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值
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
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之和。
基本解释
(英语:value added)
详细解释
增加值:
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四个部分之和。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的全部报酬。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薪金)所得、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当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净额:指国家对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金、附加和规费扣除生产补贴后的净额。扣除内容主要有:国家财政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等生产补贴。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5 15:46
目录
概述
基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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