起需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服役,称为正卒;另一年戍守边境或到京师守卫皇宫,称戍卒或卫士。至56岁免。
青州兵
汉献帝初平三年(192)十二月,曹操从青州投降的
黄巾军主力中选拔三十万身强体健者,编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青州兵”,成为曹操争夺天下的
主力部队。
东晋孝武帝初年
谢玄组建训练的军队。太元二年(377),
建武将军、
兖州刺史、监江北诸军事谢玄召募徐(治
京口)、兖(治广陵)一带劲勇以抵御前秦。东晋称京口为“北府”,所以称这支军队为北府兵。
中国古代强制部分乡民世代当兵的制度。又称军户制、
士家制。世兵制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齐国。
管仲将国都分为士农15乡和工商6乡。其中士农之乡民平时务农习武,战时充当士兵出征,世代相传。三国时期,魏国曾实行士兵制,男丁终身为兵,父死子承,
兄终弟及。魏晋以后,世兵制几起几落,一直延续至清。当时的八旗兵以旗人(军户)世代充任,凡族人男丁“人尽为兵”,“三丁抽一”,留家者为余丁;绿营兵一人当兵,全家编入军籍,父在子为余丁,父死由子
替补,世代以当兵为业。军籍由兵部统管,不入民册。1840年鸦片战争后废。
军户
军户即为中国古代世代从军、充当军差的人户。
东晋﹑南北朝时,士兵及家属的户籍隶于军府,称为军户。军户子弟世袭为兵,未经准许不得脱离军籍。
北魏军户亦有用俘虏充当的。宋朝将应募充军的人户称为军户,军士年老退伍后除籍。军户制度在元﹑明两朝最为完备。
隋唐时期
府兵制
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
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由
西魏权臣
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
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
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
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鹰扬府、折冲府
隋文帝开皇中置骠骑
将军府,每府置骠骑﹑车骑二将军。炀帝大业三年(607)改
骠骑府为鹰扬府,改
骠骑将军为
鹰扬郎将,
车骑将军为
鹰扬副郎将(
鹰击郎将),隶于各卫,统领府兵。唐代改称折冲府,其主官改称
折冲都尉﹑
果毅都尉。
飞骑
唐初,以随
李渊起兵太原的部分将士置玄武门驻屯,所领兵号为“
元从禁军”。
太宗贞观十二年(638)分置
左右屯营,所领兵名飞骑,隶属屯卫。高宗
龙朔二年(662),左右屯营脱离屯卫独立,改为
左右羽林军,所领之兵一度改名羽林郎,不久仍旧名飞骑。飞骑早期由元从禁军的子弟和卫士(
府兵制下的兵士)中选充,
玄宗先天二年(713)规定,一律从卫士中简补。次年,又从出征
吐蕃的
兵募中选拔壮勇之士为飞骑。随着府兵制的衰落,卫士不再上番宿卫,飞骑全部出于招募。飞骑的任务是宿卫宫禁,但有时亦奉命出征。
彍骑
彍,意为迅疾。唐玄宗时设置的禁军的名称,由
长从宿卫改名。唐朝保卫京城的
南衙禁军,原由诸州府兵轮番上值,分属
十二卫。由于
府兵制被破坏,诸军府番上的卫士(府兵)常不足额,到玄宗初年,十二卫十分虚弱。开元十一年(723)开始在两京及其周围地区的府兵及白丁中简募强壮者,免除其徵镇
赋役,作为南衙禁军,称为长从宿卫。十三年,改名彍骑,共十二万人,分隶十二卫,替代番上府兵,专任京师警备任务,间或用以出征。十六年,一部分骑编入左右羽林军,又成为
北衙禁军的组成部分。开元末,吐蕃入攻剑南,唐曾经派遣关中彍骑远征。
天宝间,由于北衙禁军扩大,彍骑已不被重视。当时,禁军日益腐败,彍骑更不堪作战。安史之乱後,彍骑继续存在,一直延续到唐末,但人数很少,仅供皇帝仪仗和京师部分
衙署警备之用,且多纳资代役,其地位无足轻重。彍骑之制,实际上仅存在於玄宗开元中至天宝末,为时甚短。但它的出现,标志著
府兵制瓦解﹑募兵制代替徵兵制,是中国中古兵制演变的大事。
禁军
原指侍卫宫中及扈从的军队。历代有直称
禁军、禁兵的,也有另立名目的。唐代禁军初有元从禁军,以后陆续出现
飞骑、百骑、千骑、万骑等名目,演变为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左右神威等十军。其中如
神策军即戍守各地,并不限于宿卫。北宋称
正规军为禁军或禁兵。从各地招募,或从
厢军、
乡兵中选拔,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握,分隶
三衙。除防守京师外,并分番调戍各地,使将不得专其兵。每发一兵,
均须枢密院颁发兵符。编制单位有军、指挥、都。士兵出自雇佣,且沿五代朱梁定制,文面刺字,
社会地位低于一般人民。北宋中叶,禁兵增至八十余万人。北宋末年,
政治腐败,军队缺额极多,京师三衙所统余万人,实际仅存三万人。北宋亡,禁兵主力溃散。南宋时,各
屯驻大军取代禁兵,成为正规军,而各地尚存的禁兵,则成为专供
杂役、不从事战斗的部队。
神策军
唐玄宗天宝十三年(754年),
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在临洮西的磨环川(今甘肃临潭西南)成立的一支新部队,称神策军,用以防御吐蕃。安史之乱时,该部队一千人在
卫伯玉率领入援中央。朝廷以卫伯玉一军号称神策军,以伯玉为
神策军节度使,宦官
鱼朝恩为
观军容使(监军),其后由鱼朝恩统领该军。763年吐蕃攻入长安,
唐代宗逃往陕州,鱼朝恩以神策军及陕州诸军迎驾,统称这些部队为神策军。代宗后来由神策军护驾回京,此后神策军便成为禁军之一,实力逐渐壮大。
健儿
唐代开元以后长期戍守边远地区的
雇佣兵。又称
长征健儿﹑长行健儿﹑兵防健儿。系由临时招募的征行人征人演变而来。中召募自愿留镇者,给以赏赐。开元二十五年,下诏令天下诸军镇所需兵额,一律从即将复员的各种征行人及客户中召募,允许携带家口,到军后,给以田地房屋,以便久住。长征健儿终身免除课役,装备﹑给养全由
国家供应,因此,又叫官健。
宋元时期
乡兵
也称民兵,由居民自动组织或
政府组成的
不脱产的
武装力量,是按户籍丁壮比例抽选或募集土人组成的地方民众武装。平时不脱离生产,农闲集结训练。担负修城、运粮、捕盗或协同禁军守边等任务。
自唐朝以募兵取代府兵后,五代
后晋时,开始征集乡兵,规定每税户七家共出一兵,军械自备。宋朝沿袭五代
后周的
遗制,陆续设置各种番号的乡兵。乡兵与禁兵、
厢兵不同,不脱离生产。多数乡兵是征兵,少数是募兵,如在宋与西夏接壤地区,招募弓箭手垦荒种地,缴纳地租,守护边土。乡兵有的采用禁兵指挥、都等编制,有的按照
保甲法,以五人为一小保,五小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分设大、小保长和都、副保;有的采用唐初
李靖兵法,以五十人为一队;也有的将几种编制互相参用。宋朝多数徒具形式,并无战斗力。也有少数乡兵,主要是北宋与辽、西夏接壤地区的乡兵,南宋与
金朝、蒙古接壤地区的乡兵,有相当的战斗力,甚至超过北宋的禁兵和南宋的屯驻大军。
明清两代,亦有各种名目的乡兵,如
民壮、弓手、团练等。他们或招募而来,或在若干壮丁中选充。遇有重要的
军事行动,往往调乡兵从征。淮军、湘军等亦属于乡兵上升为正规军队。民国年间,团练等乡兵组织曾广泛存在。
宋代诸州的镇兵称为厢兵。一般不进行军事训练,也不具备战斗经验,主要是供
地方行政上役使,从事各种劳役,诸如修建、运输、邮传等。北宋初,将各地藩镇的精兵抽调中央,剩余的老弱残兵留在本地,另加新设供劳役的军队,组成厢兵。还有部分厢兵来源于流放的罪犯,禁兵武技不合格或者犯法,也可降充厢兵。厢兵在名义上按马兵和步兵,分别隶属
侍卫马军司和步军司。各种番号的厢兵一般有都和指挥两级编制,并以指挥为单位,分驻于各州府,或直属某些机构,部分厢兵还有军一级的编制。
宋朝西北边境由
少数民族组成的地方兵种。北宋中期,为了对付西夏,给羌人(主要是熟户,即接受宋朝统治的羌人)部族的大小首领封官,由他们分别统率本部族壮丁,组成蕃兵。蕃兵有的单独组成“将”的编制,有的与汉兵混合编组。宋廷除了对蕃兵分配耕地外,蕃兵的军官还分等另给“
添支钱”。北宋禁止汉人与羌人通婚,
蕃官不论官位高低,必须隶属于汉官,不得担任汉官的差遣
实职。
蒙古灭金后,迫华北民众当兵。按贫富摊派:富户每户出兵一名,称独户军;贫家合二、三户出兵一名称正军户;其余称贴军户,即不出兵之家对出兵之家要有所协助之意。
即护卫军之意。成吉思汗时设置,由宿卫、侍卫、环卫三队组成,各有队长统率,总隶于
怯薛长。驻成吉思汗大帐殿周围,分四班,每三日轮流值班护卫。仅在成吉思汗亲征时方参加作战。怯薛军主要由
贵族、大将等功勋子弟构成,每名普通的怯薛军士兵都有普通战将的薪俸和军衔,他们的统帅是
元初“
四杰”:
木华黎、
赤老温、
博尔忽、博尔术,又被封为“四怯薛”。怯薛军有着严格的纪律,同时也享有非同一般的特权,一个普通的怯薛军人的地位甚至高于千户官。这支怯薛军维护成吉思汗的统治,构建了
蒙古帝国的统治基础。
元代始置,属
巡检司。明初冲要之地皆设巡检司,于丁粮相应人户内检点弓兵应役。一年更替,司地方缉捕之责。
明清时期
卫所
明朝军制,
明太祖所创立,为明朝的最主要
军事制度。军队组织
分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
指挥使,统兵士五千六百人。卫下有千户所(一千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一百士兵)。各府县卫所归各指挥使司都指挥使管辖,各都指挥使又归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明初全国兵员:洪武时期180万,
永乐时280万)京都的卫军分两种:是一京军
三大营,为全国军队的精锐;二是皇帝亲军,前者归五军都督府管,后者常由太监统领直接听令于皇帝。兵士有军籍,世袭为军,平时屯田或驻防。遇有战争,朝廷命将,率领调自卫、所的士兵征战。卫所制有些象世兵制,又与唐代的
府兵制相似,明中叶以后,屯田多被军官吞蚀,军士破产逃亡,徒存官署。
羁縻卫
地方机构名。明代为控制东北、西北少数民族所设置的卫所。始设于明朝洪武、永乐年间。以当地首领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赐给
敕书印记,辖
都司卫所,掌当地军民政事。所置官由各部族世袭,当地军政一听其管理。在东北设
奴尔干都司及卫所、地面、站等。
明太祖
朱元璋在在东北女真等部族地区,明朝陆续设置了一批
羁縻卫、所,用以统治或控制当地民族。
明成祖永乐七年(1409)设置的奴尔干
都司,管辖约300个羁縻卫、所。都司驻于
黑龙江下游今
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塔赫塔,下距江口150公里,辖境包括今黑龙江、
精奇里江、
乌苏里江、
松花江流域,北至
外兴安岭以北。永乐九年又征服了
苦兀,辖境扩大到
库页岛,在岛上设置了
囊哈尔卫。奴尔干都司的主要官员如都指挥使、同知、佥事等职都用
流官,即由朝迁派遣,而各卫、所的指挥、千户等职任用土官,即由当地部族的首领担任。奴尔干都司的性质与汉唐时的
都护府相似,各卫、所内部的部族也享有
自治权。但都司的管辖比都护府更严密,因为下属单位不再有西域那样的国,各卫、所必须完全服从都司。当然,由于属于羁縻性质,所以都司对下属单位的控制程度差异很大,不可一概而论。
明朝中军、左军、
右军、前军、后军五
都督府的总称,统领全国军队的最高军事机构,洪武初年设置,初称
统军大元帅府,后改为枢密院,又改之为
大都督府,节制中外诸军事。洪武十三年(1380)以大都督府权力太大,分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
成祖永乐元年(1403),建留守行
后军都督府于北京,后仍分五府,称“行在”中、左、右、前、后都督府。成祖后,“行在”二字不时革除和恢复。各都督府设左右都督(
正一品)。
都督同知(
从一品)、
都督佥事(
正二品),其属有
经历司经历(
从五品)、
都事(
从七品)等。都督初间以公、侯、伯为之,可参与军国大事;后率以公、侯、伯署府事,
同知、佥事参赞军事。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除亲军指挥使司外的各卫所和在外各都司卫所。凡武职世官、流官、土官之袭替、优养、优给等项,所属皆上报于府,府再转送兵部请选。选定后,经府下达都司卫所。
首领官之选授和给由,皆由
吏部。各府只有统兵权,调兵之权在兵部,每逢战事发生,由皇帝命将为帅,调领五军都督府所辖卫所之兵佩印出征。军还即归印于朝,兵回卫所。
明代京军编制,又称京师
京营。洪武初设,隶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改隶五军都督府。
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分设京师京营和南京京营,规制渐臻完备。三大营包括
五军营﹑
三千营和
神机营。军士除来自京师卫军外,又调
中都留守司及山东﹑河南﹑大宁三都司卫所马步官军轮番到京师宿卫和操练,称为班军。三大营各设
提督内臣﹑武臣﹑掌
号头官统领。各军﹑各司分设
坐营官﹑
把总﹑坐司官﹑
监枪内臣﹑
把司﹑
把牌不一。
仁宗洪熙时(1425),命武臣一人总理三大营营政。平时,五军营练习营阵,三千营练习巡哨,神机营练习火器。当皇帝亲征时,三大营环守于皇帝大营,一般是神机营居外,骑兵居中,步兵居内。
明代京军三大营之一。明太祖时设大都督府,以节制中外诸军。京城
内外置大小二场,分教四十八卫卒。成祖北迁后,增至七十二卫。永乐八年(1410)始分
步骑兵为中军,左、右掖和左、右哨五军。隶属五军营的还有掌随驾马队官军的十二营,掌操练上直叉刀手及京卫步队官军的
围子手营,以及幼
官舍人殚忠、效义诸营。军士除来自京师卫军外,又调中都留守司及山东、河南、大宁三都司卫所马步官军16万人,轮番到京师宿卫和操练,称为班军。
明代京军三大营之一,由三千骑兵组成,司巡哨。分五司,
分掌皇帝的旗、舆服、兵仗金鼓、御用宝物等。
明代京军三大营之一,因兵交址(今
越南),得火器法,立营肄习而名。皇帝亲征时随皇帝出征。其下亦分中军,左、右掖,左、右哨。中军分设四司,掖、哨各分设
三司,掌铳、炮等项火器。隶属该营的还有五千营,掌操演火器及随驾护卫马队官军。正统十四年(1449)
土木之变后,京营丧失几尽。后改革
军制,神机之名亦废。
嘉靖时又恢复三大营旧制。清代咸丰十一年(1861)设神机营,选
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及前锋、
护军、步兵、火器、健锐诸营精锐为营兵,守卫
紫禁城及三海,并扈从皇帝巡行。
八旗兵
清代军制。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
正蓝,旗皆
纯色。万历四十三年,又在原有
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
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
镶黄、
镶白、
镶红、
镶蓝四旗。旗帜除四整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
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300人为1牛录,设
牛录额真1人;5牛录为1
甲喇,设
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
固山,设
固山额真1人。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
满洲牛录308个,
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
满洲八旗。清太宗时,又建立
蒙古八旗和
汉军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旗制终清未改。
清代八旗中的镶白、镶红、镶蓝、红、正蓝五旗,由诸王、
贝子、贝勒等分统,驻守京师及各地。
禁旅八旗,又称京旗,是八旗兵中留驻京城的部分,是禁卫军性质的部队。
左翼四旗,
镶黄旗在城东北,驻安定门内,依次而南为
正白旗,驻
东直门内,
镶白旗驻
朝阳门内,
正蓝旗驻
崇文门内:
右翼四旗,
正黄旗在城西北,驻
德胜门内,依次而南为
正红旗,驻
西直门内,
镶红旗驻
阜城门内,
镶蓝旗驻
宣武门内。在这支禁卫军中又可以分为
郎卫和兵卫两种。郎卫又称
亲军营,主要负责保卫宫廷和作为皇帝的随从武装,是皇帝身边的亲军。郎卫俱由领侍卫府统辖,全部官兵都是从正黄、正白、镶黄上三旗的人员中挑选,由这三个旗各派二人为领侍卫大臣以率领之。兵卫主要负责卫戍京师的工作。在兵卫中又分护军、骁骑、前锋、步军各营。又在各营内(包括亲军各营)挑选更精锐者编为神机营、
健锐营、
火器营、
虎枪营等
特种兵。这些特种兵都受过专门的训练,配备有当时最锐利的武器。
清代禁卫军之一。始建于皇太极天聪年间葛布什贤超哈营。
顺治时定营制,营兵从满洲、蒙古八旗的各
佐领下抽调,分左右两翼,设有统领、参领、侍卫等官。统领由王公大臣兼领,统领以下各级长官,由满人和蒙人担任。挑选满蒙八旗各佐领下的扩军马甲,
养育兵等技艺优秀和身强力壮者锐部队,独立为营。清代大规模的巡活动很多,前锋营负责皇帝巡幸时的前哨警卫。
清代禁卫军之一。始建于皇太极天聪年间
巴牙喇营。初制:上三旗守禁门,下五旗守五公府门。雍正时始定为均司禁卫。专司警跸宿卫﹑诸门的启闭和锁钥传筹等。营兵选八旗满洲、蒙古兵的精锐者充当。每旗设
护军统领一人。雍正三年(1725年),又设
圆明园八旗护军营,驻于该园周围。
火器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康熙十三年(1691)置,为皇帝的扈从守卫,设有总统大臣管理。全营均练习枪炮,故得此名。
健锐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又称健锐云梯营、飞虎健锐云梯营、香山健锐营。由前锋营与护军营中挑选年壮勇健者,多为云梯兵。是清八旗禁卫军中一支具有特种部队性质的部队。健锐营建立于清朝
乾隆年间,在
大小金川之战、
大小和卓之战、
庄大田起义、库仑之战等战争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绿营兵
清代军制。其制与
满洲八旗兵不同,清朝在统一全国过程中,将收编的明军和其他汉人按明军旧制,以营为单位组建军队,因用绿色旗而名
绿旗兵,又因是以营为主要基层编制亦称绿营兵。绿营兵除在京师五城戍卫以外,绝大部分分驻全国各省。在京师担任卫戍的称为巡捕五营,与八旗步军营同隶
步军统领。步军统领下辖左
右翼总兵及16门(内城9门,
外城7门)千总。其营制为“标”、“协”、“营”、“汛”。标分督标(由总督统辖)抚标(由巡抚统辖)
军标(设于四川、新疆,由将军统辖)
河标(由
河道总督统辖)漕标(由漕运总督统辖)提标(由提督统辖)
镇标(由总兵统辖)。提督为各省绿营的最高武官,分为陆路与水师,共设
水陆提督23人,惟
东北三省不设。提标一般设左、右、中、前、后5营,并辖城守营与分防营。所辖军队一般为五六千人或六七千人。统辖镇标的总兵是仅次于提督的武官,也分陆路与水师,共有83人,镇标所辖一般为三营、二营,兵力一般为三四千人。各军标下设协,由副将统领,协下设营,由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分别统领,营下设汛,由千总、把总分别统领。兵分步兵、马兵两种,此外还有马兵(骑兵)和水师。绿营兵直辖于
兵部,
将官的铨叙也属于兵部。绿营兵初期作为清王朝的辅助兵力,配合八旗兵驻守京师与全国各地,并受到八旗兵的监视和控制,中叶以后变为主力,其兵额时有增减,最多时达到60多万。清末渐裁,仅存营制而已。
文献记载
中国历史上写
兵役制度的书最主要就是南宋不明人士写的《中国
历代兵制浅说》,再有就是正史上提到军事部分的《志》和诸如《圣武纪》一类书。近现代以来,历史和军事专家在这方面的研究不少,但专业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