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介绍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
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
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
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
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
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
预售合同、
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
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
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
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
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别定制了相关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
成都市贷款条件: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
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
贷款偿还能力,
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贷款条件: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
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
贷款年限1-3年。
利息计算
(一)
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
日利率(0/000)=
年利率(%)÷360=
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
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
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
本金×
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
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
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
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
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
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
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
分行、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
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七)参考依据:
1.《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2013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
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
信用评估《
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
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
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
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在“
国五条”北京细则公布一周后,北京公积金贷款和北京
市商业银行房贷政策的新政也落地了。
2013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央行营业管理部分别下发通知,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二套房时,首付款比例都由原来的6成提高至7成。
从2013年4月8日起通过
网签的购房,都将按照新
政策执行。
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
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还款方式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
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
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
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
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账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
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
贷款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
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注意事项
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银行账户、
买卖合同、
收入证明等。如果所交易的房产为
番禺区的房产,还需额外提供
银行流水;外地户籍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
社保证明;有补缴情况的,要提供单位补缴证明,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
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可以。但需要在
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手续(费用自己承担),公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申请、担保申请、签署
贷款合同、签署
担保合同等内容。
哪些区能办理?
目前,通过担保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服务范围还未扩展到全市,仅限于中心6区(
天河、越秀、
海珠、
荔湾、白云、
黄埔)、番禺区及
萝岗区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放款银行有哪几家?
目前放款银行为工行、中行和
中信银行;
合作银行会逐步增加,预计明年内会开放所有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
按公积金中心
贷款政策规定,
贷款审批未通过前不得进行任何过户交易(包括提前缴税)。而
海珠区、
荔湾区、
越秀区、
天河区、
白云区、
黄埔区、萝岗区7个
市辖区的房屋,交易过户和抵押登记还要求同时办理。对于交易过户和抵押登记同时办理的业务,市民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致电担保中心预约。
经担保中心担保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不需要到
房管局领取房产证,由担保中心代领房产证。此后,由产权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担保中心领取。若产权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需全部产权人本人带身份证前往担保中心领取,若不是同时到场,可分别领取。
贷款优势
(1)方便程度,办理时间等上差不多。
(2)商贷一般没有贷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请比较高的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额度的贷款需求可以通过组合
贷款方式解决。
(3)商贷的
贷款对象范围比较广,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申请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
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
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离婚证,购房
首付款证明资料,
购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
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
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
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
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
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
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
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
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
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
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2、《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我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
普通住房,因资金不足时,可向我中心各所属机构申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
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
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
土地使用证或原
房屋产权证,建筑
施工合同及
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
契税完税凭证;
4、
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
买房协议书;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
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
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
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贷款程序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
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咨询,了解
担保借款对象、条件和程序,以主贷款
担保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情况。同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账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
贷款担保条件及贷款担保
最高限额和最低期限。当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由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申请书》供借款人填写。
②申请受理
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
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
③房产公司盖章
借款人请房产公司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盖章,房产公司提供
阶段性担保。
④落实还款方式
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账户,已有信用卡的去银行落实
信用卡还款确认,同时签订委托还款协议。
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区县
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申请人凭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凭证及经合同各方当事人承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担保公司递交相关资料。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
⑦领取个人资料
所有手续办完后,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来领取个人保管资料。
查询工具
通过公积金贷款筛选器的使用,详细了解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政策及还款情况。
公积金贷款查询器操作步骤:
第1步:按照提示填写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情况;
用户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贷款查询不管是
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均需要选择是否引入
担保公司承担阶段性的
担保责任(担保公司的引入可以使卖方在过户后就拿到全部的资金);
第2步:完成上述操作步骤后,用户点“查询”按钮;
通常情况下,
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担保,借款人需
支付担保费用。
谨防误区
针对许多购房者对公积金贷款使用的误区,金融理财专家指出,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时不会像商业贷款那样设定固定还款额,而只会要求贷款人在还款时不低于某个“
最低还款额”。以28万贷款15年还清为例,公积金贷款只会要求贷款人每月还款数额不低于1344元,许多贷款人往往每月仅缴纳1344元用以还款。但这么做的结果是,贷款人偿还最后一月贷款时会发现仍有47000多元的贷款本金尚未偿还,并最终导致末期还款压力巨大。
部分开发商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有一些歧视政策主要有以下原因:
A、商业银行的
恶意竞争和
利益驱动给开发商的影响。银行存在个人购房贷款的
恶性竞争,(降低审贷标准,通过
开发贷款抢夺个贷,费用
利益关系,
政策制定的平衡考虑如
提前还款违约金等)。银行有对开发商施加影响的手段和条件。(开发贷款,费用灵活,银企关系如存款账户等,现场驻点)。误导影响甚至要求开发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检查开发商时大多数情况)
B、开发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尤其是现今的情况不了解,有误解,以及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实的舆论。(2003年前受银行制约影响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速度,2003年之后中心调整贷款流程,速度效率能够满足需要,但仍有遗留的影响导致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误解。)
C、
卖方市场,开发商强势。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对个人有好处。
D、就是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一般售房员都喜欢一次性付清房款者,手续简单,但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协助购房者办理相关手续,这样会相应增加工作量。
E、就是公积金贷款放款速度慢。一般都会需要是十天半个月的,更有甚者需要一个月,这样就相应延长了购房周期。
客观情况和看法
A、速度效率个人办理的方便程度不比银行商业贷款差。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复杂慢的人群基本上都没办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B、从以上好处可以知道对个人是有实际利益优惠的,尤其在利息支出方面。
C、有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还是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好。
商转公贷
在央行多次加息压力下,很多正背负着供房压力的业主们,都开始精打细算,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当然是选择
提前还贷,而仍要继续选择贷款的,就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压力相对就没有那么重。
宁波、南京、
贵阳、
福州、
莆田、
东莞等全国多个城市已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减轻
购房者的压力。
有很多准业主就很关心,申请了贷款之后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后,之前办理的
组合贷款,如何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条件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
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
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
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
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
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
房屋所有权证,且为
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
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
政策性贷款,利率较商业性住房贷款低,开办住房公积金转按业务,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同样的贷款金额、
贷款年限和还款方式,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相比能节省不少的
利息支出。
例如:一笔60万元、20年期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按
基准利率计息,还款方式为
等额本息法,20年本息总额为1,026,682.47元,其中支付利息总额为426,682.47元;而一笔60万元、20年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年本息总额为862,779.12元,其中支付利息总额为262,779.12元,扣除担保费用2400元,评估费2400元,
他项权证登记费及委托公证费490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性住房贷款节省支出158,613.35元。
额度条件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内;
2、 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内(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
期限条件
2、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
3、“商转公”
贷款利率按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 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应提供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担保方式。
注意事项
3、 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 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
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 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
提前偿还原借款。
如果刚刚申请了商业贷款想转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样的情况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就此问题致电
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得知,如果商品房的商业贷款尚在申请过程中,可以撤销商业贷款申请,改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贷款一定要在商品房封顶之后才能成功办理;如果购房者的商业贷款已经成功申请下来,则不能再转公积金贷款。
虽然成都尚未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但宁波、南京、贵阳、福州、莆田、东莞等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开始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减轻购房者的压力。那么公积金运行一直走在前列的成都为何没有开通“商转公”通道呢?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当前销售压力下,成都市封顶楼盘几乎全面接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运用率高于以上城市,暂时还没有开通“商转公”通道的必要。
贷款利率
201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12年6月8日起,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其中,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45%下调为4.2%,下调0.25个
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9%下调为4.7%,下调0.2个百分点。
2022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详情如下: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利率表
与商贷比较
根据央行最新的
贷款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同期利率要低2个百分点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为4.00%,商业贷款一年至三年为6.15%,三年至五年为6.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为4.5%,商业贷款5年以上为6.55%。
2024年5月17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
额度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
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借款人月
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
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
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
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
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
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
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
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
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新规要点
利好1:第二套房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根据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2010年,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利好2: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有望提高。
另外,三部门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
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
张其光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
利好3:申请100万贷款最高可省8000元。
根据新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达千分之八。假设缴存职工申请到10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取消4项收费,意味着最高可节省8000元。刘洪玉说:“这些中间费用涉及不少中介机构和人员,现在一下子取消4项收费项目,可见政策力度很大。”
值得关注的是,新政策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利好5:连续缴存6个月就可申请房贷。
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
不平衡,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
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为此,新政策提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利好6: “钱荒”地区支持“组合贷”。另外,新政策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张其光表示,这项政策出台旨在缓解部分城市贷款发放率较高,资金流动
性紧张,职工贷款排队轮候等现象。
新政策提出,要全面开通12329服务热线和
短信平台,向缴存职工提供数据查询、业务咨询、还款提示、
投诉举报等服务。还要求
积极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
新规实施
广州
2014年10月1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就审议并
原则通过了一份关于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的修改意见,要求暂停职工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这项新政已上报
广州市政府,等待最终审定。有媒体指出,这份广州版的公积金新政不仅在贷款次数上与中央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存在冲突,在贷款要求的连续缴费期限、异地互认等方面,也设置了较高的门槛。
江苏
2014年10月28日,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住房
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的通知》,宣布从2014年10月28日起,
无锡市正式取消对
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的收取。
北京
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取消新建商品房评估。
北京自2015年6月1日起,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对于已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2024年5月1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执行新利率,下调了0.25个百分点。目前,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35%,5年以上调整为2.85%。
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和2024年5月18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其中,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贷款人无需另外申请,贷款利率会自动下调,若贷款人不更改每月还款金额,则会自动计算为多还本金,少还利息。
2024年6月26日,北京宣布调整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30%调整至20%,5年期以上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为3.5%;调整住房公积金房贷最低首付比例;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160万等政策措施。
2024年12月3日,从北京公积金中心处获悉,2024年10月底,北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68万家,缴存职工1339万人,北京公积金中心累计为158万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0018亿元。
浙江
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自2015年4月4日起,对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等政策进行调整。
贷款政策方面,放宽贷款申请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降低贷款首付比例,首套
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同时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行
存贷挂钩机制,职工个人贷款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计算确定。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月平均余额,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租房提取政策方面,调整并简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凭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的无房证明,按每人每月500元限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每年提取一次。
杭州
2024年5月15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政策根据家庭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认定。
上海
2015年4月9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本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新政策将自4月15日起实施。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
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型第二套
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新政的第二部分是关于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调整。
原本二手房
房龄超过5年,贷款年限最高只能15年,现在6到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
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
市公积金中心同时宣布放宽本市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规定凡职工连续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不再设定房租收入比限制。规定职工
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对租住其他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暂定为每月2000元。这个租赁政策是5月1号起实施。
深圳
2015年4月15日上午,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即日起(4月15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原定的账户余额12倍提高至14倍,该调整同样适用于商转公业务。除了倍数调整,其余贷款条件均保持不变,最高额家庭90万、个人50万不变。以公积金账户余额3万元为例,按此前12倍的规定可贷款36万,而现在调整至14倍,则可贷款42万。
成都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调至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两人及以上的职工缴存公积金),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一人缴存公积金)。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同时,调整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将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即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乘以20倍,就是可以贷款的额度。取消“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限制,均可贷30万元”的政策。
山东
2024年11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的上限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浮30万元,即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100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130万元;在临沂市购买高品质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万元,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9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120万元。上述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社会应用
2023年5月15日,记者从自贡市公积金中心获悉,自贡公积金贷款职工即日起可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首付比率
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率降至2成,住建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
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改革
广州公积金有望贴息商贷,计划用
商业贷款置换公积金贷款 方案已初步与部分银行
沟通协调。从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针对贷款难的情况,该中心已经初步提出了公积金贴息
贷款方案。有消息指高层密切关注楼市,要求住建部等部门研究对策,做好政策储备。
业内人士分析,今年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将“稳定住房消费”作为六大消费支撑之一,显示
房地产业的
政策环境将逐渐宽松,相关政策甚至有望在近期即三、四月出台。
历年数据
2022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6782.63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1363.27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7.75万笔、11841.85亿元。截至2022年底,个人住房贷款率78.94%。
政策变动
2024年5月18日,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1.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2.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及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3.因利率调整,中心业务系统需要修改相关参数设置,已受理未发放的贷款可能出现延期发放,敬请谅解。业务系统调整期间贷款资料正常受理。
相关政策
上海市
2024年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将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以旧换新”以及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等九条新措施。
六盘水市
2024年7月,贵州省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试行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规定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济南市
2024年9月,经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济南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缓解职工购房压力。政策调整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北京市
2024年9月30日,北京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推出了8项政策,其中提到,“对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10月3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回应群众关切,公积金中心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对京籍二孩以上家庭购房,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将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到160万,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2024年10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质效试点工作的通知》,就新增三种公积金贷款便民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等开展试点。
苏州市
2024年10月25日,苏州发布“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过下调首付款比例、加大军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贷款计算方式、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提到,下调首付款比例,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参照苏州市购建(还贷)提取政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
深圳市
2024年11月11日,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拟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其中,个人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20万元。
重庆市
2024年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同时,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缴存人家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优化置换贷款条件。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延长贷款到期时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襄阳市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襄阳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持续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涉及十二条楼市新政。其中,通知规定,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对新市民、青年人、教师、医务人员、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以旧换新”等,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再上浮20%。对购买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的,在上述基础上可再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