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
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
农业生产和
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词目释义
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
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
工程建设;以
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
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
社会力量参与。
对应等级
原则上看,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
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由于
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
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不同省份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质量等级不完全相同。
高标准基本农田除了与各省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各省的
城市化进程和耕地
等级决定因素有关系。一般而言,城市化进程中各省份会损失较多高等级的耕地。另外,由于我国
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
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必须全面以全国耕地分等定级成果为支撑,充分发挥其在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优化耕地质量布局、严格占补平衡、监管耕地质量变化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建设规划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综合考虑各地区
农业自然条件和灌溉条件等情况,根据中低产田面积、
粮食产量、
粮食商品率等因素,测算确定
粮食主产区和非粮食主产区的建设任务和目标,把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增产潜力大、
总产量大、
商品率高的重点粮食主产区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粮食主产区。共规划建设
高标准农田28000万亩,占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70%。实施重点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911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57.8%。
1.东北区。建设高标准农田9385万亩,占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24.46%。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164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10.4%。
2.黄淮海区。建设高标准农田11960万亩,占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29.90%。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386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24.5%。
3.
长江中下游区。建设高标准农田6655万亩,占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16.64%。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361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22.9%。
(二)非粮食主产区。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2000万亩,占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30%。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664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42.2%。
建设目标
一、优化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
规模效益。
二、增加有效
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比重。
三、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本设施,稳步提高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加强
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
五、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建设条件
根据
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
南陵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具体要求有: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水资源有保障,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标准,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
三、建设区域相对集中连片。
四、具备建设所必需的水利、交通、电力等骨干基础设施。
五、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当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积极性高。
基本农田五不准
国家实施最严格的
耕地保护政策明确规定,对基本农田实行“五不准”,即: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
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
严重破坏耕作层的
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
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六不报批
对非农
建设用地实行“六不报批”,即:对土地
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不报批;未按规定执行建设用地
备案制度的不报批;
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已用完的不报批;已批准的
城市建设用地仍有闲置的不报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
用地预审的不报批;
建设项目不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报批。
指导意见
做好2022年“
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
新发展阶段、贯彻
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
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
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
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
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建设要求
2024年12月17日至1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会议强调,要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监管。要严守耕地红线,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