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语言文字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是中国部分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文字,受中国政府保护。
简介
解放以后,国家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政策。为了使民族工作和专业研究更加科学化,并给民族识别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多次组织科研机构、民族教育机构,进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语言文字等调查。已经确定了56个民族
在55个少数民族中,一个民族说一种语言的比较多,有的民族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在一个民族说几种语言的情况下,民族内部的交际大都使用汉语或其他互相懂得的语言。从50年代开始,我国语言工作者陆续进行了多次语言调查,据统计,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的数目可能在80种以上。
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彝、傣、拉祜、景颇、锡伯、俄罗斯、朝鲜12个民族各有自己的文字,这些文字大都有较长的历史。其中蒙古族使用一种竖写的拼音文字,居住在新疆的蒙古族还使用一种以通用的蒙古文为基础,适合卫拉特方言特点的拼音文字。云南傣族在不同地区使用4种傣文,即傣仂文傣哪文傣绷文金平傣文。此外,傈僳族中大部分信仰基督教的群众,使用一种用大写拉丁字母及其颠倒形式的字母拼写傈僳族的文字,还有维西县的一两个区使用当地农民创制的傈僳音节文字“竹书”。滇东北部一部分信仰基督教的人,使用一种把表示声、韵、调的符号拼成方块的苗文佤族中信仰基督教的少数人,使用拉丁字母形式的佤文。壮、白、瑶族中的部分人,使用在汉字影响下创制的方块壮字、方块白文和方块瑶字。
综上所述,1949年以前,已使用文字的民族有22个,文字24种。解放后,又有壮、布依、苗、侗、哈尼、傈僳、佤、黎、纳西、白、土、瑶等12个民族和景颇族中说载瓦语的人使用新创制的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其中苗族因为方言差别大,国家还分别给黔东、湘西和川黔滇3个方言和滇东北次方言创制了文字或文字方案。因此,我国各民族现行文字共有40种。
少数民族文字大都是拼音文字,但在书写形式上各有不同,比如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是从右往左书写;蒙古文锡伯文是从上往下书写,行序从左往右;有的标点符号也不同,如藏文标点,短词和句尾用一条垂直线表示,章节段落结尾用双垂直线,全文结束用四条垂直线;蒙古文用一个点表示逗号,两点表示句号,段落末尾用四个点表示。
新中国建立以前曾拥有和使用本民族文字的,有朝鲜,藏、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傣、彝、俄罗斯、苗、纳西、水、拉祜、景颇、锡伯等民族。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为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一些少数民族改进和创制了文字,先后对傣、彝、景颇、拉祜文字行了改革,同时采用拉丁字母帮助壮、布依、苗、黎、纳西、傈僳、哈尼、佤、侗等十几个民族设计了十四种文字方案,以便于书写、学习和印刷出版。它们是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壮文、哈萨克文、锡伯文、傣文乌孜别克文柯尔克孜文塔塔尔文俄罗斯文彝文纳西文、苗文、景颇文傈僳文、拉祜文和佤文。
除以上列举的文字以外,还有一些在历史上用过,后来停止使用的文字。这些文字是突厥文回鹘文察合台文、于阗文,八思巴字西夏文、东马图画文字、东巴象形文字、水书、满文等17种。
概况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多、语言多、文字多。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满族已全部转用汉语外,其他53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有些民族内部不同支系还使用着不同的语言(不包括转用或者兼用汉语的情况):瑶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勉语布努语拉珈语高山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泰耶尔语赛德语邹语、沙阿鲁阿语、卡那卡那布语排湾语阿眉斯语布农语鲁凯语卑南语、邵语、萨斯特语、耶眉语共13种语言;景颇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景颇语载瓦语怒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怒苏语阿侬语柔若语;裕固族使用东部裕固语西部裕固语门巴族使用门巴语仓拉语。因此,全国55个少数民族,共使用72种语言。这些语言分别属于五个语系: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南岛语系南亚语系印欧语系
汉藏语系又可分为汉语和藏缅、苗瑶、壮侗三个语族。属于藏缅语族的有藏、 门巴、仓拉、珞巴、羌、普米、独龙、景颇、彝、傈僳、哈尼、拉祜、纳西、基诺怒苏、阿侬、柔若、土家、载瓦、阿昌等语言;属于苗瑶语族的有苗、布努、勉、畲等语言;属于壮侗语族的有壮、布依、傣、侗、水、仫佬、毛南、拉珈、黎、仡佬等语言。
阿尔泰语系又可分为蒙古、突厥、满-通古斯三个语族。属于蒙古语族的有蒙古、达斡尔、东乡、东部裕固、土和保安等语言;属于突厥语族的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塔尔撒拉、西部裕固等语言;属于满-通古斯语族的有满、锡伯、赫哲鄂温克鄂伦春等语言。
属于南亚语系的有佤、德昂、布朗等语言。
此外,京语的系属尚未确定。
各民族都热爱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把语言文字看成民族特征的重要方面,当作民族的宝贵财富,并对民族语言文字有着统一的愿望和意识;同时对本族文字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种稳固或守旧的心理。
除少数几个民族程度不同地转用了汉语外,多数民族以本族语言作为日常生活的主要交际工具;一些民族有传统的文字,一些民族使用新创文字。
使用情况
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如朝鲜,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等族,有大片聚居区,人口均在百万以上,文字历史也比较悠久,他们的语言除了在家庭内部、邻里亲友间使用外,还在本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个领域中使用,甚至在一些邻近的或者杂居在一起的其他民族中使用。
第二种类型,如彝族傣族,他们虽然也有成片的聚居区,有传统的文字,但是文字没有统一的规范,方言差异也较大,本民族的语言在社会上的应用不如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那么广泛。壮语和傈僳语拉祜语景颇语载瓦语由于语言内部差别较大,全民族通用的共同语还没有形成,文字的使用范围也很小,语言使用情况与彝语、傣语接近。
第三种类型,民族的语言只在本民族内部日常生活中使用,在政治生活、学校教育中往往使用其他民族的语言(主要是汉语,有些地方也使用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没有与本民族语言相一致的文字,一般使用汉字。属于这个类型的少数民族语言相当多,大约占语言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使用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语言文字
文字是书写语言的符号,它产生以后,克服了语言的时空限制,扩大了信息传播,增加了文化积累,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回辉语除外)、满族主要部分不使用自己民族的文字外,有29个民族有与自己的语言相一致的文字,是中国文字史的重要部分由于,有的民族使用一种以上的文字,如傣语使用4种文字,景颇族使用2种文字,所以29个民族共使用54种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主要是50年代,政府组织语言学专家、少数民族知识分子经过调查研究,先后为壮、布依、彝、苗、哈尼、傈僳、纳西、侗、佤、黎等10个民族制订了14种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其中,分别为苗语的不同方言制订了4种文字方案,为哈尼语的不同方言制订了2种文字方案。后来又为景颇族的载瓦支系制订了拉丁字母形式的载瓦文方案,为土族制订了拉丁字母形式的土文方案。80年代根据本民族的要求,又为白、独龙、土家、羌、基诺等民族设计了拼音文字方案。
朝鲜,藏、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彝、傣等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字。
55个少数民族使用语言文字的情况列表如下(不包括兼用汉语或其他少数民族语言的情况):
前景
最新调查显示:中国正在使用的120余种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语言约占语言总数的一半;在1000人以下的有20余种,它们基本上处于濒临消亡的边缘。据中国民族语言学会名誉会长孙宏开教授介绍,有几种少数民族语言已经处于完全失去交际功能的状态,如满语、畲语、赫哲语塔塔尔语等;有20%的语言已经濒危,如怒语仡佬语普米语基诺语等;40%的语言已经显露濒危迹象或正在走向濒危。
对此,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教授指出:当今处于弱势的民族语言正面临着强势语言全球化、互联网等的冲击。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5 17:55
目录
概述
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