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学院是中外合作建立的
非营利性教育机构,致力于适应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汉语学习的需要,增进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中国
语言文化的了解,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发展中国与外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世界多元文化发展,构建和谐世界。
建立背景
孔子的学说传到西方,是从400多年前意大利传教士把记录孔子言行的《
论语》一书译成
拉丁文带到欧洲开始的。而今,孔子学说已走向了
五大洲,各国孔子学院的建立,正是孔子“四海之内皆兄弟”“和而不同”以及“
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思想的现实实践。
为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增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理解,为各国汉语学习者提供方便、优良的学习条件,中国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世界上有需求、有条件的若干国家建设以开展汉语教学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孔子学院”,并在中国北京设立孔子学院总部。
学院简介
孔子学院,即孔子学堂(Confucius Institute),它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大学,而是推广汉语和传播中国文化的交流机构,是一个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机构,一般都是下设在国外的大学和研究院之类的教育机构里。孔子学院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给世界各地的汉语学习者提供规范的现代汉语教材;提供最正规、最主要的汉语教学渠道。孔子是
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人物,选择孔子作为汉语教学品牌是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标志。为推广汉语文化,中国政府在1987年成立了“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简称为“汉办”,孔子学院就是由“汉办”承办的。它秉承孔子“和为贵”、“和而不同”的理念,推动中国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以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宗旨。
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中文教授、加拿大中文协会会长陈山木先生是本次计划的最早倡议者。中国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孔子学院的建设发展,许多孔子学院的授牌挂牌仪式都有国家相关领导人参加,2009年习近平主席亲自参与挂牌仪式的就有3个,未来中国向世界出口的最有影响力的产品不是衣服鞋子彩电汽车等有形物,而是中国文化及国学。自2004年11月全球首家孔子学院在韩国成立以来,已有达到300家孔子学院遍布全球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美国及欧洲最多),成为推广汉语教学、传播中国文化及国学的
全球品牌和
教学平台。
2014年6月19日,国家汉办同意支持在
曲阜建设
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
2014年12月,世界上首所科技型孔子学院“
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科技孔子学院”在
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揭牌,这是由
东北大学和
白俄罗斯国立工业大学联合建立的
白俄罗斯第3所孔子学院。
2018年12月4日,
第十三届孔子学院大会日在成都举行,来自154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名代表参加大会。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孔子学院总部理事会主席孙春兰出席并致辞。
2020年7月,孔子学院品牌由“
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全面负责运行。
2021年2月19日,
巴布亚新几内亚首家孔子学院
巴新科技大学孔子学院在巴新第二大城市
莱城正式成立。
吉布提共和国时间2022年2月7日,
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吉布提共和国国民教育与职业培训部、
四川师范大学三方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吉布提共和国第一所孔子学院。
2023年6月4日,由
沙特阿拉伯苏尔坦亲王大学和
深圳大学共建的
苏尔坦亲王大学孔子学院在沙特首都
利雅得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沙特第一所正式挂牌的孔子学院投入运转。
2023年6月,
天津外国语大学和葡萄牙
里斯本大学合作创办的
里斯本大学孔子学院获评“全球示范孔子学院”。
2023年8月7日,
深斋孔子学院正式揭牌,深斋孔子学院是马来西亚北部首家孔院。
2023年10月,由
燕山大学和
博茨瓦纳国际科技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在非洲南部国家
博茨瓦纳正式揭牌。
2024年9月23日,尼加拉瓜国立自治大学(马那瓜)孔子学院在尼首都
马那瓜举行揭牌仪式,成为尼首家孔子学院。这所孔子学院由中国
昆明理工大学与
尼加拉瓜国立自治大学(马那瓜)共建。
2024年12月6日,
法国高等对外贸易学院孔子学院在巴黎西部的
拉德芳斯揭牌成立,标志着法国第十八所孔子学院成立。这所孔院由中国
山东财经大学与
法国高等对外贸易学院共建。
孔院标识
标识使用简体中文“汉”字的变体,融合昂首高飞的和平鸽和地球两种图案。简洁明快,刚柔并蓄,动感有力,既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的语言文化,又体现了快速向现代化迈进的时代步伐,与中国国家语言推广机构--国家汉办的标志有一定的传承性,是国家汉办“创新、集成、跨越”工作方针的生动体现。
孔院总部
孔子学院总部(Confucius Institute Headquarters)设在北京,2007年4月9日挂牌。境外的孔子学院都是其分支机构,主要采用中外合作的形式开办。
孔子学院总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球孔子学院,具体职能包括:
制订孔子学院建设规划和设置、评估标准;
审批设置孔子学院;
审批各地孔子学院的年度项目计划和预决算;
指导、评估孔子学院办学活动,对孔子学院运行进行
质量管理;
为各地孔子学院提供教学资源支持与服务;
选派中方院长和教学人员,培训孔子学院管理人员和教师;
孔院分布
2008年,阿富汗喀布尔大学孔子学院成立,是阿富汗唯一一所孔子学院。
2009年,
柬埔寨皇家科学院孔子学院成立,院长王丰。
截至2018年12月,全球已有154个国家(地区)建立了548所孔子学院和1193个中小学孔子课堂。其中,
“一带一路”沿线有53国设立140所孔院和136个课堂,
欧盟28国、
中东欧16国实现全覆盖。2023年,在15国授权新建15所孔子学院。
2018年6月12日,由中国
云南省大理大学与泰国帕那空皇家大学合作成立的泰国海上丝路·帕那空皇家大学孔子学院在
曼谷揭牌,成为泰国第十六所孔子学院。
2018年8月21日,由刚果(金)外交学院和中国
中南大学合作设立的孔子学院在刚果(金)外交部举行
揭牌仪式,这是该国开办的第一所孔子学院。
2019年5月13日,由
北京外国语大学与法国ESCP
欧洲高等商学院合作建立的
ESCP商务特色孔子学院,在
巴黎举行了揭牌仪式。
2019年6月2日,
多米尼加首家孔子学院在
圣多明各理工大学正式揭牌成立。
2019年11月15日,由
天津外国语大学与
德布勒森大学合作共建的
匈牙利第五所孔子学院——德布勒森大学孔子学院正式揭牌。
2021年6月8日,
乍得恩贾梅纳大学孔子学院揭牌。
当地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
中非共和国班吉大学孔子学院在
班吉大学内举行揭牌仪式。
2023年6月20日由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与
塞浦路斯理工大学合办的塞浦路斯理工大学孔子学院在塞浦路斯
利马索尔举行揭牌仪式。
2023年8月7日上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来西亚深斋孔子学院揭牌仪式在马来西亚
霹雳州怡保市举行。是马来西亚北部第一所孔子学院。
2023年12月19日,
加纳第三所孔子学院在位于加纳第二大城市
库马西的
恩克鲁玛科技大学正式揭牌成立。该孔子学院由恩克鲁玛科技大学与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合作共建。
截至2024年4月,
罗马尼亚共有4所孔子学院和1所独立孔子课堂,其中孔子学院下设76个教学点和12个孔子课堂。
2024年9月,昆明理工大学与尼加拉瓜国立自治大学(马那瓜)合作共建的孔子学院揭牌成立,这是尼加拉瓜的首家孔子学院。
办学宗旨
《孔子学院章程》明确规定,孔子学院作为
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其宗旨是增进世界人民对
中国语言和文化的了解,发展中国与外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世界多元文化发展,为构建和谐世界贡献力量。
其主要职能是: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汉语教学;培训汉语教师;开展汉语考试和汉语教师资格认证业务;提供中国教育、文化、经济及社会等信息咨询;开展当代中国研究。
各地孔子学院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和文化活动,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
办学模式,成为各国学习汉语言文化、了解当代中国的重要场所,受到当地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
电视孔院
中国第一家电视孔子学院——
黄河电视台电视孔子学院试播仪式于2008年12月17日上午在
山西省
太原市举行,并于当月18日开始向美洲试播。
黄河电视孔子学院是经国家广电总局和孔子学院总部批准成立的,由
中国黄河电视台主办,通过美国斯科拉(SCOLA)卫星教育电视网,全天24小时播出。节目进入美国400多所大学、7000多所中学和50多家城市
有线电视网,受众人数约有1500万。 电视孔子学院具有生动形象、受众喜爱、易于普及、传播及时快速等特点,可以快速推动全球汉语学习和中国文化传播,并与世界各地面授孔子学院相辅相成。
试播期间,黄河电视孔子学院将推出汉语课堂、汉语辅学、汉语之桥三大节目板块,主要栏目包括《
魔力课堂》、《宝宝学汉语》、《普通话正音》、《中国故事》、《新闻天天讲》等,按照语言学习规律,通过生动丰富的
电视语言,寓教于乐,使观众轻松学汉语、快乐看中国。
按照规划,该学院中、远期还将开办多语种的汉语
电视教学频道,进行普及性和实用性的汉语国际推广。
设立意义
在借鉴国外有关机构推广本
民族语言经验的基础上,在海外设立的以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国文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公益机构。它秉承孔子“和为贵”“和而不同”的理念,推动中外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以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宗旨。
随着汉语被全球认可并重视,孔子学院的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为有兴趣学习汉语的外国人提供平台,中国的职业教育也渐渐出海,融入到孔子学院的教学内容中,在中文的基础上增加了职业培训。
设置指南
宗旨
为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
语言文化的了解,发展中国与各国的友好关系,为全世界汉语学习者提供方便、优良的学习条件,中国教育部在北京设立孔子学院总部,并通过总部授权在国内外设立以开展
汉语教学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孔子学院。
本指南适用于海外孔子学院的设立。
名称
海外孔子学院的英文名称为“Confucius Institute”,并注明海外主办机构或所在地名称。
机构性质
1、海外孔子学院是以开展汉语教学为主要活动内容的中国语言文化推广机构。
海外孔子学院须信守“一个中国”政策,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和统一,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所在国政府的监督,不参与任何与所在国政治、宗教、种族有关的活动。
2、建设模式
孔子学院可采用总部
直接投资、总部与国外机构合作、总部授权特许经营三种形式设立。现阶段主要以
中外合作方式建设孔子学院,具体合作方式由孔子学院总部与国外合作方共同协商确定。
服务对象
1、为社会各界各类人员特别是汉语教师提供汉语教学服务,开设继续教育类非学历、应用性汉语学习课程;
2、为国外大、中、小学生提供汉语教学服务,开设专业汉语和公共汉语学习课程;
3、为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和机构服务。
业务内容
1、开展以“
长城汉语”为主的多媒体汉语教学课程及其它汉语学习课程;
2、开展各类中文教师培训并组织实施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测试;
3、建设中文图书馆并提供中文资料查阅服务;
4、组织开展汉语和中国问题研究等学术活动;
5、组织为推广汉语和传播中国文化的展览、演出或竞赛活动;
6、组织实施
汉语水平考试(HSK)及开发实施其它适合当地需求的汉语考试;
7、提供留学中国咨询服务;
8、推介中国的各类
文化产品(如图书及音像制品、传统艺术品、纪念品等)。
设立方式
孔子学院的设立方式为三种,即:国内外机构合作、总部授权特许经营、总部直接投资。以下各条款适用于国内外机构合作方式。
办学经费
1、筹措
中外合作设立的海外孔子学院经费筹措由中外双方
共同负责。其中一次性开办费原则上由双方根据协议共同负担。对确有困难的海外申办机构,经孔子学院总部批准,可由中方负责解决。日常经费中,中方可按协议负担所派出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的工资、住房、国际旅费、
医疗保险等费用,提供免费教材、图书、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料。同时,经孔子学院总部同意,中方还可提供海外孔子学院组织的汉语教学和传播中国文化专项活动的经费资助。其余费用应由外方负责解决。
2.管理
海外孔子学院实行
年度预算和
决算报告制度。年度预算和决算须经理事会审核批准。其中中方承担的经费部分,须按照孔子学院总部的要求实行报批制度,并设立专门账户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总部有权进行对海外孔子学院的经费使用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申办条件
海外凡有意促进汉语教学及中外教育文化交流并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社会机构,均可申请设立孔子学院。申办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志愿履行孔子学院的义务;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从事语言教学或教育文化交流的相关经验;
4、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
管理能力,能够为设立孔子学院提供必要的人员、房产和经费投入;
5、以开设
非学历教育汉语课程为主的孔子学院,须有能力在交通便利、
商务活动集中的
城市中心区域提供教学场所。
设立程序
1、海外申办机构可自行选择中方合作者。孔子学院总部须对所选择的中方合作者进行
资质认证,并委托其代表总部与海外申办机构合作;
2、海外申办机构须与中方合作者共同向孔子学院总部提交设立海外孔子学院的书面申请和
可行性论证方案;
3、孔子学院总部对可行性论证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批准设立;
4、孔子学院总部向海外孔子学院颁发准予办学证书、院长聘书并举行授牌仪式。
第十条可行性论证方案主要内容
1、申办机构与中方合作者双方设立孔子学院的目标、人力资源、办学优势。
2、设立孔子学院的必备条件:
(1)须有至少1名专司
行政事务的人员和2名专职教师;
(2)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教学和办公场地。对于完全致力于汉语言文化研究的孔子学院,可以略小于此数;
(3)应有必要的适用于教学和开展活动需要的计算机、语音及录音设备;如需要中方合作者乃至孔子学院总部提供此项资助的,须在方案中明确提出;
4、孔子学院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1)应建立理事会制度。理事会应由中外双方代表组成,其中中方人数不低于40%,理事会表决实行三分之二通过;
(2)理事会有权任命院长,并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向理事会负全责,中方合作者应派出代表担任院长或副院长。
5、经费筹措及管理办法。
7、孔子学院筹建和设立时间表、筹备班子组成、联系方式等。
第十一条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使用孔子学院总部确认的名称和标识;
(2)列入孔子学院总部的各种相关介绍材料,并被纳入孔子学院总部的整体宣传推广计划;
(3)列入孔子学院总部所属成员网络;
(4)获得
课程设计、教学方法、
评价方式、教材开发等业务指导;
(5)获得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各类项目的优先承办权和项目经费资助;
(6)有权使用孔子学院总部提供的“
长城汉语”多媒体
教学课件及其他由总部开发的
教学资源;
(7)负责人或
教学人员可获邀参加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会议及培训;
(8)免费获得孔子学院总部提供的全球
汉语教学信息,获得孔子学院总部提供的中文图书、刊物及音像制品;
2.义务
(1)开展孔子学院总部规定的活动;
(2)接受孔子学院总部对教学业务的指导;
(3)接受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
教学检查、质量评估及处理意见;
(4)保证将孔子学院的办学收入优先用于孔子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评估及退出机制
为保证海外孔子学院的
办学特色和
教学质量,孔子学院总部将实行定期教学质量评估。内容包括:
办学规模、教学质量、
管理机制、经费及办学效益等。如孔子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违背与总部的约定责任和义务并拒绝改正,总部有权吊销孔子学院准予办学证书,并收回孔子学院
铭牌。
第十三条成果
截至2009年8月,已在世界8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268所孔子学院和71个孔子课堂。国内61所高校和机构参与孔子学院的合作办学。到2010年,全球将建成500所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
孔院章程
总则
第一条 孔子学院致力于适应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汉语学习的需要,增进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了解,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发展中国与外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世界多元
文化发展,构建和谐世界。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世界各地的孔子学院。
第三条 孔子学院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相符合。
第四条 孔子学院为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第五条 孔子学院本着相互尊重、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在海外开展汉语教学和中外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 孔子学院应当遵守注册地
法律法规,尊重当地
文化教育传统与
社会习俗,并且不得与中国有关法律相抵触。
第七条 孔子学院不参与同孔子学院设立宗旨不相符的活动。
第八条 根据各国(地区)特点和需要,孔子学院的设置模式可以灵活多样。
第九条 中国境外具有从事语言教学和教育文化交流活动能力且符合本章程规定申办者条件的法人机构,可以向孔子学院总部申办孔子学院。
服务范围
第十一条孔子学院提供下列服务:
(一)开展汉语教学;
(五)开展中外语言文化交流活动。
总部
第十二条 孔子学院总部是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
非营利机构,拥有孔子学院名称、标识、品牌的所有权,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球孔子学院。孔子学院总部设在中国北京。
第十三条 孔子学院总部设立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和常务理事若干名,具体人选由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理事15名,其中10名由海外孔子学院的理事长担任,第一届理事由总部聘任,以后选举产生或按孔子学院成立时间顺序轮流担任;其余5名由中方合作机构代表担任,由总部直接聘任。理事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不从孔子学院总部获取任何报酬。理事会设立
总干事、副总干事。总干事为总部
法人代表,由常务理事担任。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制定、修改
孔子学院章程,审议全球孔子学院的
发展战略和规划,审议总部年度工作报告和
工作计划,研究孔子学院建设的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必要时可由主席决定召开临时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
第十六条 孔子学院总部在理事会领导下履行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二)审批设置孔子学院;
(三)审批各地孔子学院的年度项目
实施方案和预决算;
(四)指导、评估孔子学院办学活动,对孔子学院运行进行监督和
质量管理;
(五)为各地孔子学院提供教学资源支持与服务;
(六)选派中方院长和
教学人员,培训孔子学院管理人员和教师;
第十七条 总部设专项工作委员会,为总部提供咨询意见。委员由总部聘任。
第十九条 孔子学院的申办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办机构是所在地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有从事教学和教育文化交流并提供
公共服务的资源;
(二)申办机构所在地有学习中国语言和文化的需求;
(三)有符合办学需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条 孔子学院的申办者须向孔子学院总部提交申请,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办机构负责人签发的申请函;
(二)申办
机构简介、
注册证书、申办机构负责人介绍;
(三)用于孔子学院的教学场所、设施和设备;
(五)经费筹措及管理;
(六)孔子学院总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孔子学院总部对申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方式包括文件资料审查、当面听取报告、
实地考察、专家咨询等。
第二十二条 孔子学院总部批准申办后,与申办者签订协议并颁授孔子学院铭牌。
第二十三条 对新开办的中外合作设置孔子学院,中方投入一定数额的启动经费。年度项目经费由外方承办单位和中方共同筹措,双方承担比例一般为1:1左右。
第二十四条 孔子学院中方所提供经费实行
项目管理,遵照《孔子学院中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第六章管理第二十五条孔子学院设立理事会。中外合作设置的孔子学院,理事会成员由双方共同组成,其人数及构成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孔子学院理事会负责审议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
总结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及其预决算,聘任、解聘院长、副院长。聘任、解聘院长、副院长须报总部备案;中外合作设置的孔子学院院长、副院长的聘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七条 孔子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孔子学院院长应当了解和熟悉中国国情,熟练掌握所在国语言,具有与本岗位工作相称的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公共关系和市场开拓能力。
第二十九条 孔子学院所聘教师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
教学能力。
第三十条 孔子学院须按规定期限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
项目执行情况及决算,并报经总部审批。中方资产变更、处置须报总部审批。同时,须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总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孔子学院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益用于
教学活动和改善教学服务条件,其积累用于孔子学院持续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二条 孔子学院总部负责组织对各地孔子学院的评估,对违背办学宗旨或达不到办学
质量标准的,孔子学院总部有权终止协议。
第三十三条 孔子学院总部每年召开孔子学院大会,交流办学经验,研究孔子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权利义务
第三十四条 孔子学院的权利:
(一)享有本章程及协议规定的权利;
(二)有权使用孔子学院的名称和统一标识;
第三十五条 孔子学院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及协议的规定;
(二)维护孔子学院的声誉、形象;
(三)接受孔子学院总部的指导和评估。
第三十六条 孔子学院总部有权依法追究任何下列行为的责任:
(一)未经孔子学院总部许可,擅自设立孔子学院;
(二)盗用孔子学院名义开展活动;
(三)违反本章程和协议规定,造成资金
资产损失,破坏或严重影响孔子学院声誉。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各地孔子学院可根据本章程制定该院的
规章制度,并报总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孔子课堂的设置和管理参照本章程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孔子学院总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孔子学院总部理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配置资源
任职条件
为适应孔子学院开展汉语和中国文化教学的需要,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孔子学院健康发展,现就孔子学院教师
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提出以下要求。
一、岗位职责要求
2、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按时完成
教学任务。
5、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汉
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志愿者教师应符合中国国家汉办关于志愿者任职资格的要求。
3、语言教师普通话要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二级甲等的水平。
4、具备所在国通用语言的知识与技能。
5、具有汉语作为
外语教学、
课程设置、
教学评估、教师培训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7、了解和掌握中国文化基本知识和当代中国概况,具有良好的文化
活动策划与
组织能力。
8、身心健康,诚实、正直,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交往能力。
9、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三、适用范围
上述要求适用于孔子学院聘任的所有教师和志愿者。
获得赠书
一、项目说明
为支持孔子学院(课堂)开展汉语教学,孔子学院总部根据每年核定的
经费预算,为各孔子学院(课堂)提供一定额度的赠书。
二、申办程序
1.申请流程
(1)登录孔子学院总部网站,点击汉办赠书版块,按要求完成注册。
(2)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
图书分类”选书,将选中图书放入书篮,所需图书选完后,点击生成订单,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确认生成订单。
(3)孔子学院(课堂)在限额内的赠书订单,由总部教材处会同孔院处、
财务处审批。
2.配书及运输周期
(1)订单配书周期:一般1-3周,较复杂的订单需1个月左右。
(2)运输方式:一律采取海运。
(3)运输周期:1.5-3个月。
3.注意事项
(1)查看订单状态:登录赠书网,打开“我的订单”,查看订单状态。订单状态分为“待受理”、“已受理,正在审批”、“审批通过,正在配书”、“配书完成,等待发货”、“已发货”和“已签收”六种状态。
(2)签收:收到赠书后务必上网签收,并将《签收信息》。
任职条件
为适应孔子学院开展汉语和中国文化教学的需要,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孔子学院健康发展,现就孔子学院教师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提出以下要求。
认真阅读《
孔子学院章程》、《孔子学院中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合作建设孔子学院的协议(草案模版)》等相关文件。了解孔子学院性质、宗旨、
业务范围等。
一、审查自身是否具备申办孔子学院的条件:
(1)申办机构所在地有学习中国语言和文化的需求;
(2)有符合办学需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设备;
(3)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准备申请材料:
(1)机构负责人签发的申请函;
(2)申办
计划书。内容需包括:(a)申办
机构简介;(b)用于孔子学院的教学场所、设施和设备;(c)市场需求预测、管理机制及运营计划;(d)经费筹措及管理;(e)孔子学院总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请附汉语文本。
注:申办机构可自行联系中方合作院校,并在申办计划书中说明。
三、提交申请材料
将申请材料提交孔子学院总部,也可提交给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文化处(组)。
注:如申办机构未自行联系中方合作院校,可委托总部推荐。
四、审查申请材料
(1)总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方式包括:文件资料审查、当面听取报告和
实地考察等。
(2)总部向申办机
构出具“同意设立孔子学院的函”。双方商签《关于合作建设孔子学院的协议》。
(3)申办机构与中方合作院校商签《执行协议》。
学院奖学金
为支持孔子学院建设,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
文化传播,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和汉语人才,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外国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有关大学学习。
孔子学院奖学金设立于2009年。截至2014年底,共资助来自150个国家近25,000人来华学习。
教学资源
一、《大纲》修订工作:
《国际汉语教学通用课程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自2008年颁布以来,现已被翻译成45种文字在世界各地进行推广使用,对孔子学院(课堂)及国外大中小学等各类汉语教学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五年来,随着国际汉语教学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世界各地的汉语教学形势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为及时总结国际语言教学及汉语教学的研究成果,对汉语教学实践活动进行更加科学前瞻性地指导,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在调研、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启动了《大纲》修订工作,现已完成并广泛征求意见。
二、《大纲》的五个特点:
1、调整分级结构,促进教考结合
新修订《大纲》主体框架由五级目标等级调整为六级目标等级,与
汉语水平考试HSK相一致。对各级字、词、语法、话题等语言知识要素进行更新,并强调与汉语水平考试HSK的关联。
2、突出实用,增加示范性
新修订《大纲》将原附录“汉语
教学任务活动示范列表”部分调整为“汉语课堂教学常见
课型结构流程建议表”及“常用
教学模式课例”,示范案例更具实用性、操作性。
3、增加评估,提供操作性较强的评价建议
新修订的《大纲》增加了“常用评估活动分类建议表”,便于教师系统收集学习者相关信息,确定
学习行为变化,根据
教学目标和标准对
学习成果进行评估。
4、兼顾各类汉语教学类型、层次,鼓励因地制宜
新修订《大纲》弥补了原大纲对中小学及社会教学指导性偏弱的情况,在话题、教学示例等方面做了增补。并考虑到世界各地汉语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为不同类型的使用者提供原则性的指导建议和更加灵活的裁量空间。
新修订《大纲》强调了网络和
数字技术的运用,引导使用者更多地注意提高学生运用新媒体资源学习汉语的意识和能力,适应科技发展对汉语教学的新需求。
数字资源
一、每日汉语
“每日汉语”以日常情景对话为核心
教学内容,采用轻松活泼的对话形式为学习者讲解情景对话中的词汇、句型、语法以及相关的中国
文化背景知识,在教授汉语的同时,让学习者了解中国文化。
二、长城汉语
长城汉语是基于
网络多媒体技术开发的新型汉语教学教材,主要针对从零起点到中级水平的学习者,主要有互联网、局域网、单机版3种教学形态,教学内容共涵盖6个级别60个单元180课,有写实与
Q版两种风格,支持学生和教师两类用户。
三、中国好人汉语试听教材
汉语
视听教材《中国好人》是在影片《
郭明义》的基础上经重新剪辑,专门为教学设计制作而成。该教材把电影媒体运用到语言教学中,尝试探索国际汉语教学的新模式。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对象和课程的特点,处理好语言和文化之间的关系,综合运用各种视听材料,科学合理地实施教学。教材共计八课,适用于中级汉语学习者。
四、快乐学拼音
快乐学拼音是一部多媒体点读学习教材,通过
英语发音讲解汉语拼音,旨在帮助以英语为母语的汉语学习者快速学习掌握汉语拼音的发音。全书将汉语拼音分成7个部类,并选用38个音节介绍汉语拼音的特点及学习方法。每个音节由一个常用汉字代表,用英语的近似音模拟该音节的发音,并提供与之相关的例句、对话、同韵母的全部音节以及实用练习和声调训练。对于一些规则独特及英语母语者较难掌握的拼音,还提供有特别的说明。
教材包括图书和配套点读笔,通过点读笔在图书上点读发声的技术手段,使平面教材立体化。
五、中外文化交流故事丛书
《
中外文化交流故事丛书》共有《马可·波罗的中国传奇》、《
玄奘西天取经》、等10个分册,是一套针对外国汉语学习者的文化辅助读物,宗旨是从中外文化交流的历史长河中选取中外文化交流史上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意义的人物及故事,为学习汉语的外国学生和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外国读者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教师队伍
汉语教师
一、国际汉语教师标准
为了提高国际汉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
教学水平,培养、培训一大批合格的汉语教师,满足世界各地日益增长的汉语学习需求,国家汉办组织研制了《
国际汉语教师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对从事国际汉语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描述,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科学、规范的教师
标准体系,为国际汉语教师的培养、培训、能力评价和
资格认证提供依据。
《标准》由5个模块组成。分别为:(1)语言知识与技能。包括“汉语知识与技能”和“外语知识与技能”两个标准,对教师应具备的汉语及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了描述。(2)文化与交际。包括“中国文化和中外文化比较”与“跨文化交际”两部分。要求教师具备多元
文化意识,了解中国和世界
文化知识及其异同,掌握跨文化交际的基本规则。(3)
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与学习策略。要求教师了解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规律和学习者特点,能够帮助学习者成功学习汉语。(4)教学方法。包括“汉语
教学法”、“测试与评估”、“课程、大纲、教材与教辅材料”和“现代教育技术与运用”四个标准。要求教师掌握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
教学理论和教学法知识,具备教学组织和实施能力。(5)综合素质。主要对教师的
职业素质、
职业发展能力和
职业道德进行描述。《标准》借鉴了TESOL等国际
第二语言教学和教师研究新成果,吸收了国际汉语教师实践经验,反映了国际汉语教学的特点。
外国汉语教师来华研修
项目介绍
为促进中外汉语教学的交流与合作,国家汉办特设立“外国汉语教师来华研修项目”,为国外汉语教师提供来华研修机会,并提供在华期间的经费资助。
该项目可针对不同国家不同层次汉语教师的需求,制定不同的研修课程,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汉语知识及其教学系列课程,汉语教学理论与方法系列课程,现代教育技术在汉语教学中的应用系列课程、中国特色文化实践系列课程、中外汉语教师座谈交流等应用性强的课程。
专家组赴国外培训
项目介绍
为加强国内外汉语教学的合作与交流,国家汉办特设立“汉语教学专家组赴国外培训项目”,该项目主要是通过汉办与国外汉语
教学机构联合举办培训活动的方式,由汉办组织派遣国内汉语教学专家组赴国外与当地汉语
教师交流教学经验,并提供
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及方式可根据当地教师需求制定。
汉学学者访华
项目介绍
为促进
汉学研究领域的
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和支持各国从事汉学研究的学者全面、深入地了解中国,资助他们到中国教育或
科研机构研究访问,特制订“外国汉学研究学者访华计划”。
核心教师
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
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保障孔子学院可持续发展,孔子学院总部暨中国国家汉办决定与孔子学院所在大学合作设立核心教师岗位项目。
核心教师岗位职责
核心教师是在孔子学院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孔子学院汉语教学组织和管理的专职人员。主要职责是:根据所在国及大学和社区汉语教学需求情况,制定
教学计划;根据实际需要选定教材,编写
教学大纲;负责培训和指导孔子学院教师和志愿者,开展教学评估;承担汉语教学;建立并管理孔子学院教学档案。
项目介绍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汉语
国际推广工作的若干意见》中“重点建设若干个'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基地”的意见和汉语国际推广当前形势及长远发展的要求,集成政府、教学机构、企业(市场)等各类资源,集中本领域的人才和技术,为汉语国际推广提供经验、模式和资源,国家汉办于2006年7月启动了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建设工作。截至2016年,已在全国建立起19所汉语国际推广基地。
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
项目介绍
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学校在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中的作用,特在全国建设一批“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
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对口支持外国学校开设汉语课,建设孔子课堂,向国外派出汉语教师和志愿者,培训外国汉语教师,对外派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安排实习,接受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实习,接受外国中小学生来校学习汉语,承办外国学生
夏令营活动,
对外汉语课程开发等。
截止2016年已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107所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
公派汉语教师
主要内容
公派汉语教师是为促进中外
文化教育交流,加强国际汉语教学和教育援外工作,中国教育部与国家汉办根据与国外的教育交流协议和国外对汉语教学的需求,向国外教育部、大学、中小学等教育单位派出汉语
教学顾问及汉语教师的项目。
汉语考试
汉语考试夏令营
为激发海外学生学习汉语的积极性,鼓励其踊跃参加汉语考试,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从2008年起设立“汉语考试夏令营”项目。凡在海外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各种汉语考试的考生,都可以申请“汉语考试夏令营”。除夏令营外,还有春令营、秋令营和
冬令营。
以上项目的具体事宜,考生须咨询考点,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保留
最终解释权。
孔院院刊
《孔子学院》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CN11-5658/C),中国教育部主管、国家汉办暨孔子学院总部主办的综合类文化期刊。系英汉对照,向国内外
公开发行。
2009年3月,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主办的综合性刊物《孔子学院》正式面向全球出版发行。国务委员、孔子学院总部理事会主席刘延东为期刊致
发刊词。
《孔子学院》期刊的读者群体包括各孔子学院及所在学校的学生、教师和管理者;汉语与中国文化的研究者;各国与汉语
国际推广有相关合作的政府及民间机构、教育机构及所有对汉语言文化和中国感兴趣的人群。
《孔子学院》秉承促进孔子学院的健康发展,增进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友合作的办刊理念,开办了《总部信息》、《
专题报道》、《院长论坛》、《学术界面》、《本期人物》、《图片故事》等14个栏目,为各国读者提供鲜活的总部活动、汉语教学、中国当代文化信息,加强孔子学院总部与全球孔子学院和广大汉语学习者
信息沟通与交流,交流孔子学院的办学经验。
文化活动
汉语桥中文比赛
“
汉语桥”中文比赛是
国家汉办主办的大型国际汉语比赛项目,是世界人文交流领域的知名品牌活动,共分为
“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
“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和“汉语桥”在华留学生汉语大赛三项比赛。每年一届,由汉语桥比赛组委会进行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近年来,“汉语桥”中文比赛项目采取汉办与地方政府合作的方式,并结合电视呈现,取得较好效果。大学生比赛已举办九届,来自世界60余个国家的812名大学生先后来华参加了复赛、决赛;中学生比赛已举办两届,20多个国家的近312名中学生受邀来到中国分享自己学习汉语的成果和快乐;在华留学生比赛由国家汉办与
中央电视台海外节目中心联合主办,已连续举办三届,吸引了40多个国家的约300多名在华留学生同场竞技,争当“汉语高手”。参与三项比赛预赛的总人数已超过九万人。
“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项目
“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是由
孔子学院总部/
国家汉办主办的国际汉语赛事。2002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二届,来自世界80多个国家的1000多名大学生先后应邀来华参加了比赛,各国参与海外预赛活动的大学生达30万余人。该项目已成为各国大学生学习汉语、了解中国的重要平台,在中国与世界各国青年间架起了一座相互学习、传递友谊的桥梁。
“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考核内容包括:汉语语言能力、中国国情知识、中国文化技能和综合学习能力。参赛选手首先在各自国家参加预赛阶段的比赛,优胜者应邀来华参加复赛、决赛阶段的比赛。优胜者还将获得相应的孔子学院奖学金等奖励。
“汉语桥”外国中小学校长访华之旅
“汉语桥——外国校长访华之旅”(含外国大、中、小学校长和教育官员访华团,本手册统称为校长团)是为已开设中文课或有意愿开设中文课的外国校长和地区教育官员设立的项目,旨在增进他们对中国的了解,推动大、中、小学校汉语课程的开展。“访华之旅”一般为期一周,代表将赴中国部分省市访问教育机构和学校,了解中国
社会文化并与中国的
教育工作者们进行深度交流,拓宽合作空间。
第八届圣保罗中国电影展
第八届圣保罗中国电影展2023年12月在巴西圣保罗举行。影展由巴西圣保罗州立大学孔子学院与巴西圣保罗文化厅联合举办,在为期30天的线上线下展映期里,共上映《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脐带》《宇宙探索编辑部》等12部影片。
交流合作
一、重要会见
当地时间2015年8月9日中午,在结束了与
利比里亚总统瑟利夫、利比里亚外交部长恩加富安会晤后,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中国驻利比里亚大使馆宴会厅会见了使馆工作人员、中国驻利维和力量、政府援非机构以及
中资企业代表,利比里亚大学孔子学院代表受邀参加了见面会。
二、重要活动
2015年7月9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海外孔子学院2015中国文化体验营开班典礼暨赠书仪式”举行。孔子学院总部副总干事/
国家汉办副主任胡志平、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
石亚军、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马怀德、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董事长兼总编辑
张健、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尹树东、部分孔子院长、以及来自
班戈大学孔子学院、
布加勒斯特大学孔子学院的近40名学生参加了仪式。
三、文化交流
当地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4日,西班牙
格拉纳达大学孔子学院与格拉纳达大学政治与社会学系联合举办“
中国文学、政治与法律之旅”系列学术讲座,为传播中国文化开启一扇新窗口。
四、合作项目
赫尔辛基大学孔子学院“375名人文学者”翻译项目荣获大学嘉奖。
当地时间3月5日,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孔子学院举办“375名人文学者”网站翻译项目嘉奖证书颁发仪式。孔子学院外方院长陈玉文(Julie Chen)教授代表赫尔辛基大学人文学院颁发
嘉奖令,以表彰孔子学院及所有参与教师为期一年的辛勤工作。
志愿者
志愿者项目概况
为了积极推广汉语,提高
世界汉语教学水平,促进汉语和中国文化在国外的传播,加深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相互了解,增进世界各国人民间的友谊和交流,中国国家汉办启动了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该项目是国家汉办为适应当前世界汉语教学蓬勃发展的形势需要,利用我国作为母语国汉语人力资源优势,开辟的向世界有需求国家提供汉语师资的新措施之一。
此项目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国家汉办于2004年3月26日起开始实施。
国家汉办设立汉语教师志愿者中心负责承办此计划的具体
事务性工作。
志愿者报名程序
国家汉办根据国外用人机构对志愿者的需求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或
教育部直属院校发布关于协助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函,委托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汉语教师志愿者的报名和初选工作。
志愿者派出前须接受
综合能力培训和
拓展训练。培训工作由国家汉办直接或委托选派单位组织,参照国家汉办制定的《
国际汉语教师标准》和《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大纲》,结合志愿者派往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
实施方案。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对志愿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汉办颁发《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证书》。
志愿者派出前,选派单位须与志愿者签订《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志愿者的使命
推广汉语,加快汉语走向世界
近年来,随着
中国经济和对外交流的蓬勃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学习汉语的热潮。“如果你想领先别人,就学汉语吧!”
正如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所说:“语言从来是民族或国家之间建立联系、沟通心灵的桥梁,在当前这样的时代,其连接沟通的作用更远远超越历史上任何阶段。汉语作为
中华民族和外部世界沟通的最得力的工具,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传播文化,让世界了解中国
志愿者教师作为中国文化使者,将汉语带到世界各地,教更多的外国朋友快乐、快速地学习汉语,了解中国文化。与此同时,他们也需要努力学习当地的语言,积极地融入当地的文化。在双向了解和交流过程中,才能使得汉语更为广泛深入地为外国人所接受,也使得汉语更为长久地在当地得以传播。
磨砺自我,奉献爱心
面对中国和平发展的需要,面对世界对汉语教师的急迫需求,大家是否愿意肩负志愿者教师的使命,为我国“和平发展”伟大战略尽一己之力,为世界了解中国打开一扇文化之窗?只有真正付出过才会发现它的意义所在。
学院邮票
中国邮政定于2012年12月1日发行《孔子学院》
特种邮票1套2枚。详情如下:
志号:2012-30
图序 图名 面值
(2-1)T 交流 1.20元
(2-2)T 教学 3元
整张枚数:12枚(连印)
整张规格:206×150毫米
版别:影写
防伪方式:防伪纸张
设计者:陈楠
统计数据
2014年4月17日,《
中国文化发展报告(2013)》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世界已有120个国家(地区)建立了440所孔子学院和646个孔子课堂,共计1086个,孔子学院已成为汉语推广和体现中国“
软实力”的
文化品牌。
2010年约有1亿外国人学习汉语,2013年学习汉语的外国人约达到1.5亿人。报告认为,尽管准确数据很难统计,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学习汉语的外国人逐年递增。
从全球分布上看,欧洲、
美洲和
亚洲是孔子学院分布最密集的地区,分别为149所、144所和93所。欧洲以英国、
俄罗斯、法国、德国和
意大利开办的数量最多且规模最大,分别为24所、18所、17所、14所和11所;美洲以美国、
加拿大和
巴西开办的孔子学院数量为最多且招生规模最大,分别为97所、13所和8所;亚洲以韩国、日本和
泰国开办的数量最多且规模最大,分别为19所、13所和12所。
2018年9月28日,
孔子学院总部在北京举办第五届“开放日”活动。记者从活动上了解到,已有149个国家(地区)建立了530所孔子学院和1113个中小学孔子课堂,现有中外专兼职教师4.62万人,累计培养各类学员900多万名。
2019年12月9日,从教育部和
湖南省政府共同主办的
2019年国际中文教育大会上获悉,截至2019年,中国已在162个国家(地区)建立550所孔子学院和1172个中小学孔子课堂。孔子学院自创办以来,15年来累计为数千万各国学员学习中文、了解
中国文化提供服务,在推动国际中文
教育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世界认识中国的一个重要平台。
大事件
2022年3月
伊斯兰堡孔子学院举办中国文化开放日活动
2022年3月
马达加斯加孔子学院举办首届中文歌曲大赛
2022年5月,英国
开放大学与
北京外国语大学合建的英国开放大学
网络孔子学院正式成立。
202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发布,双方愿支持中孟高校共建孔子学院,鼓励两国教育机构开设中文和孟加拉语专业及课程,相互支持对方高水平语言人才培养。
2024年11月16日,首款以“孔子学院”品牌命名的手机应用——“孔子学院”正式发布,这是孔子学院数字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孔子学院”手机应用聚焦个体用户视角,整合10余项服务孔院师生的业务系统,汇聚近4000份优质数字资源,为全球孔子学院师生和中文爱好者提供了交流、学习、参与线上活动的一站式移动平台,也为更多移动互联网用户随时随地发现和体验孔子学院魅力提供了全新选择。
相关事件
审查事件
2012年5月17日,
美国国务院发布的公告,对于在美国持有J—1签证的孔子学院中国教师将不得不于2012年6月30日离境。美方称不会为他们续签签证;如果他们愿意,可回到中国再申办适当的交流项目签证。美国各界对此普遍感到震惊、困惑和不解。美国“高等教育新闻”网站于2012年5月21日载文称,这一指令将打乱孔子学院的教学活动。
发布公告
公告声称:“目前,国务院正在审查孔子学院的学术资质……孔子学院必须申请美国的认证,才能在其所在大学开展教学。”美方称,基于初步审查结果,“没有明确证据显示这些学院已获得美国的认证”;而之所以需要美国认证,是为了确保教育符合并保持相关既定标准。
美国国务院签署的这个公告,已发往全美孔子学院,声称尽管孔子学院可能有利于促进文化交流,但其所从事活动必须符合正确的交流规范、遵循相关法规。教授、研究学者、短期访问学者,或学院、大学的学生均不允许在公立和私立小学、中学进行教学,否则便与有关交流访问项目的法规相悖;只有在得到认证的中学以上机构内,才可安排中文课程;并且,持有J-1签证的教授只能在这些机构的外语院系内进行授课。
J-1签证是一种
非移民签证,签发给来美国参加美国国务院批准的“交流访问者计划”的各类外籍人士。本报记者了解到,2012年年初,美国官方曾对持有J-1签证人员情况进行过调查。
学院回应
2012年5月20日,中国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负责人致信开设了孔子学院的美国大学校长,指出中方尊重美国的法律法规,但不愿意看到因此而造成中断志愿者项目的后果,否则在美国蒸蒸日上的汉语课程将会因教师缺失而夭折,致使这些学校和学生蒙受损失。
2012年5月23日,孔子学院总部负责人致信美国《高等教育纪事》杂志记者,对公告关于美国国务院审查孔子学院资格认证的表述表示了高度关切。“我很关注这一表述对于美国教育机构与汉办和中方高校合作举办孔子学院协议的影响。”
后续进展
2012年5月25日,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教育处
公使衔参赞方茂田表示,经中方与美方交涉和磋商,美国务院承诺采取灵活态度,妥善解决有关美国大学孔子学院的中国教师签证问题,而且孔子学院也不需要进行资质认证。
2012年5月25日,
美国国务院发布的新修订的指导意见表示:一、在美国正规大学设立的孔子学院不需要进行资质认证;二、美方不再要求在美国中小学教课的孔子学院中国教师在6月30日前离境;三、美国务院将在规范外国教师签证申请的过程中给予相关美国大学以指导,并协助在美中小学教课的中国教师寻找签证的邀请单位,改换签证类别。美方已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签证问题可能对相关大学和个人造成的影响。
舆论评价
公告规定显然是对孔子学院的发难,美国各地孔子学院均表示“令人吃惊”、“很不寻常”,并开始讨论如何应对。
舆论指出,人们不明白美国国务院为何要突然出台这样的规定,“毕竟,孔子学院在美国校园内已有近10年时间”。正如国家汉办负责人所指出的,孔子学院的宗旨是帮助世界各国人民学习汉语,了解
中华文化,加强中外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增进中外人民之间的友谊。
停办风波
美国
2014年9月25日,美国
芝加哥大学宣布停止与孔子学院合作之后,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于10月1日宣布,于2014年年底终止与中国孔子学院已达5年的合作,不再续约,这是一个星期以来第二所与中国孔子学院停止合作的美国大学。
2014年9月29日,中国外交部回应称,美国所有孔子学院都是应美国大学的自愿申请,由孔子学院总部、中国大学与美各大学经友好协商订立正式协议而设立的,孔子学院是根据美方自愿申请提供教师教材等支持和帮助,从来没有强加于人,也不可能对大学的学术自由、诚信构成威胁。
2014年12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
华春莹又重申了孔子学院的办学要求,并表示孔子学院不可能限制美国大学学术自由。
2016年5月28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5月28日发表声明:5月26日晚11时许,腾讯微信公众号“今闻解读”发表题为《美国下令60多所孔子学院全部停办》的微信文章。此新闻纯属捏造,完全失实。事实真相是,目前美国109所孔子学院全部运行正常,没有一所关闭。
欧洲
2015年1月,瑞典
斯德哥尔摩大学宣布将关闭孔子学院。该学院开办于2005年,是欧洲第一所孔子学院。《
环球时报》记者看到,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网站发布通告说,大学与孔子学院的合作协议于2014年年底到期后不再续约,孔子学院将于6月30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