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嵩之(1189年-1257年10月6日) ,
字子由,
庆元府鄞县(今浙江省
宁波市鄞州区)人。
南宋中后期宰相,右仆射
史浩从孙、
右丞相史弥远侄子、提举福建盐
茶事史弥忠之子。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史嵩之出身显赫,
从祖父史浩,是
宋孝宗的老师,宋孝宗在位时,一度官拜
右丞相;从叔
史弥远,在
开禧北伐失败后,参谋诛杀外戚
韩侂胄,成为
宋宁宗、宋
理宗时期的权臣;父亲
史弥忠,官至提举福建盐
茶事,为政有能,且不攀附史弥远,在诸子显贵后,仍朴素如初。
史嵩之年少时,风流倜傥,曾在
东钱湖梨花山读书,他所接受的是陆学与吕学中的事功学。史嵩之行事果断,似乎更喜欢
事功之学,而不喜欢
朱学人士的迂缓。一次,他与
内弟陈埙在山寺讲学,山寺的僧人讨厌他。史嵩之很恼怒,当夜就焚烧其庐而去。
嘉定十三年(1220年),史嵩之中进士,调任
光化军司户参军。不久,史弥远问史嵩之说:“给你换一个新的职位,你想去哪里?”史嵩之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希望能到襄(阳)汉(水)一带去做官。”史弥远听了,很高兴地答应了。即调史嵩之为
襄阳户曹。
襄阳地处在
汉水中游南岸,与北岸的樊城相呼应,是扼守长江的屏障,其在
南宋的地位至关重要,完全可以用咽喉来作比喻。然而史弥远虽然在相位日很久了,却其实并不知
襄汉的表里。史嵩之似乎对荆襄地区作过比较深入的研究,知道这一地方对南宋的重要性。所以当史弥远问他时,他便能马上作出去襄汉的肯定回答。
在南宋与金对峙之际,站在南宋,从军事角上看,荆襄上游的意义甚至超过了两淮。所谓“有
江汉而无淮泗,国必弱,有淮泗而无江汉之上游,国必危。”荆襄不仅在与金人抗衡上可以作为屏障,即使就南宋内部而言,“据上游之势”的荆襄地区可以给下游的
建康、
临安构成很大的压力。可见荆襄既
有对上游的
屏障作用,又有对下游的消极意义。
经营襄阳
南宋如果想向北方进取或抵御北方的进逼,势必重视襄阳的经营。史嵩之精明地意识到了荆襄的地位,他希望从基层立身,从这一重要的地方做起,这就足以证明他所具有的谋略与雄心。
襄阳所处的
南阳盆地具有东西伸展、南北交汇的特点。无论是东西之争,还是南北之争,南阳盆地都是兵家必争之地。襄阳地处南阳盆地的南部,依托湖北,通过
汉水和长江,东连吴会,西通
巴蜀;由南阳盆地,可以北出中原,可以西入关中,还可经
汉中而联络
陇西。南北对抗时,南方的军事防御线东西延绵三四千里,襄阳便处在这条漫长战线的
东南段与西北段之间的连接点上。因此,襄阳虽然是作为湖北境内的一大重心,但实际上已超出了局部
地域性而具有了全域性的意义。以天下言之,则重在襄阳。作为一方重镇,襄阳的地位具有全域性的意义。
就宋金对峙的现实看,金人自东北方向而来,其战争
策源地远在
辽东。自
关陇、荆襄至东南这条西北-东南向的斜线与金兵打击方向即东北-西南向的斜线相垂直,再加上山河之险,可确保南宋王朝暂时规避在金人打击的
锋锐之外。这条斜线延绵数千里,联系纽带是长江和汉水,长江东连吴会,西通巴蜀,荆襄居其中。汉水自
汉口上溯,远达甘肃东南边缘,是为关陇与东南联系的捷径,襄阳处在这条联系线的衔接部位。这样,襄阳在南宋国防线上的重要地位实是不言自明。如果说自关陇至东南这条国防线犹如一条巨大的弓弦的话,那么,自襄阳出兵北进便属如箭在弦。其势能之大,
无可言喻。
可见对襄阳经营的是否得当,足以决定其在战略上是主动还是被动。
淳熙年间,
陈亮上书
宋孝宗,建议经营荆襄以图恢复中原。其论荆襄地区之形势曰:“(荆襄之地)东通吴会,西连巴蜀,南极湖湘,北控关洛,左右伸缩,皆足为进取之机。今诚能开垦其地,洗濯其人,以发洩其气而用之,使足以接关洛之气,则可以争衡於中国矣。”
陈亮还以为齐、秦
二地犹如两臂,“必先东举齐,西举秦,则大河以南,长淮以北,固吾腹中物。”然而当时齐、秦两地为金人所据,金人重戍齐、秦而缓于荆襄,则南宋经营好荆襄实可维持一种可攻可守的态势:若金人攻淮南,则宋兵自荆襄北出,趋金兵之後,可减轻淮南方面的压力;若金人以重点压荆襄,则以东西两面之军牵制其後;若时机成熟,令荆襄之兵北上,持重缓进,示形于唐、邓之间,金人必回兵增戍河南,如此则金人齐、秦二地之势分;齐、秦二地之势分,则可以四川之军北攻关陇,以水师经海道与山东豪杰配合以取山东。这样,以荆襄与东西两翼之军配合,无论
战争形势如何变化,都可使南宋保持战争的主动权。陈亮经营荆襄的建议,可谓独具慧眼。
史嵩之也同时具有这种眼光,从自入仕以后,他几乎一直都呆在襄阳一带:
绍定元年(1228年),史嵩之在襄阳经理屯田,积谷达六十八万石。被加官,并奉命
权知枣阳军。次年,调任
军器监丞兼权知枣阳军,不久后兼任制置司
参议官。
绍定三年(1230年),枣阳军的屯田工作再获成功,史嵩之也因此升官二级。后又因祭祀明堂赐恩,又被封为
鄞县男,加赐食邑。随后以
直秘阁、京西
转运判官兼
提举常平,又兼安抚制置司参议官。
绍定四年(1231年),自
大理少卿兼京西、湖北制置副使。次年升为大理卿兼权
刑部侍郎,旋即升授为京西、
湖北路制置使兼知
襄阳府,“赐便宜指挥”,至绍定六年(1233年)加迁刑部侍郎。自此,史嵩之正式成为了京湖战区的帅臣。
史称他常常暗中将襄阳地理和撤戍增防的机要
情况报告给史弥远,于是在不到十年的时间便成为了京湖帅臣。他努力经营襄阳,开展屯田,抓住了最关键的问题,为坚固襄阳的防守备足了粮草和兵马。
联蒙灭金
绍定六年(1233年),
大蒙古国的窝阔台汗遣使臣王楫南下来到京湖,与史嵩之商议协同进攻
金国、支援蒙军粮草的事务,并许下诺言,灭金之后将河南地区归宋廷所有。史嵩之便奏报朝廷,请予批准。
十月,宋廷在史弥远的决策下,决定
联蒙灭金,命令京湖制置司出兵。史嵩之于是派江海、
江万载叔侄携
孟珙等领兵两万、运粮三十万石,奔赴蔡州。至
端平元年(1234年)正月,蔡州被攻破,
金哀宗自缢而死,孟珙携带金哀宗一半的尸体及金国皇帝的仪仗器械和玉玺等宝物
凯旋而归,金国彻底灭亡。这其中自然有史嵩之善于用将士的功劳。因此这一战给史嵩之带来了无限的声誉,同时也使理宗看到了他的才能。
端平入洛
金亡之后,理宗虽然献俘太庙,但蒙古却不归还河南地区。根据当时形势判断,宋、蒙早晚必有一战,守将
赵葵等因此提出了据关守河的策略,并得到了丞相
郑清之的支持。但这一战略实在关系到南宋的存亡,于是就拿到朝堂来进行讨论,这时
参知政事乔行简及其盟友几乎一致表示反对。乔行简主和是一贯的,但其实这次反对“据关阻河”,更多的出于乔行简个人的因素,他早有结盟取代郑清之的企图。由于理宗亲自决策,朝廷最终商议发兵入洛。但发兵入洛能否成功实施,京湖制置使的史嵩之成了关键人物,当朝廷把这一决定告诉史嵩之时,他坚决反对,并上书六条,力陈非策;在两淮军出动之后,理宗以
兵部尚书的职位来诱惑他参加,竟也被一口回绝。
尽管史嵩之反对出兵,但理宗与郑清之还是让他负责筹画粮饷,史嵩之以“荆襄连年水潦螟蝗之灾,饥馑流亡之患,极力振救,尚不聊生”为由推辞,并再次表达了自己反对入洛的立场。既然朝廷已经决策,郑清之以为必须同心协力,一致对外,于是就写信给史嵩之,叫他“勿为异同”。史嵩之还是力求辞去此职,但最终勉强地接受了这一职务。
事实上,自史弥远去世后,郑清之为弥合朝廷裂痕,召还了
真德秀、
魏了翁等不愿与史弥远合作的“名贤”,彻底改变了史弥远执政时期“满朝
紫衣贵,尽是四明人”的局面。结果郑清之不仅既得罪了四明人,也没有达到弥合朝廷裂痕的目的,相反,这些召还的名贤尤其是朱学人士
杜范等人因曾得益于
乔行简的提拔,便很快就与乔行简成了结盟,并帮助乔行简谋相以取代郑清之。在史嵩之看来这就是迂缓,他不愿同郑清之合作。
端平元年(1234年)六月,全子才帅前部进入开封,接著赵葵率领淮东军主力也赶到
汴京,并且不顾粮饷未集的情况,将远道而来的队伍强行编成两队,分别由徐敏子、杨义指挥,由于粮草不足,赵葵强令各军只带五日粮出发。徐敏子整军开入洛阳的第二天,之前携带的五日军粮已在过去的八天里吃完,宋军开始“采篙和面作饼而食之”。而当天夜里,杨义指挥的庐州强勇一万五千余人行军至龙门,遭到蒙军骁将
刘亨安部的伏击,全军覆没。随后的龙门一战,徐敏子所部一触即溃,被蒙古军追奔数百里,杀伤十之八九。因史嵩之及四川制置使赵彦呐屡次不理朝廷促粮的诏令,粮饷不足,入洛宋军只好弃洛退归。于是,端平入洛以宋军损失近三万,三京再次丢弃而告终。
事后,理宗下诏追究责任,称史嵩之“亦上疏求去,嵩之不肯转饷,罪尤甚于(郑)清之,准令免职。”
入朝拜相
端平二年(1235年),蒙古窝阔台汗命将南征,兵分三路,分别自江淮、荆襄、四川发起大规模进攻。宋军抗战形势仍如“
常山蛇势”,东西呼应:东恃江淮、中拒江汉、西恃
秦巴山地。宋廷以荆襄战区为抗战重点,配以重兵,除在唐、邓一带屯田备边外,又以
孟珙为襄阳
都统制,训练精锐之卒,分屯樊城、
新野和唐、邓之间。蒙古军遭到了宋军顽强的抵抗,迟迟打不开局面。
端平三年(1236年)三月,宋朝襄阳北平主将王旻以襄阳降于蒙古。一方重镇,未经战斗,即为蒙古所有,此事在荆襄乃至整个宋廷造成极大的震动。郑清之因此去位,朝廷以乔行简为相。这时的理宗一心想达成和议,派史嵩之任
淮西制置使去前线督战,史嵩之把督府设在远离战场的鄂州,放弃了
战略要地淮西,并力主和议。遭到大臣李宗勉的批评,他说:“如果一位主将,整天以和字放在心上,势必处处退却,不敢向前,亦将遭来祸患。”起居舍人
袁甫说:“我与史嵩之是同乡,但却未曾瞭解他;然而史嵩之的父亲
史弥忠,则与我是老朋友。史嵩之轻易说和,史弥忠每次都会告戒他不要轻易主和。现在朝廷甘心用父子不同心的人,我以为问题不只是史嵩之太轻易说和,还在于朝廷也未免用人太轻易了。”
监察御史王遂说:“史嵩之本不知兵,矜功自侈,谋身诡秘,欺君误国,留之襄阳一日,则有一日之忧。”
这时,孟珙赴
枢密院禀议刚刚回来,就遇到蒙古派将军忒木觫进攻江陵,史嵩之在黄州,即遣人给孟珙下达增援江陵的命令。孟珙驰赴江陵,连破了蒙古军二十四阵,夺还了被俘的二万人口,江陵之围就这样解住了。史嵩之因功于
嘉熙元年(1237年),进官
华文阁学士。
嘉熙二年(1238年),蒙古东路军的一支自
光州(今
河南潢川)下
复州(今湖北
沔阳),又转而攻打黄州、
蕲州、
安庆府,各地守臣弃城而逃。史嵩之檄令孟珙从江陵前来增援,将
口温不花击退。孟珙智勇善战,连胜两仗,使南宋在
江汉地区的不利形势得到扭转,一时朝野振奋。孟珙认为:“
襄樊为朝廷根本,应加经理。”他招纳降人,扩编军队,派兵分驻在樊城、新野、唐、邓之间。宋廷就以孟珙为京湖制置使,命令他恢复
郢州、
荆门,以便巩固江陵的北面屏障。
嘉熙三年(1239年),孟珙出兵,连续
三战三捷,相继收复了
信阳、樊城、光化和襄阳。史嵩之则被理宗擢为
参知政事,督视京湖、江西
军马,开府鄂州,成为宋廷前线的最高统帅。虽然孟珙接连获胜,但史嵩之仍主和议。这年九月,蒙军又以和议未能达成,攻下寿州和
泗州等地,在
真州被宋军击退。不久,又动用了号称八十万的大军围攻
庐州,想在巢湖造船,进攻江南。
安抚使兼知庐州
杜杲派
舟师及精锐部队扼守
淮水要害。
淮东、淮西民兵也参加了保卫庐州的战斗。蒙古兵无法进犯,改攻
滁州,知
招信军余玠亲提精兵救滁。蒙古军又转攻招信,被余玠回军打败。知
镇江府吴潜也组织民兵,夜渡长江,攻劫蒙军营寨。侵掠江淮的蒙古军不断遭受官军和民兵的攻击,只好北还。作为最高统帅的史嵩之又一次得到了理宗的
奖誉。
蒙古兵退,派遣使臣来宋,诱说南宋投降。理宗又想以对金议和的办法对蒙求和,史嵩之竭力附和。
右司谏曹豳指责史嵩之“以和误国”。但理宗与史嵩之观点一致,就派遣通好使,去与蒙军谈和。
自
郑清之罢相后,史嵩之就有意于相位。他企望史氏能重新得到宠爱,更企望自己能成就一番事业。
嘉熙四年(1240年)三月,史嵩之被理宗召回临安,拜
右丞相,兼
枢密使、
都督两淮四川京西湖北军马,进封
奉化郡公,实现了他多年振兴史氏的愿望。
史嵩之大权在握,为了筹画前哨江防,他迫令征集渔舟。大臣康植反对说:“令征渔舟,渔民无以为生,万万不可。”史嵩之劾奏将他贬为江陵酒官。
嘉熙行政,最终形成了乔行简、李宗勉、史嵩之
三驾马车的格局。当是人们的评价是:“乔失之泛,李失之狭,史失之专。”
淳祐元年(1241年),窝阔台病死,蒙古对宋的和议停顿,战争也暂时告一段落。史嵩之进《玉斧箴》,又挤掉了乔行简,独自柄国。
此时,
越南陈朝向南宋进贡,却不用南宋正朔,史嵩之建议用
宋仁宗时
范仲淹退
西夏国书的例子,以“不敢闻于朝”的理由拒绝此次入贡。
大臣
高斯得上奏,请求择才与史嵩之并相,史嵩之很恼怒,就指使他的党羽说高斯得叔父
兄子不可以同在朝,将其外放通判绍兴。
淳祐二年(1241年),《四朝帝纪》一书写成,史嵩之不顾反对,改掉高斯得所草的《甯宗卷》中对于济王的评论,然后进献,同时又进献了《孝宗经武要略》《甯宗实录》《
日历》《
会要》《
玉牒》等,被进升为
金紫光禄大夫,增加食邑。同年冬,进封永国公,再加食邑。
史嵩之行事果决,一旦发现有人对自己的事业构成阻力,就会加以除去。
史嵩之为政专断,因而招来广泛的不满,
虞复上表《爱养根本之说》,极力反对史嵩之的独断专行,结果也被降职任都
郎官。
李昴英就写了一篇《论史丞相疏》上奏,揭露史嵩之。
父忧离职
淳祐四年(1243年)九月,史嵩之的父亲病故,但他却贪恋权位,不肯守孝,竟援引战时特例,企图自我起复。结果自然引来了一片反对声,四明当时流传著这样十七
字说:“(马)光祖做总领,许堪为守臣,丞相(指史嵩之)要复起援例。”临安
太学生黄恺伯、
金九万、孙翼凤等百四十四人,武学生翁日善等六十七人,京学生
刘时举、王元野、黄道等九十四人,宗学生与寰等三十四人,
建昌军学教授卢钺等人都上书论嵩之不当起复,指责他“席宠怙势,殄灭天良”,“心术不正,行踪诡秘,力主和议,瓦解斗志,窃据宰位,处心积虑,居心叵测”。他们对史嵩之的“专”愤愤不平,发展到此次事件,遂一发不可收拾。
而理宗努力起用史嵩之,既有感激史弥远的原因,也有看重史嵩之才能的因素。理宗与徐元杰有一段私下对白:上问:“史嵩之起复如何?”奏云:“陛下以为如何?”上曰:“从权尔。”奏云:“此命出於陛下之心乎?出於大臣之心乎?”上曰:“出於朕意,朕以国家多事,用祖宗典故起之。三学生上书,卿曾见否?”奏云:“闻有此书,尚未之见。”上曰:“人言太甚。”上曰:“朕自当优容之,但边事亦罕有熟者,史嵩之久在边间,是以起复。”这段对白说明了一切,理宗需要史嵩之,边间需要史嵩之。
但由于史嵩之当国时,深深地得罪了公论。而史氏已有史弥远一个在位二十六年,人们不愿意再让史氏长期任相了。故而朝中反对他的大臣借此起复发起的一场攻讦运动,其规模之大、语言之激烈都是宋代历史上罕见的。最终连史嵩之的侄子史璟卿都写信对他大加指责。
史嵩之为相期间,与他共政的先后有十名执政,但他们大都无权力,即使是始终与史嵩之共政
范钟也如此。
总论:
史嵩之的相业,也不能一概加以否定。史嵩之广揽人才,为朝廷所用。“荐士三十有二人,其后
董槐、吴潜皆贤相”。这一点还可从别人对他的攻击中反映出来:今(淳祐初)任用混肴,薰莸同器,
遂使贤者耻与同群。其(史嵩之)先也夺陛下之心,其次夺士大夫之心,而其甚也夺豪杰之心。今日士大夫,嵩之皆变化其心而收摄之矣。可见在史嵩之领导下,君臣有团结一心之势,这显然有利于克服内外交困的局面。史嵩之执政时,废十六界,行十七界,以二准十七界之五,而十七界仅值铜钱五十文,
十八界值二百五十文。从嘉熙四年至
景定五年,二十五年中,百姓颇为安顿。他还采用专卖政策,增收财富,拨赴边州。他任职期间边防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果,特别是余玠在四川实行的山城防御计画以及孟珙对襄樊的建设,这些都对南宋后期的抗蒙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很多人都不这么看,《
宋史》论曰:弥远之罪既著,故当时不乐嵩之继也,因丧起复,群起攻之,然固将才也。显示人们是因否定史弥远而
完全否定史嵩之,而这种否定是先验的。在大臣们的反对下,理宗最终放弃了复用史嵩之的打算。
失意而终
同知枢密院事杜范得到
乔行简的提拔,位列执政,与中书舍人徐元杰、
户部侍郎刘汉弼被称为“
淳祐三贤”,不屑与史嵩之共事,辞职回乡。理宗让人追回,并命令临安各城门的官员不得让杜范出城。太学生们也纷纷上书挽留杜范,还直接把矛头指向史嵩之。史嵩之久擅国柄,为了平息舆论,他采用欲擒故纵的策略,于是六次请求辞相,理宗果然不批准。但杜范一派的大臣却充分利用这一机会驱遂史嵩之。刘汉弼就秘密上奏理宗说:“现在史嵩之既然多次请求辞职,就让他去为父守丧吧。皇上应当选择贤臣,早日笃定相位。”理宗狠下心来,采纳了刘汉弼的建议,同意史嵩之请辞。但不过几日,又回心转意,准备重新起用史嵩之。听到这个消息后,整个朝廷哗然失色。徐元杰认为理宗这种做法是游戏国事、出尔反尔,於是“攻之甚力。”这时太学生们又纷纷上书坚决反对重新起用史嵩之。理宗在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放弃起复史嵩之的打算。
淳祐四年(1243年),范钟进拜
左丞相,杜范入拜
右丞相。当时范钟身为首相,但实受制于杜范。
杜范拜相后,发布了一系列措施,临安士民欢呼载道。杜范又擢徐元杰为
工部侍郎,一切政事都与他商议。谁料不久后,杜范竟暴病而亡,在相位不过八十日。还没有过一个月,徐元杰也暴毙身亡。三学诸生听说此事,都说徐元杰是被人谋害而死的,他为抱不平,於是伏阙上书,说“历期以来,小人之倾陷君子,不过使之远谪,触冒烟瘴而死。今蛮烟瘴雨,不在岭南,转在朝廷,臣等实不胜惊骇!”理宗见了此书,下诏将阁中承侍吏役逮交
临安府审讯,但没有进展。随后,刘汉弼又忽然得病身死。
三人相继暴死后,太学生蔡德润等一百七十三人
叩阍上书,为之讼冤。众议愈加沸腾,竟有人说杜范中毒而亡,在廷诸臣无不人人危惧。就在这时,史璟卿也暴病而亡。有了这件事,大家都怀疑到了史嵩之的头上。
有的议论还说得有根有据:一年,史弥远的儿子
史宇之休了他的媳妇洪氏。据说是因为对林氏不够孝顺,林氏是史弥远的嬖妾,因深得宠爱,平日淫纵自如,她为弥远只生一子,即宇之,宇之娶洪氏,而洪氏不能与林氏合污同秽,妨碍了林氏淫纵,林氏就叫宇之休出洪氏。杜范得知就上奏说:“朝廷应当戒谕史氏,弗使丑声有闻。”理宗没有过问。不久林氏死了,理宗给予恩泽,恤典极盛。杜范又上奏说:“皇上因为林氏是
卫王(弥远)嬖妾而曲徇其情,为什么只是不想一想洪氏是卫王的媳妇呢?”当时嵩之在相位,因此杜范上奏中就有:“宰臣(嵩之)本来是卫王的同族,连这样的家事都不管,
那他还能凭什么来治理天下呢?”杜范也的确管得太宽了,史嵩之听到后,非常气愤,自然把对杜范的恨心都记在心里,何况杜范在理宗心目中地位日高,必谋相位,于是史嵩之就差人去摸透杜范的习惯。史嵩之去相,而取代他的就是杜范,史嵩之再也不能容忍,他得知杜范平素嗜书如命,便用毒药涂在
书简上,叫人献给杜范,杜范旦夕翻阅此书,毒气蒸目,就失明死亡。这些都只是一种猜测,但当时史嵩之为公论所不容,却是事实。
理宗于是御笔除授史嵩之祠官。史嵩之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得回乡。在住地建设府第,并在附近建云树壁、钓鱼台、三溪桥,闲居在此。期间,理宗曾三次想恢复史嵩之的职务,一次是淳祐六年服丧期满,一次是淳祐十年,郑清之将不久于人世,另一次是
宝祐四年,史嵩之表示晚岁愿守蜀,但每次都因遭遇强烈的反对而无果,致使史嵩之闲废十三年,终不得复出。
宝祐四年(1256年)春,史嵩之被授为
观文殿大学士,加封食邑。
宝祐五年八月二十七日(1257年10月6日),史嵩之去世,享年六十九岁。朝廷追赠他为
少师、安德军节度使,进封
鲁国公,谥号“忠简”,因为
家讳改谥“庄肃”。
德祐(1275年-1276年)初年,因
右正言徐直方的进言,史嵩之被夺谥。
主要影响
史嵩之第二次经理京湖防务时,荐士三十二人,
董槐、
吴潜后来都称贤相。任相以后,于京湖用
孟珙,川蜀用
余玠,二人在抗御蒙古南侵的战事中都功绩卓著。
历史评价
脱脱:弥远之罪既著,故当时不乐嵩之之继也,因丧起复,群起攻之,然固将才也。
林瑞翰:理宗在位四十年,大抵而言,初期委政于
史弥远,中期委政于
郑清之、史嵩之,晚期委政于贾似道。
亲属关系
曾祖:史师木
儿子:史介青。
主要作品
史嵩之诗文颇佳,《甬上宋元诗略》载其《雪后》诗云:“同云收万里,斜日已三竿。有鸟皆潜迹,无风尚送寒。晴稽如下雨,祐涧忽鸣湍。渐觉山河复,方知世界宽”。写雪融之景,视野开阔,描摹细微。
史嵩之著有《野乐编》,已佚。《
全宋诗》卷3161录其诗三首。《
全宋文》卷7684收有其文。还主持编纂有高宗、孝宗、光宗、宁宗朝“
帝纪”及《孝宗经武要略》等。
轶事典故
在史嵩之墓发掘前,史料多有误认为史嵩之是史浩之孙的记载,而据墓圹志显示,史嵩之为
史诏四
世孙;史嵩之的祖父为
史渐,是史浩的堂表兄弟;史嵩之的父亲为
史弥忠,史弥忠与史弥远是堂
表亲的关系。
而圹志还记载着史嵩之卒于南宋宝祐五年(1257年),与《宋史·理宗纪》相同,足以证明《宋史·史嵩之传》宝祐四年之说的错误。
后世纪念
诗词
吊史相
元·戴帅初
日晏霜浓十二月,林疏石瘦第三溪。云沙有径萦寒烧,松屋无人鸣昼鸡。
几聚衣冠块作土,当年歌舞醉如泥。早知涉世真成梦,不弃山前春雨犁。
三溪桥吊史相
明·柴孝东
雨洗东山一振衣,过桥
草树正霏霏。茅庵小坐
成清绝,竹径双开对翠微。
石壁尚存云栈迹,溪浪故绕
钓鱼矶。可怜丞相家何在,水自涓涓鸟自飞。
墓园
史嵩之墓位于
浙江省
余姚市
河姆渡镇车厩五联村林夹岙山腰,于2011年12月,由
浙江省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
史嵩之墓南高北低,呈西南东北走向,由墓园和
功德坟寺组成,目前墓园已经面目全非,寺庙遗址保留。2011年发掘墓园内的墓室部分,共清理
古墓葬4座,其中两座为清代晚期平民墓葬;另两座分别为南宋
右丞相史嵩之及其继室
赵氏之墓。
史嵩之夫妇墓均为长方形石顶砖椁单室墓,南北平行相距两米。古墓由“甬道、排水道、墓室”三部分组成,墓顶顶端覆盖着一整块经过雕凿的
梅园石大石板,石板长3.8米、宽1.9米,厚40公分,重量超过8吨。“之所以确认这是史嵩之墓,是在墓顶石板中央覆盖着一块长方形圹志,上面记载着墓主人的生平及其家族情况,明确了这是史嵩之夫妇墓。”圹志中除记载了史嵩之夫妇埋葬的具体位置,还记载了史嵩之的生平、官职及子孙等家族情况。圹志中最有价值的是为研究史氏家族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弥补了史书不足及错误之处。
史嵩之墓被盗严重,出土器物不多。其中的一具
赭红色漆
木棺,木棺主体保存较好,长2.37米,宽0.7米,高0.92米,木棺厚10-11厘米。在木棺破损前盗洞处,发现了一件玉佩,一件
镏金铜环、
水银若干、少量古铜钱及
丝织品残骸。这件“和合二仙”玉佩雕刻精美,镏金铜环由方形和圆形相连,鲜亮如新,环上还残留着灰黄色的
纺织物。
墓中出土的保存尚好的丝织品为宁波地区首次发现,填补了浙江省乃至中国南宋服装史研究的空白,对于南宋
浙东经济史、
手工业和
纺织业技术史具有弥足珍贵的研究价值。
此外,赵氏墓葬同样曾经被多次盗扰,除出土少量
古钱币和1枚金钗外,墓室空无余物。考古专家分析:“赵氏圹志为史嵩之家族研究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对研究宋代赵氏宗室及
明州(庆元)史氏望族、宋代
宁波地方史志也有较高的文献价值。”据记载,赵氏为史嵩之继室,生三男六女,死后被封为“魏国夫人”。
史料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