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司法局
南昌市政府职能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司法局为南昌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正县级建制。《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府厅发[2002]102号)。
主要职责
南昌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和全市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六)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助理员工作。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八)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九)参与地方性有关法规的草拟工作,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管理法学专业社团,归口管理市法学会工作。
(十)管理、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十一)依法管理仲裁登记工作,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警衔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熊剑、涂国庆、陈莹)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信访、新闻发布、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监督业务经费使用。
(二)人事警务处(处长:熊亚林 副处长:刘庆平)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表彰奖励、警务管理、警务督察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
(三)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处(南昌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 副处长:肖宁盛、余筱艳)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市的普法教育工作,拟定全市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拟定全市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南昌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南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律师工作处(南昌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处长:舒奕斌 副处长:郑晓萍、曾远明)指导和监督全市有关律师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承担对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负责全市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的审核和律师事务所机构设立的审核等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国家司法考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五)公证工作处(处长:肖丽 副处长: )指导、监督有关公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承担对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年检、注册的审核和全市公证员资格、审查和报批等工作。
(六)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 副处长:张楷)指导和监督有关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七)基层工作处(处长:张绍海 副处长: )管理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审查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年检工作等。
(八)法制处(司法鉴定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处长:万国华 副处长:李兵)组织拟订有关本市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制方面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组织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承办、监督、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培训工作。
(九)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处(处长:刘建国 副处长:刘灿银、涂华刚)监督检查有关强制隔离戒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协助指导市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协助进行警容风纪的监督检查;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
(十)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王敏军 副处长:万长俊)监督检查有关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专职副书记:杨小怡)
现任领导
局长:李国水
党组书记:涂慧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慧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邹智敏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莉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辉
党组成员、市强戒所所长:慈海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焕权
副局长:江伟
调研员:邓兴国
历任领导
周晓雄:南昌市司法局原副局长
人员编制
机关政法专项编制71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工勤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科级职数25名,其中正科1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级13名。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2021年11月,入选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候选公示名单。
2021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2月9日,入选拟推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公示名单。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1 15:1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