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
网络社交方式
“网络直播”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在网上提供电视信号的观看,例如各类体育比赛和文艺活动的直播,这类直播原理是将电视(模拟)信号通过采集,转换为数字信号输入电脑,实时上传网站供人观看,相当于“网络电视”;另一类是人们所了解的“网络直播”:在现场架设独立的信号采集设备(音频+视频)导入导播端(导播设备或平台),再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发布至网址供人观看。
发展历程
2017年,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4.22亿,年增长率达到22.6%。
2017年7月,国家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规定,网络直播禁止纹身、色情、低俗、暴力、约架等不良行为。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规范管理。
2018年2月28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称,浙江、江苏、广东、湖北、福建、上海等地分别深入查办多起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打掉了一批制“黄”传“黄”的直播犯罪团伙。
2018年8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服务许可、备案管理,强化网络直播服务基础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存量违规网络直播服务清理工作。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知要求,应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内容监看、审查制度和违法有害内容处置措施。
2019年1月28日,湖北省标准化学会和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在武汉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规范》以及《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
2020年3月,我国网民整体规模为9.04亿,而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较2018年底增长1.63亿,电商直播用户占全体网民近三成。
2021年2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重点规范网络打赏行为,推进主播账号分类分级管理,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短视频用户规模为8.73亿,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
2022年4月1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来规范网络直播。
截至2022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16亿,较2021年12月增长1290万,占网民整体的68.1%。
截至2022年底,我国网络直播用户已达7.51亿,占网民整体的70.3%。
2023年3月发布的《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3)》显示,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51亿,成为网络视听第二大应用。高学历、一线及新一线城市的中青年群体网络视听使用率更高。网络直播领域,市场规模为1249.6亿,占比为17.2%,成为拉动网络视听行业市场规模的重要力量。
2023年6月8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网络表演领域相关会员单位起草《网络表演(直播)平台运营服务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运营服务要求》两项团体标准发布。
2024年,共有213名国家一级演员(含一级演奏员)走入直播间,带来3.2万场直播演出,直播场次三年增长16倍。 共有3446名文艺院团演员在直播间带来23万场演出, 演艺类直播总场次达到1.01亿场,同比增长33.74%。这相当于每天有27万场中等规模演出在直播间上演。
直播特点
网络直播吸取和延续了互联网的优势,利用视讯方式进行网上现场直播,可以将产品展示、相关会议、背景介绍、方案测评、网上调查、对话访谈、在线培训等内容现场发布到互联网上,利用互联网的直观、快速,表现形式好、内容丰富、交互性强、地域不受限制、受众可划分等特点,加强活动现场的推广效果。现场直播完成后,还可以随时为读者继续提供重播、点播,有效延长了直播的时间和空间,发挥直播内容的最大价值。
人们所了解的‘‘网络直播’’最大优点就在于直播的自主性:独立可控的音视频采集,完全不同于转播电视信号的单一(况且观看效果不如电视观看的流畅)收看。它可以为政务公开会议、群众听证会、法庭庭审直播、公务员考试培训、产品发布会、企业年会、行业年会、展会直播等电视媒体难以直播的应用进行直播。
持证上岗
2019年10月12日,全国网络节目主持人职业素养能力培训考试培训中心四川基地透露,各自媒体平台的网络节目主持人,也就是大家俗称的网络主播可以持证上岗了。
成都和北京、上海、杭州等十个城市成为全国首批网络主播持证上岗试点城市。凡有志于此的主播和准主播们都可以参加该项目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将取得《网络节目主持人岗位合格证》。据了解,人社部正在就将网络主播职业纳入新职业目录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盈利模式
2017年3月,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深入采访业内人士,揭开网络直播行业收入、利益分成内幕。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与共青团北京市委开展的调研显示,33.1%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6%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至1000元,15.9%的网络主播月收入1000至2000元,18.0%的网络主播月收入2000至5000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0元至1万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万元以上。
身价越高的网络主播,泡沫越大。网络直播这个行业在没有十分规范的制度和行情,完全就是商演厂家报个价,经纪公司再哄抬起一个价钱,最后双方协商,能达成一致的就合作。就网络主播的提成来说,收到不同的礼物,提成并不一样。比如,礼物“游轮”是1314元人民币一艘,但是网络主播只能拿到400多元的提成。大部分礼物的提成是50%,这50%的提成里还有20%至30%是公会提成(所谓公会,即各大网络直播平台上,一定数量的签约主播构成一个个组织,有的称为公会,有的称为家族。公会、家族规模不等,主要维护旗下主播艺人的直播现场、粉丝互动和发展管理——记者注),所以主播可以得到的礼物提成为35%至40%左右,再扣除8%的个税,网络主播拿到手的提成应该是35%左右。
第一种是时薪。直播平台会根据主播每小时的直播人气支付薪水。比如每小时的人气在10万以上的,1小时给多少钱。就这种盈利模式来说,网络主播的收入跟人气划等号。也就是说,人气越多,收入越高;
第二种是礼物。就是网友花钱买礼物送给网络主播,网络主播在层层扣款后拿到分成。这种模式不依赖于人气,网络主播的个人魅力更加重要。比如,一个女孩子的人气只有七八千,但是她的收入可能比那些有十几万人气的游戏主播还高;
第三种是衍生副业。比如,接广告、卖东西做电商。很多大主播都会这么做,而且在电竞直播初期,这种模式是网络主播很大的收入来源。不过,电商这种模式是衍生副业里最初级的商业模式,如果你的电商是卖零食、卖衣服的,收益会很低。
净网行动
2019年8月20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文章称,近日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服务许可、备案管理,强化网络直播服务基础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存量违规网络直播服务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应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内容监看、审查制度和违法有害内容处置措施。通知强调,应用商店不得为列入有关部门黑名单中的网络直播App提供分发服务。通知要求,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按照许可范围开展业务,不得利用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应按照要求建立内容审核、信息过滤投诉举报处理等相关制度,建立7×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技术管控手段建设,按照要求处置网络直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记录直播服务使用者发布内容和日志信息并保存一定期限。
2020年国家网信办决定7月初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时间为7月初起至8月末。严厉打击直播、短视频网站平台存在的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重点整治恋童虐童等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性侵的有害信息。严厉打击发布传播以未成年人为主角的大尺度写真、私房照片视频的账号。严格排查后台“实名”认证制度,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模式和防沉迷系统应用,全面清理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信息。
2024年10月,为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网络短视频和直播活动中有关古墓葬类题材内容的监管力度,国家文物局与中央网信办联合部署开展相关违法违规内容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并邀请部分网络平台公司召开了座谈会。当前,网络短视频和直播中存在涉及盗墓、古墓探险、伪造考古现场、非法鉴定出土文物等内容,一些视频博主和主播片面追求流量,蓄意歪曲考古工作价值,以“寻宝”“探险”“天价”为噱头,宣传封建迷信、一夜暴富等不良价值观,或为盗掘古墓葬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信息便利,或通过线上网络宣传为线下倒卖文物等提供帮助等,误导公众,扰乱文物管理秩序,危害文物安全。此次专项行动将对网络短视频和直播中存在的涉嫌为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信息便利或帮助,以“寻宝”“探险”“天价”为噱头,歪曲考古工作价值、违法违规鉴定、误导公众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网络平台强化落实责任,加强内容审核把关,规范相关重点短视频和直播运行服务。涉嫌违法犯罪的,要求网站平台配合执法部门要求,移送相关案件线索及信息。各地文物、网信部门也将加强工作协作,畅通举报渠道,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网络环境和舆论氛围。
监管与处罚
监管情况
2016年9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直播服务,必须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有关规定。
2016年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实行“主播实名制登记”、“黑名单制度”等强力措施,且明确提出直播平台“双资质”要求。
2016年12月12日,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对网络表演单位、表演者和表演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细致规定。
2020年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2020年11月2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2022年3月,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针对有违公序良俗甚至违法违规的直播,从多个层面提出监管要求,为规范网络直播亮出法治的“牙齿”。
处罚案例
2017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关停了“红杏直播”、“蜜桃秀”等18家传播色情淫秽内容的直播企业。
2017年5月,文化部处罚了“一直播”、“在直播”等10家纵容主播传播非法内容的企业。
2018年2月,国家网信办对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依法关停一批严重违规、影响恶劣的平台和主播。关停下架蜜汁直播等10家违规直播平台;将“李天佑”等纳入网络主播黑名单,要求各直播平台禁止其再次注册直播账号;各主要直播平台合计封禁严重违规主播账号1401个,关闭直播间5400余个,删除短视频37万条。
指导意见
近年来,网络直播以其内容和形式直观性即时性和互动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迭代升级,网络直播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其媒体属性、社交属性、商业属性、娱乐属性日益凸显,深刻影响网络生态。与此同时,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主体责任缺失、内容生态不良、主播良莠不齐、充值打赏失范商业营销混乱、青少年权益遭受侵害等问题,严重制约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给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带来挑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保护广大网民合法权益,倡导行业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依法办网、依法治网,准确把握网络直播行业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有效解决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痛点问题,科学规范行业运行规则,构建良好产业生态,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积极健康、内容丰富、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直播空间。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1.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网络直播平台提供互联网直播信息服务,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网络直播平台法定职责义务,落实网络直播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对照网络直播行业主要问题清单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总编辑负责、内容审核、用户注册、跟帖评论、应急响应、技术安全、主播管理、培训考核、举报受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2.明确主播法律责任。自然人和组织机构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直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落实网络实名制注册账号并规范使用账号名称。网络主播依法依规开展网络直播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超许可范围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不得从事平台内或跨平台违法违规交易;不得组织、煽动用户实施网络暴力;不得组织赌博或变相赌博等线上线下违法活动。
3.强化用户行为规范。网络直播用户参与直播互动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不得在直播间发布、传播违法违规信息;不得组织、煽动对网络主播或用户的攻击和谩骂;不得利用机器软件或组织“水军”发表负面评论和恶意“灌水”;不得营造斗富炫富、博取眼球等不良互动氛围。
三、确保导向正确和内容安
4.提升主流价值引领。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强化导向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扶持优质主播,扩大优质内容生产供给;培养网络主播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有效提升直播平台“以文化人”的精神气质和文化力量。
5.切实维护网民权益。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规范收集和合法使用用户身份、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行为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引导和规范用户合理消费、理性打赏;依法依规留存直播图像、互动留言、充值打赏等记录;加大对各类侵害网民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网络直播行业秩序。
6.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禁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账号注册服务,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账号注册服务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应当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青少年模式”,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屏蔽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直播内容,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涉未成年人的相关投诉和纠纷,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7.筑牢信息安全屏障。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制,具备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和防范措施;对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直播信息服务,应严格进行安全评估;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技术制作、发布的非真实直播信息内容,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8.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利用网络直播颠覆国家政权、散播历史虚无主义、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淫秽色情、造谣诽谤、赌博诈骗、侵权盗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清理低俗庸俗、封建迷信、打“擦边球”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四、建立健全制度规范
9.强化准入备案管理。开展经营性网络表演活动的直播平台须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进行ICP备案;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直播平台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完成登记)并进行ICP备案;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直播平台须持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及时向属地网信等主管部门履行企业备案手续,停止提供直播服务的平台应当及时注销备案。
10.构建行业制度体系。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制度,对主播账号实行基于主体属性、运营内容、粉丝数量、直播热度等因素的分类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应当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直播时长和单日直播场次、场次时间间隔等方面合理设限,对违法违规主播实施必要的警示措施。建立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明确平台向用户提供的打赏服务为信息和娱乐的消费服务,应当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建立直播带货管理制度,依据主播账号分级规范设定具有营销资格的账号级别,依法依规确定推广商品和服务类别
五、增强综合治理能力
11.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网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网络直播行业管理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制定出台支持和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生态治理和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扫黄打非”部门要履行网上“扫黄打非”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重特大案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接入实名制管理要求,强化ICP备案管理;公安部门要全面提升对网络直播犯罪行为实施全方位遏制打击力度;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网络表演行业管理和执法工作,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加强网络表演行业自律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督管理;广电部门要研究制定网络视听节目等管理规范及准入标准。
12.积极倡导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网络直播行业治理,切实加强网络直播平台和政府、媒体、公众间的信息交流有效沟通,构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的良好舆论环境。网络直播平台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拓宽举报渠道,简化举报环节,及时受理、处置并反馈公众投诉举报。
13.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网络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倡导行业自律,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参与净化网络直播环境、维护良好网络生态。建立健全网络主播信用评价体系,为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规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 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网络演出剧(节)目管理要求。文旅部相关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权威解读。
加强对评论弹幕实时监控
网络演出剧(节)目主要包括通过互联网直播境外举办的演出剧(节)目、通过互联网提供录制的演出剧(节)目音视频、专门为互联网传播制作的演出剧(节)目或者虚拟演出剧(节)目以及其他通过互联网形式传播的演出剧(节)目等形态。
对于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单位经营活动,《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规定,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配备适应内容审核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负责网络演出剧(节)目的内容管理,并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用户产生内容的实时监控。
《通知》要求,采用直播方式提供网络演出剧(节)目的,应当采取延时直播方式播出,延时时长由企业根据内容安全实际需要自行设定。同时,安排专人对网络演出剧(节)目进行实时监管,发现内容有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阻断并处置。
在内容上,《通知》规定,网络演出剧(节)目不得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包括: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符合条件的无需重复报审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为帮助演出行业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复苏,文旅部出台《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62号,以下简称62号文),规定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的演出活动,可由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在线传播服务。
“62号文的出台,为营业性演出通过互联网传播提供了合规的路径和指引,明确营业性演出网络传播无需重复报审,降低企业负担,推动演出行业复苏。但在近两年的实践中发现,由于线下营业性演出有场地、消防等审批前置要求,不是所有通过网络传播的演出都符合营业性演出审批要求。”该负责人说。
为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此次文旅部印发《通知》,明确无法按照62号文的要求取得线下营业性演出审批的网络演出活动,按照《暂行规定》中的网络演出剧(节)目进行管理。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对于可取得线下营业性演出审批的网络演出活动,依然按照62号文进行管理,无需作为网络演出剧(节)目重复报审报备。
直播平台需取得许可证
按照《通知》,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的单位需要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根据《暂行规定》,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传播、谁负责’的原则,直接向公众提供演出内容直播、音视频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属于《通知》中的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单位,需要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该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单位或个人在直播平台开通账号提供网络演出剧(节)目,则该直播平台需要取得经营范围包含“网络演出剧(节)目”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开通账号的单位或个人无需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谈及网络演出剧(节)目该如何进行报审报备,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暂行规定》,文旅部对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进行内容审查,对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进行备案。进口网络演出剧(节)目是指参演人员中有境外演员,举办地、录制地在境外,或者虚拟演员、虚拟演出剧(节)目的版权属于外资机构、境外人员的网络演出剧(节)目。港澳台演员参照境外演员管理。含有港澳台资本的机构参照外资机构管理。
此外,《通知》规定,网络演出剧(节)目具体报审报备工作由内容提供平台进行。同一内容由多家平台提供的情况,可选择由一家平台牵头同时为多家平台报审报备,也可选择由各家平台分别报审报备。
平台乱象
2018年4月,《新闻1+1》曝光了在一些视频网站上出现了大量的少女妈妈或者说早孕妈妈,其中有一定的比例其实是未成年人;包括全网最小二胎妈妈,14岁就拥有了自己的小孩,16岁独自带二胎孩子。问题曝光后,视频网站把矛头直接指向技术,都是推荐算法闹的。
2018年4月22日,一位佩戴红领巾的成年人对着路人唱着怪异的歌曲。这位名叫“摇滚红领巾大岭”的网络主播其粉丝达到百万之多。他将自己佩戴红领巾当街截停女生搭讪,搞笑、骚扰、扮丑等行为上传到短视频网站上,博取噱头,赢取流量。
2019年8月16日,YY主播“小洲”在与另一名主播连麦时,用脏话辱骂台风遇难者。网友称 “小洲”还存在诸多侮辱国家言论,直播中曾穿国旗T恤称“说我汉奸是夸我”。YY直播回应称,已将“小洲”的账号予以封禁。
2019年8月20日,快手网红乞丐哥利用自己的“网红”身份,接近陌生女孩,并将她们拐卖至海南省江西省等地。高某涉嫌多起拐卖未成年人、强迫卖淫等案件。诸暨警方将高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8月20日凌晨,诸暨市公安局民警在贵州将其抓获。
政策规范
2021年4月23日消息,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旨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央视曝光
2022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第一弹指向直播运营,直播公司聚享互娱传媒公司、亿泰传媒公司被曝光。
管理座谈会
2024年11月2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在福建厦门召开网络直播节目管理座谈会。会议强调,网络直播节目要做到“不踩红线、坚守底线、勇攀高线”。
一是不踩涉政有害的红线。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决杜绝涉政有害内容在网络直播节目中渗透传播。
二是坚守道德法律的底线。网络直播节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巡查抽查、监听监看、安全预警和违规惩戒,及时排查处置违背公序良俗、病态有害,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突出问题,严防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平台机构要加强对平台头部主播的教育培训,加强主播行为管理,落实主播入驻、分级分类、教育培训、信用评价等人员管理机制;要督导网络主播、经纪机构和节目制作机构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绝不能做市场和流量的奴隶。
三是勇攀精品力作的高线。要加强网络直播节目创作引导,鼓励创作者围绕重大主题、把握重大节点,充分发挥网络直播节目优势特点,讲好中国故事,唱响新时代主旋律最强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不断创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业态形式,制作播出更多充满时代气息、格调积极健康、富有文化内涵的网络直播节目,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6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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