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贷款,居民在购买住房时,向
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
解释
在中国,个人购房贷款主要有三种形式:政策性公积金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和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与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组合贷款。凡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房改房、集资建设的房屋,通过合作方式建设的房屋、商品房、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决定于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个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期限由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和借款人共同协商确定。当购房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支付购房款的要求时,还可以向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在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商业性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唯一的区别是贷款的利率不同。
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向购房人发放的信用贷款。商业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全部房款或评估值的80%,即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贷款利息随着银行利息率的变动而变动,但高于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无论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公积金与商业性的组合贷款,或是纯商业性的信用贷款,都可以采用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抵押加阶段性保证贷款担保等各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