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术语。文学作品的内容通常指反映在文学作品中的思想感情和社会生活现象,主要包括题材、主题、人物、事件等要素。文学作品的形式指具体表现作品内容的内部结构和表现手段,主要包括语言、结构、体裁、表现手法等要素。在一部具体的作品中,它们则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互为因果的。不能脱离内容谈形式,也不能脱离形式谈内容。美国理论家马克·肖勒则认为,“现代批评向我们表明,只谈内容本身决不是谈论艺术,而是在谈论经验;只有当我们论及完成的内容,也就是形式,也就是艺术品的本身时,我们才是批评家。内容(或经验)与完成的内容(或艺术)之间的差距便是技巧”(《技巧的探讨》)。此观点反映了现代有机形式主义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