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种论”。在此,他对自己原来的理念论作了一点修正,使之更接近于
辩证法。
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后期的一篇重要对话。中文本有
严群译的《泰阿泰德智者之师》,196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对话的主要内容有:
“二分法”与“智者”的定义 在给“智者”下定义时,柏拉图探讨了“二分法”。他举例说,技术可分为生产的和获得的两类,生产又可分为创造实物的和创造物象的两类,如此等等。他通过这种方法给智者下了定义,说他们是以收取钱财教授富贵人家子弟的人,他们又是贩卖心灵所仿造的货物的人,他们实在是无知却假冒有知识以欺骗青年人。
“巨人”与“神” 柏拉图通过“巨人”与“神”的斗争,说明唯物主义者(巨人)和理念论者(神)各有缺陷。唯物主义者认为只有具体的物体才是存在,否认无形体事物的存在。但是,他们应该承认有生命的物体是有灵魂的,而灵魂就有正义与不义、智慧与愚蠢的区别,这些都是没有形体的存在。他们不能不承认事物有一种主动与被动的“能力”,这是没有形体的存在。而理念论的朋友却将存在(理念)和有生灭的事物加以区别,认为存在是不动的,所以它没有主动与被动的能力;可是,他们必须承认灵魂正是主动(知),存在是被知,这就是能力,是运动。这样,在不动的存在中也有变动,存在应该是又动又不动的。
范畴之间的关系:在此,他对自己原来的理念论作了一点修正,使之更接近于
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