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国务院原则同意《
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国函〔2018〕1号),支持济南高水平规划建设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集聚集约
创新要素资源,发展高端
新兴产业,打造开放合作新平台,建设现代绿色智慧之城,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性
经济中心、物流中心和
科技创新中心。
2018年06月,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代管区域划转工作方案》。将
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所辖黄河北5居(
鹊山东、鹊山北、鹊山南、梅花山、月牙坝)划归天桥区大桥街道办事处代管;将大桥街道办事处及
济阳区崔寨、
孙耿、太平3个街道办事处划归先行区管委会代管。
2020年0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鲁政字〔2020〕13号),支持济南高水平规划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
2021年03月,2021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被列入计划。济南成为继
雄安新区之后,全国第二个拥有起步区的城市。
2021年04月,国务院原则同意《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4号),标志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正式获国务院批复设立。
2021年0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按规定赋予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适时研究推动起步区按程序开展
行政区划调整。
2021年0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
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将高水平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起点建设,举全省之力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打造成为“镶嵌在
黄河流域的最具现代化特征的璀璨明珠”。
2021年08月,中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工作委员会、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
起步区逐步建设形成“一纵一横两核五组团”的空间布局。“一纵”是指起步区与
大明湖、
趵突泉等济南历史标志节点串联起来,形成
泉城特色风貌轴。“一横”是指依 托水系、林地等自然
生态资源,形成黄河生态风貌带。“两核” 是指建设城市科创区和
临空经济区,带动起步区加快开发建设。“五组团”是指建设济南
城市副中心、崔寨
高新产业集聚区、桑梓店高端制造
产业基地、孙耿太平
绿色发展基地、临空产业集聚区。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
新发展阶段、贯彻
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加快
新旧动能转换,着力创新
城市发展方式,着力保护
生态环境,着力深化开放合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的
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配套政策,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创新发展,确保《方案》主要任务目标如期实现。《方案》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和
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支持和指导,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
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