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urban infrastructure)是
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
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是城市中为顺利进行各种
经济活动和其他
社会活动而建设的各类设备的总称。
城市基础设施对
生产单位尤为重要,是其达到
经济效益、
环境效益和
社会效益的
必要条件之一。城市基础设施一般分为两类,分别是工程性基础设施和
社会性基础设施。
按服务性质分为三类:①生产基础设施:包括服务于
生产部门的供水、供电、道路和
交通设施、
仓储设备、邮电通讯设施、排污、绿化等环境保护和灾害防治设施;②社会基础设施:指服务于居民的各种机构和设施,如商业和饮食、服务业、
金融保险机构、住宅和
公用事业、
公共交通、运输和通讯机构、教育和保健机构、文化和
体育设施等;③制度保障机构:如公安、政法和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部门等。基础设施水平随经济和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提高,种类更加增多,服务更加完善。
前者包括航空、铁路、航运、
长途汽车和
高速公路;后者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铁、轻轨高架、公共交通、
出租汽车、停车场、轮渡等;
城市的“
绿色基础设施”(green infrastructure)由城市中可以发挥调节
空气质量、水质、
微气候以及管理
能量资源等功能的自然及
人工系统和
元素组成,这些系统和元素发挥着类似于自然过程与功能的作用。这一类基础设施中最为常见的内容包括林地、
开放空间、草地与公园以及河流廊道等,也就是所有具有渗水性地表和能够支持
植物生长的土壤的场地。因为它模仿
自然系统,所以这种“绿地结构”具有
整体性,同时也包括了由
植被、土地和水体所产生的水系和微气候系统——本质上是
城市系统所依赖的
生态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