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政府工作部门
南昌市财政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是主管全市财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拟定市与县(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照国家和省彩票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我市相关实施细则,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南昌贷款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信息、综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综合处
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管理土地及矿产等国有资源收支;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财务管理,具体分管建口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条法税政处
组织起草全市财政、税收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预算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县(区)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
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经济建设处
承担发展和改革、公路、交通、粮食、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农业处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移民资金。
社会保障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企业处
承担工业和信息、商贸、国资、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按规定管理扶持企业发展资金、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及环保专项等资金;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
乡镇财政管理处
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拟订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乡财县代管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组织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外经处
参与研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财务规章;承担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南昌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和管理贷款资金和国内配套资金的使用。
会计处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拟订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
财政监督局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监督全市财政系统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局内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指导全市财政监督业务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处
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及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等审批工作。
人事教育处
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政府采购办
拟订政府采购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事务的协调管理、检查监督和投诉受理。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金融处
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有关政策,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直属机构
票据管理中心
主要为贯彻执行收费、罚没等票据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办法,制定适合本辖区的票据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负责全市收费、基金、罚没和农税票据等的发放、核销和使用的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票据管理的统计工作。
南昌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
承办全市会计类考试考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及财政干部相关培训工作等。
办公地点:中山路470号6楼
领导信息:会计委派服务中心副主任:熊文宏(主持全面工作)
副主任:万旻
副主任:罗敏玲
南昌市财政局大楼管理处
负责大楼安全、卫生,确保大楼的正常运行;负责局所有直属房产的物业管理;负责局机关食堂的管理。
办公地点:中山路470号6楼
领导信息:处长:张富生
副处长:李忠华
南昌市财政局信息中心
拟制定、实施全局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网络、计算机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局计算机软硬件进行采购、登记、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局网络运行安全,管理局门户网站;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技术知识培训;协助各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中山路470号9楼
领导信息:主任:眭衍韬
副主任: 庞晓冬
南昌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对全市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管理;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和继续教育;组织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的年度检查;组织执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管理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等。
办公地点:中山路470号15楼
领导信息: 票据管理中心副主任:玉民(主持工作)
副主任:李姬
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受市财政局的委托具体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或政府融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以达到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节约投资成本的作用。
办公地点:中山路470号8楼
领导信息:主任:石磊 副主任:涂志芳 副主任:李彧佳
南昌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配合市财政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根据预算指标和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市本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含工资、津贴补贴统一发放)及财政授权支付相关业务;负责办理预算单位其他资金的会计核算等相关业务;为预算单位设置支出总账及分类账,并负责会计核算。
办公地点:中山路470号8楼
领导信息:主任:魏春根
支部委员会书记:徐建华
副主任:吴跃平
内设机构:综合科、工资统发科、会计科、支付科
南昌市财政会计委派服务中心
负责市本级投(融)资财政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会计委派人员的聘用、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代理记账工作。
办公地点:中山路470号11楼
领导信息:主任:夏文化
副主任:张富生 熊文宏
内设机构:综合科、结算科、监督管理科、会计核算一科、会计核算二科、会计核算三科
南昌市财政局招待所
负责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相关市直单位各类会议培训、以及上级部门的各类接待工作。
办公地点:湾里区梅岭镇店前街
领导信息:所长:胡华根
副所长:徐耀军
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受市财政局委托,负责统一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定单位国有资产的收益和支出,对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实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评价。
办公地点:南昌市红谷大厦B座1729室
领导信息:主 任:宋洪
副主任:朱福华
获得荣誉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6月,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8月5日,被表彰为“2020年度江西省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2021年11月,被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列入“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候选公示名单。
2022年7月11日,被表彰为“2021年度江西省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领导信息
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峰
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副局长:余超
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陈国广
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黄书林
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曾辉
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南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中心主任:毛志东
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新宇
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参事、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胡丽华
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王晓平
参考资料
南昌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南昌市财政局.
机构设置.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2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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