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年(1691) 改由步军统领衙门兼管,并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 增设左、右二营,遂成“巡捕五营” 之制。除步军统领专辖中营、左翼总兵专管南左二营、右翼总兵专管北右二营外,巡捕五营额设提督中军兼管中营副将一员,参将、游击、都司各五员,守备十七员, 千总四十六员, 把总九十二员, 外委一百三十八员,以及
额外外委六十七人。所辖有马兵、战兵、守兵,共一万一千人左右。巡捕五营各按所管地界,分汛驻守, 巡防稽查: 中营分圆明园、畅春园、树村、静宜园、乐善园五汛,辖堆拨二百五十八处、栅栏十二处;南营分东珠市口、西珠市口、东河沿、西河沿、花市、菜市口六汛,辖堆拨三百零一处、栅栏二百八十九处;北营分德胜、安定、东直、朝阳四汛,辖堆拨一百二十四处; 左营分河阳、东便、广渠、左安四汛,辖堆拨一百六十二处;右营分阜成、西便、广宁、永定四汛, 辖堆拨一百一十处。以上共二十三汛,每汛分左哨、右哨,各以千总一人领之;每哨分头司、二司,各以把总一人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