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录取
在大规模招生之前提前进行的录取
根据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将一部分招生类别、性质、专业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学校和国家教委批准提前录取的一些学校集中起来,在大规模招生之前进行提前录取,这部分院校即提前录取院校。
提前录取概述
对提前录取的院校,按照不同层次和特点,分别确定每个学校的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按有关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数,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提前录取的学校一般包括解放军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少数国家教委批准的地方院校。每年大约有30所院校参加提前录取。其方法是:
1、实行体检面试的院校将从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进行录取。
2、不实行体检和面试的院校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利排列进行录取。
3、各录取院校根据计算机提供的名单到档案室提取考生档案。
4、经学校审查不予录取的考生,填写未录取考生登记表,由阅档人在考生档案封面签字,经录检组检查认为退档合理并在《未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之后,学校到档案室办理退档手续。《未录考生登记表》由录取院校和档案室各保存一份。
提前录取院校
提前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七类,分别为:
(1)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下同);
(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专业;
(4)航空、航海专业;
(5)外省音乐、美术院校(专业)和在湘重点院校(含参加第一批录取的一般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
(6)体育院校和重点院校(含参加第一批录取的一般院校)的体育本科专业。
(7)在湘本科院校按专业划线的文艺专业。
注意事项
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学校与专业,不能跨类混报。填报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志愿栏内只能填报同一类专业(音乐、美术或体育)的学校与专业,不得混报。填报在湘院校分专业划线的文艺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志愿栏内只能填报同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不得混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9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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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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