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Nationwide Master's Program Unified Admissions Examination,简称“
考研”或“统考”)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
初试和
复试组成。是一项
选拔性考试,所录取
学历类型为
普通高等教育。
报考指南
报考条件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八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七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七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七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七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报考分类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
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报考常识
1.考研高校选择
A.三本(本地区、本学校、本专业)
C.一本二跨(本专业、跨地区、跨学校)
D.二本一跨(本地、本专业、跨学校)
E.二本一跨(本地、本学校、跨专业)
2.院校及专业选择
综合自身实际和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来考虑。
3.考研科目
共四门:两门
公共课、一门
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
专业课。
两门公共课:政治、外语。
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
一门专业课(分为13大类):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其中:
法硕、
西医综合、
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农学等属统考专业课;其他非统考专业课都是各高校
自主命题。
4.考研时间
每年倒数第二个周末。
5.考研分数(总分500分)
政治:100分
外语:100分
数学或专业基础:150分
专业课:150分
其中:
管理类联考分数是300分(包括外语二100分,管理类综合200分)。
6.试卷结构:
政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4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0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4分,思修与法律基础16分,当代世界经济与形势与政策16分)
外语:完型填空10分,阅读A40分,阅读B(即新题型)10分,翻译10分,大作文20分,小作文10分
数学:理工类(数一、数二)经济类(数三)
数二:高数78%、线性代数22%、不考概率统计
数三:高数56%、线性代数22%、概率统计22%
7.报名及考试时间(具体以网站公布为准)
(1)网上咨询:9月22日—26日(每天9:00-17:00)
(2)
预报名:9月25日—9月28日(每天9:00-22:00)
(3)正式报名: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4)现场确认:11月10日至11月14日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以2016年考研报名时间作参考)
8.研究生考试时间:每科3个小时
第一天上午政治(8:30-11:30)
下午外语(2:00-5:00)
第二天上午数学或专业基础课(8:30-11:30)
下午专业课(2:00-5:00)
9.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每年3月份
(1)复试一般在3-5月
(2)复试在考研中的权重是30%~50%
(3)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4)笔试分为外语的听力笔试和专业笔试
(5)面试分为外语口语和专业课面试
10.有关专硕vs学硕:
招生分区
网报指南
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报名时间的每天9:00-22:00。
网报准备
以上信息参考
网报流程
网报流程图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实名注册,请牢记注册的学信网用户名和密码,后期的信息查询、准考证下载和调剂仍然需要使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无需重复注册;
(3)填写考生信息(学籍学历、基本信息、户籍档案、家庭主要成员、学习与工作经历、奖惩情况、联系方式)。填写考生信息时,请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准确填报,带*的文本框为必填内容,证件号码等使用半角英文输入法输入;考生填写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家庭主要成员和学习与工作经历均至少要完整填写一项;
(4)请不要开启有网页拦截功能的软件;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须取消已有的报名再添加新的报名信息,已取消的报名信息不可用于网上确认;
(5)报考专业名称前面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为专业学位的专业,其他为学术型专业;
(6)报名过程中,请认真阅读各省市招办、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由于违反公告造成无效报名考生自行负责;
(7)牢记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报名号是考生在报考点网上确认的重要信息,如遗失,可凭考生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报系统查询;
(8)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报考点报考的考生,需要网上支付报考费;
(9)修改或查询自己的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及报考点等信息是不可修改的内容;请在网报结束前登录确认所填信息,建议将所有信息保存;在需网上支付的报考点报考的考生请检查网上支付是否成功(银行卡扣费即为成功支付);
(10)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是有效数据,不需要重复填报;
(1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点选择在全国31省份的考生均可通过研招网进行网上缴费(即在全国31省份考试的考生,特殊要求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考生均需要
网上支付报考费,需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网上支付。
注意事项
1.如选择报考点已满,则无法交费。若要更换报考点,只能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再新增一条报名信息。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报考点咨询。
2.考生可在报名阶段,修改除“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报考关键信息及报考点不可修改项以外的
其他信息。
3.网上缴费不限制必须使用报名用户本人银行卡,只要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有效银行卡交费即可。
开具发票
请联系报考点所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咨询发票如何开具。
缴费退费
截止2020年10月31日统考网报结束前取消报名的、由于系统或者网络原因造成的同一订单号(或报名号)重复支付的,由研招网统一安排退费。
如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审核不通过等其他情况,由报考点所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是否予以退费,建议查看省级网报公告相关说明。如有疑问,请联系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退费处理将于本年度12月进行,预计最晚于12月底前完成,请耐心等待,感谢理解和支持。
考生注意事项:退费款项将原路返回报名支付时使用的
支付宝账户或者银行卡,请保证账户的有效状态,切勿注销交费账户。
查询缴费
(1)通过
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查询缴费标志是否已变更为已缴费。
(2)查看银行卡消费记录,已扣费即已成功缴费,特殊情况下,研招网状态可能没有变为已缴费状态,请考生不用担心。
(3)查阅报考点所在省市区发布的信息,获取咨询方式。
选校验码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与所选报考点所在省级管理部门联系,提供省级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后获取
校验码。
选报考点
选报原则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
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选报流程
①认真阅读网报公告,了解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②如有疑问,电话咨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报考点进行确认。
③在统考网报系统中,完成前面的步骤后,选择报考点所在省市,然后在下拉列表中选择报考点。
查询信息
进入报名系统,在报名信息和下载的报名信息表中,首行位置查看。
注意事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生成报名号后,报考点、报考单位不可修改,考生在选择过程中需慎重操作。如报名成功后,确实需更改,请先取消已填写志愿,重新填报。
报考点有人数限制,若已满,将不再接受报名或交费,可考虑更换报考点进行报名。
两种情况
①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②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两个问题
①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②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如果想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报考点,要符合工作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
注:一般需要提交工作单位开具的
工作证明,具体请查询网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报考点或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网上确认
确认地点
不同身份的考生报考点不同。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
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需要带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
3、网上报名编号(即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显示的9位数字报名号)。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根据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核验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咨询招生单位。
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其它招生单位或报考点规定的相关材料。
需要做的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点选择在全国31省份的考生均可通过研招网进行网上缴费(即在全国31省份考试的考生,特殊要求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4、采集考生图像信息。
温馨提示
★所有考生(不含
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点只对考生居民身份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省、招生单位以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准考证下载
提醒: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24小时开通)。《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1、《准考证》由考生使用
A4幅面白纸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3、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考生应在考前了解考试地点及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
准考证》和有效
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
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
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
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
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
涂改液、
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
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
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
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
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
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
试卷、
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
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
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
法律责任。
学科指南
英语
一、适用专业不同。
只适用英语一的专业
学硕:所有学术硕士全部适用(十三门类)。其中,其它语种、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单独考试外语可由招生单位设置自命题科目,也可选用全国统考科目。
专硕: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公共卫生(1053)等10类专业硕士。
只适用英语二的专业
学硕:无
专硕: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1)、会计(1253)等7类专业硕士。
选用英语一或英语二的专业
学硕:无
专硕: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税务(0253)等30类专业硕士。
不适用英语一或英语二的专业
学硕:无
专硕:翻译(0551)
二、考试题材不同。
英语一的题材和体裁没有明确限制,英语二要求考生应能读懂不同题材和体裁的文字资料,题材包括经济、管理、社会、文化、科普等,体裁包括
说明文、议论文和
记叙文等。
英语一与英语二对考生词汇、语法掌握程度的考察深度不同。
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大纲规定考查词汇范围一致。英语二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5500个左右常用
英语词汇以及相关常用词组。英语一的考查除满足英语二的要求外,还要求考生掌握词汇之间的词义关系以及词汇生成的基本知识。
英语二大纲规定了总共有八个语法点,而英语一大纲关于语法的规定则较为概念化,没有专门列出对
语法知识的具体要求,语法复习范围更为宽泛,任务量较大。
数学
只适用数学一的专业
学硕:工学门类下22个
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冶金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
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兵器科学与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硕:无
只适用数学二的专业
学硕:工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专硕:无
只适用数学三的专业
学硕:经济学门类下所有一级学科,管理学门类下3个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
专硕:无
选用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
学硕:工学门类下11个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科学技术史、软件工程、生物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安技术)。
专硕:无
选用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或招生单位自命题理学数学的专业
学硕:理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力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专硕:无
选用数学一、数学二、“
工业设计工程”或生物化学的专业
学硕:无
专硕: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
生物与医药(0860)、交通运输(0861)。
学硕:无
专硕: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税务(0253)、国际商务(0254)、保险(0255)、资产评估(0256)。
选用数学(农)、化学(农)或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专业
专硕:无
招生单位自命题理学数学或其它自命题科目,也可选用统考试题的专业
学硕:理学门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专硕:无
考试指南
考试方式
考研复试
考研复试是考生在通过初试的基础上,对考生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考察。考研复试关系到研究生是否能最终入选,是最后一道程序,因此在考研过程有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考研调剂
以上信息参考
1、登录调剂系统
调剂系统考生范围:
参加网上报名,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的统考、管理类联考、
法硕联考考生。
如果登录后不能使用调剂系统,可能因为:
1、分数未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
2、未正常参加网报或非调剂系统适用考生范围;
3、加分前没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加分后才达到;
2、查询调剂信息
登录调剂系统,查询各个招生单位发布的缺额信息(注:考生查询的缺额信息是动态变化的)
3、报名参加调剂
登录调剂系统根据提示信息填报
调剂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三个
平行志愿。
注意1:联系电话尤为重要,是招生单位联系考生的一个重要方式,可以填写多个,请认真填写。
注意2: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三个志愿单独计时),底下蓝字部分只是确定调剂数据没有变化而已。ps我记得可以保存信息不提交的,没必要重新填
4、修改调剂志愿
每条调剂志愿共有三种当前状态供查看:
1、调剂志愿已能被招生单位查询:即调剂志愿提交成功;
2、调剂志愿已被招生单位查看:招生单位已查看考生的调剂志愿,但尚未发送复试通知;
3、招生单位对此调剂志愿已发复试通知:考生需尽快查看复试通知内容并回复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
注意:
如果距离上次填报或修改不到48小时,那么志愿信息将显示为灰色不可修改状态,页面显示不分前后。
5、查看复试通知
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要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
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按照招生单位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关于“待录取”的说明: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招生单位发送的“
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招生单位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招生单位可随时取消“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该招生单位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由于各方面情况不断调整与变化,考生实际录取院系所专业,以招生单位实际录取情况为准。
普通硕士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普通
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
学术型学位,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专业硕士
根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定位,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培养特定职业
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硕士教育的
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致可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普通研究生)、传统在职研究生(单证)学习两类。
划线指南
国家线
考研国家线,是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教育部根据全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和
教育水平等,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分为两类,分别为一区和二区。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地处一区、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分别为A类考生和B类考生。
自划线
自主划线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只有34所高校有权自主划线。34所
自划线高校复试工作先于其他高校进行,可以将未通过一志愿复试线的考生及时调剂至其他高校,使其他招生单位和考生的调剂更加主动。
以上信息参考
港澳招生
招生院校
香港地区12所院校可内地招生
澳门地区6所院校可内地招生
以上信息来参考
招生区域
按照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政策,在内地下列25省市招生:
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
辽宁、湖南、广西、陕西、河南、
海南、云南、贵州、江西、河北、山西、
黑龙江、
吉林、安徽。
报考签证
一般情况下,申请
学生签证的时间大概需时4-6周。内地同学获本校录取后,应立即着手办理申请
香港特区入境签证手续。学校会在发出
录取通知书的同时,把香港特区入境签证申请表格一同寄给考生。
录取问题
港校和内地高校能同时录取吗。
不会存在同时录取的现象。
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珠海学院这10所高校参考考生高考成绩,在内地
自主招生,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被上述10所
香港高校录取的学生,内地高校不再予以录取。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仍参加内地高考统招,不过与往年不同的是,两校将列入
提前录取批次。这意味着考生在填报这两个高校中的任何一所高校同时,也可填报其他本科第一批次的内地
重点高校,即便在
提前批次未被录取,仍有机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时进入其他的内地重点高校,风险大大降低。
求学费用
在香港、澳门求学,花费比内地高校要多。每年的费用是十万至十二万港币左右,澳门的费用要稍低于香港高校。
推免指南
推免介绍
主词条:推免生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
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
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
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推免条件
高等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纳入国家
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应届毕业生(不含
专升本、
第二学士学位、
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
集体主义精神,
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和专业
能力倾向。
(四)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
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七)在制定综合
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
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高等学校可按上述要求制订推免生的具体条件,但应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
准备资料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4.学术成果(包括
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
学术水平的
工作成果);
5.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
以上为常见推免材料类别,仅供参考,具体请按招生单位要求准备。推免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推免系统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推免生网上报名录取系统。推免生(含
推免硕士生和
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名、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所有推免生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名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于9月28日至10月25日,可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招生单位及
专业志愿。所有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均应按规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荐及接收工作。
(一)最终
推免生名单、录取名单和推免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推荐高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招生单位按规定公示录取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二)9月22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推免服务系统”中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及录取推免生名单等备案公开的推免招生信息,均由各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提供,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推免生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相关推荐高校、招生单位联系咨询或向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申诉。
(四)当年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查看本人报名并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相关专业的同层次同类别推免生录取名单及相关录取信息。
推免阶段
第一阶段,9月22日起,推免生可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
第二阶段,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第三阶段,当年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看相关录取备案信息,栏目开放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19日。
注意事项
推免生需网上支付报名费。
推免服务系统提供代收推免报名费服务,报名费标准和规则均以推荐高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推免生对报名费如有疑问,请咨询推荐高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推免生所持的银行卡必须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功能,进行网上支付前请务必做好准备。
请提前存入报名费,存入金额一定要大于报名费,而且至少多出10元,以免造成支付失败。
推免生在支付报名费前,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一定先阅读各银行卡使用说明,必要时一边对照说明一边进行操作。
院校名单
2019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名单
以上信息参考
同等学力
内容说明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
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
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平台说明
同等学力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作为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旨在不改变
国家管理部门和
学位授予单位权责分工的前提下,通过现代化的
信息服务体系,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接受)申请、课程水平认定结果备案、全国统考报名、学位论文水平认定结果备案至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信息平台既可以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高效的
信息发布、信息采集、信息报送、
信息统计和信息管理服务,为
社会公众提供及时的
信息公开服务,也可以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集高校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水平认定结果备案、全国统考报名、学位论文水平认定结果备案、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电子信息服务。
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
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资助政策
政策概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研究生
奖助工作,将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作为完善
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重要部分。近两年,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研究生奖助政策,具体包括:《
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2】342号)、《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219号)、《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220号)。至此,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
三助”
岗位津贴、研究生
国家助学贷款、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
政策措施。
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所有
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
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因此,
统招生中只要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以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在职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
中央财政和
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
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
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所需资金按照
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
部门预算。
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
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
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
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
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
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
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
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
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指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津贴注重酬劳,调动学生参与
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
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校承担。高校要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
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
社会实践的积极性。高校要加大基本科研
业务费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开展自主研究,并对
人文社科、
基础学科等
科研经费较少的学科给予倾斜支持。
诚信考试
违规办法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
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作弊入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增设并规定了“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罪”和“
代替考试罪”,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
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作弊案件
2019年7月30日,被告人吴某某等4人因犯代替考试罪一审被判刑。其中,吴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人民币一千元,与
前罪未执行的拘役一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8年12月25日,买答案的“泥泞”落网。该男子姓张,29岁。他交代,向晏某购买答案后,他还通过其他渠道弄了一套作弊器材。在考研的那两天,他收到了“枪花”发来的答案,再用作弊器材发给考场内的考生宋某。但由于该答案
准确率不高,宋某并没有通过考试。
2017年3月21日,
2016年研究生考试泄题案的部分涉案人员在湖北
公安县人民法院受审,13名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涉及组织考试
作弊罪,
非法提供出售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三项。这是作弊入刑后首次有犯罪团伙同时涉及三项罪名。
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
追究刑事责任。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
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
作弊。
专项计划
强军计划
以上信息参考
援藏计划
以上信息参考
硕师计划
以上信息参考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启动实施定向新疆
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由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中山大学4所高校承担,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每校10人,中山大学20人。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以上信息参考
管理规定
历年考研
主词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研调查
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报名人数增幅达21.85%。继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高涨之后,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再次打破纪录,达到341万人,较2019年增长17.59%。
2019考研报名人数增加到290万人,报录比预计为3.6:1,较2018年明显提升。2020年考研报名人数再次上涨,共计341万,报录比预计为4:1,达到近20年来最高。
2021年考研报名人数继续呈递增趋势。2021年考研报考人数377万,较2020年341万增加36万,增幅10.6%,报考人数再创历史新高。
近五年全国考研报名人数迅速增长。2017年研究生报考人数首破200万人大关,达到201万。2021年研究生报考人数达到377万。
部署安全工作
2024年11月,从教育部获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部署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
据统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为388万。教育部要求,
•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招生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提高风险处置效率,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 强化安全保密,坚持最严标准狠抓安全保密落实,守牢试题试卷安全底线。
• 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安防体系建设,严格考生入场检查和考场管理,全力维护考试安全秩序。
• 强化应急处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 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宣传咨询服务,积极提供合理考试便利,竭诚为考生办好暖心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