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素
词法术语
词素(英语:morpheme),别名语素形素,是最小的语言单位,是构造词的要素
词义源流
「morpheme」的引进
「词素」是英语morpheme译名。morpheme这个术语较早地见于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创始人布龙菲尔德(Lenard Bloomfield)在1947年出版的《语言论》(Language)。
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中国的语言学家将morpheme引入现代汉语研究之中。
1939年3月6日,傅东华在《语文周刊》第34期发表的《给望道先生的公开信——论意见统一之不易及如何建立新词类》里,第一次引进了morpheme。
傅东华认为:「如果从历史上讲,中国语就只有『名』(可分动静)(semanteme or full-word)和『词』(morpheme or empty-word)两类可分。」
在这里,傅东华将morpheme与汉语的「词」对应起来。在同一期《语文周刊》上发表的《回东华先生的公开信——论文法工作的进行、文法理论的建立和意见统一的可能》中,陈望道指出,morpheme在一般文法学上译作「形态部」,是带点形态论倾向的说法。「假使为了中国语文的特殊性,大家同意不采用那说法,似乎不如就用『关节部』做替代。」
在1940年1月发表的《六书与六法》中,陈望道在谈到构词法时运用了「辞素」。稍后,在1940年3月发表的《文法革新问题答客问》中,陈望道又进一步将「辞素」更换为「语素」。他说:「依据语汇学,……假使构成新语的语素各各可以独立的,所成的语便是合成语;假使构成新语的语素,有一成素不能独立的,所成的语便是推出语。其实所谓独立,一经会合,就已经成为不独立,就已经成为新语的一分子,不便再称为语,而当正名为语素。」
不仅如此,陈望道更进一步将「语素」分为「虚素」和「实素」两大类,指出:「所谓合成语就是实素和实素接合的孳乳语;所谓推出语就是虚素和实素接合的孳乳语。」在陈望道晚年的另一部著作《文法简论》中,「词素」一节又有「实素与虚素之划分」的内容,这可以说是他原来主张的继续。
在汉语研究中,陈望道最早在文献中用到「辞素」的名称,也最早主张对「语素」作虚实分类。尽管受到当时条件的限制,陈氏没有指出「辞素(语素)」与「字」的区别,但从他开始用「语素(辞素)」取代「字」来研究构词法,有着划时代的意义。然而陈氏的这一主张在当时并未引起研究者应有的重视。
其后,曹伯韩1947年出版的《国语文法》一书中,在对复音词做结构分析时,也提出了「词素」以及与「词素」有关的一系列新概念,如:「词素」、「单纯词」、「合成词」、「接头词素」、「接尾词素」。由于种种原因,曹氏提出的「词素」之说也没有得到研究者们的认同。
对于以上情况,张寿康曾于1956年在他的《关于汉语构词法》中提出了如下的批评:
在词的构造分析中,「字」这一名称本来是没有地位的。「字」是文字学的研究对象。文字是记录语言的工具,只是形体的单位而不是意义单位。语言中的最小的单位是词(声音与意义的结合)而不是字,词中的构词单位是词素(具有意义的音节),也不是字。只能认为汉语的现阶段的书写符号是方块汉字,方块汉字所表达的可能是词、词素,也可能是一个音节。
张寿康在这里的有些表述缺乏科学性,如,认为「语言中最小的单位是词」。现在看来,「语言中的最小的单位」很难说一定是词。因为只要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到的结论也就不一致。
比如,从音位学上看,能区别意义的最小的单位是音位;从符号学上看,带有意义的最小的语音语义结合体则应是词素;而要从造句时能自由运用这一点来看,最小的单位则应该是词。所以,笼统地断言「语言中的最小的单位是词」这种看法就带有较大的片面性,未免存在一定的缺陷。
这种观点的实质在于以词为基本单位来看待morpheme。不过,要是换用历史的眼光看,张寿康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正确分析批评「字」说在构词分析中的弊端,强调并肯定了「词素」在词的构造分析中的地位正是「字」所没有的,这一点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
此后,将「词素」这一术语明确写进汉语研究专著的有科学出版社于1957年出版的陆志韦的《汉语的构词法》,陆志韦在本书第一章中明确提出「把凡是有意义音节先都当做词素」,这样就等于是给了「词素」一个明确的定义。
与此同时,在大学现代汉语教材编写的过程中,「词素」也已经开始被人们重视起来。其中,影响较大的是上海教育出版社1962年出版的胡裕树主编本。这本教材专门安排了「词的构造」一节,对词素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对「词素」这一术语的概念做出严格的限定,指出「词素是构词的成分」,「语言中最小的具有一定意义的结构单位是词素」,「词是由词素构成的」。
其他如张静主编的《新编现代汉语》(1980),该书指出,主张「词素说」的主要理由在于「词素是有一定声音和意义的最小构词单位」,「是构成词的元素」,「它是从词里分析出来,并且只能用来构词」。由此,「词素」的影响不断扩大,「词素」这一术语才得到了汉语研究者们的承认。「词素」在汉语中的地位也因此而得以确立。
正当「词素」的地位在汉语中得以巩固的同时,学者们对使用这一术语的科学性又开始怀疑起来,出现了以「语素」取代「词素」的较强的势头。在这些学者中,最有代表性的要推吕叔湘朱德熙
还在1958年时,吕叔湘就在《语文学习》第2、3期上发表了《语言和语言学》,积极倡导使用「语素」的概念。
吕叔湘在文中说:「音素和语素是语言的两个基本单位,可是两个平面上的东西,音素没有意义,语素有意义。一般是几个音素构成一个语素,有时候一个音素也能构成一个语素。」「语素是最小的语言形式,任何长篇大论都能分析成一个个语素。」
吕叔湘该文注脚又说:「用『语素』做morpheme的译名,是朱德熙先生的建议。一般译做『词素』,这个名称老叫人想到它是从『词』里边分析出来的。事实上,语素是比词更加根本的东西。在好些语言,也许是多数语言里,要决定一个语言片断里边有多少个词相当困难,而把这个片断直接分析成语素倒比较容易,并且不应用『词』这个概念也能把这个语言的结构说清楚。」
不仅如此,吕文对语素组合的方式,组合的层次和次序,语素与结构的分类和相互间的选择,语素与语音、文字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都有所论述,使这种「语素说」的基本思想开始系统化、条理化。可以说,这不仅为以后的「语素」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提出了基本设想,并且拟定了一种很好的思路。
在以后翻译赵元任的著作A Grammar of Spoken Chinese(即《汉语口语语法》)时,吕叔湘继续坚持了他的「语素」说,全书从头至尾都一律采用「语素」这一术语。
书中关于「语素」有这样的表述:「跟『字』最相近的语言学单位是语素,语素的通常定义是语言中最小的有意义的单位。」
比较一下可以发现,这与布龙菲尔德(Lenard Bloomfield)《语言论》中「把最小的有意义的单位规定为语素」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值得肯定的是,赵元任的《汉语口语语法》对于「语素」的很多问题都有系统而精彩的表述,在运用结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指导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方面树立了典范。
再往后,吕叔湘又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一书中论列了语素方面的问题。全书用了10节,占全书十分之一的篇幅揭示了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存在的关于语素方面的种种问题,其中包括:语素切分中的大小问题,语素识别中的异同问题,语素与音节、汉字的关系问题,语素与词的关系问题,语素的分类问题。此外,吕叔湘又再次重申了用「语素」比用「词素」好这一观点。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更是词素研究的全新时期。在这一阶段,一批研究词素这方面问题的著作相继问世。
在这些著作中,主张用「词素」的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葛本仪的《汉语词汇研究》,张静的《新编现代汉语》、《汉语语法问题》,吕冀平的《汉语语法基础》,宋玉柱的《现代汉语语法十讲》等。
而主张用「语素」的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如:张志公的《现代汉语》,朱德熙的《语法讲义》,徐枢的《语素》,《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高更生的《汉语语法专题研究》等。
此外,还有一部分著作,则主张「词素」和「语素」这两个术语可以同时并用于现代汉语研究之中,比如,符淮青的《现代汉语词汇》,刘叔新的《汉语描写词汇学》。
总之,「词素」这一术语概念,从它被引入到现代汉语研究之时起,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汉字的牵扯和纠缠。
所以如此,归根到底这是由于汉语词素和汉字,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意义上,都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分析和描写它们之间的各种关系,揭示它们之间的异同,理应成为当前现代汉语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孙银新现代汉语词素系统研究》认为,从理论上讲,汉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它应是文字学的研究对象;词素作为构词成分,是一种语言单位,当然应该是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坚持这条原则,就比较容易理顺汉语词素与汉字的复杂关系,在现代汉语研究中给词素这种语言单位以应有的地位,从而也有助于建立起比较科学的现代汉语理论体系。
其次,无论是在传统语文学时期,还是在现代语言学阶段,人们对「词素」这一级语言单位的认识和理解都是从意义出发,比较重视词素的意义内容。
尽管也兼顾形式,尽可能避免形式主义的错误,但总的看来,对词素形式的注意以及重视程度都远不及对词素意义内容的关注。
有时甚至因为忽略了词素形式的重要性而只讲意义,比如,赵元任就把词素定义为「语言中最小的有意义的单位」,这未免有点厚此薄彼之嫌。用符号学的观点来分析,这种只讲内容不顾形式的做法也存在明显的欠缺,并不科学。
再次,在传统语文学和现代语言学时期,「词素」的研究始终没有以科学的理论做指导。在传统语文学时期,关于词素问题的种种语言事实归纳得还很不够,当然也就无从谈到理论研究了。
及至现代语言学时期,人们对「词素」这一语言学术语的引进还是植根于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理论,可以认为是「移植」而来的。
在这一「移植」并使用的过程中,不同的研究者们本来就对它有不尽相同的理解,在引入汉语研究之后,加上汉语汉字因其特殊性而产生的影响与干扰,也同样加剧了学者们对汉语词素在理解分析和运用上的不一致。
术语名称的选择
在以往的研究中, 由于受到传统语文学的影响, 相当长的时间内, 汉语里面只有 「字」 的概念。 特别是在早期, 从 19 世纪末的 《马氏文通》到 20 世纪 20 年代黎锦熙的 《新著国语文法》 (1924) ,从 50 年代的初中 《 汉语》 课本 (1956) , 到 60 年代的丁声树等著 《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1961) , 都一直采用 「 字」 说。
采用 「字」 说的学者一般都认为汉语的词是由 「 字」 组合而成的, 即所谓组字成词或联字成词,如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1961)说「 一个词可以是一个字, 也可以是两个字或好几个字」 。
用 「 字」 来称说语言中最小的有意义的这一级语言单位的,较早的有何容。 他的《中国文法论》(1937)认为,「要说到语言的成分, 应该是指有表意作用的最小的声音单位而言。 这种最小单位,在中国语言里, 根据我们记录语言所用的特殊方法, 可以勉强称之为 『字』 」 。
针对 「字」 说, 胡附、 文炼《现代汉语语法探索》(1990)则提出了批评, 认为 「 字」 不应是构词成分, 「 必须纠正把字当作构词成分的错误看法」 。 「 我们应该从构词法的角度上, 把词分为单词、 复合词、 派生词; 把构词的成分分为词根、 词头、 词尾、 词腹等。」
「字」 说虽然不科学, 但汉语中之所以长期用 「字」 , 也还是有它的道理。 为了说明汉语语音和汉语语义之间的复杂关系, 利用 「 字」 来称说, 也自有它的方便。
从语素的辨识来看, 借助于字形, 可以有效地区分同音语素。 例如, 朱德熙的 《 语法讲义》(1982) 就认为: 「 『 仙、 先、 籼、掀、 锨、 鲜、 纤』 同音, 写成拼音文字, 同是一个形式, 看不出是七个不同的语素。 汉字写成七个不同的形式, 刚好代表七个语素。 从这方面看, 汉字替我们做了分析语素的工作。」
自 20 世纪 50 年代中期到 80 年代初期, 汉语研究以采用 「 词素」 说为主。 较早的如吕叔湘吕叔湘自选集》(1989)也曾说: 「用来指一个词的组成部分, 不管它的意义是虚还是实。 例如苏联科学院出版的三卷本 《 俄语语法》 (1953)里边就用的是这个意义。 这个意义的 morpheme 译做 『 词素』 最合适。」 其后, 张寿康也表述了与此类似的意见。
陆志韦也在 《汉语的构词法》(1957) 中作了一定的分析, 明确指出: 「 汉语的特点之一是它的词少有类乎印欧语的窄义的形态成分, 例如词头、 词尾、 轻重音律。 这一类的记号能叫印欧语的词, 一般都很容易从句子里提选出来。 汉语的词不那么容易提选。 最方便、 也是最合理的办法是把凡是有意义的音节先都当作词素」 。
80 年代, 在谈到构词成分时, 学者们比较多地反对用 「 字」 这一术语。 汉语研究, 尤其是词汇研究中倾向于用 「 词素」 。 像 50 年代孙常叙的 《 汉语词汇》 (1956) 、 周祖谟的 《汉语词汇讲话》 (1959) ,80 年代武占坤、 王勤的 《现代汉语词汇概要》 (1983) 、 葛本仪的 《汉语词汇研究》 (1985) 都采用了 「 词素」 这一术语。
不仅如此,葛本仪还在 《 汉语词汇研究》 中更加明确地表示: 「 词是由它的组成成分组成的, 词的组成成分就是词素。 词素也是一种音义结合体, 是最小的可以独立运用的造词单位。 词素和词的根本不同就在于词是造句单位,词素是造词单位。」 可以说, 这种观点反映了大多数学者的共识。 也正因此, 「 词素」 说在 80 年代前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并为人们普遍接受。
正当 「 词素」 说日渐稳定的同时, 吕叔湘、 朱德熙等积极倡导用 「语素」 这一术语。 50 年代, 吕叔湘发表的一系列论文都讨论了语素方面的问题, 其中包括 《 语言和语言学》 、 《 说 『 自由』 和 『 黏着』 》 、《 关于 『 语言单位的同一性』 等等》 、 《 字·词·句》 , 而集中论述这一问题的则是 1979 年出版的 《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 一书。 朱德熙强调 「 语素」 说的观点突出地反映在他的 《语法讲义》 中。
主张 「语素」 说的理由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语素是最小的语法单位。
吕叔湘认为: 「 完全可以设想有一种语言只有语素和它的各种组合, 在一定条件下形成句子, 没有 『 词』 这样的东西。 所谓 『 多重综合语』 就接近这种状态。」
2. 认为词素的划分必得后于词的划分, 而汉语语素的划分不必以词为前提, 从而避开了汉语词的划分时遇到的困难和麻烦。
3.为了称说上的方便。 如对暂时不便于称说的语法形式可一律称之为 「 语素」 。
像朱德熙在 《 说 「 的」 》 一文中举的 「 X 的」 语法形式, 便是称 「 的」 为 「 语素」 , 从而管 「 X 的」 叫做 「 语法单位」 。
上述理论观点导致的结果是: 从 80 年代后期开始法系统提要 ( 试用) 》 、 中学语文课本的 《 汉语知识》 、 到大学的 《 现代汉语》 教材, 均采用了 「语素」 说。 「语素」 说也因此逐渐为人们所认同, 并有取代 「 词素」 说的势头。
孙银新《现代汉语词素系统研究》(2013)认为当前汉语研究的现状是,同时存在「词素」和「语素」这两个名称术语。从总体上看,语法研究中称语素的较多,词汇研究中称词素的较多。实际情况则很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以吕叔湘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为代表,主张用「语素」。以葛本仪的《汉语词汇研究》、《现代汉语词汇学》为代表,主张用「词素」。而相当一部分学者则主张「语素」和「词素」并用。
这其中又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认为「语素」即「词素」,如《汉语语法修辞词典》(1988);另一种情况则认为词素与语素各有分工,彼此之间有严格的界限,使用时必须区别开来。持后一种意见的当以符淮青的《现代汉语词汇》(1985)和刘叔新的《汉语描写词汇学》为代表。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讲,「词素」和「语素」,用哪一个更好?如果两个都要用,应该怎样有区别地同时使用?对现阶段已有的这些术语,究竟应该怎样取舍使用才更加规范?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取决于各家的研究目的。
主张使用「语素」的学者,意在从理论上证明,「『语素』是独立的一级语法单位,它的存在不以词的存在为前提」,见施光亨《语素研究述评》(1987)。这样,就可以回避由词素划分带来的很多问题,让语素直接同词、词组句子挂起钩来。
有一种颇具影响的意见认为,「『词素』是从『词』分解出来的,没有『词』就谈不上『词的组成部分』。『语素』不以『词』为前提。完全可以设想有一种语言只有语素和它的各种组合,在一定条件下形成句子,没有『词』这样的东西」,见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 增订本)》 (1984)。
此外,「语素说」者更进一步作了如下表述:「作为音义结合的最小单位的语素在复合词产生以前就存在,它们在古代以单音词的形式出现在语言中,到了近现代,它们或者保持着单音词的形式,或者结合成复合词。把这种语言单位说成是从词里划分出来的,是不符合汉语词汇从单音词到复合词的历史发展过程的。」,见施光亨《语素研究述评》(1987)。
以上的观点及其论述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然而要是仔细分析的话,也确实存在着难以解决的问题,仍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
其一,「语素说」者坚持从主观上认定,词素的存在与确定是人们对语言中已有的词划分的结果,如果不以词的存在为前提,词素也就不会存在,语言中也就没有词素的地位了。
「语素说」者既然坚持认为词素本身还不是一级独立存在的语言单位,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词素在语言中的客观性和相对独立性。
这就可以看到,「语素说」者仅仅为了强调语素不仅能独立存在,而且还可以先于词而存在,是一级独立存在的语言单位,便人为地作出硬性规定。词素是从词中分解或划分出来,并且从主观上否定了词素是独立存在的语言单位。其中的不合理是很明显的。
其二,既然承认了语素是最小的一级语言单位,也就必须进一步明确下面的问题:语素的作用是什么?
我们已经知道,词素在语言中的作用是只能用于造词和构词。那么语素的作用是不是与词素完全一样呢?是否也仅仅用于构词和造词呢?
当然不是。
在这个问题上,「语素说」者表述了这样的观点:语素的存在不以词的存在为前提,语素不仅可以组成词,还可以组合成比词大的单位,如成语句子
在「语素说」者看来,语素与词素的不同在于,语素可以直接组合成句子,而词素不能。果然如此,那就势必会引起现有的四级语法单位词素、词、词组、句子之间的关系混乱不明。
试想,要是语素确实可以越级直接组合成句子的话,语言中还有必要存在词这样一级语法单位吗?词的语法地位不就可以取消了吗?推而广之,没有词的语法地位了,又怎么谈得上组词造句?
换言之,由于确认语素的作用不仅仅是构词造词,还可以是构造句子,便相应地带来了这样的问题:在语法体系中,复合词词组句子各自的位置是怎样的?要想理顺它们之间的层级关系,现行的语法体系又该作哪些调整?
本来,在语法系统中,词素、词、词组、句子都各自处于不同的层级,语法特征和语法功能也各不相同,彼此之间的层级关系很明晰。复合词可以构成词组,词和词组在一定的条件下组织成为句子
而现在,「语素说」者既然把复合词、词组、句子都一律看成是由语素组合而成,即认为它们都可以是语素的组合体,那又何以体现出它们之间的本质的差别?说到底,确定四级语法单位的具体标准又是什么?依据又在哪儿?使用「语素」,这些问题都不能避而不谈。
而要从根本上解决以上这些问题,就必须对现有的语法体系加以调整,并从理论上给出新的解释。使用「词素」,则不会碰到以上这些问题。相比之下,使用「语素」就显得有点得不偿失。
其三,「语素说」者在描述语言单位的构成情况时,使用了「词根」、「词缀」这样一些术语,而这些术语又都跟「词素」有关,同「语素」则没有关系。这就于无形中把「语素」和「词素」纠缠到一起。这是「语素说」者理论上存在的一个很明显的缺陷。
有的语法学家注意到了这一点,主张使用「语根」、「语缀」等术语来取代「词根」、「词缀」(见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 增订本)》 ),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语根」的「语」范围究竟多大,没有明确。
比如,「读者」、「第三者」、「劳动者」、「小生产者」、「文艺工作者」、「马克思主义者」、「世界战争不可避免论者」,这些「者」都被认为是「语缀」了。
换言之,「读」、「第三」、「劳动」、「小生产」、「文艺工作」、「马克思主义」、「世界战争不可避免论」都被当作「语」了。
从这些例子中可以看到,「语根」、「语缀」的「语」有时是词,有时又是词组。显然,这里面隐含了一个问题,「语」的范围有多大?这里所谓的「语」与平常说的词有何不同?与平常所说的词或词组又有何不同?或者说,平常所说的词或词组在什么情况下,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是「语根」、「语缀」之「语」。
既然这些问题都没有很好地解决,也就无法明确究竟什么是「语」。这样,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向心结构短语的中心成分也是「语」?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语根」、「语缀」的「语」和短语中的「语」又混淆不明了。
须知,「语根」、「语缀」的「语」属于句法范畴,二者处于不同的层面,性质和功能本来就截然不同,它们之间在本质上的区别是不容忽视的。一旦将它们的本质区别弄混淆了,就必然要给语法研究带来新的困惑。从这一点来看,使用「语素」仍然存在着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
部分学者以为「语素」即「词素」,可以不加区别地并列使用,这主要是因为二者来源相同,都是英语morpheme的汉语译名,只是名称的译法不同而已。
孙银新《现代汉语词素系统研究》认为,同一个概念,同时使用两个含义相同的术语来表示,不仅影响到理论体系的严密,容易制造混乱,也会给研究带来诸多不便。从理论体系的严密性和科学术语的准确性考虑,同一术语的不同译名必须规范、统一。
也有的学者,如符淮青,他的《现代汉语词汇》(1985)把「词素」和「语素」区分开,规定「词素」可以在两个意义上使用:「一指不能独立运用的最小的有意义的语言单位,等于不成词的语素。一指复合词中的各个构成成分。」
符淮青的这种看法强调语素的使用范围比词素大,语素包括词素在内。这样做,意在回避诸如「山」「水」、「人」、「动」这样一些语言单位既可以是词又可以是词素的麻烦。
他们认为,词和词素不应该具有相同的形式,于是规定,这种可以独立形成单纯词的语言单位可以叫语素,以区别于其他不能独立成词的语言单位,即词素。
问题在于,这样做很可能导致同一个语言单位同时具有词素和语素这样两种可能。比如,「人」,说它是语素,没问题,因为它可以单独成词。然而这并不能排除它也许是词素的可能,因为它也可以充当构词成分出现在复合词「人民」、「客人」、「主人」等一系列词之中。
即使是「民」这样的语言单位,也很难说它一定是词素而不是语素。一般情况下,「民」是不能单独成词,只能用作复合词的构成成分。可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它也可以单独形成一个词,如,「为民除害」中的「民」便是一个词。
这样一来,前面对于区分词素和语素所做的硬性规定不仅不起作用,反倒使同一个语言单位究竟是词素还是语素变得捉摸不定,很难把握了。
看来,区分词素和语素的目的最终还是难以达到。说到底,这是由于一开始就没有从理论上对词素和语素的不同性质作出严格的界定,对词和词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关系也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
还有的学者,如刘叔新,他的《汉语描写词汇学》(1990)为了在词的分析中引进结构的层次观念,以便深入研究词的内部结构,而将词素和语素同时使用,并且规定,词素「是词或词干的直接组成成分」。「语素的含义则广阔得多。……语素包括了词素,但是很多语素却并非词素。」坚持这一意见的学者甚至认为语素包括了「句子结构中有一定语气和音调形式的句调和有一定关系意义的特定词序。并且强调,形成单纯词的语言单位本身不可能是词素,而只能是语素。
分析词的结构方式时,刘叔新《语义学和词汇学问题新探》(1993)说「只用『语素』或和『语素』等义的旧译名『词素』是不可能很好地把词的结构作出层次分析的,尤其不可能突出第一层次的IC与其他层次的IC的差异」。而「赋予『词的IC』这种新意义的『词素』,和『语素』一起用于词的结构层次分析,能得到突出第一层次,特别是分清第一层次的IC与其他层次IC的效果」。
孙银新《现代汉语词素系统研究》认为,上述做法并不成功,仍然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
首先,「词素是词或词干的直接组成成分」,这一提法就值得商榷。词和词干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结构单位。两者所在的层次也不一样,词位于词干的上一层次,词干则是词的下一层次。
从结构上看,词干只是词的构成成分之一,而词除了词干之外,还包括词尾这样的构成成分。
词尾一般说来主要表示特定,而词除了词干之外,还包括词尾这样的构成成分。
词尾一般说来主要表示特定的语法意义,是一种变词词素,或者叫词尾词素,如,「同志们」、「学生们」的「们」。
上述提法把词和词干提到同一个层面上来考虑问题,这显然不妥。
如果认为,不带词尾词素的「同志」、「学生」和带了词尾词素的「同志们」、「学生们」都是位于同一个层次上,那么像「们」这样的词尾词素在构词法体系和词的结构层次分析中又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也需要有一个圆满的解释。
由上述词素的定义引发而来的另一个问题是,既然像「们」这样的变词词素不能作词干的直接成分(词干一般由词或词根和词根,词根和词缀构成),那么也就不可能是词素了。那么,它们在整个语言系统中单独存在时又是什么性质的语言单位呢?
须知,词尾词素也都以特定的语音形式带有一定的语义内容,并且只能与词发生联系,只作词的结构单位,不看作词素,又该怎么看?
如果当成语素,那也不对。因为持上述意见的学者认为,作为词的直接成分的「语素」只存在于单纯词中,可是「们」这样的词尾词素并不能成为一个单纯词。
可见,无论怎么分析解释,词尾词素「们」应该怎么看的问题,持上述意见的学者都不能自圆其说。
其次,同样一个语言单位复合词中层次的不同并不一定能在「词素」和「语素」的不同叫法上区分开来。
比如,「回归线」和「北回归线」这两个词中,「回」是同一个语言单位,尽管都不作直接成分,都只是直接成分的成分,可是在这两个词中的层次仍然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如果按前面的规定,「词素是词或词干的直接组成成分」,这两个词中的「回」也都不能是词素,而只能分析为语素。都叫语素,何以从名称上看出所在层次的不同?
再如,「一辈子」、「老八辈子」这两个词,「~子」所在的层次也不一样,然而因为「~子」在这两个词中都不是直接成分,所以只好都分析为语素了。如此,「~子」在这两个词中的不同层次又何以从名称上反映出来?
其他如「嘴皮子」和「耍嘴皮子」,「一下子」和「有两下子」,每组词中的「~子」,所在层次也都各不相同,可分析的结果都一律是语素,而不是一作词素,一作语素。这样,也就没法显示它所在层次的不同。
如此,将赋予「词的IC」这种新意义的「词素」与「语素」并列使用,可以突出词内某一构成成分在层次上的差别,这一结论就不能不令人怀疑了。
另外,更进一步的研究还可以发现,要是认为「根子」的「~子」是词素,「命根子」的「~子」是语素,就是说,同样的语言单位「~子」,光是作为词的结构单位一下子就有了两个不同的名称,那么,当它独立存在于语言系统中时,又该是什么性质的成分?又该给以什么样的名称来命名?
说它是词素,这肯定不行,因为它这个时候并没有做词的直接组成成分。说它是语素呢,那更不行,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子」都不能形成单纯词。同类的例子还有「跟头」、「栽跟头」中的「~头」等。
应该说,这些形式完全相同的「~子」、「~头」,无论是用做词的结构单位,还是独立存在于语言系统中,其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没有任何改变,可是按照上述硬性规定,就变得没法把握了。按照上述意见,势必会造成认识上的混乱,把构词法体系导向模糊。
再次,复合词单纯词的不同,主要是词的结构繁简的不同,并不一定是构造复合词与单纯词的成分不同。
在构成成分本身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用不同的名称术语来命名很容易使人误认为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成分。
况且,构造成分与构造层次本不是一回事,构造层次不同并非由于构成成分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因而,试图用给构造成分以不同命名的方法来区别词内不同的层次结构,这本身就欠妥。
比方说,「心」、「心眼儿」、「死心眼儿」这三个词,其中的「心」所在的层次自然各不相同,然而我们不能否定,这三个词中的「心」仍是同一个构成成分。
这三个词的结构繁简不同,内部层次不同并不是由于「心」这个结构成分的性质起了什么变化,所以根本不应该认为「心」在「死心眼儿」和「心」这两个词中都是语素,而在「心眼儿」这个词中又变成了词素。
另外,就是坚持词素「是词或词干的直接组成成分」这一意见的学者本人,也没有将自己的原则坚持到底。一方面,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1990)坚持认为「词素是从词或词干的直接成分的角度来确定的音义结合体,它不一定是最小的音义结合成分」。另一方面,在谈到造词法时,又举下面的例子作分析说明:
单词「手」+单词「球」→手球
(单词「顶」+单词「梁」)+单词「柱」→顶梁柱
复合词「炊事」+词素「员」→炊事员
既然已经承认「词素」也是造词的材料,属于汉语中现成的词汇材料,又为什么不说「手球」是由词素「手」和词素「球」结合而成?为什么不说「顶梁柱」是先由语素「顶」和语素「梁」结合为一个词素「顶梁」,再由词素「顶梁」和词素「柱」结合而成?为什么不认为「炊事员」是由词素「炊事」和词素「员」结合而成?
须知,「手球」的直接组成成分就是「手」和「球」,「顶梁柱」的直接组成成分就是「顶梁」和「柱」,「炊事员」的直接组成成分就是「炊事」和「员」。
可以看出,这里的举例分析与上述词素「是词或词干的直接组成成分」的原则明显地自相矛盾了。这种矛盾直接影响到其理论体系的严密性和科学性。
综合以上分析,孙银新《现代汉语词素系统研究》(2013)认为,从构词造词的角度看,用「语素」并不比用「词素」具有更多的优越性。
按照「语素说」的观点,「语素」除了与词有直接关系外,还可以直接与词组句子发生关系,这就很容易引起语法体系的混乱。
而「词素」则是词的下一级结构单位,也只能用于构词造词,除了与词有直接的关系之外,不再与别的语法单位有牵连,体系简明单一。
词素构成词,词用于构成词组或直接用于造句,词组在一定的语法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句子。这样,它们之间语法上的上下级组合关系简洁明晰。
使用「词素」,不会影响到现有的四级语法单位的关系,其优点是很明显的。况且,要研究构词法造词法,就必得首先确定词的结构成分,也就是说,当进行构词法和造词法分析时,是至少把词的构成成分当作业已研究解决了的问题,是确定的、已知的语言成分单位。词与词素的关系仅仅是上下级语言单位的关系,不同层级上的关系。
从整个语言系统来看,任何一种语言单位都是相对稳定的。词素、词、词组句子都各自处于一定的层级之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语言系统的相对稳定。
可是从个体成分来看,结构体及其构成成分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它们在整个语言系统中的关系决定了它们在性质上有相互转化的可能,因而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
某一结构体相对于其内部构成成分而言是结构体,可是对于一个包含了这个结构体在内的更大的结构体而言,则又变为构成成分了。这就是说,结构体本身的性质和功能也只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词和词组带上特定的语调也就成了句子,这时,句子是结构体,词和词组是结构成分。可是相对于词来讲,词组又成了结构体。这是词,词组和句子之间的相互转化。因为这种转化需要特定的语法条件,所以又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语言中词和词素的关系也是如此。一方面,词是结构体,词素是结构成分。另一方面,词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构词词素,即由结构体转化为结构成分,进而构造新词,产生新的比原词的结构体更大的结构体。
比如,「地球」相对于词素「地」和「球」来说,它是个词,当然也是结构体。可是相对于更大的结构体「地球仪」一词来说,又只是结构成分了。
从上述认识出发,孙银新《现代汉语词素系统研究》(2013)认为,研究构词法时,还是用词素会更加稳妥更加规范一些。根据词与词素在语言系统中相互依存,在语言成分性质上相互转化的原则,不仅可以比较明晰地描写汉语的构词法体系,而且还可以使各级语法单位之间的关系更加系统化、条理化和规范化。
词素概念的界定
据现有的材料来看, 对词素的理解大致有以下几种不同意见。
1. 重视意义,单从词素的意义考虑, 认为词素是最小的有意义的语言单位。 持这种意见的当以赵元任朱德熙为代表。
赵元任在《汉语口语语法》 中对 「词素」 下了这样的定义: 「 语言中最小的有意义的单位。」
朱德熙也在 《语法讲义》 中说: 「语素可以定义为: 最小的有意义的语言成分。」
赵、 朱两家的定义大同小异。 这类只讲求意义内容而忽视语音形式的定义, 用符号学观点来分析是不全面的。
符号学说认为, 任何一种符号都有形式和内容两方面, 单有内容没有形式就不成其为符号, 语言符号也不例外。 如果光强调 「 最小的有意义的语言单位」 , 不结合语音形式, 就不一定是词素, 也许是义素 ( 或曰「 语义特征」 ) 。 因此, 仅仅从意义的角度来界定汉语的 「词素」 , 就有顾此失彼之嫌。
2.从符号学角度考虑, 兼顾了语音形式和语义内容, 认为词素是「 最小的语音语义结合体」 。
吕叔湘 《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 中 「 语素」 的定义便是这么下的。 叶蜚声徐通锵的 《 语言学纲要》 也说: 「 语言中最小的符号是语素。」 「 语素是语言中音义结合的最小单位。」
与前一类定义相比, 这类定义显得全面一些。 但从整个定义来看, 也只是概括了词素这一级语言单位本身的符号性质, 而对词素与其他语言单位 ( 如: 「 词」 ) 的关系以及词素本身的功能都没有涉及。
3.把词素的符号属性与词素在语言层级装置里所在的层次性结合起来, 冯广艺《 谈谈语素和词的定义问题》(1985)认为词素是 「 语言层级装置中处于最底层的有意义的单位」 。
上述定义植根于语言的符号性和层级性。 意在突出词素和词是处在两个不同层级上的语言单位, 从而显示出词素和词的区别。 正如定义者本人所说: 「 在给它们 ( 指 『 词素』 和 『 词』 ) 下定义时必须把这种层次特点概括进去, 这样才可以避免人们的误解。」
不过, 上述这一定义仍然存在不足: 即也同样没有顾及词素的功能,没有将 「 词素」 与 「 词」 的内在结构关系考虑进来。
可以设想, 如果认识到词素就是词的结构成分, 词素的功能就是构造一个个的词, 词都是由词素构成的, 那么, 毫无疑问, 词素和词在语言层级装置中位居的层次差别就不言自明了。
所以, 在词素的定义中加进词素的功能, 不仅可以涵盖词素和词的结构关系, 还可以显示二者之间的不同层次。 这样来表述词素的定义虽然简约一些, 然而内涵会更加丰富。 相对而言, 这样的词素定义就更加适用一些。
4. 跟前面三类定义不同的一类是葛本仪汉语词汇研究》(1985) 的看法: 「 词素也是一种音义结合体, 是最小的可以独立运用的造词单位。」
应该说, 这类定义同时兼顾了汉语词素作为一种语言符号所特有的性质、 特点及功能, 并将词素和词的相互关系建立起来, 这样就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反映了词素的实质, 因而比较全面、 适用。
然而我们知道, 汉语中的词素除了构词造词以外, 还有少数变词词素, 它们只能改变词的语法形式, 使词的语法形式发生变化以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 本身并不能形成新词 ( 如 「 」 ) , 因而不好说这类词素就是词的构造成分, 似乎作为词的结构单位来看更加合理一些。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在词素的定义上, 学者们的意见也很不统一, 有着较大的分歧。 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各自研究的出发点、 侧重点, 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所导致的。 孙银新《现代汉语词素系统研究》(2013)认为这一问题仍然可以作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准确理解「词素」这一级语言单位,也就是要对汉语词素的性质和特点进行深刻的认识。
对此,语言学家们各有己见。究其原因,主要有二。
一方面,受「语素学说」的影响,特别是将「语素」和「词素」这两个术语并用,使得「词素」的使用范围很狭窄。
如前所述,部分学者认为「词素」只包括不能单独成词的语素,也有的学者把「词素」仅仅限制在「词或词干的直接组成成分」内。这些意见和看法都毫无疑问地影响到我们对「词素」的内涵与外延的把握。
另一方面,是人们的认识问题。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词素」并不是一级独立的客观存在的语言单位,只是人们对词的结构加以分析之后才有的。比如,《汉语语法修辞词典》(1988)上说:「词素是词的构成要素。词素是词当中分析出来的最小的音义结合体。」
甚至还有人认为,即使是词,如果不是复合词,而是单纯词,也还是分析不出词素来,如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1990)。
这些认识给人的感觉是,词素并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语言单位,它只是一种主观的产物,是思维的结果。
孙银新《现代汉语词素系统研究》(2013)认为,词素是与词一起作为一种语言单位客观存在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主观意识并独立于我们的意识之外,始终存在于语言系统之中。
比如说,「人」这个语言单位,当它作为一个结构成分构造出单纯词「人」和复合词「人民」、「人格」、「人生」、「人力」、「人权」、「工人」、「军人」、「商人」、「盲人」、「黑人」时是词素。当它作为一个可以用来构成词的语言单位,客观存在于语言系统中时,也还是词素。
不过,这时的「人」是一种概括化了的模式,但还是一种客观存在,并且,用作词的结构成分的词素「人」和独立存在于语言系统中的概括化、模式化了的词素「人」在语法性质和语法功能上都是相同的,因而还是同一个语言单位。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词素的存在是客观的,相对独立的。词素原本就独立存在于语言系统之中。词素并不是人们对词加以分析之后才有的,也不是人的主观认识的结果。这是我们理解「词素」这一概念的基本前提。
语言符号系统来看,词素的地位在于以它特有的语音形式负载一定的语义内容,构造出语言中成千上万的词。所谓「特有的语音形式」就是一个一个的音节。作为词素,它必须有其完整的音节形式表示语义内容,并形成一个完的音节。
作为词素,它必须有其完整的音节形式表示语义内容,并形成一个完整的定型的音义结合体。没有具体的音节形式,光有意义,是不能成为词素的。
有人把汉语中的语调,甚至词序也都看成我们这里所说的词素。这种意见并不能为人们接受,原因就在于,忽略了词素是凭借由音质音位构成的完整的音节来表意的。
语调,虽有语音形式,但无完整的音节。它不是靠音质音位音段音位)来表示意义,而只是通过非音质音位超音段音位)来表达意义。由非音质音位(超音段音位)负载的语义,自然不能看成词素。
词序,则根本没有特定的语音形式。词序仅仅是一种语法手段,它是通过特定的句法结构关系来表达语法意义的,也就不可能是语音语义的结合体,自然谈不上是词素。
由此看来,词素同时具备了语音、语义、语法的属性。词素是用来构造词的最小的相对独立的语音语义结构体。具体地说,词素具有以下六个特点:
第一,词素具有特定的语音形式。
语音语言的物质外壳,而词素又是语言的单位,很自然地,词素也就有了它自身的特定的语音形式。
词素的语音形式表现为一个个有意义的完整的音节结构,这些音节又都是由一个个具体的音质音位构成。比如,「」的音节形式是shū,「巧克力」的音节形式是qiǎokèlì。如果没有完整的音节形式,即使能表达语义,也不成为词素。
汉语中儿化的er只能附在别的音节后,和另外的韵母结合在一起成为卷舌韵母,是一种音变现象,其音节形式并不完整自足,由于缺少了这个条件,当然也就不能看成词素。
同样,词序作为词与词相互组合的先后次序,并无特定的语音形式,也就不能是词素。
第二,词素都有一定的意义。
词素是由特定的音节形式表达特定的意义内容的。概括地说,词素的意义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词汇意义语法意义色彩意义
比如,「」的词汇意义是:①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差,不聪明;②不灵巧,不灵活;③费力气,笨重。语法意义是可以构造形容词名词。色彩意义是贬义或中性义。「」,词汇意义是捏造事实冤枉人。语法意义是可以构造动词,色彩意义是贬义。
第三,词素是语音语义的结构体。
符号学角度看,任何一个词素都应该同时具备特定的语音形式和一定的意义内容。
至于以什么样的语音形式和什么样的意义内容结合成为一个结构体,这是由语言社会的力量约定俗成的。
这种结构体在社会发展的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对稳定性。这是我们之所以把词素作为一种结构体看待的第一点理由。
此外,更主要的还是因为有以下两点考虑:
一是作为词素表现形式的音节都是由音位构成的,尽管不同词素的音节所含的音位数量不等。
二是无论单义词素还是多义词素,每一个词素的每一项意义内容也都可以分析为一系列义素(也就是「语义特征」),所以,词素的意义本身也是一种由义素组合成的结构体。
第四,词素是相对独立的。
词素作为一种语言单位,很像是一种预制构件,它不仅可以直接用于构词造词,而且还可以被人们反复使用,构造出一系列新词。
如果从词素构造的所有词的聚合群来看,词素并不因为处在不同的词中就改变了自身的性质和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词素,无论是单义词素,还是多义词素;也不管是单音节词素,还是多音节词素,作为语音和语义的结合体,都具有相对独立性。
例如,由词素「笨」构造的词,较常见的有「笨」、「笨蛋」、「笨重」、「蠢笨」、「愚笨」等。在这些词中,词素「笨」的性质和功能都未改变。即使是作为一个可以用来构成词的音义结合体,也是以一种概括化模式化了的形式相对独立地存在于静态语言系统之中的。
第五,词素是一种最小的语音语义结合体。
在词的范围内,用作构词材料的词素是不能被分割的音义结合体,因而是最小的单位。比如:「屋子」,这个词中有两个词素「屋」和「~子」,它们作为语音语义的结合体,都不能再继续分割,所以是最小的单位。
当然,这里所说的「最小」,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也就是说,不能超出「构词材料」的范围。
在音义结合形成的一系列大大小小的语言单位中,「词素」被当作一个结构整体看待时,的确已经是最小的结合体。
而在语音单位,语义单位中,「词素」无论是从它的语音形式,还是从它的语义内容来看,都是可以作进一步切割分析的单位,因而也就不再是最小的单位。
第六,词素是词的结构单位。
从功能上看,词素的作用在于构词和造词,而不能以其在词里的意义直接造句。
如「语言」的「」和「」,在现代汉语里都不能独立成句。「马路」的「」和「」,虽然都能独立成句,但已不完全是原词「马路」里的意义。因为「马路」并不是「马走的路」,也可以是汽车、人走的路,甚至有的马路是禁止马车通行的。
词素的构造作用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词素作为构成成分构造词,如,词素「民」可以构造「人民」、「民主」、「民工」、「民歌」等词,词素「~头」可以构造「劲头」、「苦头」、「跟头」、「甜头」等词。
再者,词素可以作为附加成分附着在词上,起到改变词的语法意义的作用,并不形成新词。例如,词尾词素「们」可以附着在表示单数的「你」、「我」、「他」、「她」等词之后,形成表示复数的「你们」、「我们」、「他们」、「她们」。
总之,词素的六个特点是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的,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词素这个概念的内涵,这六个特点就必须统筹兼顾。
同时,还必须坚持从词素与词的关系中认识词素。词和词素是上下级关系,词素只与词发生关系,是词的构造基础和结构单位,词也只能由词素构造而成。
单从意义考虑,认为词素是最小的有意义的单位;或者单从语言符号的角度考虑,认为词素是最小的语音语义的结合体,都还没有充分揭示出「词素」这个概念的本质特征。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
词素的判定方法
同形替代法
关于词素的判定, 较早涉及这一问题的要数陆志韦陆志韦1951年出版的 《北京话单音词词汇》 一书中提出了 「 同形替代」 的原则。 所谓 「 同形替代」 , 就是在同形句中对各个语言成分经过提选并进行替代。
凡能替换的, 陆志韦便认为是 「 词」 , 凡不能替代的, 陆志韦则认为不是一个词。 例如:
我吃饭 我吃饭
他吃面 我煮饭
你吃菜 我盛饭
…… ……
以上这些同型句中, 「 我」 、 「 他」 、 「 你」 可以互相替代, 因此在句中是独立的分子, 是词。 同样, 「 吃」 、 「 煮」 、 「 盛」 , 也可以互相替代,也是词。
现在看来, 「 同形替代」 原则及其分析程序并没有错, 只是用这种分析方法得出的最后语言成分是词素, 而不是词。 因为现代汉语的合成词中的词素也照样可以用替代法替换出来。 例如:
艰难 艰难
艰苦 疑难
艰深 繁难
艰巨 畏难
艰险 为难
艰辛 犯难
…… ……
上例中的 「 艰难」 的 「 艰」 可以用 「 疑」 、 「 繁」 、 「 畏」 、 「 为」 、「 犯」 替代, 「 难」 又可以用 「 苦」 、 「 深」 、 「 巨」 、 「 险」 、 「 辛」 替代。
很显然, 这些可以互相替换的 「 艰」 、 「 难」 、 「 疑」 、 「 繁」 、 「 畏」 、「 为」 、 「 犯」 、 「 苦」 、 「 深」 、 「 巨」 、 「 险」 、 「 辛」 等都是词素。 这表明,「 同形替代」 是不能作为确定词与非词的方法的。
由于以上原因, 「 同形替代」 法提出不久, 便受到了批评。 陆志韦本人也曾于 1955 年公开声明放弃这种确定词的方法。 他说: 「 ( 『 同形替代』 法) 用在语法结构的分析上是适当的, 也许是任何研究法所不能避免的, 但是用在构词上, 就是基本错误。 同形替代也是分析词素和音位的正当手续, 不过用它来认识词,为词下定义, 特别是对于像汉语那样的语言来说, 这手续是学院式的, 不切合作为社会交际手段的汉语的实在结构。」
1987 年, 肖天柱、 张达人发表了 《 现代汉语语素的确定》一文,对「同形替代法」 作了更进一步的论述。 该文首先肯定了 「 同形替代」是确定词素的一种方法。
在如何使用这种方法确定词素的问题上, 肖天柱、 张达人又提出了三条原则: 民族性原则、 共时性原则、 排除词内非语素成分的原则。 这算是对 「 同形替代」 法的完善和补充。
不仅如此, 《 现代汉语语素的确定》还分完全替代和非完全替代两大类对现代汉语词素依次作了判定分析, 对汉语中一些形式特殊的词如重叠式词、 不能替代但可以扩展的词等, 文章也都根据上述三条原则, 用同形替代法作了分析, 对其中的词素作了判定。
1990 年, 高更生又在 《 汉语语法专题研究》 中提出, 用替换法确定词素应分两步走: 「 第一步, 从句子中抽出独立的语法形式。 抽出的部分要具备三个条件, 才算是语法形式: 一是这个部分能在不同的话语里反复出现; 二是这些反复出现的部分具备大体相同的意义; 三是抽出的部分的意义同原句中该部分的意义基本相同。 第二步, 检验抽出的语法形式能不能分成较小的片断。」 高更生的这一主张使同形替代法在操作程序上更进一步完备起来。
经过上述论述, 现阶段比较有影响的几部大学现代汉语教材都相继吸收了 「 同形替代」 这一内容, 肯定了同形替代法 ( 或曰 「 替换法」 ) 是确定词素 ( 语素) 的有效方法之一。
自此, 在如何确定词素这一问题上,同形替代法被越来越多地选用。 在现代汉语教学中, 同形替代法甚至被一些教师视为应该首选的一种方法介绍给学生。
分割剩余法
除了 「 同形替代法」 , 判定词素的另一种方法就是 「分割剩余法」 。这种方法较早是由吕叔湘在 《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 一书中提出的。
但吕叔湘提出的 「 剩余法」 还仅仅是确定词的方法。 这种方法就是: 「 一句话里边所有可以单说的部分都提开, 剩下来不能单说, 可也不是一个词的一部分的, 也是词。 例如 『 我下午再来』 这句话里边, 把 我, 下午,来提开, 剩下再是一个词, 虽然它不能单说。」 其实, 这种方法也同样可以用于在词的范围内分析确定词素。
1983年, 卞觉非在 《 略论语素、 词、 短语的分辨及其区分方法》 一文中提出了 「 剩余语素」 这一概念。 卞觉非在文末附注 (17) 中这样解释:
「 除了在特定的格式里出现之外, 从不跟别的语素结合的语素叫剩余语素。 如 『 啤酒』 的 『 啤』 只能跟 『 酒』 结合, 由于 『 酒』 是语素, 而『 酒』 与 『 啤酒 』 不同, 可见 『 啤 』 是有意义的, 我们管它叫剩余语素。」
1990 年, 高更生在 《汉语语法专题研究 》 一书中明确提出,「 剩余法」 也是判定语素的方法之 一。
从这个角度分析, 高更生确定「 苹果」 是两个语素, 认为 「 苹」 是用替换法抽出语素 「 果」 之后剩余下来的语素, 也就是说, 是采用剩余法确定的语素。
由此,高更生还进一步强调:「采用剩余法确定的语素必须具备音和义两个条件,如果有音无义,就不能确定为语素。」
《汉语语法专题研究 》举「苹果」的「苹」、「蝴蝶」的「蝴」为例,经过比较,认为用剩余法分析「苹」是语素,而「蝴」则不是语素。至此,剩余法第一次与同形替代法并列成为确定词素的第二种方法。
仔细追究起来,「剩余语素」及「剩余法」这两个概念都是渊源于布龙菲尔德(Lenard Bloomfield)的《语言论》(Language)。
布氏认为:「如果一个复合形式除了共同部分以外还包括一个剩余部分,比方cranberry中的cran-,它在任何其他复合形式中都不出现,那么这个剩余部分也是语言形式,这是这个复合形式中独一无二的成分(unique constituent)。」
布氏所说的「独一无二的成分」,石安石《论语素的结合能力与一用语素》(1993)改译为「一用语素」,即只能与某一个特定的语素或语素组合相结合,结合指数为1的语素。很明显,这与卞觉非所说的「剩余语素」实质相同。
由此可见,由于剩余词素依附性很强,往往受制于其他词素,因此,对剩余词素的分析确定也总是间接的、有条件的,总是要受到其他词素的影响和制约。
现在常用的办法是,先确定与之结合的另一个单位是多用词素(即能与很多其他词素结合),在提取了这一多用词素之后,所剩下的部分便是剩余词素。这种方法也就是所谓的分割剩余法。
词素的分类
关于词素, 讨论得最多, 发表论文也最多的, 恐怕要算是词素的分类了。 无论就讨论问题所涉及的广度还是研究问题所达到的深度, 都可以说明这一点。
前人时贤由于各自研究的出发点、 侧重点和方向不尽相同, 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提出的分类标准也各式各样, 并据以分出了词素的很多小类。 现略述如下:
1.用语音形式作标准, 看一个词素是由几个音节构成的。
根据词素所含音节的多少, 将词素分为单音节词素 ( 视、 书、 的、 最、 吗) , 双音节词素 ( 逍遥沙发拷贝吩咐) , 多音节词素 ( 巧克力蒙太奇奥林匹克布尔什维克) 。
例如, 葛本仪的 《汉语词汇研究》 和 《 现代汉语词汇学》 、 吕叔湘的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 、 尹斌庸的 《 汉语语素的定量研究》 、 张志公的 《谈汉语的语素》 。
目前, 这种分类已经差不多被各大学的现代汉语教材以及中学语文教材吸收采用, 也同样已经为广大语文研究工作者普遍接受。
2. 用构词功能作标准, 看一个词素可否单独构成一个词。 凡能单独成词的可叫成词词素 ( 呢、 很、 而、 喝、 人) ; 凡不能单独成词的可叫不成词词素 ( 目、 倾、 思、 币、 习) 。
例如: 葛本仪的 《 汉语词汇研究》 和 《 现代汉语词汇学》 、 高更生的 《 汉语语法专题研究》 均采用了这种分类法。
3. 用词素组合成词时所占据的位置是否固定这条标准, 可将词素分为定位词素 ( 如: 「 吗」 、 「 者」 只能后置, 「 第」 、 「 最」 只能前置) 和不定位词素 ( 微、 宝) 。 朱德熙的 《 语法讲义》 就用了这种分类方法。
4.以词素是否可以单独运用为标准,将词素分为自由词素(Free morpheme)和黏着词素(Bound morpheme)。
能够独立成词的词素叫自由词素。本身不能独立成词,而且在与其他词素组合成词时位置固定的词素,是不自由词素。
赵元任的《汉语口语语法》、郭良夫的《词汇》都采用了这条标准对词素作了分类。
由于汉语中的实际情况相当复杂,介于二者之间的词素也很不少,于是又有了这样的补充规定:不能单独组成词,只能与其他词素组合成词,并且在构词时位置不固定的词素是半自由词素。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就是这样处理的。
5.根据词素在复合词结构中的地位将词素分为词根词素(房、绿、梳)、词缀词素(~子、~头)。词缀词素又可以进一步分析为前缀(老~、阿~),中缀(「土里土气」、「胡里胡涂」的「里」),后缀(~者、~子)。
例如:高名凯、石安石的《语言学概论》,叶蜚声徐通锵的《语言学纲要》,刘伶、黄智显等的《语言学概要》,都是这样给词素分类的。
6.根据词素在词中是否表意对词素进行分类。
史有为分为词素和临近非词素的特殊词素(准词素)(汉语中的「蝴」、「蜘」、「慷」、「慨」之类)。仇志群则分为「语素词素」(「这」、「翔」)和「非语素词素」(「么」、「翱」)。
7.根据词素的内部结构,葛本仪将词素分为单纯词素和合成词素两种类型。
葛本仪《现代汉语词汇学》(2001)把只有一个成分构成的称为单纯词素(书、纸、官、逍遥、拷贝),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分构成的称为合成词素(保险、催眠、安全、细胞、架子)。
关于「合成词素」的问题,葛本仪早在1988年《论合成词素》就率先提出,并对此进行了很系统的讨论。
8.根据词素的意义,将词素分为「实素」和「虚素」。
其中,「实素」又分为名素(石、斤、东、晨、左),动素(卧、虑、吃、感、变),形素(狂、滑、涩、雅、大)。「虚素」又分为「半虚素」(这、者、员、我、哪)和「虚素」(而、且、但、很、越)。
这是张志公《谈汉语的语素》(1981)的分类。但在如何界定「实素」和「虚素」上,张志公并没有提出客观的标准。
9.根据词素在构词中所表示的意义是虚还是实,是表示词汇意义还是表示语法意义,将词素分成实词素和虚词素两类。
例如陈望道的《文法简论》(1978)认为:「词素是组成词的成素。词素又分为实素和虚素两种。例如『桌子』一词中『桌』是实素,『子』是虚素。一个词可以没有虚素(看、玻璃、语言),但不能没有实素。实素与虚素可用元音、辅音相比较,实素犹如元音,虚素,但不能没有实素。实素与虚素可用元音、辅音相比较,实素犹如元音,虚素犹如辅音;实素能单独存在,虚素不能单独存在。」
同意把词素分为实词素和虚词素的还有:葛本仪的《现代汉语词汇》、张寿康的《构词法和构形法》。
10.德国美因兹大学柯彼德的《试论汉语语素的分类》(1992)则根据语素的各种性质列出了七条分类标准:
a.开放类和封闭类;b.自由和黏着;c.能产和不能产;d.能担任词根和不能担任词根;e.定位和不定位;f.带声调和带轻声;g.音节形式(单音和双、多音)。
在这七条标准的基础上划分了四类语素:(1)基本语素;(2)语助语素;(3)构词语素;(4)构形语素。
总而言之,词素的分类可以是多方面的,但在汉语词素究竟要分成几类这个问题上,目前尚无定论。
高更生在《汉语语法专题研究》(1990)一书中,综合各家意见,并加进他个人的心得,选取了十一个角度,采取单一标准与多元标准并举的方法,把现代汉语词素分出了各种各样的小类,形成了目前为止较为复杂完备的现代汉语词素的类型系统。
尽管如此,人们对于词素分类问题的探讨一直没有停止,现在仍然继续进行。
从理论上讲,给词素分类首先应该考虑到什么样的分类标准是最科学的,要考虑到怎样的分类对汉语词法结构的分析有用,以便确立一个普遍性的汉语词素分类体系。
其次,还应该注意到:分出的类越少越精,涵盖的面才会越广,其普遍性才会越高。如果把汉语词素的类分得太细太多,就很有可能会出现分类时的交叉或顾此失彼的情况。所以,词素的分类问题仍可以进一步深入研究。
词素与汉字、音节的关系
词素是构词单位,词素的口头读音形式是音节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符号,是书写单位,也是词素的书面形式。
二者之间的关系,似乎很容易区别。然而问题并不简单。近年来对这一问题的分析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大致说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传统语文学特别重视书面语,因而注意力往往集中在「字」上。
按照传统的看法,汉字是形、音、义的结合体,「形」即形体,书写形式;「音」表示音节,口头读音;「义」即意义,语义内容。
既然「词素」要以「字」来表现,就必然要与汉语音节发生联系。因此,要研究词素,单单注意「字」是不够的,应当把「词素」作为中心,一方面联系音节,另一方面联系「字」,就是说,要把口语与书面语联系起来,不要割裂,这样才会使研究更加深入。
在联系汉字、音节研究词素,分析词素和汉字、音节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上,较早有创获的当推吕叔湘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
该书在第13节「语素和汉字」中专门谈了这个问题。首先明确肯定:「汉语的语素和汉字,多数是一对一的关系,但是也有别种情况。」
接着运用排列组合分析的方法作了详细论述:「语音、语义、字形这三样的异同互相搭配,共有八种可能:两同一异的有三种,一同两异的有三种,全同的和全异的各一种。」
末了还特别强调,以上所说「都是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的。实际情况比这复杂,疑难问题是不少的」。
吕叔湘探讨的八种情况来看,在如何对待词素的分合方面,意见是很明确的。
当词素的语音形式、汉字字形与语义内容之间的关系不完全一一对应时,要判定词素的异同,关键还是看语义内容。在语音形式不同,汉字字形不变的情况下,只要语义内容相同,就是同一个词素。如上例中的「妨」。
或者当语音形式相同,汉字字形不同时,只要语义内容相同,也还是同一个词素。如上例中的「」和「」。
而当语音形式相同,汉字字形也相同时,只要语义内容不同,那就不是同一个词素了。
所谓语义内容的异同,从吕叔湘特意附加的脚注里可以看到,彼此之间只要有某种内在联系,能联系到一块的几个或几组意义,就是「同」。反之,联系不上的就是「异」。
所以,吕叔湘在判定词素异同时坚持的「语义内容相同」的原则也是很宽泛的,可以说带有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按照这种原则来确定词素,在操作中有时很不容易把握。不同的人把握的宽严标准不同,就完全有可能会因此得出不同的结论。
吕叔湘本人也看到了这一点,并在该书第12节中谈到:「异同问题如『书信』的『信』和『信用』、『信任』的『信』,一般人觉得联不上,念过古书的人知道可以通过『信使』的『信』(古时候可以单用)把前面说的两种意思联起来,认为『信』只是一个语素。」
1981年张志公在《谈汉语的语素》中进一步探讨了这个问题,对词素与汉字、音节的关系又补充了以下几种情况:
1.一个音节只表示一个语素、写作一个汉字。例如:shéi-,zěn-,wá-,fó-
2.一个音节但表示两个语素、写作两个汉字。例如,儿化词:huār-花儿,yár-芽儿,ɡùnr-棍儿。
3.一个音节但表示两个语素、写作一个汉字。例如:zán-,liǎ-(两个),sā-(三个)。
针对张志公的上述意见,严戎庚在1986年第2期的《新疆大学学报》上发表《现代汉语有非音节语素吗?》,指出:「现代汉语的儿化卷舌动作)本身不具有意义,语音上不可独立,这就根本谈不上是什么『语素』。……一个音节,没儿化时是一个语素;儿化后变成了另一个语素,语音上有卷舌音色了,语义上可能也有所变化,但仍然是一个语素。儿化前后这两个语素之间的关系,同许许多多其他的音近的同义、近义语素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
此前,葛本仪曾于1985年发表的《汉语的造词与构词》一文中指出:「儿化韵是音变法造词。目前,大家多把儿化韵中『er』的部分作为后缀看待,这种看法应该商榷。」
随后,葛本仪又在同年出版的《汉语词汇研究》中强调:「词素是独立的造词单位,它应该有独立的音节作为自己的语音形式,然而『儿化』却只能在别的音节中,和另外的韵母结合在一起形成为卷舌韵母,而不是在这韵母之后自成音节,因此,『儿化』只能是在一个音节中发生的音变现象,不应当把『er』作独立的后缀词素看待。当然,如果『er』在其他音节后自成音节,如儿歌『风儿吹,鸟儿叫,小宝宝,睡醒了』中『风儿』、『鸟儿』的『儿』,就可以作后缀词素看待,因为这已不属于儿化韵的问题了。」在后来出版的另一部论著《现代汉语词汇学》一书中,葛本仪始终坚持了这一观点。
关于「合音字」,钱惠英在1992年第3期的《北京师范学院学报》上发表《特殊语素辨识谈》一文,表述了与张志公相反的意见。
钱惠英认为合音字在音、形、义诸方面都具有不可分解性,合音字从形成到固定,从局部地区流通到全社会,有一个逐渐约定俗成的演化过程。随着它们在民族共同语中地位的日趋巩固,其音义的结合也会越来越牢固。因此,无论是以词素的定义来衡量,还是从语言的发展角度来观察,合音字都应被视为一个词素。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汉语词素与汉字、音节的关系问题,在以后的研究探讨中又有了新的进展。例如,针对吕叔湘分析的八种情况,高更生又有新的突破。
高更生认为起码还有三种情况:
(1)音同、义无、形同,如「蜻」,不是语素,一个字。
(2)音同、义异(有和无)、形同,如「沙土」的「沙」,一个语素,一个字;「沙发」的「沙」不是语素,一个字。
(3)音异、义异、形同,如「儿子」的「儿」和「花儿」的「儿」,两个语素,一个字。
其中(1)是一种全新的类型,(2)(3)有这种大类,但内部情况不同,属于不同的小类。
随后,在1990年出版的《汉语语法专题研究》一书中,高更生把汉字和音节、语素的关系分列成九类,这就对已往研究进行了一次比较系统的总结。
高更生在1996年出版的《汉语教学语法研究》中又增补了一类:「几个汉字,几个音节,几个语素。这有两种情况,一是异形异音同义字,如『语』、『言』;一是异形异音异义字,如『语』、『水』。」与前面的九类一起,共列出了十类。
此外,尹斌庸的《汉语语素的定量研究》用统计的方法,分析了汉字、音节和语素的关系。尹斌庸的意见也很值得重视。
尹斌庸依据自己确定语素的原则和范围,对累积出现频率占99.94%以上的4000多个汉字逐个分析,得出现代汉语共有单音节语素4871个。统计分析出汉语中90%左右的汉字是一个字对应一个语素。由于现代汉语大约有1300个音节(带声调),所以,现代汉语大约有四分之一的音节是「一音一语素」。
尹斌庸的这一分析对于进一步肯定汉字的性质很有意义。从汉字与汉语中词素相对应的情况来看,似乎可以认为汉字是一种词素文字。
总而言之,语言系统中存在着一字一音多素、一字多音多素、多字一音多素等各种关系。
很多音节形式相同的不同词素,正是凭借字形的不同而相互区别开来的。例如shī这个音节起码代表「湿」八个词素。
由于这八个词素分别用八个不同的汉字表示,所以我们可以说汉字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做了分辨词素的工作。
总结几十年来的词素研究历史,可以看到,以往关于词素(语素)的研究大都被钉死在语法的总体框架之中,研究所涉及的问题也只限于语法范围内进行。
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源在于人们已普遍认为词素(语素)是一级语法单位,是语法学研究的对象。
比较明显的一个例子是:1984年1月公布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以及后来编写的中学语文教材的语法知识,都将语素列为语法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个《提要》公布之后,《语文学习》1984年第3期发表了黄成稳的《语素和语素教学》、唐发铙的《怎样确定汉语的语素》、钱乃荣的《语素的异同和分类》,第9期发表的《「甭」代表几个语素》等一组论文,在探讨语素问题时都不外乎上述几个方面,都是围绕如何更好地为中学语文教学服务这个中心展开的。
研究现状表明:以往从词汇角度考虑词素问题的论著还并不多见。词素是作为语音语义的结合体、作为最小的语言符号存在于语言系统中的。要研究词素,自然要结合语音和语义;可是到目前为止,分别从语音、语义诸方面系统研究词素的尚未见到。运用语言和言语相互关系的原理,用静态和动态结合的方法系统考察词素在语言和言语中的存在规律诸方面的研究都还是一片空白。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揭示现代汉语词素的来源、发展及其演变规律的研究更是无人问津。
词素和词的关系
由于词素和词都同属于现代汉语里的语法单位,也都是语言的符号系统。因此,二者不可避免地既互相联系和并存,同时又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从语言符号的层级性上看,在现代汉语中,词素和词是位于不同层次上的两级语言单位。在语言的层级装置中,词层在词素层之上,是与词素层关系最直接的一个层级。
从结构关系上看,词素是作为结构成分存在的,也是词的结构单位;词则是结构体,是由词素组成的。词素和词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可是,从另一方面看,作为结构成分的词素与作为结构体的词在语言系统中总有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
从历时发展的角度看,汉语中每一个新的结构成分(即词素)总要在包含了这个结构成分在内的某一结构体(即词)的内部产生。比如,汉语词素「人」、「目」、「立」、「休」就是在古汉语的词「人」、「目」、「立」、「休」中并与这些词同时产生的。
由于这些词早在甲骨文时期的汉语中就已经出现,故由此可以断定,汉语的词素「人」、「目」、「立」、「休」等也在同一时期就产生了。而另一部分词素如「做」则要到近代汉语中才产生,也是因为动词「做」直到近代才出现。
至于「镁」、「铝」、「钙」、「钠」等词,出现得就更晚了。当然,这些词所由构成的词素也就随之出现得更晚。
比较而言,「人」、「目」、「立」、「休」这类词素在产生的时间上大大早于「做」、「镁」、「铝」、「钙」、「钠」等词素。
这就可见,汉语的词素在产生时间上是有先后之分的。
汉语中有一部分词,最早并不是在汉语系统中自行产生的,而是受外语影响的结果。汉语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为了更好地反映日新月异、不断进步的社会生活,以满足人们言语交际的客观需要,往往将本民族以外的其他民族的语言中的一部分词吸收到汉语里来,加以汉化,为汉语系统所吸纳和接收。
所谓「汉化」,就是用一定的方式对外语的词进行改造,使之适合于汉语自身的特点与规律,然后进入汉语,成为汉语词汇系统中的成员。
这种汉化的改造方式有多种,像通常人们说的音译法(「沙发」、「坦克」、「磅」、「巧克力」),半音译半意译(「爱克斯光」、「冰激凌」、「马克思主义」、「新西兰」、「金利来」),音译兼意译(「幽默」、「逻辑」、「绷带」、「俱乐部」、「乌托邦」、「可口可乐」),音译加意译(「啤酒」、「卡片」、「卡车」、「吉普车」、「酒吧」)等都是。
在外语词汉化为汉语词的过程中,也同样存在外语词素汉化为汉语词素的过程。就汉语研究的现状来看,学者们一般都普遍认为被汉化而引入汉语系统的语言成分是词。
但至今还未见有人提出在这些已汉化的语言成分之中也有「词素」存在。比如上举的例子中,人们一般认为已经汉化的「沙发」、「坦克」、「磅」、「巧克力」、「啤酒」、「卡片」、「卡车」、「吉普车」、「酒吧」都是词,至于「啤酒」中的「啤」、「卡片」中的「卡」、「酒吧」中的「吧」是不是词素,是否有做词素的资格都有人表示怀疑,甚至干脆把这些成分视为音译成分。这种看法不免存在欠缺,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从结构体与结构成分的相互关系来看,任何结构体中都应含有一定的结构成分。没有结构成分,就不可能有结构体的存在,而结构体也正是结构成分经过组合并得以体现的外在表现形式。
据此可以看出,把「啤酒」、「卡片」、「酒吧」这些成分看成是词,而不管其内部的成分,认为「啤」、「卡」、「吧」这样的单位只是音译成分,而不认为是结构单位的看法自然是不全面的。这种只承认词而不承认词内构成成分的看法实际上是割裂并否认了结构成分与结构体的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关系。
其实,在「啤酒」、「卡片」、「酒吧」这些外语词经汉化吸收到汉语系统成为汉语词的同时,这些词内的结构成分也随之成为汉语的构词材料。尽管这些语言成分在刚刚进入汉语系统的阶段所构造的词数量有限,但随着它在汉语中的广泛运用,所构成的词会随之越来越多。
如「卡片」的「卡」进入汉语之中成为汉语的构词词素之后,可以构造出一系列复合词,像「牡丹卡」、「磁卡」、「就餐卡」、「信用卡」、「病历卡」、「绿卡」、「胸卡」、「电话卡」等。
这些复合词的存在足以证明:「卡」这一语言成分已经取得了汉语词素的资格,具有了较强的构词能力,在汉语词素系统中具有与「人」、「目」、「立」、「休」等同样的地位和构词功能,因而应视为词素。
不同的只是,「卡」这种词素一开始并非在汉语系统内部自行产生,而是由于汉语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结合语言自身的规律,从外语中吸收引进的。这就与前面所举的「人」、「目」、「立」、「休」等词素在产生的地域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如果将「人」、「目」、「立」、「休」这样的词素看做是汉语中的原生词素,那么「啤」、「卡」、「吧」这样的词素就可以借用生物学上的术语形象地表述为「移植词素」。
跟「原生词素」、「移植词素」情况不同的是另外一些词素,如「阿~」、「拎」、「渍」,这些成分本来并不见于汉语普通话系统,而只是存在于汉语方言系统,由这些词素构造的词原先也只是在方言系统中运用,如:「阿三」、「阿婆」、「拎包」、「油渍」。
由于语言交际过程中表达的需要,这些原先用于方言的词也逐渐进入到汉语共同语之中,因而出现了存在于共同语系统之中的方言词汇。
如前所述,词素作为词的构成成分,总是与充当结构体的词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这样,「阿~」、「拎」、「渍」这样一些词素自然也就随着「阿三」、「阿婆」、「拎包」、「油渍」这样一些方言词也一并移入到汉语共同语系统之中,并且有可能继续构词造词,如「渍」可以构造出「汰渍」、「茶渍」、「污渍」等词,因此这种原来只作为方言词的构成成分的词素,在与方言词一并移入到汉语共同语系统之后,也具有与原生词素和移植词素一样的地位、构词特点及功能,因而也同样取得了现代汉语词素的资格。
所不同的是,从产生的地域上看,这种词素既非来源于外语,也不是在汉语共同语系统中自生,而是产生于汉语方言系统,但却在共同语系统中得到运用并发展,因而,可以将它们视为一种「移用词素」。
总而言之,原生词素、移植词素、移用词素显示了汉语词素在产生时间与通行地域上的差异,表明现代汉语词素从其产生的过程来看,都各有其不同的特点及规律。
尽管如此,作为现代汉语共时系统中的构词材料又都有这样一个共同特点:无论在什么条件下,这些词素都与它们所构造的词同时存在、互为表现,并在语言系统中共同发展。将词素和词的关系割裂开来的主张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研究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这是研究现代汉语词素的基本立足点和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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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6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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