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振兴规划
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规划
东北地区振兴规划 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颁布的一项规划
前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东北地区振兴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重在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确定振兴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发展任务,统筹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完善加快东北地区振兴的政策措施。
规划范围: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蒙东地区)。土地面积14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2亿。
面临形势
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实力不断提高。以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为重点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企业技术进步成效显著,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进展顺利,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稳步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就业形势有所好转。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三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经济综合实力提高最显著、城乡居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了重大进展。
今后五到十年是东北地区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关键阶段,东北地区发展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进一步丰富了振兴的内涵,指明了发展方向;国民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有利于东北地区加快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区域协调互动机制不断完善,有利于推动东北地区与东中西部地区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步伐加快,为东北地区拓展经贸合作领域和空间、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创造了更多机遇。
但是,东北地区在振兴进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市场化程度低,发展活力不足。二是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较低,装备制造业产品配套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有待提高,原材料工业精深加工度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三是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仍然较大,部分群众生活还很困难。四是区内部分资源供给能力下降,一些流域、区域和海域环境污染相当严重。五是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缓慢,社会、生态问题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指导思想
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以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为突破口,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促进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着力点,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针对东北地区振兴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以下重大举措。
--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产权制度,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积极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增强发展活力。
--加快结构调整与升级。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加快区域合作进程。建立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加速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区域合作,促进协调发展。
--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推进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衰退产业援助机制,积极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城市功能,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群众在实施振兴战略中得到实惠。
振兴目标
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较为完善,产业结构比较合理,城乡、区域发展相对协调,资源型城市良性发展,社会和谐,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国家重要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实现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2年翻一番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较大成效。服务业比重、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有明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辽河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改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贫困人口继续减少。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
--改革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国有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形成以沿海、沿边和主要城市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有较大提高。
注:[ ]内数据为5年合计。
举措
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靠技术进步,提升优势产业竞争力。培育新兴产业,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结构和布局调整,建设新型产业基地。
(一)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以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化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提高重大装备国产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型机械和大型成套装备制造业基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数控机床及工具研发和生产基地,国家发电和输变电设备研发与制造基地,全国重要的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制造及出口基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船舶制造基地,国家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基地。
(二)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
立足自主创新,促进产业集聚,加强国际合作,实施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构建高技术产业链,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先导产业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是:做强做大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建设长春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大连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出口基地;培育发展生物产业,重点建设长春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积极发展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精细化工材料、粉末金属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纳米级金属材料、有机电致发光材料、特种功能材料和复合材料等技术及产品;促进航空产业发展,提升飞机和发动机核心部件的设计与制造能力;扶持发展新兴海洋产业。
(三)优化发展能源工业
坚持节约优先、环境友好、煤油并举、多元发展的方针,优化生产布局和消费结构,加强东北亚区域能源合作,建设国家能源保障基地。有序开发煤炭资源,建设呼伦贝尔、霍平白、胜利等大型煤电化基地、黑龙江东部煤炭基地及辽宁铁法等矿区。稳定原油生产能力,扩大天然气生产规模,加大对海拉尔盆地二连浩特盆地和近海石油勘探力度,综合开发吉林油页岩资源,建设俄罗斯边境至我国东北的原油管道,启动东北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优化电源点和电网建设。积极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搞好重点节能工程,努力推进能源节约。2010年,规划煤炭生产规模3亿吨左右,原油生产规模5700万吨,天然气产量70亿立方米,电力装机容量6000万千瓦,年发电量3000亿千瓦时。
(四)提升基础原材料产业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优化行业内部结构和空间布局,控制总量,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实现由规模扩张向效益增长转变。一是建设新型石化产业基地,重点建设抚顺石化、大连石化和大连西太平洋炼油等千万吨级原油加工基地,加快实施大庆、吉林石化、抚顺石化等乙烯改扩建工程,形成世界级乙烯生产基地。2010年,炼油能力控制在1亿吨/年,乙烯产量达到400万吨/年。二是有序发展煤化工产业,适时建设锡林浩特、霍林河、呼伦贝尔、黑龙江东部和辽宁西部等煤化工基地。三是建设北方精品钢材基地,依托鞍本钢铁集团建设精品板材生产基地,依托东北特钢建设特殊钢和装备制造业用钢生产基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设鲅鱼圈钢铁基地,逐步将钢铁工业发展重点由内陆向沿海转移。
(五)加快发展特色轻工业
发挥资源优势,培育品牌,延长产业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产业。发展重点是:发展化学制药和中药制剂产品,鼓励发展民族医药产业;大力开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建设粮食、肉类、水产品、乳制品和生物化工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纺织、服装、造纸、塑料制品、家具和林产品加工等轻工产业。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和安全水平,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巩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一)加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农业向基地化、专业化、特色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
1.加强商品粮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松嫩、松辽平原专用玉米生产优势区、高产高油高蛋白大豆优势区和三江平原水稻优势区。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和农机装备的投入力度,促进农牧业向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建成现代化国家级商品粮基地,确保其具备稳定的粮食生产能力和商品粮供给能力。
2.推进精品畜牧业发展及基地建设。建设以中部平原为重点的肉蛋奶生产与加工精品畜牧带,以西部农牧交错带为依托的牛羊育肥基地,以滨洲沿线松嫩草原和蒙东草甸草原、优质人工草地和优质饲料基地为依托的大型现代化奶牛饲养和牛羊繁育区。
3.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大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力度,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一批高标准的国家和省级绿色农业基地与农产品出口基地。积极培育和开发食用菌、人参等林特名牌产品,建设辽东半岛辽西丘陵地区绿色水果生产基地及沿海优势水产品养殖、精深加工出口示范基地。
(二)提升农业发展基础
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构筑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1.加强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推进改土治水、节水灌溉和中低产田改造,改进传统耕作方式,发展精准型农业、标准化农业、节约型农业、设施农业和循环型农业,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大型优质农产品基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中低产田综合治理改造、品种改良与技术投入,提高耕地等级,建设粮食单产在500公斤/亩左右、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2.完善农业支撑体系。加快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和示范区,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发和应用新品种,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加快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和完善新型农工商联合体模式。建立稳定的支农资金增长机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积极发展服务业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依托中心城市构建现代服务体系,积极承接国际服务贸易转移,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深度挖掘服务业安置就业的巨大潜力,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
(一)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
优先发展现代物流业。统筹规划省际间物流节点设施和物流通道,改造和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公共物流配送设施,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设大连国际性物流中心,沈阳、长春、哈尔滨和通辽区域物流中心,打造东北地区综合物流体系。
加快发展金融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改组、改造,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投资信托、融资租赁、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发展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会计、法律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贷款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东北地区信用担保体系。加快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研究设立农业保险等专业性保险公司,推动保险品种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鼓励发展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积极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校准、检测、验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支持发展市场调查、工程咨询、管理咨询、资信服务等咨询服务。规范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优化调整会展业结构与布局。
支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大力发展专业化工业设计,鼓励建立东北地区工业研发设计联合体。积极发展娱乐、影视制作、演艺、体育、出版、广告等产业。建设以长春、大连为核心的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和国产动漫产品生产基地,促进中心城市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发展和文化产品出口。
(二)规范提升面向生活的服务业
提升商贸服务业。鼓励发展所有制形式和经营业态多样化、诚信便民的零售、餐饮等商贸服务。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
积极发展旅游业。发挥冰雪、森林、草原、湿地、边境及工农业旅游方面的优势,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冰雪旅游产品,发展森林旅游、草原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精品。
协调区域和城乡发展
引导区域分工与合作,加强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的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一)优化区域空间格局
优先发展哈大经济带。建设以大连经济区、辽中经济区、长吉经济区和哈大齐工业走廊为核心区域的哈大经济带。优化产业布局,促进集群发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产业带
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以大连为龙头,以长兴岛营口沿海、锦州湾丹东花园口五点一线
促进二级轴线健康发展。重点发展东部通道沿线、齐齐哈尔-赤峰,绥芬河满洲里珲春阿尔山、丹东-霍林河、锦州-锡林浩特二级轴线,推进城市经济区(带)建设和边境口岸城镇发展,支持有条件地区规划设立边境贸易区。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合理划定四类主体功能区边界和区内具体的功能定位。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实施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和人口等政策。
(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发展县域经济。立足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支持粮食、肉、蛋、奶等农副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发展,巩固县城和重点城镇的支柱产业。面向城市市场需求,建设蔬菜、花卉、食用菌、乳品、肉类等农产品加工基地。
推进农村城镇化。加快农垦、林区和矿区城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城镇化模式和机制,继续推进农村小城镇户籍、土地、投融资等管理制度改革。
(三)协调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运输通道和主要枢纽为建设重点,加强铁路网络、公路网络、港口体系、机场体系和对外通道建设。重点建设同江至大连、东北东部通道、黑河至北京、绥芬河满洲里珲春阿尔山丹东锡林浩特六条通道。逐步形成七大综合运输系统:新建与改造连接蒙东地区煤炭基地与东北三省主要能源消费区的铁路、公路,形成保障能力强大的煤炭运输系统;加强中俄铁路原油运输系统建设并适时建设油气管线,强化大连等港口的原油接卸和中转功能,形成完备的石油运输系统;积极引导大连、营口大连港为干线港,其它港口为支线或喂给港,强化内陆通关系统建设,建成高效便捷的集装箱运输系统;积极发展重型装备运输系统;建设快速便捷的客运系统。
加快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优化铁路路网;推进省际高速公路建设;完善城镇密集区快速交通网络;引导东北沿海港口间合理分工;加快发展小型机场。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东北地区信息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等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共建东北科技教育信息网,加强与发达地区的信息交流共享。
(四)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以增加就业、消除贫困、改善人居条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为基本目标,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自主创新为根本动力,制定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抓紧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在资源开采过程中,遵循市场规律,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引导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开发资源,承担资源补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建立衰退产业援助机制。要统筹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积极转移剩余生产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各种职业培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解决资源型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企业平稳退出和社会安定。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大力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对于资源开采处于增产稳产期的城市,要制订合理的开采计划,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资源采收率,发展上、下游产业,拉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对于资源开采开始衰减的城市,要加强资源综合评价,开发利用好各种共伴生资源,充分挖掘本地资源潜力,拓宽资源开发领域,重视开发利用区外、境外资源,为本地资源型企业寻找后备基地,同时抓紧培育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接续替代产业。对于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的城市,要选择好产业转型方向,重点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因地制宜,尽快形成新的主导产业。
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加强教育与人才培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区域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一)加强教育和人才培养
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加快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建立东北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整合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建立继续教育研修基地。
完善人才开发机制。深化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任期制为主要内容的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制定更加灵活的引进人才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到东北地区创业。探索建立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激励机制,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的政策法规。
加强人才培训和交流。推进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完善中央国家机关、东南沿海地区与东北地区干部交流机制。继续在东北地区中央企业中实施企业家对口交流。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等限制,完善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健全人才市场体系。
(二)扩大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零就业家庭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能力。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搞好资源型城市矿区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资源开采活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发生,促进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继续做好采煤沉陷区搬迁,组织治理露天矿矿坑、舍场、矸石山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大石油开采造成的水位沉降、土地盐碱化等治理力度。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加大矿山废弃土地整理复垦力度。
扎实推进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加大沙化和退化土地治理力度,大力开展植树种草与天然林、天然草场保护,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实施一批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建设工程,扭转生态环境恶化势头。
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大力度推进松花江辽河两大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加强大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与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于60%;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进电厂脱硫工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以能源、原材料、装备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为重点,在企业、园区、行政区域等层面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在农业领域,积极推行生态农业模式和技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四)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实施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加强老城区和废弃工业用地开发整理,注重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综合开发。支持矿山废弃地、重度盐碱地、沿海滩涂的土地整理和再利用。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规范经营性土地出让制度,加强土地产权登记和土地资产管理。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
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区域性调水工程建设,提高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高城市、主要城镇及重要矿区的防洪能力。合理制定水资源开采方向和重点,实现地表水、地下水和区外引水的联合调度。推行节水灌溉技术,采取综合节水措施,建设节水灌溉农田和草牧场。推进火电、冶金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回用率,推广城乡生活节水设备和器具,扩大再生水水权分配和转让制度,加强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设。
有序开发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统一规划,强化资格认证和许可管理。加强松嫩平原石油、天然气以及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及周边地区的能源、有色金属、贵金属、地下水和重要非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探,开展辽宁凤城翁泉沟铁硼矿综合开发利用示范。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推进废渣及尾矿等工业废弃物利用。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依法设置探矿权采矿权,建立矿业权交易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呼伦贝尔和锡林郭勒等天然草牧场。遏止过度放牧,恢复草原生产力和生态功能。
保护和开发海洋资源。积极有效地开发海洋油气资源、热能资源和海水化学资源。禁止近海过度捕捞,维护生物资源的动态平衡,滩涂和浅海水域的养殖业规模不能超过海洋环境的可承载能力。控制填海造地规模,开展海岸带治理。限制开采海砂,加强海滨湿地、海岛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维持海岸带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增强发展活力
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发展的推动力。加强自主创新,增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重点突破、协同推进,全面提升东北地区的发展活力。
(一)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切实改变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过多的状况,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重要行业和骨干企业集中。推动重点行业进行跨所有制、跨区域重组。巩固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改革。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国有林区改革步伐,实行政企分开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落实支持政策,在市场准入、进出口、用地、信贷、企业债券发行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造和重组,并在核销呆帐、减免利息、土地使用以及有关税收信贷政策方面,享受原国有企业同等待遇。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利用沈阳产权交易中心,建立面向东北地区的产权交易市场。依托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力发展期货贸易,建设亚洲重要的期货交易中心。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改进市场监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国有企业改革、对外开放、行政管理、投融资体制改革、金融和信用体系建设、不良资产处置、土地管理等方面,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探索以改革开放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新路子。
(二)扩大开放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鼓励外商投资区域性研发设计中心,合作建立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研发和设计中心等。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产业。
积极发展对外贸易。鼓励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农产品出口,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积极承揽国外制造业转移,发展对外服务贸易和加工贸易。巩固与东北亚国家的经贸关系,积极开拓东南亚、欧美等海外市场。大力发展边境贸易
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在主要边境口岸城市加快建设边境经济合作区、互市贸易区、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区。推动与周边国家在能源、原材料和矿产资源等领域的开发合作。建设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和科技合作基地。鼓励优势产业加强对外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周边国家设立境外生产基地和经济贸易合作区。继续推进大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
优化对外开放布局。加快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及国际物流通道建设,积极发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和跨国陆海联运国际贸易大通道,促进对俄、蒙、朝的路、港、口岸和经济合作区建设。努力提升开发区对外开放水平。
(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在装备制造、石化、生物工程、制药及新材料等领域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中试基地,为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及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支撑。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完善科研设施,整合研究实验体系,构筑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围绕重点技术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构建科技创新平台、网络和体系,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资源共享。
强化创新机制建设。健全科技成果转让和产业化综合政策体系。建立支持自主创新的科技投入体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原始创新和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力度。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的支持,力争省级财政的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鼓励地方政府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创新的专项资金。
政策措施
围绕实现东北地区振兴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善加快东北地区振兴的政策措施,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保障规划顺利有效实施。
(一)抓好已出台政策的贯彻落实
进一步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加快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和企业历史欠税问题,妥善解决东北地区原中央下放煤矿企业棚户区改造问题,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完善振兴经济政策
加大对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支持。调整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国家重点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配套部件和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或实行先征后返,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鼓励订购和使用国产重大技术装备。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国有装备制造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所需的重大技术装备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研究开发和改造项目,给予支持。
银行机构对东北地区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研究建立区域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再担保机构。改善信用环境,支持国有商业银行灵活处置不良资产。加速企业股票上市步伐。支持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进行债券融资
(三)建立区域协调机制
按照平等互利、加强合作、资源优化、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东北与东中西部地区的联系和协作,形成区域合作、互动、多赢的协调机制。鼓励发达地区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加强东北地区与京津冀、山东半岛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经济联系,支持东北企业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
构建跨行政区的公共平台和协作网络。建立东北四省区高层协调会议制度,协商解决制约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在东北地区高层协调会议制度的大框架下,设立不同领域和层次的协调机构,推进区域合作和协作。
鼓励跨区域的企业联合与重组,国家对跨区域资产重组企业的项目给予优先核准,优先安排扶持资金。支持东北三省与蒙东地区的合作,联合开发、利益共享,共同推进蒙东大型煤炭、石油等能源基地建设。
(四)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的实施。国家有关部门和东北各级地方政府要合理分工,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加强各部门之间、各级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地方政府要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年度计划中,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切实把规划落到实处。
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完善政府与企业、民众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形成全社会支持东北地区振兴的良好氛围。
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根据国内外环境变化和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适当调整规划内容和实施步骤,切实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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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前言
面临形势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