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汉语是以其他语言为母语的国家或民族的人为对象的
对外汉语教学,也称为汉语,相应专业为高等院校培养具有较高外语
文化修养且能以外语为
工作语言的汉语和中国对外汉语教师,为旅游和各类涉外部门培养导游和汉语人才,并把汉语作为
第二语言教学的工作。
对外汉语教学是国家和民族的事业,是国家改革开放大局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发展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对于向世界推广汉语,传播
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进中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培养更多的对华友好人士,扩大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语言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汉语在国际上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952年,根据政府间协议,著名
语言学家朱德熙等人首次赴
保加利亚教授汉语,这是解放后我国向海外派遣教师教授汉语的开始。此后,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了发展对外汉语教学事业,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
1961-1964年,国家专门培养了四届出国汉语储备师资。这些教师成为我国对外汉语教学中的
中坚力量。
1962年,为了适应新的形势,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外国留学生高等预备学校,并于1965年1月正式改名为
北京语言学院,使我国对外汉语教学有了一个稳定的基地。60年代初以来,我国政府为执行政府协议,陆续派出一些对外汉语教师到外国任教,包括
非洲的
埃及、
马里、刚果,
亚洲的
柬埔寨、
也门,欧洲的
法国等。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对外汉语教学事业遭到了严重挫折,留学生纷纷回国,
北京语言学院解体。被派往外国任教的教师也大部分撤回。
1978年以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
综合国力的提高,中国对外汉语教学事业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
新阶段。1987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教育部(原
国家教育委员会)、外交部、
文化部、国务院外办(后改为新闻办)、国务院侨办、
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及北京语言学院等单位组成的国家对外汉语教学
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对外汉语教师队伍的
基本素质,1990年颁布了《
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开始实施
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1992年,教育部发布《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开始在国内外推广汉语水平考试(H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