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语(
英语:
Predicate),是对
主语的
表述、
说明或
解释,一般位于主语之后。谓语可以由一个
实词充当(
名词、
动词、
形容词、
数量词、
代词和
副词充当谓语),也可以由另一个结构来充当(
偏正结构、
动宾结构、
并列结构、
主谓结构充当谓语。)
词义源流
古希腊的
柏拉图采用采用哲学二分法,将句子划为名称成分(ōnoma)和陈述成分(rhēma),
亚里士多德将命题分析为主词(hypokeimenon)和谓词(katigoria),阿波罗尼乌斯提出句子的主要部分是名词和动词,这些成为后世句法学主谓二分的蓝本。
5世纪初,
东罗马帝国学者马提阿努斯首先明确区分
句法学上的主语(subjectiva)和谓语(de-clarativa),影响了 9 世纪的法国
加洛林王朝的学者。8世纪下半叶,
阿拉伯帝国学者西巴维希将将阿拉伯语的名词句解析为话题和说明,将动词句解析为施事和动作。此后的思辨语法(包括摩迪斯泰学派)、普遍语法接受了主谓二分,但未进一步细化,句子成分研究沉寂几个世纪。直到18世纪,
英国学者莱恩(1700)首先把逻辑的主谓术语引进英语句子分析,19世纪美国学者格林尼(1848)首先建立了细化的英语
句子成分分析法。
随后,句子成分分析法被引进汉语语法研究。
罗存德把predicate译为「讲出之词」,广池千九郎将其译为「说明语」,马建忠译为「语词」「凡以言
起词所有之动静者,曰语词」,又说「字之为语词者,动字居多,而动即行也」。赵灼将predicate译作「叙述辞,叙述词」,解释为「一字或数字其对于
主词所表示之人或事物有所
论列者」。章士钊译为「宾词」,解释为「陈明其动作者也,是之谓宾辞」。
严复把subject(
主语)翻译为句主,predicate翻译为谓语:,「将欲言,必有所言,其所言者subject,句主也,且于所言必有所谓,其所谓者predicate,谓语也。」
严复的「谓语」可以理解为「告诉的话」或「说的语」。而且严复给出的定义也指明了「谓语」的位置,符合现代对「谓语」的理解,即「对
主语作出的陈述」。
Predicate的词义源流
公元前5世纪,
古希腊哲人在演讲和论辩活动中识别了一些语言范畴。智者学派的普罗塔哥拉斯(Protagoras, 前481-前411)将
句子区分为请求、提问、回答和命令四种功能类型。另一智者阿基达玛斯(Archidamas, 前5世纪后半叶)则将句子分为肯定、否定、疑问和陈述四类。这些早期智者关注的是话语行为及其功能,稍后哲人才关注话语结构及其分析。
首先,古希腊哲人柏拉图(Pláton, 前427-前347)在《
智者篇》(Sophist,约前357)中将话语(或句子)内部区分为两个部分:名称成分(ōnoma,本义「名称」,一句话要说的针对何事物)和陈述成分(rhēma,本义「话语」,一句话针对某事物所说的何内容)。柏拉图在《智者篇》中写道:
(话语中)一种叫名称成分,另一种叫陈述成分……仅仅连续不断地说出名称成分或陈述成分都不是话语……只要将这两种成分各自一连串说出,你说的都无法成为话语。因此,直到陈述成分与名称成分结合之前,通过声音的指示都没有表达陈述或非陈述,以及存在或非存在。只有将陈述成分与名称成分结合起来才是合适的话语,陈述成分与名称成分的最小组合则构成最简单和最短小的话语形式。
在《智者篇》中,柏拉图讨论的是「种」(范畴)、「存在」、「同」、「异」之间的关系,以说明对立
范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这种二分法用到话语分析中,得出了
名称和
陈述这两种既区别又联系的
句子成分。作为第一步虽然不免笼统,但无疑为此后的句子分析,甚至语法研究开辟了道路。
(二)亚里士多德(前335)的主词和谓词
前335年,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前384-前322)在《
诗学》(Περὶ ποιητικῆς)中进一步讨论了话语或言辞成分:
诗剧的言辞由下列几种成分组成:
字母、
音节、联接成分、名称成分、陈述成分、屈折或变形、句子或惯用语。联接成分是无意指的语音,它既不会引发也不会妨碍许多语音组成一个有意指的语音……名称成分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不标记时态,其中的任何部分都无意义……陈述成分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标记
时态,与名称成分一样,其中的任何部分都无意义。比如「人」或「白」不表达「何时」的意义;但是「他走路」或「他已走了」则意味着现在时或过去时……句子或
惯用语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句子或惯用语可以用两种方式形成一个整体:或者仅仅表达一个事物,或者由联接在一起的几部分组成。
据以上论述,亚里士多德把言辞分为:1. 语音单位(字母、音节);2. 组句单位;3. 成句单位(句子或惯用语)。其中组句单位包括名称成分、陈述成分和联接成分。通常把柏拉图区分的名称、陈述称为第一成分、第二成分,亚里士多德识别的联接则称为「第三成分」。其实,亚里士多德的分析与柏拉图的句子二分有所不同,这些组句单位相当于后来的「词类」(λόγου μέρη,即言辞成分)。
关于句子分析,亚里士多德从逻辑立场出发,分析的仅是
命题的构成:
并非任何句子都是命题,只有那些自身或者是真实的或者是虚假的句子才是命题……我们现在研究的只是命题,而撇开其他类型的句子,因为对这些句子的解释主要属于修辞学或诗学的范围。
亚里士多德研究的命题即
判断句或
陈述句。有趣的是,他撇开的其他类型的句子,却认为对其解释属于
修辞学或
诗学,而非
语法研究对象。在亚里士多德时代,
语法学尚未成为一门学科。所谓的Grámmatiké,在当时指的是「读写知识及其能力」。
在《范畴篇》(Κατηγορίες)、《解释篇》(Περί Ερμηνείας)、《论题篇》(Τοπικά)中,亚里士多德采用hypokeimenon和katigoria这对术语来分析命题。
hypokeimenon的原义是背后或底部的东西,即「基质、实质」,亚里士多德借用为指命题中的主体或主词。katigoria的原义是法庭用语「指控」,即「对某事物的判断」,亚里士多德借用为指命题中的断言或谓词,katigoria由此又被理解为「范畴」。
亚里士多德描述主词和谓词的学说,其基础就是「
十范畴说」(《
范畴篇》)和「四谓词理论」(《论题篇》)。
所谓十范畴,即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势、状态、行为、承受。在命题中,只有实体居于主词地位,其他都只能作谓词。
所谓四谓词理论,即谓词对主词的表述可以归纳为四种关系:定义关系、特性关系、属性关系和
偶性关系。
显然,亚里士多德对命题的分析并非语法学的分析。当然,也可以认为,这是句子分析的另一视角——语言的逻辑分析。亚里士多德仅将命题(或陈述句)划分为两大部分,而主词和谓词这对术语则成为5世纪初
句法学概念主语和谓语的蓝本。
此外,亚里士多德的学生迪美特利厄斯(Demetrius Phalereus, 约前350-约前280)在《论风格》(Perí ermineías)中承袭了其师的命题二分说。他的所谓主词,字面意是「关于那个」,而谓词的含义是「那个是什么」。迪美特利厄斯是古希腊哲学家、雅典总督和
亚历山大图书馆的创立人之一。
(三)阿波罗尼乌斯(2世纪)的句法研究
古希腊语法学成熟于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里亚学派的
狄奥尼修斯(Dionysius Thrax, 前170-前90)在《文法技艺》(Téchnē Grámmatiké, 前100)中关注的是言辞成分(λόγου μέρη)即词类分析。他认为语言的基本单位是
句子(lógos)和
词(léxis),句子由词构成,并未涉及
句子成分研究。
亚历山大里亚学派后期的代表,阿波罗尼乌斯(Apollonius Dyscolus, 80-160)在《论句法》(Peri Syntakseos)中继承了古希腊学者将句子区分为
名称和
陈述的做法,由于
狄奥尼修斯已建立了
希腊语的词类体系,因此阿波罗尼乌斯提出句子的主要部分是
名词和
动词。
句法就是研究名词格变和动词屈折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部分与这二者的关系。
依据名词(代词)的格形式,阿波罗尼乌斯将动词分为主动(及物)、被动和中性(不及物)三类,这为后来划分主语和宾语、提出句子成分的支配-从属关系开辟了道路。
然而,阿波罗尼乌斯重视的是词与词之间的一致关系(katallēlótes),如定式动词形式与名词
主格在数、人称上的一致性。他还提及一些抽象句法概念:
组合(paralámbanesthai),如
分词和主要动词结构、名词(代词)和动词结构;
替代(anthypágesthai),如代词替代名词;
双向组合(symparalambánesthai),他在分析tachý elthòn paidíon ōnēsen hēmās(男孩很快地走上来帮助我们)时指出,tachý(很快地)直接与分词elthòn(走上来)组合,而该分词又与主要动词ōnēsen(帮助)组合。
阿波罗尼乌斯还试图建立主动动词和间接格名词之间的支配关系,提出「根据动词调整名词的格」(charízesthai ten ptṑsin tṑi rhemati)等说法。显然,阿波罗尼乌斯是基于意义和形态变化解释
希腊语句法结构,不可能建立一般的句法理论。
总体而言,柏拉图已经认识到句子由名称成分和陈述成分两部分构成。亚里士多德的
命题(
陈述句)分析采用了主词和谓词这对术语。狄奥尼修斯更关注希腊语的词类划分,通过词类分析来实现句子结构分析。阿波罗尼乌斯基于意义和形态变化解释希腊语的句法,提出了一些抽象的句法关系。
从学术史上看,柏拉图的名称成分和陈述成分可视为主谓二分的雏形,亚里士多德的主词和谓词则成为后世主语和谓语的蓝本。此外,在很长时期内(直到19世纪),语法学家沿用的是阿波罗尼乌斯把句子的主要部分分析为名词和动词的方法。
(一)马提阿努斯(410—420)论主语和谓语
通常认为,欧洲中世纪教育以「最后一位罗马哲学家」
波爱修(Manlius Boethius, 480-524)提出的「
七艺」为基础,其实此前已有人系统阐述过「七艺」。410-420 年间,
西罗马帝国阿非利加行省的
迦太基学者、拉丁语作家马提阿努斯(约360一约428)撰写的百科全书式著作《语文学与墨丘利的婚礼》 ,不但要为百科知识及其认识论恢复地位,而且要以神话形式重组这些技艺使之世代相传。
该书描述的是,马提阿努斯给其子讲述
墨丘利(神使)和「语文学」(凡人,爱知者)的婚礼盛会。墨丘利给语文学的嫁妆是代表「
七艺」的七个伴娘。第一卷讲述
阿波罗提议
墨丘利与好学不倦的凡人「语文学」结婚。第二卷讲述语文学从地球飞升众神等待的银河,墨丘利提供七个伴娘。接下来的七卷(第三到第九卷)中,她们依次阐述语法、论辩、修辞、几何、算术、天文、音乐的内容。
其中,第三卷「语法」反映了4—5世纪的语言知识,除了研究词源和词法,还研究读写的要素和特点。在第四卷「论辩」中,马提阿努斯讨论了「何为谓语和何为主语」(Quid sit Declarative et quid Subjective):
从而说出来的话语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名称成分,称之为主语;另一部分是陈述成分,称之为谓语;谓语服从于主语,并将主语描述为可理解的内容。因此,当我们说「
西塞罗论辩」时,如果这句话中应添加「在图斯库路姆」 ,则添加在谓语部分;如果添加「罗马人」,则添加在主语部分;同样,如果添加「谨慎而流畅地」,也是添加在谓语部分。与之相同,如果说到「卡托」 ,则应以谓语方式添加。无论如何,由此添加到主语部分的都是主格;添加到谓语部分的都是各种格变和语态。因为无法要求在主语部分添加其他情状;而如果不是由于主格的需求,谓语部分也绝不会有各种变形。然而应该注意到,动词有可能出现在主语部分,名词也可能出现在谓语部分。出现在谓语中的名词,它可以容许一些动词填补其主语上的空位。比如说「无论谁争辩就是西塞罗」时,「争辩」成为主语,「西塞罗」则用于说明。但「
西塞罗」引出了主语部分的代词「谁」,而「西塞罗」则相当于谓语部分的动词。
这段论述显示,在语法学史上,马提阿努斯最早明确区分句法主语(
subjective)和谓语(
declarative)。主语部分是关于所说的某事,谓语部分是对主语的
描述。除了定义,
屈折语型的
拉丁语还有形式上的制约,添加到主语部分的都是
主格,添加到谓语部分的都是各种格变和
语态。
在马提阿努斯之后100多年,
东罗马帝国的
普里西安(Priscian, 512-560)撰有《语法原理》(Institutiones Grammaticae, 约525),其句法结构描述仍然基于词类形态范畴。卷一、卷二(Priscian 1855: 5-82)讨论语音和词素;卷三到卷十六(Priscian 1855: 83-597,Priscian 1859: 1-105)讨论词类及其形态变化,卷十七和卷十八(Priscian 1859: 106-377)讨论结构,包括名词和动词结构、特定词和代词结构、动词顺序、陈述、命令、祈愿、虚拟语气及被动语态等。
在其语法体系中,并没有主语和谓语的概念,
从句也未析为两部分;相反,从句分析依赖于作为实体的名词及其作为
偶性表达的动词。除了这些逻辑概念,普利西安服膺阿波罗尼乌斯,其句法描述主要依靠及
物性概念,他以动词为中心对从句形态和语义加以描述,并分析名词性的参与者有几个。
8世纪,
波斯古典学者、阿拉伯语法学家西巴维希(Sibawaihi, 755-796)撰写了一部阿拉伯语法教材《书》(Al-Kitabu)。
他将名词句析为穆塔达(mubtada',
话题)和哈巴(ẖabar,
说明)两部分(也许这是最早的话题-说明结构研究);将动词句析为法伊尔(fa'il,
施事)和菲尔(fi'l,
动作)两部分。
两种句子类型的第一部分都称为「被支持的」(musnad),即「被支持的句子部分,依赖于支持的构件」,第二部分都称为「用于支持的」(musnad ‘ilayhi),即「靠在那个句子部分上的」。这些分析法在阿拉伯语法研究中一直发挥作用,尽管术语不尽相同。
(三)加洛林学者(9—10 世纪)的主语和谓语
9世纪的西欧,寓居
法国列日的
爱尔兰学者斯科图斯(Sedulius Scottus,840-860),在评论
罗马帝国语法学家
多纳图斯(Aelius Donatus, 320-380)的《语法技艺》(Ars Grammatica,约350)时,用「实体」概念定义了
句法上的主语和谓语:
无论是物体还是事物,那些表示
第一实体的都称之为主语。主语(subiecto)即所说的实体本身,主语心照不宣地以这种方式存在,以至于句子中不能没有它。例如,「
西塞罗」是主语,即
第一实体(prima substantia),它并非一个名字,而是该名字的所指。「人是理性、会死的生灵」,这些属于西塞罗这个主语,也就是说,它们是所说第一实体的
第二实体(secunda substantia)。「修辞是善于说话的学科或科学」,这两者都不是指西塞罗本身。然而,人们了解他拥有这些特性,尽管不能这样称呼他。
斯科图斯借用
亚里士多德的术语,用「
第一实体」(所说实体的本身)和「
第二实体」(用以说明第一实体的实体)阐述了马提阿努斯的主语-谓语说。
《语文学与墨丘利的婚礼》是9世纪在法国
加洛林王朝学者中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约10世纪,
圣加尔修道院保存的一篇佚名作者的论文《阅读时如何编排事物的七种情况》(Quomodo VII circumstantie rerum in legendo ordinande sint),提出句子的可能成分有七种:
人物(persona)、事情(rés)、地点(locus)、时间(tempus)、原因(causa)、方式(modus)、材料(materia)或资源(facultas)。
这些成分通常以疑问形式谁(quis)、什么(quid)、何地(ubi)、何时(quando)、为何(cur)、如何(quomodo)、何种资源(quibus facultatibus)提出。这七种成分似乎与亚里士多德的
十范畴说相似。不过,这位佚名作者是以句子成分提出的,因此更像句子的语义成分分析。卢塔拉(A. Luhtala)认为:
该论文作者认识到人物和事情是句子的两个必要部分,并进一步结合主词和谓词的逻辑概念识别它们,把它们称为主语和谓语。这是根据他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即马提阿努斯·卡佩拉的术语。马提阿努斯在传统术语中区分了命题(西塞罗争论)的基本组成部分:主语是关于所说某事,而谓语所说的是关于主语的内容。
据卢塔拉的阐述,该论文中的人物(persona)即相当于主语(subiectivum),事情(rés)即相当于谓语(declarativum)。
(四)思辨语法(12—13 世纪)的主谓二分及句法研究
12世纪中期,法国
经院哲学家、思辨语法学家赫里亚斯(Petrus Helias, 1100—1166)在《普利西安〈语法原理〉校订》(Summa super Priscianum, an updated textbook on Priscian's Institutiones grammaticæ, 1140—1150)中用suppositiō(替代,某一特定的词可充当某一特定事物、事件的替代,即名词所代表的事物)表陈述句中作为主语的名词和代词,用suppōnere(支持)表示作为谓语的动词。
在
13世纪思辨语法或摩迪斯泰学派中,相当于主语和谓语的常用术语是suppositum(本义替代,指名词所代表的事物)和appositum(本义支持,指用于支持名词所指称的事物)。
虽然这些学者的术语不尽相同:马提阿努斯用subjective与declarative(5世纪初),斯科图斯用prima substantia和secunda substantia(9世纪中期),佚名作者用persona/subiectivum和rés /declarativum(10世纪),赫里亚斯用suppositiō和suppōnere(12世纪中期),思辨语法用suppositum和appositum(13世纪),但是都指
句法层面的主语和谓语部分。
虽然这些句法术语都以
命题分析的主词(subiectum)和谓词(praedicātum)为参照,但是与逻辑术语存在严格的区分—它们用于分析日常表达中的
句子,而不仅仅是命题。除此之外,这一时期对句子内部结构的句法关系有了新的探索。所用术语和概念,比如依存关系、支配关系等,超出了多纳图斯和普利西安传统。
结构内部的依存-被依存关系。
早期思辨语法已经区分主语(
主格)-动词结构、动词-宾语(
间接格)结构,摩迪斯泰学派则提出根据依存关系分析句法。
作为该学派最有影响力的代表,常在
巴黎的
德国学者
埃尔福特的托马斯(Thomas of Erfurt, 13—14世纪初)撰有《论意指模式》(De modis significandi,约1310)。
托马斯提出:「一个结构中的一部分与另一部分相对,或者依存于另一部分,或者满足另一部分的依存。」据罗宾斯注解所引托马斯的
拉丁文,其含义是「一个构造物依存于另一部分,或决定另一部分的依存」。
所谓依存关系,包括以下情况:
名(
主格)+动(谓),如:Sōcratēs currit(
苏格拉底+奔跑);
动+名(宾格),如:legit librum(阅读+他=他阅读);
实名+形名,如:Sōcratēs albus(苏格拉底+白发的=白发的苏格拉底);
副+动,如:currit bene(出色地+跑步);
名+名(
属格),如:filius Sōcratis(儿子+苏格拉底的=苏格拉底的儿子)。
依存关系的分析价值在于,除了认识到词形变化的一致性,还认识到了词与词的
句法或
语义结构关系。
介词与间接格名词的支配-从属关系。
赫里亚斯用术语「支配」(regere)表示介词与间接格名词的关系以及格形式所显示的各种关系,由此提出「要比较一个词被置于其位置的特定格」。而托马斯则从相反的角度,采用的术语是「从属于、受支配」(dēservīre)。
作为中世纪大学
拉丁文标准教科书,法国摩迪斯泰学派学者维尔迪厄的亚历山大(Alexander of Villedieu, 1170-1250)编撰的《教学手册》(Doctrinale, 1199)也用过支配(regere)和支配关系(regimen)的术语。当然,他们的「支配关系」与现代语法学所说的动词对名词的支配关系不同。
及物句法结构和不及物句法结构。
摩迪斯泰学派用及物结构(constructiō transitīva)和不及物结构(constructiō intransitīva)表示两种句法关系。在Sōcratēs legit librum(
苏格拉底读书)中,第一名词Sōcratēs与动词legit是不及物结构,与Sōcratēs currit(
苏格拉底奔跑)关系相同。而动词legit(读)与第二名词librum(书)则是及物结构。动词legit与前后两个名词都有依存关系。
这种区分的根据是,不及物结构只涉及一个表人或物的词,而及物结构则同时涉及两个名词或代词。
此外,具有一致关系的名词形容词和名词也认为是不及物结构,例如Sōcratēs albus(白发的
苏格拉底)。而名词和名词(间接格)则是及物结构,例如similis Sōcrati(像
苏格拉底一样)。当然,他们所谓的及物与不及物结构,与现代语法学所说的动词及物与不及物有所不同。
有联系模式和独立模式。
根据意指模式与句子结构的关系,摩迪斯泰学派区分了两种模式。一个词与其他词的范畴具有直接联系,称为「有联系模式」(modi respectivi);没有直接联系的则称为「独立模式」(modi absoluti)。名词(持久存在模式)和动词(变动存在模式)的意指模式,可在句中构成主谓关系,所以是「有联系模式」。一些学者甚至把「有联系模式」视为句子结构的基础。
对句子构造的理解。
托马斯认为,可接受的句子遵循四条原则:实质上,词是可用于构造的单位(constructibilia);形式上,词在各种结构中结合;效能上,通过意指模式表示由结构要求且由说话者意识决定的不同词类之间的句法关系;结果上,表达一个完整的思想。中世纪后期已经运用词序判定句子成分。他们认为正常词序是罗曼诸语的词序:「名-动-名」(主-动-宾),而不是古典拉丁语的「名-名-动」(主-宾-动)。
狄奥尼修斯的《读写技巧》开篇阐明:「语法是诗人和散文家通常使用的经验性知识。」后人多为重述,或加上「正确说话和写作的知识」等说明。普利西安则觉得没有必要通过说明或定义来介绍这门学科。到中世纪后期,研究者的认识有所改变。
库特雷的西热尔(Siger de Courtrai, 1283-1341)提出:「语法是一门语言科学,其研究领域是句子及其变型,其目的是用结构良好的句子表达心智的观念。」据罗宾斯注解所引西热尔的拉丁文,其含义是:「语法是关于交谈式语言及其一般情感的科学,主要研究通过词形变化的语言所表达的心智观念。」由此观之,摩迪斯泰学派已将语法的性质从「经验性知识」提升到「表达心智观念的科学」。
(五)普遍语法(17世纪)重返
亚里士多德的命题二分
1660年,法国哲学家
阿尔诺(Antoine Arnauld, 1612-1694)和语言学家朗斯洛(Claudc Lancelot, 1615-1965)刊行《
普遍唯理语法》。该书第一部分是「语音和文字」;第二部分是「词义的各种形式及其所据原理和法则」。第二部分共有25节,仅最后一节「论句法或词的组合」讨论词法形态的一致关系和词语的支配关系,以及句法构造的兼用、省略、重复、倒置等方法。在第14节《论动词和动词的特性》中提到:
动词的性质取决于我们对事物的判断。例如我说「I.a terre est ronde」(地球是圆的),这一判断必然包含两个项,一个项称作主语,即我们所断言的对象,在此是terre(地球);一个项称作谓语,即我们所断言的内容,在此是ronde(圆的)。此外,还有这两项之间的联结,实际上也就是用于断定谓语的精神行为。
此处关于主谓二分的说法,几乎就是亚里士多德命题二分的重复。此后刊行的普遍语法论著,大体上也是如此,并非进一步探索句子成分分析。
中世纪学者提出的主谓分析法沉寂了几个世纪。
18世纪在英国学者的研究中复苏,
19世纪中期才在美国学者的研究中得到充分发展。
英语语法研究起步较晚。
约
790年,英国学者
约克的
阿尔昆(Alcuin of York, 735-804)撰有
拉丁文的《语法技艺》(Ars grammatica),第一卷讲解
多纳图斯的八种词类,其他三卷是正字、修辞和方言。
1534年,里利(William Lyly, 1468-1522)用英语撰写的拉丁文《语法基础》(Rudimenta Grammatices),参照的是普利西安的八种词类。
1586年,第一部英语语法书《简明英语语法》(A Brief Grammar for English)出版,作者布洛卡(William Bullokar, 1520-1590 年居于伦敦)把
英语单词纳入
拉丁文词类体系。
1640年,琼森(Ben Johnson, 1572-1637)的《英语语法》(The English Grammar)注重英语事实,仍以传统词法研究为主。
进入
18世纪,各种英语语法著作层出不穷,被喻为「仲夏语法狂热」(Midsummer madness of grammar)。据统计,18世纪英国出版的英语语法书多达503部(包括修订版)。这里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几部,追寻英语语法学家关于句子成分研究的线索。
(一)莱恩(1700)的主谓论述
1700年,英国学者莱恩(Archibald Lane, 生卒不详)出版《学识技艺之钥》。该书不分篇章(也无目录),只是将相关语法问题归纳为若干标题,然后采用问答形式逐一展开讨论。
问:什么是语法?答:语法是一门讲授说话和写作正确方式的技艺,这种技艺要根据每种语言的特定形式展开。
在「前言」中,莱恩说明,为何要使用主语、谓语、宾语这些当时的「不常见术语」,但他却想当然地提出,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术语借自语法。
如果我不得不使用一些语法中的不常见术语,如主语、谓语、宾语等,我希望博学者能原谅我。这些我不是出于虚荣,而是必须使用,以防止技艺术语的累赘,或避免不同技艺术语的空洞或混淆。如果我从逻辑中借用了这些术语,那么我要提出的是,亚里士多德首先从语法中借用了它们,这些术语比其逻辑要早得多。我认为(服从更好的判断)逻辑除了语法别无他物,不包括他附加发明的三段论和其他一些不太有用的东西,他将这些东西塞进语法库存中(the Stock of Grammar)。而我的浅见是,思维和说话的技艺不是两种,而是一种技艺。就语法而言,首先教我们如何按照自然秩序思考事物,然后教我们如何通过说话或写作表达我们的概念—因为如果我们不能说好或写好,则无法正确地思考。说话不过是发声的思维,思维不过是无声的说话,而书写它们两者的是图符或文字。
莱恩的理由是思维(逻辑的)和说话(读写的)的技艺就是一种,而不知在
亚里士多德时代,古希腊还没有成熟的语法学。
罗马学者5世纪提出说话的主语和谓语,参照了亚里士多德命题分析并借用了其逻辑术语。当然,当时的莱恩不可能了解语法学史,他只能认为自己首先「从逻辑中借用了这些术语」。
在正文中,莱恩有9次(p. 79, 80, 81, 90, 92, 96, 97, 102, 109)提及谓语。在「关于谓语的主格」中问答:
问:一个人怎么能知道谓语的
主格来自主语的主格?答:按照自然顺序,谓语的主格出现在
系动词之后。但是,谓语的自然顺序经常发生变化,因此作者的感觉和意思经常被误会和曲解。然而,谓语可以很容易地从主语中得知,无论它在动词之前还是之后,它总是比主语级别更高或更为一般性的实体,或者至少等同于主语,从不会是级别更低或不具一般性的实体。
问:谓语何时对等于主语?答:谓语对等于主语,是在它们可以相互肯定,并且一个不能说成比另一个更多的事物时。如:「每个延展的物质都是一个实体,每个实体都是一个延展的物质」,「每个人都是理性的生物,每个理性的生物都是人」。
在「关于词的自然顺序」中问答:
问:如何划分每个句子?答:每个句子都可分为主语和谓语两部分。主语的主格和所有依存于它的东西,无论间接或直接,都属于句子的主语,并且必须首先出现。动词和所有依存于它的东西,无论间接或直接,都属于句子的谓语,并且必须随后出现。如下例所示,「马其顿国王菲利普的儿子亚历山大大帝(主语)在十二年时间里征服了世界上的大部分地区(谓语)」。
莱恩的书中没有出现「定语」(
Attribute)、「状语」(
Adverbial),讨论的还是形容词和副词的用法。
有时同一个词有不同的词性,必须通过意义来区分。例如,这个句子I will sound the Trumpet(我会吹喇叭)中,单词 sound是一个动词;在这个句子I bear the sound of the Trumpet(我忍受着喇叭的声音)中,单词 sound是一个实体词;在这个句子He is a Man of a sound Judgment(他是一个有健全判断力的人)中,它是一个形容词。
比较级副词和最高级副词,不过是比较级和最高级形容词与动词和分词一起当作副词使用……正如I write slower or more slowly(我写得更慢或更慢地写)、Solomon spoke wisest or most wisely of all Men(所罗门在所有人中说话最聪明或最聪明地说话)。
也许,在英语语法学史上,是莱恩首先把逻辑的主谓术语引进英语句子分析。除了句子成分分析,还有必要同时考察对句子构造类型的识别。莱恩书中出现了简单句和合成句的划分:
关于构成的句子,分为简单句(simple sentence)和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简单句是指只有一个动词和一个主语的主格,无论是表达还是理解……合成句是两个简单的句子,由一个连接词或连接形容词结合在一起,正如:我读书,你玩耍;这是打破窗户的男孩。
对于英语的复杂句,莱恩笼统地称为合成句。到19世纪中期,美国语法学家才分为两种:一种是并列关系的并联句;一种是主从关系的复合句。本词条将笼统的compound sentence译为「合成句」;当区分出complex sentence(主从复合句)时,才将compound sentence译为「并联句」或「并列句」。
(二)洛思(1762)的主谓概念
1762年,英国牧师和语法学家洛思(Robert Lowth, 1710-1787)出版《英语语法简论》(下引1774年版)。与莱恩一样,这本书也不分篇章(没有目录),将相关语法问题归纳为若干标题,然后逐一讨论。在「动词」这一节提及主谓概念:
既然主语和谓语可以简单地、也可以带上某种限定地连接在一起;并且相应地,这些模式有主要的或次要的……主要模式被语法学家称之为陈述和命令。当事情是这样,或者至少说话人似乎有能力让它这样时,就像主语和谓语的直接结合所暗示的那样,那么系动词(Copula)直接地表达,没有任何变化—这种表达方式被称为陈述模式(Indicative Mode)……次要模式是这样的,例如,当系动词受到主语和谓语中的任何一个影响时,使句子成为(逻辑学家称之为)模态命题(Modal proposition)。
该书中仅在此处提及Predicate(谓语),洛思的主谓分析似乎与逻辑命题相联系。实际上,洛思对简单句的分析还有如下方法:
简单句的主要部分是施事(Agent)、认定(Attribute)和对象(Object)。施事是主要谈论的事物;认定是肯定或否定其事物或行为;对象是受这种行为影响的事物。
这种分析方法,似乎很像现在的语义句法成分分析法。
对句子构造类型的划分,洛思与莱恩一样,也是二分:简单句和合成句。
句子是词的集合物,以适当的形式表达和按适当的顺序排列,这些同时发生以成为完整的含义。句子的结构主要决定于词的一致或协同关系(Concord or Agreement)和规定或支配关系(Regimen or Government)。当一个词要求格、数、性或人称相同时,就说它与另一个词一致。当一个词引发另一个词的某种格或模态时,就说它支配另一个词。句子或者是简单的,或者是合成的。简单句只有一个主语和一个限定动词,即表达陈述式、祈使式或虚拟式的动词。短语是两个或多个词的正确组合,以构成句子的一部分;有时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
两个或多个简单句,由一个或多个连接词结合在一起,成为合成句(compounded Sentence)。连接句子的词有两种:1. 关系词;2. 连词。
根据其「一致关系」「支配关系」以及上面的句子语义成分分析,洛思似乎受到思辨语法或摩迪斯泰学派的影响。
(三)沃德(1765)的主谓概念
1765年,英国学者沃德(William Ward, 生卒不详)出版《语法探索:因它可能适用于英语》(下引1779年版)。沃德采用了主谓概念,书中有10次(p.150, 151, 165, 166, 262, 272, 375, 376, 382, 527)提及谓语。第四篇动词第4节「关于动词的限定性」(Of the verb definitive)专门论述了主语和谓语。
正如已经观察的,一个句子由两部分组成,逻辑学家称其为主语和谓语。主语始终是概念的表达,心智能将之作为思考的单一或特定对象—因此任何单一的实体词,或任何单一的目的动词都可成为句子的主语。并且,任何包含完整意义的一系列词,同样可以被认为是心智使之成为思考的特定对象的复合名称—因此任何这样的一系列词,都可以成为句子的主语。
很明显,每个句子的谓语都从限定的动词(definitive verb)本身开始。因为动词的语法形式,被认为是独立于其意义之外的其余部分,实际上是关于句子主语表达的宣告。这种表达停止于更远成分处,包含在动词意义中的分词状态,影响句子主语的整个宾语。无论宾语是用一个词或一系列词表达。
沃德认为,主语、谓语是逻辑学家的说法,借用到语法研究的句子分析中。谓语包括限定动词和宾语。根据沃德的相关论述,英语的句型也是简单句和合成句:
在普通场合使用的简单句中,如果没有提及表达思想的人,则这些思想被认为是说话者的思想,即表示第一人称单数或复数的对象……在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s)中,如果实际提到被确定—命令—规定的词,或其他类似含义的词,并且包含未来状态的句子依赖于这些词,则应用shall(将要)。
(四)库特(1788)的主语-动词分析
1788年,英国学者库特(Charles Coote, 生卒不详)出版《英语语法原理》。该书分为四篇(book):第一篇正字法(3章);第二篇词源(13章);第三篇句法(12章);第四篇韵律(2章)。
库特对
句子成分分析,采用的术语是「主语」(subject)和「限定动词」(finite verb)。书中没有出现
predicate一词,仅有一例「is predicated」,出现于脚注中:
约翰逊博士有言:「无论文字还是话语都是仍未理解的(Neither character nor dialogue were yet understood)。」虽然
was在这里更可取,但似乎有更多理由将一个复数动词与两个单数主格用
nor分开,而不是用
or;因为在后一种情况下,肯定只对单独提及的一个或另一个加以断言,但在前一种情况下,虽然分开提到,但对两者都是宣称否定。
库特划分的句型,也是简单句和合成句:
由几个词组合而成一个句子,句子有两种,即简单句(
simple)和合成句(
compound)。前者有一个主语和一个限定动词,无论明示的还是隐含的。后者包含两个或多个主语和限定动词(finite verbs)。短语组成整个简单句或其部分,或者是组成合成句的一部分。
(五)默里(1795)的主语-动词分析
1795 年,美国语法学家默里(Lindley Murray, 1745-1826)刊行《英语语法,适用于不同等级的学习者》(下引1848年版)。该书在英美学校广泛使用,成为
19世纪初最有影响的英语语法教材。全书分为四卷:正字、词源、句法、诗学。该书中出现了「主语」:
在这里,动词或断言通过很长的情状成分与其所指的主语分开。只要把情状成分放在动词之前,就可以很容易地避免这种情况。
首先,在句子表达过程中,场景应尽可能少地改变。我们既不应在人物之间,也不应在主语之间仓促地突然转换。通常在每个句子中都有一些人物或事物是主控词,如果可能应从头到尾保持一致。
默里的主语(subject)或主控词(governing word),与动词(verb)或断言(
assertion)相对,书中没有出现谓语(predicate)这一术语。此外,默里提到主语和动词之间的「情状成分」(
circumstance),相当于后来的「状语」。关于英语句子的结构类型,默里仍是分为简单句和合成句:
我们必须区分不完整的短语、简单句和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简单句只有一个主语和一个明示或暗示的限定动词……合成句有不止一个主语或一个限定动词,无论明确表达或心照不宣。它由两个或多个连接在一起的简单句组成。
18世纪的英国语法学家开始使用主语-谓语分析句子,似乎是从
逻辑中直接引进,而非借鉴更早的语法传统(如思辨语法)。
前三位英国语法学家,对主谓的理解都是基于逻辑的参照:或者像莱恩那样,揣测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术语借自语法;或者像洛思、沃德那样,认为主语和谓语是
逻辑学家的说法。
后二位语法学家,书中都没有出现「谓语」这一术语,库特采用的是主语-限定动词,默里采用的是主语-动词(或断言)。
18世纪的英语语法研究主要在英国,到19世纪,美国学者的研究大幅度上升。据统计,1800年之前美国编印的语法书约30本,而从1800至1850年则多达265本。日益扩大的美国英语教学促使语法书大增,基于英语分析的需要,美国学者的研究也从
词法为主转向关注
句法。
(一)科贝特(1833)的主语-动词分析
首先提及的还是一位英国学者,1817-1819年避难美国期间在长岛农场撰写的语法书信集。1833年,科贝特(William Cobbett, 1763-1835)的《英语语法书信集》正式刊行。他是1783 年在英国步兵团服役期间自学的英语语法。该书信集中出现了「主语」:
在说完这些之后……关于动词的主语,几乎没有什么要补充的。副词、介词和连词的词尾从不变化。它们的用法已在讨论名词、代词和动词的句法的书信中举例说明。
与默里一样,科贝特的主语和动词(verb)相对,没有出现
predicate这一术语。对于英语句子的结构类型,科贝特也是划分为两种:
也就是说,在每个词语集合结束时形成一个完整的和已完成的意义,不一定再要与其他词语集合发生联系。但一个句子可能由几个成员(members)或分句(divisions)组成,那么则称为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当一个句子没有分句时则称为简单句。因而「百姓苦不堪言」(The people suffer great misery)是一个简单句。但是「百姓苦不堪言,日日饥寒而亡」(The people suffer great misery, and daily perish for want)则是一个合成句,即由两个简单句合成造出。
根据以上查考,直到科贝特时代,英语的主从关系复合句仍未独立。
(二)克拉克(1847)的主要和附加成分
1847年,美国语法学家克拉克(Stephen Watkins Clark, 1810-1901)刊行《实用语法:词、短语、句按职分类,相互之间的各种关系:用完整图表系统解说》,用图表解析句子结构。该书增订多次,1847-1877 年间共出版 63 个英文版本。此外,克拉克还著有十几种英语语法书,在19世纪下半叶的英语教学界影响极大。
该书分为四部分:第一卷「语言」;第二卷「词源」( 词类);第三卷「句法」;第四卷「韵律」(诗学)。在第一卷「句子的分析」这一节,克拉克提出:
一个句子由主要部分(Principal parts)和附加成分(Adjuncts)组成。句子的主要部分是:主语、谓语、宾语。句子的主语,即关于所断言的某事物。句子的谓语,是表达主语被断言的一个或多个词。句子的宾语是谓语所断言行为涉及的一个或多个词,句子到此结束。
一个附加成分是一个词、短语或句子,被用于限定或描述另一个词、短语或句子。主要附加语(Primary Adjunct)用于限定句子的主要部分。次要附加语(Secondary Adjunct)用于限定另一个附加语。附加语一般是形容词或副词,或者是用为形容词或副词的短语和句子。
克拉克已经注意到
附加语的层叠性,主要附加语可以再有次要附加语。对于附加语的具体构成,在第三卷「句法」中列表展示(现改为叙述方式)。
附加成分分为形容词和副词。形容词附加语包括三类:1. 限定性的(Qualifying):最高级、比较级、原级、微小级。2. 指定性的(Specifying):单纯的、数、所有格。3. 动词性的(Verbal):及物、不及物。副词附加语包括:时间、地点、程度、方式、原因等。
附加语包括形容词性、副词性两种。附加语隶属于它们所修饰或描述的词语。由此可见,克拉克实际上区分了五种句子成分:主要成分三种(主语、谓语、宾语)、附加成分两种(形容词附加语、副词附加语)。关于英语句子结构的类型,克拉克明确划分的是两大类:简单句和合成句。但在合成句的论述之后出现了主要句(Principal)或辅助句(Auxiliary)、复合句(complex sentence)这样的术语:
有些句子只断言一个事实,另外的句子则断言更多事实。有些句子断言一个独立的或主要的命题;另外的句子断言一个次要的或限定的命题。因此,句子被区分为—不及物句或及物句,简单句或合成句,主要句(Principal)或辅助句(Auxiliary)。
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断言两个或多个命题……因此,合成句包含两个或多个主语、谓语或宾语……合成句的组成部分称为子句(clauses)……合成句具有一个或多个及物子句和一个或多个不及物子句,是混合的句子(Mixed Sentence)。
主要句断言一个独立的或主要的命题。辅助句表达的是一个修饰性断言。辅助句(Auxiliary Sentence)分为实体词辅助句(Substantive)、形容词辅助句(Adjective)和副词辅助句(Adverbial)。主要句与其辅助句一起构成复合句(Complex sentence)。
克拉克的论述比较清楚,但并未把Complex sentence明确列为第三种句子结构类型,反映了「主从复合句」还处于从笼统归属于合成句到独立为第三种类型的过渡状态。
克拉克发明了英语句子结构图解法,主张主语、谓语、宾语为主要成分并区分了两种
附加语,但是尚未提炼成句法术语「定语」和「状语」。当然,现代读者可以把
Adjectives、Adverbs 视为「定语」(Attribute)、「状语」(Adverbial)概念的另一种表述方式。
(三)格林尼(1848)的五种基本成分
在克拉克刊行《实用语法》的次年,即
1848年,美国
波士顿菲利普文法学院院长格林尼(Samuel S. Greene, 1810-1883)出版了《英语结构论集,或句子及其组成部分的分析和分类》。作为英语语法史上一部创新著作,格林尼第一次提出了任何句子的不同基本要素或成分不超过五个:
正如书名所示,本论集包含一个句子分析系统(a system for analyzing sentences)。作者在撰写本书时,首先要确定可以进入句子结构的成分(elements)的数量和性质,其次,要确定它们的各种形式和条件。尽管语言中的句子几乎花样百出,但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句子中不同成分的数量不会超过五个(the number of different elements in any sentence can never exceed five)。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成分执行的职能十分简明且始终一致,尽管它们可能具有无穷无尽的形式。
在第一章「第一类成分」中讨论句子的五种基本成分。其目录如下:
III. 主语的变型(Modifications of the Subject):1. 主语的数;2. 主语的性;3. 主语的人称;4. 主语的格。
IV. 谓语的变型(Modifications of the Predicate):1. 名词谓语的变型;2. 形容词谓语的变型;3. 动词的变型(动词的数和人称;动词的语态;动词的时态)。
V. 定语成分(The Adjective Element):1. 形容词;2. 名词或代词。
VI. 宾语成分(The Objective Element):1. 单宾语;2. 双宾语。
VII. 状语成分(The Adverbial Element):1. 表地点副词;2. 表时间副词;3. 表原因或来源副词;4. 表方式副词;5. 表比较副词。
格林尼还讨论了感叹词、独立格、复合成分(Complex Elements)、合成成分(Compound Elements)、同位语。在附录「句法」中列出: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以及感叹词、独立格和关联词。
作为英语语法史上一部创新著作,格林尼还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英语句子类型的三分:
至于成分的形式,起初看来,尝试对其分类似乎毫无希望,然而人们发现它们仅在三方面有本质的不同。一个成分可以是没有其他连词联接的词,可以是通过介词联接的词—两者一起构成短语,或者可以是一个从属命题,即由连词联接而构成的子句(clause)。任何成分可能受制于三种不同的状态或条件。它可能是简单的,即非修饰或非合成的;它也可能是复合的,即被另一个简单成分所修饰;或者可能是合成的,即由两个或多个绝不相互修饰的简单成分组成。在所有句子中,占主导地位的区别也与之相同。只包含一个命题的句子是简单句(simple),包含两个命题的,其中一个修饰另一个的句子是复合句(complex),包含两个绝不相互修饰命题的句子是并联句(compound)。
英语句子的构造类型,由此明确三分:简单句、复合句(主从关系)、并联句(并列关系)。此外,复合句的从属子句(Subordinate Clauses)有三种:实体词句(substantive sentence)、形容词句(adjective sentence)和副词句(adverbial sentence)。
综上所述,格林尼提出的细化的句子成分分析法(五种)和明确的句子构造类型说(三分),为现代英语语法开辟了道路,成为英语语法学史上的里程碑。
(四)福勒(1850)的主谓分析
1850年,美国学者福勒(William Chauncey Fowler, 1793-1881)刊行《英语语法:英语的成分和形式》(下引1855年版)。福勒在「词性分类」中讨论了主-谓分析法:
1. 一个词可以单独与所有限定动词构成命题的主语,并且可以与动词「是」构成命题的谓语,这种词称为名词或实体词。如「人死了」,在这个简单命题中「人」是主语。
2. 一个词不能单独构成命题的主语,但带上动词「是」可构成命题的谓语,这种词称为形容词。如「上帝是仁慈的」,「仁慈的」是谓语。
3.一个词可以用来代替名词,担任命题的主语或谓语,这种词称为代词。如「这个人是快乐的;他是乐善好施的」(The man is happy; he is benevolent) ,这里用「他」代替「人」担任命题的主语。「我就是他」,这里的「他」与动词「是」一起用作命题的谓语。
福勒在讨论「及物动词」时提及宾语:
术语「及物」表示传递到。「他打了那个男孩」(He struck the boy),这里应有一些东西从主语传递到宾语。动词
struck是主动态及物动词。「那个男孩被他打了」(The boy was struck by him),这里以被动态表达同样的断言。前一句动词的宾语,是后一句的主语。
福勒1816 年毕业于
耶鲁大学,毕业前已任
纽黑文霍普金斯文法学校校长。1838 任
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学院修辞学教授。福勒是
韦伯斯特(Noah Webster, 1758-1843)的女婿,1843 年辞职,1845 年编辑出版大学版《
韦氏词典》。此后撰写《英语语法》。福勒采用主-谓(动宾)结构分析英语句子,但是没有使用 「定语」这样的术语,只是在「属性」意义上使用attribute。福勒也没有「状语」这样的术语,但有讨论「副词短语」(Adverbial Phrases)的内容:
副词的主要作用是修饰形容词和动词的意义,次要作用是修饰副词。相同的作用,可以由某些短语或单词组合来执行。如:「他随意攻击」(He struckat random),这里的「随意」(at random)修饰动词「攻击」(struck)……这些副词短语,因为执行单个词的作用,可能会归入单个词的形式,就像已在词语heretofore(迄今为止)、howsoever(无论如何)中所做的那样。
对于英语句子的结构类型,福勒还处于简单句与合成句的二分状态:
句子用词语表达思想。一个陈述句与一个命题相同。句子可以由一个命题组成,也可以由两个或多个连接在一起的命题组成。包含一个命题的句子称为简单句,如「我学习我的功课」。包含两个或多个命题的句子称为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如「勤劳获得收入,而节俭保存它」(Industry procures a competence, and frugality preserves it)。
在福勒书中,也出现了复合句(complex sentence)这样的术语:
在那些合成句中,有些被称为复合的,它总有一个从属句。
可见,福勒只是把复合句视为合成句中的一种。此外,福勒书中还有「合成(复合)句」这样的术语,并且指出这类句子的从属句可以分为三种:
6. 构成一个合成(复合)句[ compound (complex) sentence ],其中应有一个从属的实体句。7. 构成一个合成(复合)句,其中应有一个从属的形容词句。8. 构成一个合成(复合)句,其中应有一个从属的副词句。
从属句可以代替实体词、形容词或副词,因此必须视为实体词、形容词或副词扩展而成的句子。与之相应,存在三类从属句,即实体词句(Substantive sentences)、形容词句(Adjective sentences)和副词句(Adverbial sentences)。
福勒的合成句包括复合句,或他所谓的「合成(复合)句」,并没有把主从复合句、并列合成句区分为不同的两种类型。也许,他没有看到在此前两年出版的格林尼的《英语结构论集》。
(五)布朗(1851)归纳三种分析方法
1851年,美国语法学家布朗(Goold Brown, 1791-1857)出版《英语语法的语法,附有历史和批评的引论》,全书共1102页。该书正文分为四卷:
正字法、词源、句法、韵律。在第三卷第一章「句子」中,布朗归纳了句子的三种分析法:
句子的分析。分析一个句子,就是把它分解成一些组成部分,但最恰当地分解成单词—它首要的重大元素,并指出它们在给定联系中的几种关系和力量。句子的组成部分是成员、子句、短语或单词。有些句子短小简单,只能分解为词;另一些句子,又长又复杂,可能一次又一次地分解成可分的部分。适用于句子分析的有几种不同的方法;并且,就其差异可以协调地帮助语法科学不同原则的应用而言,各种方法在特定场合使用可能各有优势。
第一种分析方法。并不简单的句子,可以简化为其组成成分、从句或简单句;这种手段可以揭示这些合并的单位。
第二种分析方法。简单句或者合成句的简单成员,可以分解为其主要部分及其从属部分;首先指出作为主要部分的主语、动词,以及置于其后或由动词支配(governed)的格;然后根据含义,将其他的词细述为这些主要部分的附加语,或作为附加语的附加语。
第三种分析方法。可以通过分解为主语和谓语,从而对句子加以部分分析,这是晚近的一些语法学家从逻辑学家那里借来的方法。语法主语及其附加语,被视为逻辑主词;而限定动词,被称为语法谓语,*being及其后续的格和两者的附加语,被称为谓语或逻辑谓词。
第一种方法是将复杂句分解为组成成分、从句或简单句;第二种方法是将简单句分解为其主要部分(主语、动词、宾格)和从属部分(附加语);第三种方法是将句子分解为主语、谓语两大部分(再分析各自的附加语)。布朗并没有引入「定语」「状语」等句子成分术语,他可能也没有看过格林尼的《英语结构论集》。
(六)19世纪晚期的六分法和四分法
关于英语的句子成分,从莱恩(1700)引进主谓分析,洛思(1762)、沃德(1765)接受主谓概念,而库特(1788)、默里(1795)、科贝特(1833)返回主语-动词分析,再到克拉克(1847)区分主要部分和附加部分,最终格林尼(1848)提出英语句子的五种成分。
关于英语的句子类型,从莱恩(1700)、洛思(1762)、沃德(1765)、库特(1788)、默里(1795)到科贝特(1833)都是二分法(简单句、合成句),克拉克(1847)在二分法中提出主辅复合句(但未明确为第三种),可视为过渡状态,格林尼(1848)最终确定句子类型三分法(简单句、复合句、并联句)。
晚于克拉克和格林尼的福勒(1850),虽然识别了主、谓、宾,但没有提出附加语;虽然认识到某些合成句有从属子句,也只是提出「合成(复合)句」。布朗(1851)归纳的三种句子分析法显得粗疏。
一种新方法提出后,接受者并不一致,通常会根据其想法修改。
美国语法学家里德(Alonzo Reed, 生卒未详)和凯洛格(Brainerd Kellogg, 1834-1920)合撰的《英语高级教程》(1880),采用的是:
1. 主要成分,包括主语、谓语(仅指动词)、补足语;补足语包括三种:宾语、属性补足语(Attribute Complement,相当于表语)、宾语补足语(Objective Complement,相当于补语)。
2. 修饰语,包括形容词、副词、分词、名词或代词、短语、小句。
3. 关联成分。
4. 独立成分。
排除关联和独立,《英语高级教程》将
句子成分为六种:主语、谓语(动词)、宾语、属性补足语、宾语补足语和修饰语。
修饰语分为六小类,像「状语修饰语」(adverbial modifier)这样的术语,在该书中仅出现一次。《英语高级教程》对句子类型采用的是三分法:
简单句是仅包含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词的句子,其中任何一个都可能是并联的。复合句(Complex Sentence)是由一个自主子句(independent clause)与一个或多个从属子句(dependent clauses)组成的句子。并联句(Compound Sentence)是由两个或多个自主子句组成的句子。
其后,英国语法学家纳斯菲尔德(John Collinson Nesfield, 1836-1919)出版的《英语语法》(1898),对句子成分采用的却是四分法。纳斯菲尔德在第十章「句子分析」中提出:
一个简单句可以由四个不同的部分或成分组成:1. 主语;2. 主语的附加语;3. 谓语;4. 谓语动词的附加语。在这四个成分中,主语和谓语对句子必不可少。但是主语或谓语动词的附加语,都不是必需的。
II. 主语的附件或附加语(如有),必须是形容词或具有形容词效力的词。因此它们被称为修饰附加语(Attributive Adjuncts,它们有时也被称为主语的扩大)……IV. 谓语动词的附件或附加语(如有),必须是副词或具有副词效力的词。因此它们被称为状态附加语(Adverbial Adjuncts,有时它们也被称为谓语的扩展)。
纳斯菲尔德在第十章「句子分析·谓语」中提出,谓语可以再细分为限定动词、宾语(Object),或者补语(Complement):
谓语必须是一个限定动词或必须包含一个。如果动词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本身不会有完整的意义,为此就必须在其后面放置一些词或话语,任何这样的词或话语必须认为是谓语的一部分……在(3)中,我们首先有一个带单宾语的及物动词,然后是一个带双宾语的及物动词。其中的每个在谓语完成之前,都需要表明宾语(单或双)。在(4)中,我们在主动态中有一个使役动词,因此它需要宾语和补语。
纳斯菲尔德的句子成分分析要分两次进行,实际上包括六种成分。不过,他所理解的宾语,与如今理解的宾语不尽相同。在第十二章「句法·宾格」中列出的是:动词的宾语、动词的宾语补语、名词或代词宾格的同位语、介词的宾语、副词的宾语、形容词之后的宾语、感叹词或惊叫短语后的宾语。
纳斯菲尔德在第十章「句子分析」中对句子类型采用的是三分法:
一个句子只有一个有限动词(表达或理解)称为简单句。表达或理解为有一个以上限定动词的是并联句(
compound)或复合句(
complex)。
复合句是由一个
主句和一个或多个依存于主句的
子句组成的句子。整个复合句中由主要动词构成的子句称为主句。复合句中的子句分为三种:名词子句、形容词子句、副词子句。
六分法反映了美国学者19世纪晚期的思路,四分法(谓语要做二次分析,实际上也是六分)反映了英国学者19世纪晚期的思路。这些都是为了服务于日益扩大的英语语法教学。
Predicate的翻译源流
(1)讲出之词。
罗存德把predicate译作「讲出之词」,可以看成是对predicate的解释。
(1)極められたる。
1862年,堀达之助《英和对译袖珍辞书》出版,把predicate译为「極められたる」(被确定的)。
(2)確定る、他物に依て定る。
1873年,柴田昌吉、子安峻的《附音插图英和字汇》出版,把predicate译为「確定る、他物に依て定る。」(确定、根据其他东西确定)
日本译者和学者则几乎没有人从语法层面翻译predicate。堀达之助和柴田昌吉分别将之译作「極められたる」和「確定る、他物に依て定る」,表示「被确定的」和「确定、根据其他东西确定」,属于predicate的
词典意。
(3)说明语。
1904年,广池千九郎《支那文典》出版,给了「说明语」一词,确定了「说明语」的位置:
文章と云ものは格と說明語との二種より成るものです、仮令は「子曰」、「以人性為仁義」の子は主格、曰は説明語、人性は前置詞の以の目的格、為は説明語、仁義は為と云う說明語の完成言である類です。
(翻译:句子是由
格和说明词两类组成的东西。例如「子曰」「以人性为仁义」的「子」是主格,「曰」是说明语。「人性」是
前置词「以」的目的格,「为」是说明词,「仁义」是「为」这个说明语的完成型。)
广池千九郎又说:
文章は之を主格部と說明部との二大部に分つので、主格部とは主格と或いはもし之あらば主格に立つ所の名詞、代名詞、若くしは名詞形を形容せる形容詞(物主格を含む)と総称にして、說明部とは說明語と、或いは若しくは之あらば說明語を制限するところの副詞を首として、目的格、興奪格、完成言に、若しくはあらば、副詞、甘的格、興奪格、完成言、形容詞までを含める総称です。
(翻译:说明部分指包含说明词、限制说明词的副词、以及
目的格、兴夺格、完成型这些的总称。)
这是将「说明语」(谓语)的范围扩大,将「
目的格」(
宾语)、「兴夺格」等也包含了进去。
(1)语词。
1898年,
马建忠(1845—1900)《
马氏文通》出版,称其为「语词」,意为「凡以言
起词所有之动静者,曰语词」,又说「字之为语词者,动字居多,而动即行也」。
马建忠的「
起词」就是通常说的「
主语」,所以从他给的解释来看,「语词」有两个特征:一个是说明「起词」(主语)的动静,一个是多为「
动字」(
动词),从功能和性质上给了定义。
马建忠在「语词」中还划分出了一个更窄的概念「表词」,解释为:
动字之为语词,凡以言
起词之行也。若语词言
起词之何似、何苦,状其已然之情者,当以静字为主。静字后乎起词而用作语词,所以断言其为何如也。惟
静字为语词,则名曰表词,所以表白其为如何者,亦以别于止词耳。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若说明主语的是「动字」(动词),则该成分称为「语词」,若说明主语的是「
静字」(
形容词),则该成分称为「表词」,两者是有区别的。
1922年,
金兆梓《
国文法之研究》出版,「表词」这个术语也出现了,但是金兆梓的「表词」涵义却比马建忠的「表词」涵义要广,包含了三层内容:有单用一静词或一动词而已足的;有所用的动词,其影响不仅止于本身而有他事物来受其影响的;有所用的动词,下面不用他字补足,意义就不完全的。可见金兆梓的「表词」是包含了马建忠的「语词」和「表词」的涵义,将马建忠的「表词」涵义扩大了。
(2)谓语。
1904年,
严复(1854—1921)《
英文汉诂》出版,他把subject(
主语)翻译为句主,predicate翻译为谓语:
将欲言,必有所言,其所言者subject,句主也,且于所言必有所谓,其所谓者predicate,谓语也。
「谓」可以表示「告诉」。例如:
①少师谓隋侯曰:「必速战。」(《
左传·桓公八年》)
②义渠君致群臣而谋曰:「此乃公孙衍之所谓也。」(《
战国策•秦策二》)
「谓」就是「告诉」隋侯的意思,可以表示「言,说」。
严复的「谓语」可以理解为「告诉的话」或「说的语」。而且严复给出的定义也指明了「谓语」的位置,符合现代对「谓语」的理解,即「对
主语作出的陈述」,同时以「鸟飞」的「
飞」为例强调了「谓语」为
动词。
(3)宾辞。
1905年,
章士钊(1881—1973)入东京正则学校进修英语。从「英文文法之精严」中受到启发,在实业女校用英文文法知识给 12 名湖南籍留日女生讲解《古文词类纂》,因病住院期间把讲稿整理为《初等国文典》,1907年
商务印书馆改名《
中等国文典》出版。
章士钊《中等国文典》提出句子结构中的「
主格」(主语)与「宾辞」(谓语):
言未有无物者也,故凡为言者,必提一物之主名,而后能发端。物莫不有动机,故凡提一物以为言者,次必陈明其动作。如《论语》云:宾退,厩焚,颜渊死。宾也、厩也、颜渊也,皆其所提以发端之物也,是之谓主格;曰退、曰焚、曰死,皆陈明其动作者也,是之谓宾辞。
章士钊说「陈明其动作者也,是之谓宾辞」,又说「一
动词固可为宾辞,而宾辞不限于一动词」,后面又再次解释了「宾辞仅以动词为之者有之,动词合他词为之者有之」。
由此可见,章士钊的理解也是两点:一是陈明动作的为「宾辞」(谓语),一是可作「宾辞」的是「动词或动词合名词」。
章士钊将「动词合名词」中的「名词」分为「目的格」和「补足语」两类,他所指的「目的格」就是通常认为的「宾语」。章士钊对谓语的理解不知是否受到广池的影响,但至少可以看到章士钊的「宾辞」涵义要比一般认为的「谓语」概念要广。
(4)叙述辞,叙述词。
1907年起,上海群益书社陆续推出由赵灼、陈嘉 、陈文祥等人据英国纳斯斐尔氏(John Collinson Nesfield,生卒年不详)的Nesfiled's English Grammar Series译述、编著的 《纳氏英文法讲义》各册版本,赵灼将predicate译作「叙述辞,叙述词」,解释为「一字或数字其对于
主词所表示之人或事物有所
论列者」,以赵灼给出的例子看,可作「叙述辞」的一般为
动词或动词
词组。
(5)叙述语。
1920年,
杨树达(1885—1956)《
中国语法纲要》出版,杨树达用的是「叙述语」,但他没有具体解释,只是举了两个例子,如「张君读书」就是一句,但「栽花的人」和「替朋友做事」都不算一句,只算一读(可以理解为「
子句」、「
分句」),只有「栽花的人替朋友做事」才算一句,所以他说「一句定要有主语和叙述语」。
由此可见,杨树达的「叙述语」说明的是一个事物怎样,而且这个「怎样」不仅包含了动词,还包含了动词的对象,这与章士钊的理解一样,只是他没有具体阐述。
1924年,
黎锦熙(1890—1978)《
新著国语文法》出版,黎锦熙用的是「
述语」,从字面上可以理解为「叙述语」的简说,他自己解释为「述说的语」,具体的解释是「述说
主语『怎么样』,常是动词(包括同动词)或
形容词」。
关于「谓语」术语,既然「辞」和「词」在一定意义上等同,也有「叙述辞」到「叙述词」的情况,却是「谓语」保留下来了呢?
「
语」字在唐代以后与「辞,句」在意义上相等。例如
杜甫的《
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为人性僻耽佳句,
语不惊人死不休」中的「语」就是「辞,句」的意思。
汉代以后,「
词」基本替代了「
辞」,而到了唐代,「
语」和「辞,句」等同,也就意味着,「辞」的意义实际上在演变过程中,涵义从「词」变成了「语」,而「语」是放在句子层面去理解的语言单位,比「词」要大。
再加上从语法层面看,
Predicate虽然可以是「词」,但也可以是「短语、句子」,它的语法单位远远大于noun、verb等代表的概念,所以,「谓语」比「宾辞、叙述辞、叙述词」都要更准确地概括出
Predicate的对象。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流传并延续至今的是「谓语」。
汉语的谓语
古代汉语的谓语
实词和
实词依据一定的
语法关系结合起来,就形成了
结构,处在结构中的实词都充当一定的结构成分。
杨剑桥把古汉语的结构成分分为八种:
主语、谓语、
宾语、
定语、
状语、
补语、
中心语和并列语。
谓语是对主语的叙述和说明,一般位于主语之后。一切实词都能充当谓语。例如:
③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 。(《左传·隐公元年》)
④夫子之墙数仞 。(《论语·子张》)
⑤春者何 ?岁之始也。(《公羊传·隐公元年》)
⑥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汤问》)
以上六个例句加
粗体的
部分分别是
名词、
动词、
形容词、
数量词、
代词和
副词充当谓语。叙述句
例②,「
溃」,
动词,叙述主语「邢人」的情况为溃散。
例④,「数
仞」,数量词,说明主语「夫子之墙」的高度。
例⑤,「何」,代词,叙述对主语「春」的疑问。
例⑥,「甚」,副词,此处为了强调而放置在主语之前,说明主语「汝之不惠」的程度。
名词、数量词和代词充当谓语,只限于
名词谓语句。在古汉语中,副词也能充当谓语 。
副词充当谓语,主要是
程度副词、
时间副词、
范围副词、
情态副词和肯定否定副词。例如:
①王之好乐
甚 ,则齐国其
庶几乎!(《孟子·梁惠王下》)
③太傅之计,旷日弥久,心惛然,恐不能
须臾 。(《史记·刺客列传》)
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
全矣!(《庄子·秋水》)
⑤王之问臣也
卒 ,而患之所从生者微。(《战国策·齐策》)(「卒」,同「猝」,仓促。)
⑥夫召我者,而岂
徒哉?(《论语·阳货》)(「召我者」,召唤我的人。「
徒」,白白地,没有用意的。)
⑦
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⑧好恶在所见,臣下之饰奸物以愚其君,
必也。(《韩非子·难三》)
⑨宛王杀汉使者,头县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独匈奴
未耳。(《汉书·苏武传》)
结构成分可以由一个
实词充当,也可以由另一个结构来充当,所以谓语也可以由结构来充当。例如:
①虢,虞之表也。(《左传·僖公五年》)
②若是,则弟子之惑滋甚 。(《孟子·公孙丑上》)
④知伯贪而愎 。(《左传·哀公二十七年》)
⑤公子颜色愈和 。(《史记·魏公子列传》)
以上加粗体的部分,例①②是
偏正结构充当谓语,例③是
动宾结构充当谓语,例④是
并列结构充当谓和,例⑤是
主谓结构充当谓语。
现代汉语的谓语
谓词和谓词性结构经常做谓语,
体词和体词性结构在一定条件下也能做谓语。以下分别介绍各种类型的谓语。
名词、时间词做谓语,前头都能加上
轻读的「
是」转化为动词性谓语。否定的时候用「不是」。例如:
①你(是)傻子。
②你不是傻子。
①今天(是)中秋。
②今天不是中秋。
①明天(是)星期三。
②天不是星期三。
①今天(是)初一。
②今天不是初一。
时间词谓语前边可以有
副词「刚、才、又、都、已经」等等,后头可以有
语气助词「了」。例如:
今天刚星期三。
今天都星期三了。
今天已经星期三了。
名词性
偏正结构做谓语有两类。一类是由
名词或是
性质形容词不带
结构助词「
的」字直接做
定语的格式。例如:
②他急性子。(形容词「急」做名词「性子」的定语。)
③这孩子大眼睛。(形容词「大」做名词「眼睛」的定语。)
④这个人厚脸皮。(形容词「厚」做名词「脸皮」的定语。)
⑤这双鞋塑料底儿。(名词「塑料」做名词「底儿」的定语。)
⑥这件大衣皮领子。(名词「皮」做名词「领子」的定语。)
这类谓语前边也可以加上「
是」变成动词性谓语,否定的时候也用「不是」。另一类是由
状态形容词做
定语的
偏正结构,例如:
①这个人挺高的个子
②这孩子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
这类谓语前头一般不能加「是」。
要注意的是由
性质形容词加
结构助词「的」做定语的偏正结构不能做谓语。例如不能说:
①这个人高的个子。
②这孩子圆的脸,大的眼睛。
从上边举的例子可以看出来,名词性
偏正结构做谓语,
中心语所指
事物必须是
主语所指的人或事物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所以只能说「这个人黄头发」「这个人好记性」「这间屋子洋灰地」,不能说「这个人黄裤子」,「*这个人新书包」「*这间屋子新沙发」。
数量词和数量名结构是体词性成分,同时又有谓词性,可以自由地做谓语,例如:
①他二十岁。
②每人两本。
③你们几个人?
④这间屋子三扇门。
这类谓语前头可以有
副词,后头可以带
语气助词「了」。例如:
性质形容词单独作谓语含有
比较或
对照的意思,因此往往是两件事对比着说的,例如:
①价钱便宜,质量也好。
②小萝卜,皮红肚里白。
③人小心不小。
④北方干燥,南方潮湿。
只有在
语言环境能显示出比较或对照的意义时,这一类格式才能单独出现。例如:
①哪本好?——这本好。
②里头暖和还是外头暖和?——外头暖和。
由
状态形容词充任谓语的句子没有比较和对照的意思,因此可以单独出现:
①今天怪冷的。(比较:今天冷,昨天暖和。)
②价钱挺便宜。(比较:价钱便宜,东西也不错。)
③屋里黑魆魆的。(比较:屋里黑,外头亮。)
这两类谓语还有另一方面的区别。
性质形容词作谓语表示事物
恒久的属性,是
静态的;
状态形容词作谓语表示
暂时的变化,是
动态的。因此在
叙述事件的
过程时,就只能用
状态形容词作谓语。下边句子里的
状态形容词都不能换成
性质形容词:
①马胆小、艾和尚几个脸色
死白,都抽回枪,出溜到坡底下,就想跑。(《
新儿女英雄传》)
②小梅在公所里等着。公所里静悄悄的,只听见满院子里,孩子们在唱。(同上)
③一见男人的脸色黑沉沉的,好象老阴天,便背着脸悄悄咕哝说:「谁惹你啦!」(同上)
④他心里空空洞洞的,什么也不怕。(《
张天翼选集》)
「是」后边的
宾语可以是
体词性成分,也可以是
谓词性成分。先举体词性宾语的例子:
①岳飞是民族英雄。
②国家是工具。
③昨天是星期天。
④我关心的是过去。
⑤这杯水是干净的。
⑥这件毛衣是他自己织的。
①②的
宾语是名词,③④的宾语是时间词,⑤⑥的宾语是「的」字结构。这类格式里的「是」字读
轻声,主语跟
宾语在语义上是成员与类的关系。例如「岳飞是民族英雄」,民族英雄是一个类,「岳飞」是这个类里的一员。
有的时候,主语和宾语是同一关系,例如:
①《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
如果主语是处所词,则表示存在,例如:
①门外是条河。
②东边是一块玉米地。
有的时候主语和宾语之间不是简单的同一或类属的关系,例如:
①我是中文系,他是历史系。
②我是炸酱面。
③他是两个男孩儿。
这类句子的意思往往要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确定。
宾语是谓词性成分,往往表示对比,「是」字也读轻声。例如:
①他是去接人,不是去送人。
②我是不知道(不是故意的)。
如果主语和宾语同形,则表示让步,有「虽然」或「尽管」的意思。例如:
①好是好,就是不太结实。
「是」字重读表示确实如此,例如:
①他′是去接人。
②我′是不知道。
主谓结构本身也可以充任谓语,例如:「南京城里树木很多」的谓语「树木很多」本身也是一个
主谓结构。
主谓结构作谓语有各种不同的类型,下边分别介绍。为了叙述的方便,这里把整个
主谓结构的主语(上边举的例子里的「南京城里」)记作S,把谓语部分的主语(上例里的「树木」)记作S′。
S和S′之间有时有
领属关系或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例如:
①这个人心眼儿好。
由于
领属性
定语之后不一定永远带「的」,所以这一类格式有时可以有两种分析法。例如「我胳臂疼」可以分析为
主谓结构做谓语的格式(我/胳臂疼),也可以分析为
偏正结构做主语的格式(我胳臂/疼)。如果S后头有停顿或者有语气词(我呀,胳臂疼),或是S′前头有副词(我也胳臂疼,我老胳臂疼),那当然只能分析为主谓结构做谓语了。
S或S′是时间词或处所词。例如:
①下午我们开会~我们下午开会
②南方这些天正下雨~这些天南方正下雨
「下午我们开会」的
主语是「下午」,「我们开会」是谓语;「我们下午开会」的主语是「我们」,「下午开会」是谓语。主语的词类不一样,意思也有区别。
S或S′是后边动词的受事。例如:
①再大的困难我们也不怕。(S受事)
②这几种农活儿我们全都学会了。(S受事)
③他汉语说得很好。(S′受事)
④我今天的报纸还没看呢。(S′受事)
不能把这一类结构里的S或S′解释为提前的
宾语。因为如果S和S′真是提前的宾语的话,那应该能够挪回到宾语的位置上去,事实上能挪动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有的根本不能挪动(例①,例③),有的挪动以后,意思完全不同(例②)。
①这位同学我跟他打过篮球。(S与事)
②小王我已经告诉他了。(S与事)
③这副眼镜我看书用。(S工具)
④这间屋子我们堆东西。(S工具)
这类格式里往往用代词「他」复指S。
有的时候S与S′意义上的关系十分间接。例如:
①这件衣服你还没钉扣子呢。
②这件事你可以写一本小说。
③这个播音员我不爱听她说话的声音
S或S′也可以是谓词性成分。例如:
他说话很快(S′「说话」是谓词性成分)
他们做调查工作很有经验。(S′「做调查工作」是谓词性成分)
做调查工作他们很有经验。(S「做调查工作」是谓词性成分)
要注意这类格式和
主谓结构做主语的格式之间的区别。比较:
①他说话很快。
②他去很合适。
例①是主谓结构作谓语的格式,例②是
主谓结构做
主语的格式;例①的「他」后头可以有停顿,可以加上
语气助词「啊、呢、嚜、吧」,例②如果有停顿,要放在「他去」后头,语气词「啊、呢、嚜、吧」也要放在「他去」后头。可见例①的主语是「他」,例②的主语是「他去」。
表示事物周遍性(即全都如此,没有例外)的词语只能放在
主语位置上,此时全句往往采用
主谓结构做谓语的格式,例如:
①什么活儿我们都干(S是周遍性的)
②一切办法我们都试过了(S是周遍性的)
③我们什么活儿都干(S′是周遍性的)
④他哪儿都去过(S′是周遍性的)
英语的谓语
简单类型
谓语
[predicate,简写pred.]
谓语由简单动词或
动词短语(
助动词或
情态动词+主要动词)构成,依据其在句中繁简程度可把谓语分为
简单谓语和
复合谓语两类。不论何种时态,
语态,语气,凡由一个动词构成的谓语都是
简单谓语。
谓语构成
谓语动词一般由动词的各种时态来体现。例如:
I like walking.我喜欢走路。(
一般现在时主动语态)
I made your birthday cake last night.昨晚我做好了你的
生日蛋糕。 (
一般过去时主动语态)
It is used by travelers and business people all over the world.全世界旅行者和商人都使用它 (is used为谓语, 一般现在时
被动语态)
复合类型
可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由
情态动词或
助动词+不带to的
动词不定式构成的
复合谓语:
What does this word mean? 这个单词是什么意思?
I won’t do it again. 我不会再做它(指这件事it one more time)。
I will go and move away the bag 我会移走这个袋子的。
You would better catch a bus. 你最好乘坐公交车。
You look the same. 你们看起来很像.
We all go home . 我们回家吧。[=Let's go home]
My pen is in my bag. 我的钢笔在我的书包里。
I felt tired all day long. 我整天感到疲惫.
He seemed rather tired last night. 他昨晚看起来相当的累.
语法
谓语(predicate),是句子中的必不可少的成分.谓语是由简单动词或动词短语(
助动词或
情态动词+主要动词)构成.谓语分为简单谓语和复合谓语.现分别举例如下(例句中的谓语用大写体打出):
由一个动词或
短语动词构成的谓语,就是简单谓语.不管这些谓语动词是什么时态,语态,语气,都是简单谓语.
例如:
We plant trees in spring every year. 我们每年春天都种许多树。
The aircraft had taken off at 7. 飞机已在7点起飞。
复合谓语由两部分构成,其有不同的情况,现分别举例如下:
1.由
情态动词加一个不带to的
不定式构成 These students will go to visit the museum tomorrow.明天这些学生将去
参观博物馆.
2.由个别动词和一个动词不定式构成许多带
复合宾语的句子在变成被动结构后,也包含了一个复合谓语 Jack was seen to swimacross the river. 有人看到杰克游过河了。
3.由连系动词加表语构成 The weather has turned cold. 天气已经变冷了。
4.由情态动词和连系动词构成 . 谓语说明主语的动作,状态或特征。
We should become healthy. 我们应该变得健康。
(1) 谓语动词在句中可单独作谓语,而非谓语动词不能单独作谓语。
Miss Mary teaches us English.玛丽教我们英语。(teaches 动词作谓语)
Mr.Victor came to our classroom to have a talk with us last week. 维克托先生上周来到了我们教室和我们谈话。 (to have a talk....
不定式作状语)
(2) 谓语动词受主语的人称和数的限制,而非谓语动词形式没有这种限制。
Larke likes the pop music. 拉克喜欢流行音乐。(动词用单数
第三人称形式)
Larke has nothing to do today.今天拉克没什么事要做。(do 用原形)
(3)非谓语动词的特征:如果非谓语动词是
及物动词,后面须跟宾语。
Studying English is my favorite.
学习英语是我的爱好。(studying
后跟宾语)
Working under such a condition is terrible. 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太可怕了。(under such a condition 是 working 的状语)
It's too difficult for him to master English in such a short time. 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掌握英语太难了。(for him 作不定式的逻辑主语)
I am sorry to have kept you waiting long.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to have kept...是不定式的完成形式)
Seen from the mountain, the city looks much more beautiful. 从山上看,这座城市美丽多了。(
seen from...是
分词的被动形式)
4 非谓语动词在句中可以当成名词或者形容词来使用。
Our coming made him happy. 我们的到来使他很高兴。(coming 起名词作用)
There are two big swimming pools here. 这儿有两个大型游泳池。(swimming 起形容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