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系氏族制是原始
氏族公社的第二个阶段,又称“
父权制”。它是继
母系氏族制之后产生的社会制度。
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男子在生产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掌握了
社会财富,母系氏族社会便转化为
父系氏族社会。
简介
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全盛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日渐加速,男子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等主要的生产部门中逐渐占据主导的地位,于是母权制自然过渡为父权制。父系氏族公社逐渐形成了,从此,以父权为中心的个体家庭成为与氏族对抗的力量,原始社会逐渐趋于解体。男子依靠经济上的优势,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他们必然要求按照父系计算世系、继承财产,母权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了,原来对偶婚制下的从妻而居的传统,为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妇女的劳动局限在家庭之内,以家庭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女子在家庭经济中退居于从属地位。最初,这种小家庭依附于父系大家庭。生产进一步发展后,小家庭便有了更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氏族社会走到了瓦解的边缘。
父系氏制
父系氏的特征是,
氏族由一个男性祖先和他的子女以及他的
男性子孙的后代
组成,子孙皆归属父亲。世系由男性传递,财产也按父系继承。中国的
龙山文化即处于
父系氏族社会阶段。
父系氏族公社逐渐形成了。从此,以
父权为中心的个体家庭成为与氏族对抗的力量,
原始社会逐渐趋于解体。男子依靠经济上的优势,在
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他们必然要求按照南系计算世系、继承财产,
母权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了,原来
对偶婚制下的从妻而居的传统,为
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妇女的劳动局限在家庭之内,以家庭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女子在家庭经济中退居于从属地位。最初,这种小
家庭依附于父系大家庭。生产进一步发展后,小家庭便有了更多的独立性和
自主性.
氏族社会走到了瓦解的边缘。 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组成的生产、生活单位。有别于母系氏族公社的本质特征是,世系按父系计算,
财产由子女继承,男子是家庭和
社会的核心,有权支配家庭的财产,并支配家庭的成员。出现的社会原因在于妇女被排除在社会生产之外,身强力壮的男子转入
农牧业和
手工业等生产性经济领域,成为
社会生产的主要力量,取得支配生活资料的权利,并将个人的生活资料首先转化为私有财产,进而产生了将财产传给子女的需要和实践。这一历史进程最终以男子娶妻,建立
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形式得以完成。
人口的不断增加,往往分化为若干个父系
家庭公社,仍实行生产资料的共有制,但范围大大缩小。当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开始独立生产和生活时,家庭成为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
氏族制度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父系氏族公社存在的时间,一般认为在
新石器时代的后期和
青铜时代的初期。
龙山文化、
良渚文化等是这一时期典型的考古学文化。
氏族制
其存在时间相当于
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金石并用时代。父系氏族制形成的经济基础,一般表现为锄耕农业的发展,或由锄耕农业过渡到犁耕农业,或从动物驯养过渡到
畜牧业。尽管不同地区的人们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不同,如少数氏族部落不知道农业和畜牧业,而是以渔业和狩猎生产为主,也同样会从母系制过渡到父系制。新兴起的畜牧业和犁耕农业,甚至捕鱼业和手工业(金属加工),必然使男子的劳动比重占优势,
妇女所负担的家务劳动与其他生产活动分离开来,成为无足轻重的私人事务,从而男子和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便发生变化。这一转变是从
母系氏族制向父系氏族制过渡的关键。 妇女的社会地位下降以及
男子对妇女的奴役,便成为父系氏族制的特点。这一过渡产生了一
系列的变化:①男子依靠所取得的
社会经济地位,把妻子和子女全部留在自己家中,实现妻
从夫居、子女从父居制。②世系由按母系计算改为按父系计算。③婚姻从不固定的易于离散的
对偶婚逐步变成一对夫妇长久结合的一夫一妻制。④由于女子嫁到男方,便产生了
彩礼和妆奁制度。⑤财产由父亲传给
子女。⑥对男性祖先的崇拜祭祀,成为巩固氏族成员联系的纽带。
父系氏族是由若干
家庭公社构成的。一个氏族或若干近亲家族聚居在一个村落或几个相邻的村落之内。父系家庭公社是
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社会基本单位,包括同一祖先的三、四代的后裔。他们的土地和主要生产工具为集体所有,集体生产,共同消费。父系家庭公社初期,生产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家族长通过选举产生,一般为年事最长的男子,系生产的组织者。
各氏族以本氏族长支的
家庭公社的家族长为首,和其余的家族长组成长老议事会,由它决定氏族的内外事务。若
干父系氏族组成一个部落。每个部落有一定的土地范围。全部落有一个议事会,由各氏族的氏族长组成。其中有些部落以长支的氏族长为部落酋长。到了
父系氏族社会后期,特别是进入
铁器时代以后,由于生产力的提高,手工业和
商品交换的发展,家长的作用和权力逐渐扩大,家长个人便企图成为
家庭公社经济乃至公社财产及成员的全权支配者。家庭
公社的成员除了妻子、儿女之外,还包括非自由人。有的家长不仅对非自由人,甚至对妻子、儿女都有生杀之权。在古代许多民族中,
父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制的产生促进了父系氏族制的形成和发展。在家庭公社内部,小家庭开始建立其个体的经济和财产。随着
生产力的发展,经济部门的分工,商品交换的发达,奴隶作为一种新的劳动力开始发生作用。奴隶的最初来源是部落冲突中掠夺来的俘虏。这种
奴隶制的萌芽是在父系
家庭公社的
晚期发展起来的,属于
家长奴隶制的范畴。 父系氏族制在向阶级
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
农村公社。以父系血缘维系为特征的氏族逐渐瓦解,血缘部落向地域部落转变。部落酋长原先是军事出征的
指挥者,随着战争的频繁发生,变成了专职的军事首领。强大、善战的部落在能力卓越的首领指挥下,往往征服其他
部落。相邻的部落由于战争的需要,便结成
部落联盟,有一些部落联盟相当持久,在
历史上起过重大作用。父系氏族制随着
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转化和国家的产生而告终。但父系氏族制的残余和躯壳,在阶级社会中继续保留了很长
时间。
主要姓氏
从母系社会到
父系社会后,姓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除沿用母系姓氏之外,有:
以动物类为姓的有龙、
凤、熊、貂、象、鹅、貉、兔、鹤、
马、牛、羊、鱼、蛇等,
以植物类为姓的有杨、
柳、松、柏、花、草、林、木、梅、桂、柴、苗、桑、梧等;
以山水类为姓的有山、水、江、池、石、沙、海、浦、泽、
泊、河等;
以颜色为姓的又有红、黄、蓝、白、黑、紫、青等;
以自然现象为姓的则有云、雷、雨、闪、凉、温、热、冷、春、夏、秋、冬等;
以古部落和国名为姓的则更多,如唐、虞、商、
周、秦、楚、卫、齐、晋、
燕、鲁、宋、蔡、吴、越、魏、赵、郑、莒等;
以官职为姓的有司马、司空、司徒、司寇、司工、
司士、
司鸿、公孙、东宫、西宫、缙、车、爽、尉等;
以所居之地而得姓的,如东门、西门、东郭、东方、西方、
东野等。
氏族文化
伏羲氏之母(风花絮)是结束河母
氏族社会的最后一位首领,伏羲氏是
父系氏族社会的第一位首领,也是
父系社会开创人,有《周易》记载,伏羲氏的母亲与伏羲氏和其妹女娲的生活片段,父系氏族社会从伏羲氏到公元前约二十一世纪,夏禹是
奴隶社会的第一位奴隶主,为
父系氏族部落社会,
夏朝是从夏禹开始的。自从伏羲氏从其母〈风花絮〉得到了代代相传《河洛》图,并固定刻划《河洛》图以后,用河床里的天然水磨石把《河洛》图刻划固定的,继续用河母系氏族
社会的《河洛》图,指导父系氏族社会的
游牧生活,有古籍《玉海》引《山海经》证明伏羲氏得《河图》情况。 《玉海》引《山海经》证之,“伏羲氏得河图,夏人因之”,其意是
伏羲氏从河母系氏族部落社会的最后一位首领风花絮的口里,得到代代相传的《河洛》图,由于古人记载重视前者或重视要者的习惯,意思是在夏朝的经典名著《玉海》引《山海经》里有记载。在夏朝人们观察以大地上的山为主体,在商朝以大地主体的观察,并出现了甲骨文,才在西周时以天地观察为主体,从《连山》到《归藏》再到《周易》,所以在《玉海》引《山海经》和《周易》都记录伏羲氏与其母和女娲的生活片段,比《周易》记录早一千多年的历史,留下“伏羲氏得河图,夏人因之”的记载。
在伏羲氏之后的
游牧活动还在继续着,到
神农氏时代,人们才定居生活,开始了原始种植,牧养也开始定居饲养,出现了《太极图》以种子萌发状态拟似的能量循环示意图,在神农氏时代的记号开始简化使用,《太极图》是最好的证据,在神农氏时代,人们生活再不指一个部落,而是多个
部落,才导致《太极图》无作者名字,只是推测,在《太极图》创作之后,记号继续简化使用,由于记号圈点绳结进一步被简化,出现了
先天八卦图的使用记号,出现了
先天八卦和与及先天
八卦的单卦,创立天地相交学说,证明先天八卦和天地相交学说不是伏羲氏所画所创,伏羲氏只根据《河洛》图,固定了
天圆地方学说,先天八卦
复卦在夏朝。
游牧生活的游牧活动从散盘氏后期开始,经过了整个河母系氏族部落社会到
父系氏族社会的
神农氏时代,才渐渐退出了人们生活的主要舞台。《
太极图》和先天八卦图仍然是立体逆影透视,只是
《太极图》在逆影透视最为特殊,因为在逆影透视的图形和功能程序不变,逆影透视图共四张《河图》、《洛书》、《太极图》和先后天
八卦图。这四张
立体图综合演变成太极先后天八卦图,
先天八卦图错得太多,所以用太极
后天八卦图代太极八卦图,一般
太极八卦都指太极后天八卦图,请学者在用过程中注意此问题,不要混淆不清,此图发展到现代,根据《太极图》的能量流通循环原理,太极八卦图有正、负之分,是《周易正、负八卦导航图》。
先天四图在古代建造物中应用过,有《周易》记载的
伏羲氏和
女娲生活时用的简易棚子,记载以立极的螯足的棚子。还有历史书记载氏族公共场所的长形房子,还有挖壕沟御防野兽,都把先天四图所含的科学,数、理、化、语等学科用上了,在父系晚期黄帝时代,记号渐渐陶汰了,有了画字的出现,书籍有《五坟》、《
九丘》、《
八索》等,画字逐渐向甲骨文过度,记号经过画字到
甲骨文再向文字演变。经过父系晚期的黄帝时代,
奴隶社会的夏朝、商朝到周朝的西周。绳结组合记号在周朝才退出历史舞台。主要记录工具由文字取代记号圈点。
文化遗址
父系氏族,大约相当于
新石器时代晚期。1959年山东泰安县
大汶口发现了距今5000多年前的
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同样类型的文化遗址在以山东、苏北、皖北为中心的地区也有发现,通称为
大汶口文化(大汶口文化早期距今约五六千年前,处于母系氏族公社阶段,中晚期距今四五千年,处于
父系氏族公社阶段)。大汶口文化以特点鲜明的陶器为主要特征,除夹砂
红陶和泥质红陶外,中晚期
灰陶、
黑陶开始增多,并有少量硬质
白陶。农具以石器为主,大量使用磨制精致的
穿孔斧、刀、
铲、锛、凿等石器,还有骨镰、
蚌镰,中晚期出现了有肩石铲、大型
有段石锛、石镐头和
鹿角锄。家畜饲养较为发达。山东泰安
大汶口遗址中出土有
猪、狗、牛、鸡等家畜禽的骨骼。墓葬盛行用猪随葬(整猪、半只猪、猪头或下颌骨)。
大汶口墓地约82万平方米,1959年第一次发掘,揭露面积5400平方米,发现了133座墓葬和1座横穴式陶窑。墓葬均为长方形土坑,14座有木质葬具痕迹,其中包括四壁叠放原木、顶部用原木铺排的木椁式葬具,绝大多数死者头向朝东。
合葬墓共8座,其中双人合葬7座,3人合葬1座。大多数墓有
随葬品,以陶器为最多,代表性 器类为鼎、豆、壶、罐、杯、鬶、盉、尊、瓶等。随葬石器磨制规整,还有作为礼器的
玉铲和玉质饰件。骨、角、蚌器中有精致的
透雕象牙梳、
筒、琮等。大多数死者指骨附近发现有獐牙钩形器,或穿孔的龟甲,这可能是当时的一种习俗。随葬品中还有一些动物骨骼,应是祭食,以猪骨最多。墓地中43座墓随葬猪头、猪下颌骨共96个,最多的13号墓内有14个。有人认为,猪头是私有财产的象征物,随葬猪头说明私有制已出现。
墓葬有大、中、小型之分。在墓葬的规模、葬具、随葬品方面极不均衡,有的墓简陋狭小,仅能容尸,随葬品极少或空无一物。而有的墓却十分宽大,如
大汶口10号墓,有
结构复杂的葬具,死者佩戴精致的玉石饰物,随葬
玉铲、
象牙器和近百件精美陶器,还有兽骨、猪头和可能是“鳄皮鼓”残留下来成堆的
鳄鱼鳞板。
龙山文化,上承
大汶口文化,距今约四千多年前。以1928年最初发现于山东
章丘县龙山镇而得名。典型龙山文化(又名山东龙山文化)主要分布在山东省中部、东部和江苏
淮北地区。
以黑色陶器群为显著特证。陶器普遍采用轮制,壁薄而均匀,造型规整,器表多素面磨光,器形以袋足器、三足器、圈足器较多。典型器物除突出地存在着以鬶为代表的少量
白陶外,大量的是磨光发亮的
黑陶,其中的
蛋壳黑陶高柄杯,有的器壁仅厚0.5毫米,还加以镂孔和装饰纤细的划纹,制作工艺达到了古代制陶史上的顶峰。有些黑陶器上刻划复杂的
云雷纹、兽面纹等
纹样,这类精致的陶器,绝非日常用具,可能是一种显示
尊贵身份的礼器。
龙山文化遗址中,还发现了一定数量的精美玉器,如阴刻
兽面纹玉锛、三牙璧及鸟形、鸟头形等各种玉饰,其较高的工艺水平表明当时制玉工艺已专业化。这些都是在社会产生阶级分化后,适应某种特殊需要而生产出来的。龙山文化已发掘墓群约300多座,半数以上的墓无
随葬品,有随葬品的一般数量也不多,少数墓葬随葬品十分丰富。
在山东
泗水尹家城遗址发掘出一座典型
龙山文化迄今规模最大的墓,东西5.5米,南北4.3米,有棺有椁,随葬有精致的成组陶器,如
白陶带盖鬶,磨光
黑陶带盖
鼎、盆、壶、甗等,还随葬了20余块狗的下颌骨,以及估计为礼器残件的遗物,如鳄鱼鳞板及陶质小部件。墓室内还有3个人头及少量的肢骨、脊椎骨等。1979—1982年,1983—1985年考古工作者陆续在辽宁省
喀左县东山嘴和牛河梁发现了距今五千多年的
红山文化大型古建筑遗迹群(红山文化:是北方地区
新石器时代文化。因1935年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后遗址的发掘而得名),包括
祭坛、“女神庙”遗址及泥塑偶像群和群山上的“积石冢”。祭坛在喀左县东山嘴,建筑基址为长方形,占据了整个遗址。东西长11.8米,宽9.5米。遗址选在面对开阔河川和大山山口的梁顶,并且基址内有成组、成群立石组成的石堆,还有泥塑人像群出土。在5000年前,无论是兴修还是使用这样大型的祭祀场所,都不是一个氏族或一个部落所能承担和专用的,从规模看,这应是
部落联盟的重要集合地。
女坤庙遗址,位于
牛河梁主梁北山丘顶,庙由一个多室和一个单室两组建筑物构成,顶盖、墙体采用木架草筋,内外敷泥、表面压光或施彩绘。在遗址中还发现了专门供奉的泥塑偶像群,泥像雕塑极为逼真,其中有一尊接近真人大小的彩塑女神像,头部基本完好,出土时颜面呈鲜红色,眼眶、面颊尤显,
唇部涂朱,双眼均嵌淡青色圆饼状玉片为睛。整个脸面对称规整,形象生动。从出土泥雕群像之间大小和体态差别判断,似已形成有中心、有层次的“神统”,这是人世间等级差别的反映。积石冢作为墓葬,其特点是以石垒墙、以石筑墓、以石封顶。这批大型建筑遗迹,特别是祭祀遗迹,是迄今所发现时代最早的一处。坛、庙、冢的发现,为研究五千年前上层建筑范畴的等级关系、
宗教祭祀,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力,提供了珍贵资料,可说是当时社会的缩影。通过祭坛、神庙可看到
国家出现的曙光,先民的脚步也正在迈入
阶级社会的门槛。
特征优势
对有关母系和母权的种种谬见的清除工作所带来的一个额外好处是,可以让人们更好的认识父系制在人类发展史上所扮演的角色;
恩格斯有一点说对了,父系关系的发展确曾是推动社会进化的一大动力,可是他弄错了时间,而且错的很远,这一发展,远远早于他所认为的原始社会晚期,而是可以追溯到人类与
黑猩猩的共同祖先。
在对黑猩猩的观察中,灵长类学家发现它们在两个关键方面和人类很像:一是战争行为,
简·古道尔和西田利贞在各自研究中都发现,黑猩猩群体的雄性成员会组成巡逻队守卫领地,并在巡逻过程中伺机猎杀相邻黑猩猩群体中的落单个体或数量占下风的小团伙。
那些在战争中命运不济的群体,常在几十年内被逐渐消灭,或者在一次成功偷袭中遭毁灭性打击,这与人类学家在
亚马逊丛林、
新几内亚高地、吕宋山区、
南部非洲的部落社会中见到的情形极为相似,实际上,这种由群体内雄性结伙对相邻同类发动经常性战争的行为,在前文明无国家社会中普遍存在,但在整个动物界却是极为罕见的。
第二个相似点是政治,弗兰斯·德瓦尔发现,
黑猩猩群体内雄性在争夺首领地位、从而获取多数交配机会的过程中,会像人类那样施展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伎俩,
合纵连横、尔虞我诈、见风使舵,比如雄一号用各种甜头诱使雄三号合作阻止雄二号夺位,一旦雄一号显出颓势或二号实力提升,三号便伺机背叛与二号合谋篡位。
当然,由于缺乏语言和武器带给人类的强大交流、控制与组织手段,黑猩猩的战争和政治形态还非常原始简陋,但从整个灵长类乃至
动物界看,黑猩猩已经朝着建立复杂社会的方向迈出了关键一步,这一步,恰恰与父系关系的建立同时发生,而父系群体和战争与政治在动物界同样罕见,这强烈暗示着,这一
同时性并非巧合。
从亲缘选择的角度看,我们也有理由相信父系关系所起的作用,假如
黑猩猩群体是母系的,其中成年雄性并非近亲,那他们就很难形成持久的合作关系来集体守卫领地和发动战争,争斗将以个体对个体而不是群体对群体的方式发生,因为一旦某方显现出优势,弱势一方的个体便可轻易转投优势方,这样,以群内合作为前提的群体间对抗便难以形成。
由于性选择导致两性在体型和体能上的显著差异(即所谓“性二态”),群体间对抗只能以雄性为主力,这要求雄性间能够达成合作,而除非得到亲缘关系的强化,这种合作难以持久。对此困难,一个明显的解决方案是建立父系合作群体,而通过采用
从夫居模式(即成年雌性离开出生群体,雄性留在群内),黑猩猩找到了这个方案。
父系引擎的威力
基于父系亲缘的雄性联盟的建立,对此后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当人类跨出了更重要的第二步——结成固定配偶关系、进而建立父系家族——之后,社会结构便朝日益复杂的方向发展;因为婚姻大幅提高了亲子关系确定性,让父系亲缘变得更明确更精细,从而有可能按亲缘远近建立多层次的父系家族组织。
同时,多层次结构带来了等级分化,后者以多偶制的形式强化了配偶竞争和性选择压力,又因为语言和武器将选择压力从个人身体禀赋转向了地位、财富、权力,以及组织控制能力,因而使得性选择成了社会结构进化的一大动力。
上述机制,对照狒狒的情况或许可以看得更清楚。
埃及狒狒在许多方面都非常像人,其社会形态甚至比
黑猩猩更接近人类。它同样罕见的采用了
从夫居和父系制,但比黑猩猩更进一步,它和人类一样建立了多偶制的固定配偶关系,因而也得以按亲缘远近建立了多达四个层次的复杂等级社会,四个层次大致相当于人类的家庭、氏族、游团和部落。
多层父系群的建立,使得埃及狒狒的雄性联盟极具战斗力,群体间常因争夺领地和支配地位而发生战争,有时战争场面相当壮观,在一英里开阔的战场上数百头雄性投入战斗;另外,雄性在控制配偶和下级时也表现的非常暴虐,这些情景,都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人类社会。
埃及狒狒转向父系制,最初可能是为了构建雄性联盟以对抗
非洲豹和
斑鬣狗等危险捕食者,相比之下,其近亲狮尾狒狒生活在捕食者难以到达的悬崖绝壁上,处境更安全,因而仍保留着母系制,没有发展出多层次结构,雄性对待配偶更温和,群体间冲突也没有那么剧烈。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比如劳伦斯·基利和史蒂文·平克发现,整个人类史上,前国家社会都充斥着连绵不绝的暴力和战争,在这种环境下,群体的生存和壮大往往严重依赖于其战争能力,而在由血缘纽带维系的前国家社会,战争能力只能由父系男性联盟保障。
由此有理由相信,父系制在历史上始终居于主流,母系制只是例外。有些社会或许因为地处孤立隔绝环境(比如沙漠或小岛),冲突强度低,比如母系制的霍皮族印第安人,是著名的
和平主义者;有些社会则因为选择了特殊生计模式而难以维系父系家族,比如
摩梭族男性长年外出经营马帮,甚至无法维持稳定婚姻关系,与此相似的是苏门答腊的米南佳保族男性也普遍外出从事商业或手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