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ámma是「文字」、「书面语」的意思,tikí来自techē,是「技艺」的意思,所以合起来是「文字技巧」或「书写技艺」的意思。
由此可见,语言知识的研究基于文字运用,书面文献才是最初的研究对象。换言之,如果没有文字语言,就不可能自发出现语言知识的研究,除非掌握语言知识的学者去记录和分析这种语言现象。史实表明,对「文法」的理解要早于「语法」。正是为了文从字顺,才促使古人关注读写知识,文法才脱胎而出。
古希腊最早的文法学专著,是
狄奥尼修斯的 Téchnē Grámmatiké,如据 grámmatikí 的当时义,应译为《读写技艺》;如据 grámmatikí 的后起义,可译为《文法技艺》。狄奥尼修斯开篇(§1 Περί Γραμματική)写道:
Γραμματική ἐcτιν ἐμπειρία τῶν παρὰ ποιηταῖc τε καὶ cυγγραφεῦcιν ὡc ἐπὶ τὸ πολὺλεγομένων. Μέρη δὲ αὐτῆc ἐcτιν ἕξ πρῶτον ἀνάγνωcιc ἐντριβὴc κατὰ προcῳδίαv ,δεύτερονἐξήγηcιc κατὰ τοὺc ἐνυπάρχονταc ποιητικοὺc τρόπουc ,τρίτον γλωccῶν τε καi ἱcτοριῶνπρόχειροc ἀπόδοcιc,τέταρτον ἐτυμολογίαc εὕρεcιc,πέμπτον ἀναλογίαc ἐκλογιcμόc,ἕκτον κρίcιc ποιημάτων,ὃ δὴ κάλλιcτόν ἐcτι πάντων τῶν ἐν τῇ τέχνῃ.
Grammatik ist die auf Erfahrung beruhende Kenntnis des üblichen Sprachgebrauchs der Dichter und Prosaschriftsteller. Sie besteht aus sechs Teilen. Erstens:Geübtes Vorlesen unter Beachtung der Prosodie(Betonung,Behauchung,Silbenquantität);zweitens:Auslegung der vorkommenden dichterischen Wendungen;drittens:geläufige Erklärung der seltenen Wörter und der Geschichten;viertens:Auffinden der Grundbedeutungen(Etymologien)der Wörter;fünftens:Darlegung der Regelmäßigkeiten(Analogien);sechstens:Beurteilung der Dichtungen —dies ist von allem das Schönste in dieser Lehre.(Kürschner 1996) 178-179[译为:文法是诗人和散文家通常使用的经验性知识。它由六部分组成。第一,练习大声朗读,注意韵律(重读、送气、音节的数量);第二,诗意表达解读;第三,冷僻词和典故的一般解说;第四,探索词的本义(词源);第五,揭示规则(类比);第六,诗歌评议——这是教学中的精微之处。
其中除了「类比规则」研究形态范畴,其余的都不在二十世纪的 grammar 范围之内。然而,这就是 grammar 的原型。据流传下来的文本,共有 20 节,可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概论」:1. 论读写(文法)。
第二部分「阅读」:2. 朗读;3. 韵律;4. 要点(阅读中的结束点、中间点、分点)。
第三部分「诗歌」:5. 狂诗。
第四部分「字母和音节」:6. 元素(即字母表);7. 音节(辅音、元音组合);8. 长音节;9. 短音节;10. 中音节。
第五部分「词句」:11. 单词(单词是构造句子的最小构件;句子是单词的组合,传达一个自足的思想;句子有八种构件或词类)。
第六部分「八种词类及其形态变化」:12. 名词,五种变化:性、类(原初、派生)、形(单纯、复合、分解)、数、格;13. 动词,八种变化:语气、语态(主动、被动、中动)、类、形、数、人称、时态、变位;14. 变位;15. 分词;16. 冠词;17. 代词;18. 介词;19. 副词;20. 连词。
没有单讲句法,句法是包含在词法之中的。这一部分就是后世狭义的语法。
但是直到19世纪末出版而在20世纪初广为流行的《纳氏文法》除了词法和句法以外还包括诗律、修辞、标点符号等内容,这有点象我们现在编写的《现代汉语》这一类教材,以语法为主,但是也讲语音,讲修辞,讲标点符号等等。这大概也是由教学的实际需要决定的。但是也有不少传统语法的著作只包括词法和句法两部分,有的包括语音。
现在从语法理论的角度来探讨,一般指的是狭义的语法,只包括词法和句法两部分,连语音也不包括在内。
传统语法的词法一般从词类讲起,然后描写各个词类的形态变化和相应的句法功能,有时候还讲一点
构词法。形态变化往往是按
语法范畴分类描写的,如名词的性、
数、
格的变化,动词的
时态、
语态、
语气的变化等等。
在形态变化较丰富的语言中同一
词类同一
语法范畴的形态变化还有不同的类别,所以
名词和
动词往往根据变化类型分成第一类名词,第二类名词,第三类名词等等,动词也一样。
句法部分一般是很简单的,因为大部分内容在词法部分都已经讲过了,所以在早期的传统语法著作中词法所占的篇幅很大,可以有几百页,可是句法就那么一点点,只占一、二十页。
至于上面提到的
狄奥尼修斯的Téchnē Grámmatiké就根本没有给句法以独立的地位,句法完全被词法吞没了。只是到了近代,有些
印欧语,特别是
英语,形态变化已经不那么丰富了,句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句法部分所占的篇幅才逐渐多起来,但是仍然无法和
词法部分相抗衡。
传统语法的
句法部分最初大概只讲一个
句子成分问题,但是到了近代的一些
印欧语系的传统语法,如英语语法,句法的内容就比较丰富了。这一类传统语法的句法部分大致包括这样一些内容,如
句子成分(一般分为主要成分和附带成分两类),句子分类(陈述句、疑问句、命令句、感叹句),间接引语,省略,倒装等等。
分析方法
标准与程序
传统语法的分析标准,或者说是分析依据,首先是形态变化,其次是句法功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传统语法的分析方法可以说是形态分析法。
那么什么是
形态呢?严格意义上的形态是指词在进入句子的时候在外形上发生的变化,特别是指词尾变化或
词根部分的
元音交替变化。
严格意义上的形态限于一个词本身的外部形态的变化。
如果是用两个词或两个词以上组成某种复杂的语言形式,在意义和功能上相当于一个词本身的形态变化,那就称之为「分析形态」。
「分析形态」在英语中的例子如下:
前缀+词根+派生后缀+屈折后缀
所谓形态主要指的就是屈折后缀的变化,当然也包括所谓
内部屈折,也就是词根内部的
元音交替变化。
古希腊语和
拉丁语都是有丰言的形态变化的语言,因此就有可能根据形态变化来进行语法分析。
当然,即便在古希腊语和拉丁语中也有少量没有形态变化的词,对这些词无法根据形态变化来分析,不得不改用句法功能作为分析标准。
但是,所谓句法功能,仍然是参照有形态变化的词的句法功能来确定的,因此传统语法的句法功能标准最终还是以形态标准为依据的。
传统语法的最小分析单位是词。在形态变化很羊富的语言中词的界限是明确的,也可以说,形态变化越丰富,词的界限也就越明确,因为每个词后面都拖一条尾巴,而且这条尾巴还在不断摇摆,揪住这些尾巴,词也被揪出来了,剩下少数没长尾巴的,也就是没有形态变化的词,就孤立出来了,也很容易识别。
以下试以形态变化比较丰富的俄语为例:
Въxодит,цто эти товарищи нскаэлн позицию Маркса.(可见,这些同志是曲解了马克思的立场。——斯大林:《马克恩主义与语言学问题》)
尾巴在不断变化的单位是词,都「揪」出来以后还剩下一个不变的цто,所以цто也是一个词。
另外,词和词之间的关系是
句法关系,而在形态变化比较丰富的语言中不同的形态变化是不同的句法关系的标志,而词的内部关系则是构词关系,完全是另外一种关系。
因此,就形态变化比较丰盆的
印欧语系而言,词是一种最容易掌握的天然的语法单位。正由于这样,传统语法才以词为语法分析最基本的单位。
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形态变化单位,因此形态变化越丰富,词的界限越明确。在相反的情况下,形态越不丰富,词的界限就越不明确,而如果一种语言根本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形态,以形态为主要标志的词有没有都成了问题。
就这样的语言来说,即便有「词」,那也是另一种实体,不可能和
印欧语系中的词完全一致。这就说明为什么在汉语语法研究中「什么是词」的问题经过多少年多少人的深入研究,至今还得不出明确的结论。
汉语没有严格的形态,属于
孤立语,而非要找出一种和
印欧语系由于有形态变化而天然形成的称作word(词)的实体相对应的
语言单位来,当然就难上加难了。
也许最终我们会被迫放弃在汉语中寻找word这样一种可能并不是普遍存在的语言实体,或者大幅度地改变「词」的定义而用来指大于
语素的某一类的语素组合。
传统语法的「词」(word)这样一级的
语法单位是不是具有普遍意义还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现代英语已经丧失了原有的不少形态,成了
印欧语系中形态最贫乏的语言,因此也产生「什么是词」的问题。
但是,从全面来看,英语还保留不少形态,所以还没有达到根本无法确定词的界限,什么是词难以解决的地步。
现代英语在区分
复合词和
词组时会碰到一些困难,·但是词仍然是基本明确的,这也不需要语法学家多去费心,每一个说英语的人会感觉到词的客观存在,因为绝大多数的词仍然有某些形态变化,尽管已经不如
古英语或
拉丁语、
俄语那么丰富了。
首先是把词分成有形态变化的和没有形态变化的两大类,然后再对有形态变化的词根据形态变化的类型再分类,在
古希腊语和
拉丁语中有两大类形态变化,
一类是综合体现性、数、格等语法范畴的形态变化,总称为变格(
declension),有这一类变化的是名词;
另一类是综合体现人称、数、时态、语态、语气等等语法范畴的形态变化,总称为变位(
conjugation),有这一类形态变化的是
动词。
还有一类词既变格,又变位,最初就称为
分词(
participle),因为兼有名词和动词的特点。后来这一类并入动词,作为动词的一个小类。
没有形态变化的词最初曾一度统称为连词,后来才根据句法功能进行再分类。
根据形态变化来划分词类,只可能有以下四类,即.
I、有形态变化的词:
1、名词
2、动词
3、分词
II、无形态变化的词:4、连词
要再进一步分类就必须引入新的分类标准,那就是句法功能标准。
根据不同的句法功能可以对名词进行再分类:
在句子中能独立起作用的一类是实体名词(
noun substantive)也就是后世的名词;
主要用作实体名词的附加语的一类是名词附加词或附加性名词(noun adjective),也就是后世的形容词;
代替名词的一类是代名词。名词的再分类,也可以分多分少,近代有的传统语法又从形容词里再分出数量名词(noun numeral),也就是数词;
有的英语语法把冠词从形容词里分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词类。
没有形态变化的词只能根据句法功能来分类,早期分出动词附加词(adverb),也就是副词,前置词(preposition)和连词(
conjunction)三类。
前置词和连词在最初一度认为是一类,都是连词,稍后才分为两类,把支配单词的称为前置词,把支配句子以及在句子和单词之闻起并列联结作用的称为连词。
传统语法在划分词类时对有形态变化的词严格贯彻形态标准,这对形态变化比较丰富的语言特别明显,而即使对象英语这样形态变化相对而言不那么丰富的语言,也还是很明显的。以下举俄语和英语的例子来看看,
这些词的意义都是「勇敢」,要是根据意义来划分词类的话,都只能是形容词,可是由于形态变化不同,分别归名词、形容词和副词。
就形态变化比较丰富的俄语而言,名词有性的特征,有格和数的变化;形容词有性、数、格和比较等级的变化;副词一般没有形态变化,但是少数由性质形容词变来的副词有比较等级的变化,因此意义同样是「勇敢」,词性可以分得一明二白。
就形态变化不那么丰富的英语而言,名词一般有数的变化,形容词有比较等级的变化,副词的情况和俄语相同。
bravery一般没有复数形式,
bravely一般没有形态变化,这时候就要使用句法功能标准,
bravery的句法功能和名词相同,所以划归名词,bravely的问法功能和副词相同,所以划归副词。
但是英语中多数名词是有复数变化的,动词全部有人称、
数和
时态变化(只有极少数「不完全动词」没有形态变化),相当数量的常用形容词有比较等级的变化,所以就这些主要词类而言,还是可以根据形态标准来划分的。
形态标准无能为力的时候则用句法功能标准,而句法功能标准最终还是以形态标准为依据的。
为什么说根据句法功能标准可以确定
bravery是名词呢?就是因为bravery的句法功能和根据形态标准定下来的名词如
pity(怜悯),
life(生命)等等相同。
如果没有形态标准确定下来的词类作为「参照标准」,单凭句法功能来划分词类也还会碰到不少困难。
严格意义上的形态不包括构词形态(如桌这也是一种形态的话),所以词类不是根据构词后缀来划分的。这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际问题。
英语中有-ment后缓的绝大多数是名词,但是
cement(胶合),
ferment(发酵)就可以是动词,因为可以有人称、数和时态的变化。
带-Iy后缀的一般是副词,但是
kingly(有帝王风度的),
manly(有男子气概的)等等并不是副词而是形容词。
因此,只能说构词后缀在多数场合可以提示词性,但并不是划分词类的依据,传统语法分析方法中的形态标准的「形态」不包括构词后级。
那么,例如英语中名词大多数可以带
定冠词the,
及物动词都可以带
宾语,这些现象相当于我们在讨论汉语词类问题中提出来的所谓「广义的形态」,传统语法是不是也使用这种「广义的形态」来作为划分词类的标准呢?
传统语法的形态标准不包括这一类的「广义的形态」,因为对于有丰富形态变化的古希腊语和拉丁语来说,用狭义的、严格意义上的形态作为分析标准,已经很够用了。
传统语法句法分析的依据和词法一样仍然是形态变化。
什么是主语?主语是句子中和
谓语动词保持一致关系的主格名词。什么是谓语?谓语是句子中
变位的动词。动词补语中用
宾格的是直接补语(宾语),用
与格的是间接补语。
有些我们看起来很象是逻辑上或意义上的主语或宾语的词,用的不是主格,也就不是主语;用的不是宾格就不是直接补语(宾语)。以下是法语和俄语的例子:
Они смолкли.
(他们静了下来。)
Они是主格复数第三人称代名词,动词变位,复数,第三人称;所以代名词「他们」是主语,动词「静默」是谓语,主谓保持一致关系。
Bce слушаюнт Баяна.
(大家听巴扬说话。)
Bce是主格第三人称复数代名词,是主语;слушаюнт变位,第三人称复数,和Bce保持一致关系,所以代名
词「大家」是主语,动词「听」是谓语。动词слушатb(听)支配名词时要求名词用
宾格,当名词所指的是人时用属格,这里Баяна是人,用的恰好是
属格,所以是直接补语。直接补语是补足动词的,是动词补语的一种,是句子的附带成分。
Elle est jolie.(她很漂亮。)
Elle是主格第三人称单数阴性代名词,是主语;est是系词etrc(是)的
现在时变位形式,后面的jolie形容词(原来称为附加性的名词)(漂亮)用
单数阴性,和主语Elle保持一致关系,因此est jolie是名词谓语,est是
系词,jolie是谓语名词(请注意:形容词的形态变化和名词、数词相同,所以在早期传统语法中统称「名词」)。
就以上的例子而言,形态变化和意义是一致的,现在再来看形态变化和意义不一致的例子,看看传统语法的句法分析究竟是以什么为标准的。
Мне нужны чёрные ботинки.
(我要黑皮鞋。)
要是根据意义来分析,应该「我」是主语,「需要的」难说,「黑皮鞋」很可能是「宾语」(请注意:有形态变化的语言的形态会在说这种语言的人心里唤起和我们不同的「语感」,所谓「意义」也会不同)。
但是没有一种传统语法会是这样根据意义来分析的,而是毫不犹豫地把「黑皮鞋」分析成主语,「需要的」分析成名词(形容词)谓语,因为「黑皮鞋」用的是
主格,而「需要的」和主语保持一致关系。
至于「我」Мне用的是「
与格」,只能分析成形容词「需要的」的
补语!
Baм xopoшo видно?
(您看得清楚吗?)
如果从意义上来分析,主语会是「您」Baм,但是传统语法一贯是根据形态标准来分析
句法的,Baм用的是
与格,没有作主语的资格,只能作
补语;副词видно不是变位动词,不是正规的谓语,所以这句属俄语的特殊句型。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表明即使在句法领域中传统语法使用的也是形态标准。认为传统语法是根据意义来分析句法的完全是一种没有任何根据的误会。
体系
传统语法的语法体系包括词法和句法两部分。早期的传统语法只有词法,没有句法,句法体系是在文艺复兴以后逐步形成的。
狄奥尼修斯Téchnē Grámmatiké分八大词类,·名称和定义如下:
(1)名词是有
格的变化,表示一般或个别事物的一类词,如「石头」,「
苏格拉底」。
(2)动词是没有格的变化而有
时态、
人称和
数的变化,表示施动或被动的一类词。
(3)分词是兼有名词和动词的形式和功能特点的一类词。
(5)代名词是用来代替名词并指示特定人物的一类词。
(6)前置词是在句法组合及构词时置于其他词类之前的一类词。
(7)副词是没有格的变化而用来限定动词的一类词。·
(8)连词是用来连接话语并在解释话语时填补空白的一类词。
罗马人根据
拉丁语的特点对八大词类的具体内容作了些调整,但是还保持八类不变,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八大词类」的传统。
六世纪早期,
东罗马帝国的
普里西安(Priscian,512—560)完成《文法原理》(Institutiones Grammaticae,525),把词分为:
有变化的词类
(1)名词:指称人或事物的一般或特殊品质的一类词。
(2)动词:有时态变化,没有格的变化,表示施动或被动的一类词。
(3)分词:(没有直接定义,但指出)兼有格的变化和时态意义及
施事、
受事意义。
(4)代名词:用来代替表示人的专有名词的一类词。
没有变化的词类
(5)前置词:没有格的变化而在句法上或在构词时置于其他词类之前的一类词。
(6)副词:没有格的变化而用来修饰动词意义的一类词、
(7)叹词:(在前人的语法体系中叹词属副词,普里斯西安根据叹词在句法上和其他部分没有联系而又表示「一种思想状态」,把叹词列为独立的一类。)
(8)连词:没有格的变化而用来连接其他的词,并增添附加意义或显示其相互关系的一类词。
中国引进的「八大词类」是近代英语传统语法的分类法,分词并入动词,形容词独立,这样就是:名词、形容词、代名词、动词、副词、前置词(介词)、连词、叹词。
形容词是根据句法功能划分出来的词类。(实体)名词和形容词形态变化相同,但是句法功能不同,所以分开了。
在形态变化比较丰富的语言中,形容词和数词的形态变化和句法功能基本相同,所以长期数词是所谓「数量形容词」,设有独立成为一类。
到了后世有的语言,如英语,形容词的性、数、格的形态变化丧失了,只保留了比较等级的形态变化,而数词则没有比较等级的变化,因此形容词就和致词也分开了。
代名词从形态变化标准而言没有理由单立一类,因为和其他名词没有根本不同:从句法功能面言更不应该归为一类,因为各类代名词的句法功能不同。但是很早代名词就独立成为一类,这可能是因为这是一个有限的封闭类,这样处理有方便之处。但是这样分类不符合严格的分类标准,所以到今天还有争议。
如果我们了解传统语法划分词类的标准和历史,对有关代名词的一些不同意见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没有形态变化的词只能根据句法功能来划分词类。
副词的何法功能主要是修饰动词,因此称为「动词附加词」(ad一「附加」+verb「
动词」)。
叹词是后起的词类,因为叹词和全句没有形态和句法功能上的联系,所以最初没有算账内。
印欧语系的语言中也有拟声词,如bang!(嘭!),sh一(嘘!)等等,但是功能和一般叹词差不多,不象汉语的拟声词那样有丰富多样的句法功能,因此传统语法不单立拟声词一类。
大概由于传统语法不单立拟声词这一类,所以长期以来汉语语法也不单立
拟声词这一类。事实上,汉语的拟声词和叹词不同,和形容词也不同。
俄语语法有一类
小品词(частицы),也就是一些语法虚词,如承же,бы,ли,нe等,相当于汉语的助词。称为「小品词」仅仅是个翻译问题,如某最初译俄语语法的人比铰熟悉汉语语语法可能译成「助词」。
不同的
印欧语系语言的传统语法的词类乃至同一种语言的传统语法的词类也可以不完全相同,但是大体总差不多。
例如俄语语法数词单立一类,而英语语法数词一般不独立,算是形容词的一个小类。
不同的英语语法对指示代名词的归类或有不同,有的归代名词,有的归形容词。这些差别可以说都是非原则性的,也很难说哪种处理方式更恰当,所以不宜在这些问题上纠缠过多。
从
狄奥尼修斯一直到4世纪罗马语法学家
多纳图斯,一直只有词法,没有独立的句法部分。
有人认为只是到6世纪
普里西安的《文法原理》才开始有独立的句法部分。但是《文法原理》的句法的内容基本还是词法问题,只是指出名词和动词是构成句子的主要词类,连主语、谓语这样的术语也还没有出现。
传统语法的句法理论是在
12世纪到
15世纪这一段时间里由受
经院哲学影响的思辨语法学家逐步确立起来的。在这个时期出现了主语和谓语这样的术语,出现了一致关系和支配关系这样一些句法概念,但是还没有明确地划分
句子成分。即便
1660年的《
普遍唯理语法》还仍然是这样。
我们现在看到的传统语法的句法体系是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这一段时间内,运用传统语法的体系来描写欧洲各种新兴的民族语言,如
爱尔兰语、
法语、
英语等等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法语「句法」(syntaxe,希腊文原意是「组合法」)这个词直到16世纪才出现,「省略」(ellipse)、「倒装」(
inversion)、「语气」(mode)这些句法术语也都是到
16世纪才有的。
句法一般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句子成分,句子分类和其他一些句法问题。
传统语法的句法体系可以分两大派,一派是欧洲大陆派,以
法语和
俄语句法体系为代表,另一派是英国派,可以《纳氏文法》为代表。
按照法语和俄语传统语法的句法格局句子的主要成分是
主语和谓语。
谓语分两类,一类是动词谓语,一类是名词谓语:名词谓语由
系词「是」和广义的名词(包括形容词、数词、代词)组成。
间接格(除
主格以外的各格)名词一概是
补语。
直接修饰名词的
形容词称为「
定语」(épithete),间接(通过系词「是」的谓语形式或非谓语形式)修饰名词的词语称为「
表语」(attribut)。修饰形容词、动词等的副词仍称副词,没有专门的句法术语,和动词补语中的情况补语(或译
状语)不同。
补语这个术语是在
18世纪中叶著名的法国《百科全书》中开始使用的。补语是用
主格以外的各种
间接格的名词(也可以是前置词加名词)。
补足名词的是名词补语(和主要是形容词的「定语」不同);补足动词的是动词补语。
动词补语分两类。
一类是动词的
宾语补语(
complement d'object),这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宾语)补语,一种是间接(宾语)补语,基本上相当于
宾格名词和
与格名词。
另一类是所谓情况补语(complement de circonstance),这可以分很多种,如时间、处所、方式等等。「情况补语」或译「状语」,但是大陆派的「状语」不包括副词。
句子可以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来分类。根据句子的内部结构来分可以分为
主谓句和
无主句:可以分为单句和复句。复句中的分句可以分主要分句和从属分句。从属分句是由一定的从属连词来连接的,有的从句中的谓语动词有特定的变位形式。
句子可以根据动词的语气来分类。句子的「语气」是由谓语动词的语气变化来确定的。
法语动词在形态变化上还保留直陈,条件、虚拟、命令四种不同的语气形式,因此句子分为直陈句、
条件句、虚拟句、
命令句四种。
句子还可以根据全句的交际功能来分类,分为
叙述句、
疑问句、
命令句、
感叹句。
句法部分还讲直接
引语和
间接引语,因为这牵涉到从句中动词形态变化方面的一些规则。
最后讲省略和倒装。省略和倒装也都讲的是句子的内部结构问题而不是意义问题。
英语到近代丧失了不少形态变化,在句法领域中要完全照搬传统语法已经有困难,形态标准已经不是到处都行得通了,词序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因此最晚到19世纪末叶,英语的句法体系和更接近希腊拉丁传统的欧洲大陆的句法体系在某些方面已经有所不同,特别是在
句子成分分析方面。
以下以《纳氏文法》(Idiom,Grammar,and
Synthesis,BookIV,J.C.Nesfield,MacMillan and Co.Ltd,London,1896)为例来介绍一下英语传统语法的句法体系。
大陆派传统语法的语法单位是词和句子。英语语法增加了一个层次,称为
短语(phrase),这样就是词、短语、句子三级。这是一个影响深远的变化。《纳氏文法》关于短语的定义是「一组有意义,但没有完整意义的词」,如
on the river,「在河上」、a
bird in the
hand「已到手的的鸟(东西)」等等。(原书第6页)
在《纳氏文法》第113页上有一张单句成分分析表:
注:这里的「补语」是「主语补语」,相当于大陆派的「理语名词。」
第115页有一张扩展了的单句成分总表:
从这两张表上可以看到英语传统语法的
句子成分分析格局和大陆派的格局很不相同。
首光,主语和谓语都已经不单指一个词,而实际上指一个「部分」,即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谓语也不单指定式动词,而是把宾语、补语连同
修饰语都包括在谓语内部,这是极大的不同,
其次,把修饰主语的词语统称为定语附加语,把修饰谓语的词语统称为副词性附加语,进一步就把所有修饰名词的附加语统称为「形容词性修语」(adjectivals),把修饰动词和形容词的附加语统称为「副词性修饰语」(ad-verbials),大陆派没有统一的术语。
形容词修饰名词称定语,
间接格名词或
前置词加名词修饰名词不称定语,称名词补语;副词修饰动词仍称副词,间接格名词或前置词加名词修饰动词称情况补语。
最后,大大提高了宾语的地位,宾语成了谓语的一个组成部分,和主语补语(大陆派的谓语名词)平起平坐,而在大陆派的句子成分格局中「宾语」仅仅是众多的动词补语中的一种,和作为句子的主要成分的谓语名词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对谓语的说明是:「谓语必须是一个定式动词,或者必须包含一个定式动词。」这个定义比较活,当然也可以说,这个定义不那么明确。《纳氏文法》没有明确区分句子的主要成分和次要成分,因此「宾语」算什么成分可以自由理解。
除了以上这些
句子成分以外,还有几种相对而言不常见的句子成分,即:
同位语,
独立成分,
插入语。
同位语和独立成分,在希腊拉丁语法中是放在词法中讲的。同位语,也就是和主语或名词谓语变格相同的词。
独立成分指的是在语法结构上和
句子中的其他部分没有联系,仅仅在意义上有联系的句子成分,独立成分也可以称为「游离成分」。在
拉丁语中独立成分的名词一般用
主格,但是近代英语中用
与格的例子较多,以下是英国诗人
密尔顿 用主格的一个例子:
I should not lay behind or err the way,thou leading,(有你在领导,我决不会落后或迷路。)
现代英语的例子:
Hat in hand,he bowed to the
mistress。(帽子拿在手里,他向女主人鞠了一躬。)
以上的thou
leading和hat in hand,在形式上和全句没有联系(这当然是从句法关系必须有形式标志的传统语法的观点来衡量的),但意义上有联系,相当于某类状语。
如果在名词前加上
with,如with his hat in hand,那就有了形式标志,也就不再是
独立成分了。
插入语一般指在句子中间,和全句没有语法联系的动词成分或副词、前置词短语或者相当于一句句子,如:
They are,so to speak,playing with fire.(打个比方说,他们是在玩火。)
I have two brothers,namely,Mark andRobert.(我有两个哥哥,也就是马克和罗勃特。)
这里,
namely是
插入语,Mark and Robert是brothers的
同位语。
I'11 call on you next
Sunday,that is,June 30。(我下星期天,也就是六月三十日,去看你。)
评价
传统语法是在分析研究形态变化十分丰富的
古希腊语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对于描巧形态变化比较丰富的语言而言是基本适用的,长期的实践也证明是可行的。对于形态变化比较丰富的语言来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一种比传统语法更为有效的描写方法。
传统语法主要是在分析研究
书面语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不重视
口语的研究。
传统语法是在对本民族学生进行语文教学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描写的是最一般的规则,而且重点放在规范化方面,教学宗旨是所谓「说得正确,说得更好;写得正确,写得更好。」这样,一方面描写语法现象就不够细致,不够深入,而另一方面规范教学如果不因时制宜,如果不随时修正过时的规范,就必然会走向武断。
但是后一种缺陷是任何教学语法都很难完全避免的,并不是传统语法固有的缺陷。
传统语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一门
经验科学,是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缺乏严密的理论体系和明确的方法论,所以有人说,有多少种传统语法教科书就有多少种传统语法。这样,传统语法的理论和方法就不容易为人理解和掌握,倒反而很容易为人误解,甚而为人随意曲解。
传统语法的句法部分是在
十四世纪以后才逐步形成的,始终不那么完备。
传统语法的分析标准或依据是形态,因此不适用于很少形态变化或基本上没有形态变化的语言。
现代英语的传统语法由于现代英语已经丧失了很多形态变化,已经无法贯彻形态标准,因而碰到了不少困难。至于象汉语这样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形态的语言更无法采用传统语法的分析方法。
如果勉强套用传统语法的体系和名词术语,那么传统语法到了中国实际上已名存实亡,因为如果说中国有传统语法的话,那么分析标谁早已不是形态变化而主要是意义了,这样的「传统语法」不再是
语言学史上的传统语法,而且用意义作为语法分析的主要标准,有极大的随意性,根本无法得出科学的、一致公认的结论。
当然,在分析研究形态变化比较丰富的印欧语系语言的基础上产生的传统语法虽然没有普遍性,但是人类的语言还是有不少共同点,因此,传统语法对汉语研究也仍然有不少可资参考和借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