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是中国部分少数民族使用的
语言文字,受中国政府保护。
简介
解放以后,国家实行
民族平等和
民族团结的政策。为了使民族工作和专业研究更加科学化,并给
民族识别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多次组织
科研机构、民族教育机构,进行少数民族
社会历史、语言文字等调查。已经确定了
56个民族。
在55个少数民族中,一个民族说一种语言的比较多,有的民族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在一个民族说几种语言的情况下,民族内部的交际大都使用汉语或其他互相懂得的语言。从50年代开始,我国语言工作者陆续进行了多次语言调查,据统计,我国
少数民族语言的数目可能在80种以上。
蒙古、藏、
维吾尔、
哈萨克、柯尔克孜、彝、傣、拉祜、景颇、锡伯、俄罗斯、朝鲜12个民族各有自己的文字,这些文字大都有较长的历史。其中
蒙古族使用一种竖写的
拼音文字,居住在新疆的蒙古族还使用一种以通用的
蒙古文为基础,适合
卫拉特方言特点的拼音文字。云南
傣族在不同地区使用4种
傣文,即
傣仂文、
傣哪文、
傣绷文和
金平傣文。此外,
傈僳族中大部分信仰基督教的群众,使用一种用大写
拉丁字母及其颠倒形式的字母拼写傈僳族的文字,还有
维西县的一两个区使用当地农民创制的傈僳音节文字“竹书”。滇东北部一部分信仰基督教的人,使用一种把表示声、韵、调的符号拼成方块的
苗文。
佤族中信仰基督教的少数人,使用拉丁字母形式的
佤文。壮、白、
瑶族中的部分人,使用在汉字影响下创制的
方块壮字、方块白文和方块瑶字。
综上所述,1949年以前,已使用文字的民族有22个,文字24种。解放后,又有壮、布依、苗、侗、
哈尼、傈僳、佤、黎、
纳西、白、土、瑶等12个民族和
景颇族中说
载瓦语的人使用新创制的以
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其中
苗族因为方言差别大,国家还分别给
黔东、湘西和川黔滇3个方言和
滇东北次方言创制了文字或文字方案。因此,我国各民族现行文字共有40种。
少数民族文字大都是拼音文字,但在书写形式上各有不同,比如
维吾尔文、
哈萨克文,是从右往左书写;
蒙古文、
锡伯文是从上往下书写,行序从左往右;有的标点符号也不同,如藏文标点,短词和句尾用一条
垂直线表示,章节段落结尾用双垂直线,全文结束用四条垂直线;蒙古文用一个点表示逗号,两点表示句号,段落末尾用四个点表示。
新中国建立以前曾拥有和使用本民族文字的,有朝鲜,藏、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傣、彝、俄罗斯、苗、纳西、水、拉祜、景颇、锡伯等民族。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为促进少数民族
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一些少数民族改进和创制了文字,先后对傣、彝、景颇、
拉祜文字行了改革,同时采用
拉丁字母帮助壮、布依、苗、黎、纳西、傈僳、哈尼、佤、侗等十几个民族设计了十四种文字方案,以便于书写、学习和印刷出版。它们是
蒙古文、藏文、
维吾尔文、
壮文、哈萨克文、锡伯文、
傣文、
乌孜别克文、
柯尔克孜文、
塔塔尔文、
俄罗斯文、
彝文、
纳西文、苗文、
景颇文、
傈僳文、拉祜文和佤文。
除以上列举的文字以外,还有一些在历史上用过,后来停止使用的文字。这些文字是
突厥文、
回鹘文、
察合台文、于阗文,
八思巴字、
西夏文、东马
图画文字、东巴象形文字、水书、
满文等17种。
概况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
多民族国家,民族多、语言多、文字多。55个少数民族中,除
回族、
满族已全部转用汉语外,其他53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有些民族内部不同支系还使用着不同的语言(不包括转用或者兼用汉语的情况):瑶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
勉语、
布努语和
拉珈语;
高山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
泰耶尔语、
赛德语、
邹语、沙阿鲁阿语、
卡那卡那布语、
排湾语、
阿眉斯语、
布农语、
鲁凯语、
卑南语、邵语、
萨斯特语、耶眉语共13种语言;景颇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
景颇语、
载瓦语;
怒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
怒苏语、
阿侬语、
柔若语;裕固族使用
东部裕固语、
西部裕固语;
门巴族使用
门巴语、
仓拉语。因此,全国55个少数民族,共使用72种语言。这些语言分别属于五个语系:
汉藏语系、
阿尔泰语系、
南岛语系、
南亚语系和
印欧语系。
汉藏语系又可分为汉语和藏缅、苗瑶、壮侗三个语族。属于
藏缅语族的有藏、 门巴、仓拉、珞巴、羌、普米、
独龙、景颇、彝、傈僳、哈尼、拉祜、纳西、
基诺、
怒苏、阿侬、柔若、土家、
载瓦、阿昌等语言;属于
苗瑶语族的有苗、布努、勉、畲等语言;属于
壮侗语族的有壮、布依、傣、侗、水、
仫佬、毛南、拉珈、黎、
仡佬等语言。
阿尔泰语系又可分为蒙古、突厥、满-
通古斯三个语族。属于
蒙古语族的有蒙古、达斡尔、东乡、东部裕固、土和保安等语言;属于
突厥语族的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
塔塔尔、
撒拉、西部裕固等语言;属于
满-通古斯语族的有满、锡伯、
赫哲、
鄂温克、
鄂伦春等语言。
此外,京语的系属尚未确定。
各民族都热爱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把语言文字看成民族特征的重要方面,当作民族的宝贵财富,并对民族语言文字有着统一的愿望和意识;同时对本族文字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种稳固或守旧的心理。
除少数几个民族程度不同地转用了汉语外,多数民族以
本族语言作为日常生活的主要
交际工具;一些民族有传统的文字,一些民族使用新创文字。
使用情况
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如朝鲜,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等族,有大片聚居区,人口均在百万以上,文字历史也比较悠久,他们的语言除了在家庭内部、邻里亲友间使用外,还在本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个领域中使用,甚至在一些邻近的或者杂居在一起的其他民族中使用。
第二种类型,如
彝族和
傣族,他们虽然也有成片的聚居区,有传统的文字,但是文字没有统一的规范,方言差异也较大,本民族的语言在社会上的应用不如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那么广泛。壮语和
傈僳语、
拉祜语、
景颇语、
载瓦语由于语言内部差别较大,全民族通用的
共同语还没有形成,文字的使用范围也很小,语言使用情况与彝语、傣语接近。
第三种类型,民族的语言只在本民族内部日常生活中使用,在政治生活、
学校教育中往往使用其他民族的语言(主要是汉语,有些地方也使用其他少数
民族语言);没有与本民族语言相一致的文字,一般使用汉字。属于这个类型的少数民族语言相当多,大约占语言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使用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语言文字
文字是书写语言的符号,它产生以后,克服了语言的时空限制,扩大了
信息传播,增加了
文化积累,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
回辉语除外)、满族主要部分不使用自己民族的文字外,有29个民族有与自己的语言相一致的文字,是
中国文字史的重要部分由于,有的民族使用一种以上的文字,如傣语使用4种文字,
景颇族使用2种文字,所以29个民族共使用54种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主要是50年代,
政府组织语言学专家、少数民族知识分子经过
调查研究,先后为壮、布依、彝、苗、哈尼、傈僳、纳西、侗、佤、黎等10个民族制订了14种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其中,分别为苗语的不同方言制订了4种文字方案,为
哈尼语的不同方言制订了2种文字方案。后来又为景颇族的载瓦支系制订了拉丁字母形式的
载瓦文方案,为
土族制订了拉丁字母形式的
土文方案。80年代根据本民族的要求,又为白、独龙、土家、羌、基诺等民族设计了拼音文字方案。
朝鲜,藏、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彝、傣等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字。
55个少数民族使用语言文字的情况列表如下(不包括兼用汉语或其他少数民族语言的情况):
前景
最新调查显示:中国正在使用的120余种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语言约占语言总数的一半;在1000人以下的有20余种,它们基本上处于濒临消亡的边缘。据
中国民族语言学会名誉会长
孙宏开教授介绍,有几种少数民族语言已经处于完全失去
交际功能的状态,如
满语、畲语、
赫哲语、
塔塔尔语等;有20%的语言已经濒危,如
怒语、
仡佬语、
普米语、
基诺语等;40%的语言已经显露濒危迹象或正在走向濒危。
对此,中国知名学者
周海中教授指出:当今处于弱势的民族语言正面临着
强势语言、
全球化、互联网等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