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统计局
南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南昌市统计局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主管南昌市辖区内有关统计方面的事务。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统计制度和管理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规和规章草案,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统一管理县(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负责管理全市县(区)统计部门的中央级统计事业费、省局拨付的普查、专项统计调查等各项经费;承担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法规与设计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组织贯彻国家、省统计调查制度;拟定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计划;审核全市性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与备案全市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标准;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与监督,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统计窗口的管理和日常工作。
南昌市统计局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南昌市统计局国民核算处: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进行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完成财政收支、金融情况月度统计信息快报;做好重要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十年一次的第三产业普查和投入产出专项调查工作;做好第三产业普查和投入产出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各县区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南昌市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定期举办统计新闻发布会,经常向新闻媒体提供全市社会经济情况,发布年度统计公报;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的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整理、编辑、出版和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指导各县区的综合统计工作和全市统计系统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统计系统统计工作考核;建立综合数据库;定期为国家和省统计信息网提供南昌部分资料;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需要的统计资料,为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南昌市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组织实施商业、物资供销业、对外贸易业、餐饮业、三资企业、旅游业等统计调查;在全市范围开展限额以下商业与餐饮业及个体经济情况月度抽样调查;对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开展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编制贸易外经月度统计信息快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贸易外经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南昌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编制固定资产月度统计信息快报;综合整理和提供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承担投资项目快速调查、农村建设项目普查任务;完成投入产出表中有关固定投资构成表部分;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建筑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南昌市统计局农业统计处: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承担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建立健全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数据库;组织开展乡镇抽样调查工作;承担贫困乡镇的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农业部门及县、乡、村的农村统计工作;负责十年一次农业普查工作,并对农业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利用;对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南昌市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和能源、原材料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工业交通等统计数据,编制工业月度统计信息快报;对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运输、邮电业及能源、原材料统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全国重点企业网上直报工作;每月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工业生产、销售月报和经济效益月报及全省分市工业生产、销售月报反馈资料等;负责十年一次的工业普查工作,并对工业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利用;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建立全市工业、交通行业基本情况数据库。
现任领导
局长:兰园
副局长:钟晓强
获得荣誉
2018年12月18日,获得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南昌市第十七届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9月,被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地理位置
地址:会展路199红谷大厦A座16楼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2 23:1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