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籍,读音是mín jí。意思是①居民的户籍。亦指有户籍的居民。② 清 代将不属军、商、灶籍的各色人编入民籍。
解释
①居民的户籍。亦指有户籍的居民。② 清 代将不属军、商、灶籍的各色人编入民籍。
出处
①居民的户籍。亦指有户籍的居民。
《南齐书·郁林王纪》:“宜從蕩宥,許以自新,可一同放遣,還復民籍。”
宋 孔平仲 《孔氏杂说》卷二:“ 東漢 之定民籍,頗若勞擾,今之造户口簿,卻不如此也。”
《宋史·尹洙传》:“今邊鄙雖有鄉兵之制,然止極塞數郡,民籍寡少,不足備敵。”
《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天禧四年》:“所至視民籍差等,有不如式者,懲革之。”
② 清 代将不属军、商、灶籍的各色人编入民籍。
《清史稿·食货志一》:“凡民之著籍,其别有四:曰民籍;曰軍籍,亦稱衛籍;曰商籍;曰竈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