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Nanch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南昌,是江西省的省会城市,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交通中心,
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
国务院命名的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辖三县(南昌、进贤、安义),六区(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新建、红谷滩),三个
国家级开发区(南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
临空经济区,面积719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46万,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
2019年1月3日,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
南昌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印发,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据悉,《方案》明确了我市党政
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机构设置等内容,确定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55个,其中,市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限额的工作机关16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8个。同时,《方案》明确要统筹推进市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其他市级各项改革任务。按照计划,市县(区)机构改革2019年2月底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