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举
科举考试科目
武举,是武则天所始创的选拔武将的考试。
创立背景
武则天是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武举制度也是她执政时期开始的。武举主要选拔将才,与文举比较,其重要性不及文举,武举出身的地位也不及文举的进士。
历史沿革
武周创始
中国历史上的武举制度创始于武周。
武周长安二年(702年)“诏天下诸州宣教武艺”,并确定在兵部主持下,每年为天下武士举行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授予武职。
本次武举由兵部主持武举考试,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
一般认为,这就是中国科举制度中“武举”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后,武举考试为大多数封建王朝所承袭,成为封建国家网罗武备人材的重要制度。
武周时期的武举偏重于技勇,重点是马上枪法,而整个制度还不够完备,只能说是武举的创制时期。
宋代完善
宋代开始,武举被纳入整个科举体系之中,确定了三组考试的程序和外场考武艺、内场策论兵书的考试办法,武举制度臻于规整。
宋代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还要考问军事策略,比如孙吴兵法(孙子吴起)等。
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徽宗授武状元)等等。
元代废止
元代武举废止不行。
明代兴盛
武举的兴盛是明清两代,特别是在清代。
到了明朝时武举考察内容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把军事谋略置于军事技术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便不能参加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但明代的军事职位多半由世荫承袭,再加上由行伍逐步提拔起来的,武举选将只是个补充形式。
明朝武举创制甚早,但制度一直没有确定下来。直到成化十四年(1478年),才根据太监汪直的建议,以文科为例,设武科乡、会试。弘治六年(1493年),定武科六年一试,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者不准试弓马。后又改为三年一试。考试内容主要是马步弓箭和策试。
万历末年曾有过一次实行改革的议论,有朝臣主张设“将材武科”,初场试武艺,内容包括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悉者言之。显然易见,这是一个具有远见卓识的提议,可惜并没有引起朝廷重视,只是说说罢了,否则将会产生极为深远的历史影响。
崇祯四年,参加武会试的举子中,能运百斤大刀者只有王来聘、徐彦琦两人,发榜后徐彦琦榜上无名,议论腾起。当时正“锐意重武”的崇祯帝认为有人作弊,将考官、监试御史等一大批官员下狱、撤职,令倪元璐、方逢年等主持复试。复试后选取百人,依照文榜例,分三甲传胪赐宴。崇祯亲自调阅前三十名试卷,钦定一甲三人,王来聘居一甲第一名,也就是武状元,授副总兵职。明代武举一直没有殿试,也没有设立一、二、三甲的区分和鼎甲名号。正式有武状元之设,王来聘是第一人。
明代武职多半由世荫承袭,加上由行伍起家者,武举只是个补充形式,所以,明代武举出人不多。值得一提的是明末名臣熊廷弼,他是一位难得的文武通材。《明史》本传说他“身长七尺,有胆知兵,善左右射。”据清人王应奎说,熊廷弼先中万历某科湖广武乡试第一名,后弃武就文,又中万历丁酉(二十五年,1597)湖广乡试第一名,次年登进士。“于是榜其堂曰:三元天下有,两解世间无。”这在历史上的确是独一无二的事情。
清代兴衰
清代制度上基本沿袭明末,考试程序、办法等。
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射,马射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射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
清代制度上基本沿袭明代,考试程序、办法等并无多少变化。
清代武举一依文榜程序,考试大致分四个等级进行。
一:童试,在县、府进行,考中者为武秀才。二: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人。三:会试,在京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四:殿试,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再通过殿试(也称廷试)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称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头名是武状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称为“鼎甲”,获“赐武进士及第”资格。二甲十多名,获“赐武进士出身”资格。二甲以下的都属三甲,获“赐同武进士出身”资格。
殿试的规格很高,一般由皇帝亲自主考。考试揭晓后,在太和殿唱名,西长安门外挂榜,并赐给武状元盔甲。然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第二天,在兵部举行盛大的“会试宴”,又赏给武状元盔甲、腰刀等,赏给众进士银两等。清代科甲等级差别甚大,同样是武进士,一、二、三甲的等级和荣誉却大不相同。自然状元是出尽了风头的,登第后的三天内,可以披红挂彩,上街夸官,真所谓春风得意、风光十足了。
殿试以后,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职。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的参将,武榜眼授从三品的游击,武探花授正四品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备,三甲授从五品的署守备。康熙年间又有变动,改为一半授营职,是直接带兵的官,另一半授卫职,是皇帝的宫廷侍卫。雍正五年(1727)规定,武状元授御前一等侍卫,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卫。再从二甲中选头十名,授三等侍卫。其余全在兵部注册授于守备等营职。雍正以后各朝武进士的授官情况还有一些变化,不过所授品阶基本上以康熙朝定制为准,没有太大的变更。
三场是考文,当时叫“程文”,也称“内场”,相当于文化课考试。内场考试对大多数武人来说,比外场考试更难应付,所以考试办法不得不屡有变动。最初是考策、论文章,“策”相当于问答题,“论”是按试题写一篇议论文。顺治时定为策二篇、论二篇,题目选自四书和兵书。康熙年间改为策一篇、论二篇。策题出自《孙子》《吴子》《司马法》三部兵书,论题只从《论语》《孟子》中出,考试难度有所降低。乾隆时,又改为策一题,论一题,题目都选自《武经七书》。
嘉庆年间,考虑到武人多不能文,所考策、论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场成绩突出者又往往败于内场,于是干脆废除策、论,改为按要求默写《武经七书》中一段,通常只一百字左右。这样一味迁就,使内场考试的水平越来越低,最后差不多只是形式上的存在了。当时社会上歧视武人之风很盛,经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们看成纤纤武夫,武举的社会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了。清代著名学者赵翼有一段记述,最能反映武举内场考试的实情,也反映了当时文人对武人的轻蔑:
“武闱但以弓马技艺为主,内场文策不论工拙也。余尝主顺天乙酉科武乡试,其策有极可笑者。如‘一旦’二字多作‘亘’字,‘丕’字又作‘不一’字,盖缘夹带小本字画甚密,不能分晰,故抄誊讹错耳。又如‘国家’字应抬高一字,则凡论古今地名处,如‘国家四郊多垒’‘社稷危亡’之类,亦无不抬头。武生自称‘生’,则应于行内稍偏,乃又将‘生人’‘生物’‘生机杀机’之生字,一概偏在侧边。如此者不一而足。然外场已挑好‘双好’字号,则不得不取中。幸武闱无磨勘之例,可不深求耳。”
实际上康熙注意到了科举文武分途不利于造就兼备人材的问题,他曾要求打破考试中的传统界线,允许文武生员举人交叉考试,武科举人可以改考文科进士,文科举人可以改考武科进士。康熙认为:“如此则各得展其所学,文武两途,皆得真才矣。”然而,整个清代,文武交叉考试者寥寥无几。文武各成畛域而壁垒森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文人不武,武人不文,文武兼长的人材也就越来越少。文武分途的考试制度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材,却很难造就出允文允武的博通人材,应该说这是科举制度的弊端之一,也是清朝中后期政坛上出将入相人材日见匮乏的原因之一。
上面所讲考试办法,是会试一级的,乡试童试的考试办法与会试大致相同,只二场弓、刀、石的份量相应降低,马步射降为九发二中为合格。
清朝对武科乡试、会试的录取额有具体规定。康熙二十六年(1687)规定,武乡试录取名额约为文乡试的一半,全国共八百四十名左右。其中河北省(直隶),一百零八名,其他各省六十名以下不等。会试录取名额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录取二百名到一百名之间。康熙十八年定额一百名,后来又规定不拘定额,特别是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额,只按考试成绩,奏报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临时酌定录取人数。酌定时也要考虑到各省都有名额,但一甲、二甲只依据成绩圈定,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每科参加会试的武举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时多到两千人左右,进士录取额如果平均以一百二十人计,那么录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几人中取一名,显然,考取武进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落第的武举人,雍正年间曾规定按路程远近发给回家路费,多则十两,少则四、五两。而大部分武举人,按规定可到兵部注册,由兵部依据个人成绩分三等授予武职,也可以到本省军营中效力。总之,只要有一个武举人资格,就算有了进身之机,同样也有逐步升迁的机会。
清代武举制度与大清帝国相始终。鸦片战争以后,频繁的御侮战争中,早就显露出武举人材不能适应新的战争,除了长矛大刀与坚船利炮之间的差距外,更重要的还是基本素质和军事思想上的差距。然而朝野上下株守陈规,玩岁愒日,武举考试竟一直被延续下去。光绪二十一年,荣禄首先提出废止武举考试,他说:“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习非所用,与八比试帖之弊略同。积弱之端,未始不由于此。”他主张各省创设武备学堂,以西洋军事课程培养新式军人。然而荣禄的倡议并没有得到大多数朝臣的响应。一拖便是几年,光绪二十四年照例举行武举会试——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武会试。不久,要求改革的呼声又一次响起来,“内外臣工请变更武科旧制,废弓、矢、刀、石,试枪炮。”然而依旧未能实行改革。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武举制度才终于被宣布废止。可惜这已经太晚了,仅仅十年后,大清帝国便宣告灭亡了。
清代的武会试,自顺治三年(丙戌)开科,到光绪二十四年(戊戌)截止,一共进行了一百一十二次。也就是说一共产生了一百一十二个武状元,还有一百一十二名榜眼和探花,总计武科前三名(鼎甲)是三百三十六名。一百一十二年武状元的姓名都有记载,但能确知其籍贯者只九十二人,其余二十一人还有待于考求。这九十二个武状元,河北省出的最多,共三十二名。以下山东十三名,浙江八名,江苏六名,河南、山西各五名,广东四名,甘肃、福建各三名,江西二名,四川、陕西各一名。此外,汉军旗六名,满军旗三名。
这个统计不完备,也不是很准确的,不过大略可见各省武举基础的差别。所谓武举基础,可从两个方面认识,一是尚武风气,二是文教水平。河北省武状元最多,武榜眼、探花也比别的省多,这与河北省武风素盛分不开。正因为河北省武风基础好,所以清朝对河北省特别重视,乡试名额总比他省给得多。陕、甘二省古多名将,尤其是甘肃,虽然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但自来“人材健壮,强勇者多,骑射娴熟,胜于他省。”康熙年间平定“三藩之乱”中的名将张勇赵良栋王进宝孙思克都出在陇右,所以清朝对陕、甘二省总是另眼相待。武乡试名额,顺治朝规定陕、甘各二十名,后经康、雍、乾三朝追加,两省都增至五十名,这比许多大省的名额都多。有清一代,甘肃出了三名武状元,一名榜眼,四名探花,以甘肃的经济文化和人口而言,这个数字不能算小了。需要指出的是,当时的甘肃包括宁夏,三名武状元张文焕马会伯、李如柏都出在宁夏,五名榜眼、探花中,也有三人出在宁夏。人口不及江南一个大县的宁夏,居然出了六名武科鼎甲进士,这不能不是一个引人注意的现象。
考察内容
武周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射、步射、马枪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
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
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不能参考武试。
公元702年(武则天长安二年),始创武举。武则天下诏:“朕闻武之道凭经纬而开国,春秋之功,借生杀而成岁。……可令文武内外官五品及七品以上,清官及外官刺史都督等,于当管部内,即令具举,且十室之邑,忠信尚存,三人行,我师犹在,会须搜访,不得称无,荐若不虚,自从异之曲,举非明士,岂漏贬责之科,所司明为条例,布告远近,知朕意焉。”
初令天下诸州有练习武艺者,每年准明经进士举送。第一次把武科放在与进士、明经两科同等的地位。正月十七日,武则天令兵部主管武举。考生为六品以下文武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勋官子弟,年满18岁并已交纳十三年“品子课钱”者。考试内容共有七项:靶射、骑射、步射、身高相貌、言论、举重(翘关)。通过考试录取身躯魁伟,应对详明。有勇有才且可为统帅的举子。如文职官员则录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龄40以下,强勇且能统帅部队之人。凡触犯令者、工商之子、州县衙门小吏,不得参加考试。
公元713~724年(唐玄宗先天二年至开元十二年),唐玄宗开元年间,始设武学(专门培养军事人才的学校)。
公元731年(唐玄宗开元十九年),朝廷诏令武贡举人与明经、进士同行乡饮酒礼
公元738年(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朝廷诏令由兵部侍郎取代兵部员外郎主持武举考试。
公元798年(唐德宗贞元十四年),唐王朝停废武举,长达10年,这是武举史上的首次停废。起因是谏议大夫田敦认为武举人拿着弓箭出入皇城,可能威胁到皇帝的安全,上表请求废止武举。
公元808年(唐宪宗元和三年),在朝野上下的呼声中,唐王朝恢复了武举。
公元907~960年(五代时期),由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武举尽废。
公元1029年(北宋仁宗天圣七年),宋王朝初设武举,恢复了自五代停废的武举考试。
公元1030年(北宋仁宗天圣八年),宋仁宗亲试武举人,标志着武举殿试的开始,共有14人参加殿试,张建侯、楚宏等8人被录取为武进士。
公元1034年(宋仁宗景元年),仁宗下诏:“殿试举人,考官日迫,多不精审。自今初考覆考详定,以十日为限。”景佑元年二月四日,诏应进士诸科取解不获者,不得应武举。
公元1043年(北宋仁宗庆历三年),在武成王庙开始设立武学,任命阮逸为武学教授。这是自有武举以来的第一个古代军事学校,但它只生存了九十三天。原因是无人愿意入学。
公元1049年(北宋仁宗皇元年),宋仁宗下诏命令停止武举。
公元1053年(北宋仁宗皇五年),武举停废前的最后一次考试。它只允许参加过省试的武举人投考,该科共录取61名武进士,是宋朝廷历次武举中录取人数最多的一次。
公元1063年(北宋仁宗嘉八年),宋王朝复置武举,对考试方法、学习内容以及如何授官均有了新的规定。试图以新武举选拔武官,提高军官素质。
公元1070年(北宋神宗熙宁三年),翰林学士司马光进言:“奉职考试武举人,而法当先试弓马,若合格即试策。缘弓马者,先士卒之法,非所以求将帅者也。不幸而不能挽强驰穿梭,则有策略将帅之材,不得预试,恐非朝廷建武举之意。况试弓马法,挽与把齐,犹不应格。自今欲乞试策优并挽弓及把者,皆听就试。”朝廷下诏令丧亲者满三个月后才可就试。
公元1072年(北宋神宗熙宁五年),复置武学于武成王庙,并为武学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其中学习期限为三年,每期武生人员为100名。
公元1075年(北宋神宗熙宁八年),朝廷接受王致尧建议,下诏令自即日起武举与文进士同时差官锁试。
公元1078~1085年(北宋神宗元丰年间),朝廷规定,武学生分为高级的上舍生,中级的内舍生,低级的外舍生三等。
公元1102~1106年(北宋徽宗崇宁年间),朝廷规定各州普遍设立武学,并仿儒学立考选升贡法。
公元1120年(北宋徽宗宣和二年),朝廷置州县武学。
公元1146年(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朝廷始复武学,一如旧制。
公元1177年(南宋孝宗淳熙四年),朝廷颁布《武举绝伦并从法》,鼓励武进士从军。
公元1199年(南宋宁宗庆元五年),朝廷命各州州学皆设武士斋舍,选官教习。
公元1141~1149年(金熙宗皇统年间),金朝开始设立武举取士。
公元1203年(金章宗泰和三年),金朝廷规定:武举一甲第一名任职忠勇校尉,二、三名任职忠翊校尉
公元1368年(明太祖洪武元年),朱元璋下令设文、武科取士。“兹欲上稽古制,设文武二科以广求天下之贤。应文举者,察其言行以观其德;考之经术以观其业;试之书算、骑射以观其能;策之经史时务以观其政事。应武举者,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俱求实效,不尚虚文。然此二者必三年有成,有司预为劝谕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岁,充贡京师,其科目等第各有出身。”
公元1387年(明太祖洪武二十年),七月,礼部奏如前代故事,立武学,用武举。朱元璋一反常态,认为“是析文武为二途,自轻天下无全才矣。”遂罢不立。
公元1390年(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在北平行都司设立了儒学,教习武臣子弟。
公元1402年(明惠帝建文四年)始置京卫武学。设教授1人,训导2人。后增至6人,复减其2人,教材以讲习《七书》为主。
公元1402年(明成祖永乐元年),明成祖即位,罢武学。
公元1435年(明宣宗宣德十年),英宗即位,诏天下卫所皆立学。
公元1436年(明英宗正统初年),监察御史朱鉴上《请设京卫武学疏》,提出乞开武学,以典武科的建议。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统六年),五月,英宗下旨“开设京卫武学”。任命教授一员,训导八员,用以教习武臣子弟,以兵部司官提调。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统六年),七月,立武学学规。规定“幼官”及武职子弟所读之书《小学》《论语》《孟子》《大学》内一本;《武经七书》《百将传》内一本,每日总授不过200字,有志者不拘。必须熟读,三日一温,就于所读书内取一节,诵说大义,使之通晓。
公元1442年(明英宗正统七年),四月,设南京京卫武学。
公元1464年(明英宗天顺八年),宪宗即位,立武举法。凡天下取贡,举谙晓武艺之人,兵部会同京营总兵官于帅府内考其策略,于教场内试其弓马,有能答策二道,骑中四箭以上,步中二箭以上者,官自本职量加署职二级;旗军舍余人授以试所镇抚,民人授以卫经历,月支米三石。能答策二道,骑中二箭以上,步中一箭以上者,官自本职量加署职一级,旗军舍余授以冠带,总旗民人授以试卫知事,月支米二石。
公元1465年(明宪宗成化元年),四月,申定武学学规凡十五则。
公元1470年(明宪宗成化六年),会试武举,取中刘良、鲁广等6名武进士。刘良为明朝第一位武状元。
公元1478年(明宪宗成化十四年),五月,太监汪直请开武举乡、会、殿试悉如文举。宪宗下兵部集议。尚书余子俊会同文武大臣暨科道官员议之,众皆知其不可,亦不敢违,遂议上武举科条大略奏上。内阁票拟:“武举重事,未易即行,令兵部移文天下,教养数年,俟有成效,巡按提学等官具奏起送处之。”遂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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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2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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