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亮
北宋政治家、学者
曾公亮(999年3月15日-1078年3月9/10日),明仲,乐正。福建路泉州晋江县(今福建省泉州市)人。北宋政治家、学者。
人物生平
高中甲科
曾公亮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二月二十五日(999年3月15日)。他是刑部郎中曾会的次子,他自少时起就颇有抱负,且器度不凡,为人“方厚庄重,沈深周密”。
乾兴元年(1022年),曾公亮受父命奉表晋京祝贺宋仁宗登基,仁宗任命其为大理评事,但他立志从正途登官,不愿以斜封入仕,故未赴调。
天圣二年(1024年)三月,曾公亮入京参加会试,以进士甲科第五名及第。八月,授太常寺奉礼郎、节察推官,知杭州临安县。未行,改知越州会稽县
为官有能
在会稽任上,曾公亮治理镜湖,立斗门,泄水曹娥江,使湖边民田免受水涝之苦。次年(1029年),因父亲在会稽境内买田,曾公亮被贬为监湖州酒务。
天圣九年(1031年),因“岁课大溢”,曾公亮被任命为秘书省著作佐郎。翌年(1032年)十一月,任秘书丞。明道二年(1033年),因曾会去世,离职为父服丧,至景祐三年(1036年)丁忧期满,授监京都商税院。
景祐四年(1037年),升任太常博士。宝元二年(1039年)初,因上书议论边事,授国子监直讲。康定元年(1040年),调屯田员外郎。此时,曾公亮应当按照旧例考试馆职,但他凭借进献自己所写的文章,就在庆历元年(1041年)八月七日被免试授为集贤校理。十一日,任考试锁厅举人。庆历三年(1043年)十月,兼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同时兼修起居注
庆历四年(1044年)二月二十三日,为仁宗讲《毛诗》。三月十二日,上疏对范仲淹改革学校事宜发表意见。十月二十三日,提出修改辍朝礼。庆历五年(1045年)闰五月十五日,参与编修《唐书》(即《新唐书》)。庆历七年(1047年)正月二十四日,因修《庆历编敕》成,受赐赏。
后升天章阁待制,获赐金紫。在此之前,待制不改变服装,仁宗当面赐给曾公亮金紫衣,说:“朕于讲席赏赐你,是由于尊重宠爱儒臣。”曾公亮于是以知制诰兼任史馆修撰。皇祐二年(1050年)四月二十九日,改任翰林学士、管勾三班院,封庐陵郡开国侯,加食邑。三班院的属吏多而杂,如果不加以贿赂就辞谢不可,贵族子弟大多依靠势力请求拜见。曾公亮选取前后章程,依据情况办事,属吏不能插手。八月十七日,为契丹国母生辰使。十月十三日,提出处理诸道编管罪犯的意见。
皇祐五年(1053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权知贡举
至和元年(1054年)九月,曾公亮以端明殿学士出知郑州,他治理政事有才能因而声名在外,盗贼全部逃窜到其他州县,以至于辖境之内出现“夜不闭户”的现象,人称其为“曾开门”。曾经有朝廷使者因在郑州境内丢失财物,移书曾公亮,诘查有盗贼一事,曾公亮上报:“我所辖境不窝藏盗贼,恐怕是被随从藏匿起来。”使者进行搜查,果如曾公亮所料。
老成练达
嘉祐元年(1056年)四月五日,曾公亮迁官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仍知郑州。八月十六日,入朝任翰林学士、尚书左司郎中、知制诰、权知审刑院。是月,以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十二月五日,为给事中参知政事(副相)。
嘉祐二年(1057年)八月三日,以参知政事同提点详定《编敕》。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七日,加礼部侍郎。九月五日,讨论茶法。嘉祐四年(1059年)五月四日,为桥道顿递使。八月十二日,讨论郭皇后祔庙一事。
嘉祐五年(1060年)七月,《唐书》修成,曾公亮上表奏陈。十一月十六日,授检校太傅,充枢密使
嘉祐六年(1061年)闰八月二十日,曾公亮升任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集贤殿大学士,与另一宰相韩琦共同主持朝中政事。
曾公亮明练文法,为官多年,熟知朝廷台阁的规章制度,首相韩琦经常向他询访相关规制。仁宗末年,韩琦请求确立国储,与曾公亮等共同商定大计。
密州民田盛产银,有人偷取银钱,大理寺判定他们为强盗。曾公亮说:“这是禁物,偷银虽然是强盗行为,与从百姓家中盗取财物有区别。”为此事展开争论,于是就下达给有司议论,比照抢劫盗窃财物的法律,盗取银子不判死刑。起初,东州人大多因此法被处死刑,从这以后就没有死刑了。
辽朝指使人在界河捕鱼,又多次开通盐船,边境官吏不敢禁止,都说:“与他们较量,将要生事。”曾公亮说:“刚开始时就不禁止,以后该怎么办呢?知雄州赵滋勇敢有计谋,能够胜任此事。”于是派人告诉赵滋,边境祸害终于平息。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曾公亮负责撰写册文。同日,宋英宗即位,于四月十三日加授曾公亮为中书侍郎礼部尚书,不久兼任户部尚书
治平元年(1064年)闰五月三日,迁户部侍郎。治平二年(1065年)五月二十五日,权兼枢密院公事。是年,参与“濮议”论争。治平三年(1066年)正月,御史弹劾曾公亮等“濮议”中的执政派。十月十三日,曾公亮向英宗举荐人才。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初一日,辽朝使者来聘,英宗体弱多病,因此不能接见辽使。曾公亮奉命在馆中设宴款待使者,使者却不肯赴宴。曾公亮质问使者说:“赐宴不赴,这是对君主的不恭敬。君主患病,却一定要让他亲自设宴,你能安然处之吗?”使者听罢,即刻赴宴。初八日,英宗驾崩,太子赵顼即位,是为宋神宗。十八日,晋封英国公。闰三月二十二日,为翰林学士王安石辩护。四月,因不赴文德殿押班事受到御史弹劾。七月十九日,举荐吕惠卿。九月,加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吏部尚书,成为首相。
熙宁元年(1068年)五月,开始编修《英宗实录》。八月,请罢南郊礼毕赏赐,引起争论。
熙宁二年(1069年)正月二十三日,奉诏处理王广渊条奏置义仓事。二月,在曾公亮的推荐下,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四月八日,与富弼、王安石等讨论中书置属人员问题。十七日,为西京奉安仁宗、英宗玉容礼仪使。七月二十五日,修成《英宗实录》。八月十八日,举荐亲侄曾孝广为官。十月五日,与神宗等商议简兵事宜。同年,进授昭文馆大学士,累封爵位为鲁国公
辞相起复
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二日,与王安石辩论坊郭俵钱事。六月七日,与神宗、王安石讨论边防事。十八日,与王安石在判案方面发生分歧。七月四日,举荐司马光为枢密使。七月九日,参与宗室改革的讨论;讨论李定的任免问题。八月一日,在郭逵加官及任用傅尧俞问题上与王安石发生分歧。二十一日,与王安石在川、广等路官员的差除问题上发生分歧。二十六日,与王安石在三司选人问题上发生分歧。九月十三日,因曾公亮屡次以年迈为由辞去相位,神宗最终允准,命其以司空侍中出任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
熙宁四年(1071年)正月,反对变卖广惠仓田。四月二十六日,判永兴军。此前,庆州士兵叛乱伏诛,但其余党窜逃,自陕西以西都为之戒备。朝廷检阅义勇,增加边境守兵,移内地租赋,使得人情骚动。曾公亮镇静对待,依次上奏罢免,专门裁抑多余的支出。长安豪强喜欢制造谣言,声称士兵埋怨削减费用,打算在元宵夜勾结其他军队发动叛乱,长安官民十分恐慌。有人劝曾公亮不要出游,曾公亮不为所动,张灯尽情观赏,和宾客佐僚直到傍晚才回来。
熙宁五年(1072年)五月十三日,曾公亮被授为集禧观使。六月四日,回到开封的曾公亮正式以太傅之衔致仕。
熙宁八年(1075年)四月,在宋辽河东地界之争中,曾公亮主张积极防御。
年迈去世
元丰元年闰正月二十三日(1078年3月9日),一作二十四日(3月10日),曾公亮逝世,享年八十岁。神宗闻讯后,下诏辍朝三日,并亲临其府第吊唁。三月,神宗身着素服,在禁苑中为曾公亮举哀;追赠他为太师中书令谥号“宣靖”,并准其配享宋英宗庙廷。到下葬时,神宗亲自篆写曾公亮的碑首名为“两朝顾命赞策勋德之碑”,后下诏改为“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
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曾公亮的绘像被张挂于昭勋祟德阁,成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主要影响
政治成就
曾公亮重视农业,关心民瘼,无论在地方还是朝中,始终如一。他说:“政事以仁民为先”。所以实行“罢弛茶禁,归之于民籍”,“户绝田收”,则创设广惠仓储存粮食。嘉祐年间,著作佐郎何鬲、三班奉职王嘉麟上书,“请罢给茶本钱,纵园户贸易,而官收租钱与所在征算,归榷货务以偿边籴之费”,以此“疏利源、宽民力”。当时曾公亮执政,同意他们的看法,极力向仁宗陈述此事。皇祐三年(1051年),福建闽南一带灾害严重,曾公亮查明实情,立即减少了漳州、泉州、兴化军需要缴纳的丁米。曾公亮就是如此从各方面采取直接、实惠、有效的措施,关心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即如罪人,史载“旧多配沙门岛,至者多死。”曾公亮查明情况,便极力“疏理天下系囚”,“于是多所宽纵”。
针对北宋吏治混乱的弊端,曾公亮提出废除“磨勘法”,对各级官的任用和升迁采取考课督察的办法,即“三考有善政者,则升其官资,两任有善政者,则升其任使,无成绩者则罢黜。”同时他又提出裁减冗兵的方案,以减轻国家财政支出。
曾公亮作为北宋政坛上的三朝元老,影响力极大。早年即有变革之心的他,不但在王安石变法中大力举荐王安石主持变法大局,而且在变法过程中还给予王安石相当程度地支持,这对变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后因与王安石在变法认识上的分歧,加之其它方面的原因,最终没能成为坚定的变法派。
军事思想
天圣年间,西夏叛宋,朝议兴兵讨伐,仁宗和战不定。曾公亮上奏《征怀书》,认为治天下之根本,当采取先怀柔、后征伐的策略,否则,师出无功,敌寇愈加猖狂而劳损官军。仁宗采用怀柔政策,西夏率服。
庆历年间,曾公亮针对时弊提出“择将帅”以加强武备的主张。他认为:择将之道,唯审其才之可用,不以远而遗,不以贱而弃,不以诈而疏,不以罪而废。他认为造成将不称职的原因,并非世无将才,而是选之不得其要,或用人不能尽其才。他建议选将必先试其才,所试有效,方给显官厚禄以重其任,然后委其命而勿制约,用其策而无怀疑。
庆历三年(1043年)十月至庆历七年(1047 年)四月至六月之间,曾公亮与丁度杨惟德、朱寀等人奉敕修撰了一部大型兵书。书成之后,宋仁宗专为其写了序言,并命名为《武经总要》。
《武经总要》是中国第一部规模宏大的官修综合性军事著作,共四卷,分前、后两集(各二十卷)。书中保存了许多有科学价值的资料和珍贵的史料。特别是兵器的记载十分丰富,具有代表性的是,砲有“砲车”“车行砲”“单梢砲”“虎蹲砲”“旋风车砲”“火砲”等,砲不仅用于守城,也可用于野战,可以抛射石弹、燃烧物、火药等;弩有“木弩”“白桦弩”“大合蝉弩”“二弓弩”“手射弩”“双弓床弩”等,弓弩相比较而言,弩比弓的射程更远,命中率更高,威力更大。
除记载各种冷兵器、筑城与攻城器械、战船、战车之外,《武经总要》还有许多制造火药配方和火药武器的记载。其中关于制造火药的三个详细配方(火炮火药法、毒药烟球火药法和蒺藜火球火药法),是世界上最早的记载火药配方和工艺程序的文献;火药武器有“引火毯”“霹雳火求”“蒺藜火球”等,并附有插图说明。
总的来说,《武经总要》记载了从兵制到边防地理,从战略战术到武器制造,从历代用兵故事到利用地形地物,内容丰富,对于研究宋朝以前的军事思想非常重要,是中国古代军事技术全面、系统的反映。
历史评价
赵顼:“公亮谨重周密,内外无间,受遗辅政,有始有卒,可方汉张安世。”(《续资治通鉴长编》)
李复:“老凤池边蹲不去,饿乌台上噤无声。”(《石林燕语》引)
贾众:“曾鲁公脊骨如龙,王荆公目睛如龙。”(《宋人轶事汇编》引)
曾肇:“公以儒术吏事见推,一时履和蹈义,笃行不怠。故能奋于小官,不繇党援,周旋侍从。致位宰相,佐佑三世,有劳有能,定策受遗,功施社稷。知止克终,老而弥劭。为一代之宗臣,可谓盛哉。”(《曾太师公亮行状》)
毕仲游:“在昔仁祖,公为元龟。典谟告教,公实赞司。制度名法,公尝总持。北门西掖,斗星昭垂。中国夷夏,衡绳不欺。昔人之言,道无拾遗。公守郑国,斯言也宜。昔人之治,桴鼓不鸣。公尹京兆,大成其名。智深而通,事核而练。非徒传闻,亦某亲见。公相三朝,十有二年。公言不出,出而不愆。公事不为,为而必全。如砥之平,如玉之坚。夺人取人,不损公焉。资之予之,为公当然。仁嗣未立,公言不疑。定我英考,如山四维。谓公尚武,而不用兵。谓公不武,方隅以宁。公踰八十,实为上寿。衍食万户,公家之富。爰自中年,不疾而康。所好无二,惟德是常。考中于家,虽哀愈光。五福云备,人何可忘。自公之少,众谓老成。三十四十,遹骏其声。五十六十,邦家以平。矧复有子,持国之枢。公亲见之,近世所无。”(《祭故相曾鲁公文》)
王称:“公亮勋亚于琦(韩琦),而昧于洁身之义,怀禄不去,君子讥之。”(《东都事略》)
李焘:“公亮喜荐士,多得人,然性吝啬,殖货至钜万,持禄固宠,为世所讥。晚年昏病,以歌舞沈日夜。”(《续资治通鉴长编》)
王淮:“立贤无方,汤之执中也。必曰闽有章子厚、吕惠卿,不有曾公亮、苏颂蔡襄乎?”(《宋史》引)
黄震:“公自嘉祐秉政,至熙宁,熟朝廷事。尝与韩魏公共政务,去民疾苦。处西北边事,亦善谋划。年高而力不衰,台谏无非之者。其后李复圭有老凤之讥,乃致仕去。然公尝荐安石,或云以间魏公云。”
脱脱阿鲁图等:“公亮静重镇浮,练达典宪,与韩琦并相,号称老成。升之自为言官,即著直声。然皆挟术任数,公亮疾琦专任,荐王安石以间之,升之阴助安石,阳为异同,以避清议,二人措虑如此,岂诚心谋国者乎?新法之行,何望其能正救也。”(《宋史》)
黄仲昭:“公亮方厚庄重,深沉周密,辅弼三朝,号称老成。然始荐王安石可用,及安石变法,无所异同,世讥其持禄固宠云。”(《八闽通志》)
王夫之:“曾公亮、王陶之琐琐者,何当荣辱,而引身遽退,虚端揆以待安石之纵横哉?”(《宋论》)
佚名:“曹玮沈勇有谋,公亮入相称职。”(《历代群英歌》)
轶事典故
救人水火
曾公亮早年未入官场时,曾游历京师,住在市侧,听到旁边的房间有悲哭之声,便询问原因。那屋的男人说曰:“我以前在某处为官,用了一些官钱。小吏紧催着还钱,只得把女儿卖给商人,拿了四十万钱。女儿将与父母诀别,所以哭的很悲切。”曾公亮说:“商人转徙不定,又不讲情谊,我是读书人,不如卖给我。”男人说:“已经写了契据,交了钱,不能退还了。”曾公亮教道:“只管把他的钱偿还了,索回契据。如果他不同意,就告到官府。”男人同意了。于是曾公亮给了男人四十万钱,约他三天后把女儿带来,自己在水门之外等候登舟。男人按照曾公亮教的方法,成功从商人手中赎回女儿。等到约期之日,男人带着女儿到岸边,却找不到曾公亮坐的船,询问旁舟之人,才知道他已经离开三天了。宋人谢逸在《溪堂集》中感叹此事道:“公素节俭,至于周人之急,捐四十万钱不告而去,非仁人长者能若得乎。”
脊骨如龙
宋仁宗庆历年间,有一位善于相面的河北道士贾众,认为曾公亮的脊骨像龙,王安石的眼睛像龙。按照相术的观点,人如果能得到龙的一个特征,都能位极人臣。
恋慕禄位
据《宋史》记载,曾公亮为人端重沉厚,办事细致周密,平时谨守礼仪,遵守规矩,但性情吝啬,积累财富达巨万,神宗曾经将他比作西汉名臣张安世。宋神宗时,曾公亮推荐王安石一同辅政,支持他变法。王安石为了感激曾公亮帮助自己,因而引见提拔其子曾孝宽入枢密院就职,以报答他。苏轼曾经责备曾公亮不能救正补弊,曾公亮说:“陛下和介甫(王安石字)就像一个人,这是天意。”世人讥讽曾公亮用这种办法保持禄位与宠幸。
避讳改称
北宋尚书省的文书下达到地方时,按例当称“勘会”。曾公亮为相后,朝廷为避其父曾会之讳,而改称为“勘当”。
智擒盗贼
曾公亮知郑州时,知永兴军文彦博正获召入朝,途径郑州。正当曾公亮设宴款待文彦博之时,有人来报称文彦博的银杯被盗。曾公亮说:“如果是郡人敢这么做,一定要三天将其抓获。如果是您的随从自己做的,那今天就可以抓到了。”文彦博不以为然。结果,当天盗贼就被捕获,的确是文彦博的随从。文彦博说:“您刚听说就能将其抓获,这是什么道理?”曾公亮答道:“席上有专门捕盗的人,随从不过只有一个人,阴谋一定容易败露。”文彦博听后大为叹服,将曾公亮视为神明。
一门四相
晋江曾氏仕途显达,除曾公亮、曾孝宽外,南宋又有曾怀曾从龙等人位极人臣,一家共出了四位宰相、一位状元,有“曾半朝”或“一门四相”的说法。
人际关系
主要作品
曾公亮平生著作很多,除参加编撰《新唐书》250卷外,又私撰《唐兵志》3卷、《唐书直笔新例》1卷。见于记载的还有文集30卷、《英宗实录》30卷、《元日唱和诗》1卷、《勋德集》3卷、《演皇帝所传风后握奇阵图》和《武经总要》。宋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十、《宋诗拾遗》卷十二等录其诗四首。
《东轩笔录》称“其为文章,尤长于四六,虽造次柬牍,亦属对精功。”
后世纪念
墓址
曾公亮墓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八千乡辛庄村南一华里处,其墓冢与“重修曾坟寺碑”尚存。元丰八年(1078年)五月,曾公亮葬于此地,其妻陈氏袝葬。墓碑为宋神宗亲笔:“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
史料索引
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52《曾太师公亮行状》
东都事略》卷69
宋史》卷312
八闽通志》卷66
续通志》卷337
晋江县志》卷37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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