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是中国古代对
皇女、
王女、
宗女的称号,简称为主,与公主对应的男性称号为王。
词语用法
帝王、诸侯之女的称号。周称
王姬,战国始称公主。天子嫁女子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在中国,最早周朝是称周天子的女儿为王姬。公主这名称则是从春秋战国时开始的。《史记·吕后本纪》裴骃集解引如淳曰:“《
公羊传》曰‘天子嫁女子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当时各诸侯国的诸侯都称为公,周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时,自己不主持婚礼,而叫同姓的诸侯主婚。“主”就是“主婚”之意,所以因为是诸侯主婚,天子的女儿就被称为“公主”了。当时诸侯的女儿也被成为“公主”,也称“郡主”。 《史记·吴起列传》说“公叔为相,尚魏公主。”意思是公叔当了国相,娶魏国诸侯的女儿。《史记·六国所表三》“(秦)初以君主妻河。”这里的君主就是公主。妻河就是嫁给河伯为妻。古书上也常简称为主。
昔人愿世世无生帝王家,而毅宗之语公主,亦曰:“若何为生我家?”痛哉斯言!——清· 黄宗羲《原君》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田文既死, 公叔为相,尚魏公主 ,而害吴起 。”
宋高承《事物纪原·天地生植·公主》:“《
春秋公羊传》曰:天子嫁女於诸侯,至尊不自主婚,必使同姓者主之,谓之公主。盖周事也。《史记》曰: 公叔相魏 ,尚魏公主 , 文侯 时也,盖僭天子之女也。《春秋指掌碎玉》曰:天子嫁女, 秦汉以来,使三公主之,故呼公主也。”
五代冯鉴 《续事始》卷十:“ 汉制天子女为公主,姊妹曰
长公主,帝姑为大长公主。”
《明史·公主传》:“ 明制: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
长公主,皇女曰公主。”
2.对某些妇女的尊称。 晋干宝 《
搜神记》卷十四:“ 汉礼,皇后采桑,祀蚕神,曰:‘
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称也。”
婚姻制度
下嫁
公主如未年幼夭折而是顺利活到成年,大多数情况下会下嫁臣子。在汉代及三国时期,公主或直接下嫁列侯,或下嫁臣子的同时臣子被给予列侯的爵位,如
陆景就因尚公主而获封毗陵侯。由于公主的丈夫基本是
列侯出身,公主也可以丈夫的爵位改称。如
汉景帝女阳信公主,下嫁平阳侯
曹时后又称
平阳公主。
晋代以后,因爵位改制,公主丈夫不再封侯爵而是多拜为
驸马都尉。驸马都尉在汉代本是指掌副车之马的官职,多授予功臣或皇帝的外戚一族,后来逐渐成为迎娶公主者的专属官职。后世因此多称公主之夫为驸马。
自
驸马成为公主之夫专属称谓以后,对公主及婿家干政防范日严。唐代开始,驸马成婚后大多给予闲职不会被授予重要职务。在明朝为防止公主及婿家干政,多将公主嫁予一般平民而非在朝为官者。但有时会因为选择不慎造成骗婚事件,如
永淳公主事件。
出家
公主选择终生不婚而出家为道士或尼姑,在唐朝中后期较为常见,如唐睿宗女
金仙公主、
玉真公主出家为道士。也有先出家再还俗者,如
太平公主年幼出家为女道士,后还俗并下嫁
薛绍。
再婚
秦汉时代,妇女改嫁是极为平常的事,对于公主也不例外,有的公主甚至三度结婚,如平阳公主先嫁
曹参曾孙
曹寿,后改嫁汝阴侯
夏侯颇。夏侯颇死后,又改嫁长平烈侯
卫青。
隋朝首次出现了禁止寡妇改嫁的诏命,
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年)“诏九品已上妻、五品已上妾夫亡不得改嫁。唐太宗下诏任凭妇女改嫁、寡妇改嫁,不禁止寡妇改嫁。
唐太宗下诏“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婚媾,令其好合”,“其鳏夫年六十,寡妇年五十已上,及妇虽尚少,而有男女,及守志贞洁,并任其情,无劳抑以嫁娶”。
五代十国时期,
后梁太祖下诏令守寡的女儿
金华公主出家为尼。被认为是太祖为推恩公主夫家,令公主守住妇节。
宋朝公主改嫁的极少。随着贞操观念日渐严格,明朝和清朝入关后亦无公主改嫁的记录。
封号制度
概要
公主的封号通常有三种:
历史沿革
先秦
黄帝时代至商朝为止,有关于君王女儿的封号及制度皆不明。周朝时期,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周王室为
姬姓,因此
周天子之女被称作
王姬,但这不是正式的封号,仅是称谓,因为其他和周室同姓的诸侯国,亦称女子为某姬。
周天子嫁女,并不亲自主婚,王姬的婚礼由姬姓诸侯中的
公、
侯,如
鲁、
晋等国国君主持婚仪;《
公羊传》记载“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此乃后世公主的词源。之后
东周战国时期,诸侯之女称公主(亦称君主),但周天子之女仍称王姬。秦灭周后,王姬之名遂废。
秦朝
秦国时延续周朝制度,女子皆称姓;而由于秦国王族为嬴姓,因此秦国女子称为“某嬴”,如
怀嬴、
文嬴等等。
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秦朝后,对于君王之女的称呼或封号不详,但北宋
司马光所编写的《
资治通鉴》中,称秦始皇之女为公主。
两汉
西汉初期,皇女和
宗女的册封、晋封、待遇逐渐形成制度,皇女称公主,诸王之女称
翁主(或称王主)。同时,由于史料的缺乏,对公主的境遇很难有全面的了解。西汉开国皇帝
刘邦和皇后
吕雉的女儿被称为
鲁元公主。“鲁元”二字做何解,未有定论。湖北省
江陵县张家山汉简《
二年律令》中《秩律》有“李公主
申徒公主荣公主傅主
家丞秩各三百石”的记载,整理小组认为是“李公主
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李公主、
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挛鞮公主)。有认为她们分别是
李姓、
申徒姓、
荣姓、傅姓,挛鞮的刘邦或汉惠帝刘盈姬妾所生的女儿。这是以“从母姓”的方式,对公主进行区分。但此时,如何册封公主,仍不可知。公主的
食邑又称
汤沐邑。鲁元公主的食邑有数城,她的异母长兄
齐王刘肥的封地则有七十余城,两者相距甚远。
到了
汉文帝时,史书对皇女有更多的记载,亦可知此后对公主的册封已较为规范。从
汉文帝嫡长女
刘嫖起,公主的封号通常是“某某公主”,“某某”即“某某县”,可能是她们食邑所在的县,这体现了正式的册封程序。以
刘嫖为例,她的封号是
馆陶公主,馆陶即
馆陶县。
汉文帝时,
刘嫖为公主。在其兄
汉景帝登基后,则为
长公主。到了她的侄子
汉武帝时,又晋
大长公主。但由于史料缺乏,仅知诸公主中有尊宠者,可加号为长公主或
大长公主,是否形成定制则不得而知。同时,由于公主非
世袭的爵位,因此会有相同封号的公主。如两位不同时代的
馆陶公主——
刘嫖和
刘施。有时,她们的封号也会与列侯重复,如阳信公主和阳信侯
刘中意。
王莽建
新朝后,改公主为室主,并封嫡长女
孝平皇后为黄皇室主,但
王莽另两女
王晔、
王捷,则依序被封为睦脩任、睦逮任。
东汉以后,
翁主一号不复见。东汉皇女以县名为封号,称县公主,仪服同列侯,诸王之女以乡、亭之名为封号,称乡公主或亭公主。此外,和西汉相同,诸公主中有尊宠者,可加号为长公主,仪服相当于各刘姓藩王。
三国
三国时期,由于《
三国志》仅有人物纪传而无志书、体制等记载,史料缺损严重,未能确定各国体制。
曹魏大致沿用东汉仪制,如有
平原懿公主、
德阳乡主、
长乐亭主、升迁亭公主等等。东吴公主则冠以夫姓称呼,如
吴大帝孙权的长女
孙鲁班、三女
孙鲁育分别冠以夫姓全姓和朱姓,分别称为“全公主”和“朱公主”,没有汤沐邑。蜀汉则无相关记载。
三国的皇女或皇姊妹未必全部皆封公主,如
魏文帝曹丕三位曾为
汉献帝刘协后妃的妹妹
曹宪、
曹节、
曹华,在
曹丕称帝、
刘协降为山阳公后,只封为山阳公夫人。
孙权两位姐姐以及妹妹
孙夫人皆没有被封为公主的纪录。
晋朝
帝女仍称公主,但改以郡名为封号,称郡公主;诸王之女封
县公主。
多有宗女封为皇女者,如北魏和南陈就曾封宗女为公主,以郡名或县名为封号。
隋朝
帝姑母成大长公主,帝姐妹为
长公主,帝女为郡公主如
乐平公主兰陵公主是以郡名为封号,亲王女封县公主如
丰宁公主 大宁公主 永丰公主用县名为封号。
唐朝
帝姑母为大长公主、帝姊妹为
长公主、帝女为公主,皇太子之女封
郡主,
亲王女封
县主。
宋朝
帝姑祖母为两国
大长公主、帝姑母为
大长公主、帝姐妹为
长公主、帝女为公主,皆以美名二字为封号,婚后改以国名为封号。
北宋
宋徽宗于
政和三年(1113年),应大臣
蔡京之奏,仿周朝制度改公主号为
帝姬,同时将封号从国名改为喻意吉祥的嘉名,如
柔福帝姬,并改
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北宋亡后,
帝姬、
宗姬、
族姬等号遂废。
元朝
蒙朝时期亦随汉制,皇女、诸王之女皆称公主。
明朝
明朝皇帝姑母为大长公主,皇帝姐妹为
长公主,皇帝之女为公主,其夫婿为
驸马都尉;亲王之女为
郡主,郡王之女为
县主,郡王孙女为
郡君,曾孙女为
县君,玄孙女为
乡君,其夫婿皆为
仪宾。
清朝
后金时期,朝仪粗备,皇女与宗女皆称为
格格。自
清太宗一朝开始,改皇女为公主。清朝初期仍有部分生母地位较低的皇女被封为
县君、
乡君,甚至有皇女直到死去未曾得任何封号,是制度不严谨的结果。
清世祖入关后,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制订皇女、宗女封号如下:
皇帝嫡女为
固伦公主、庶女为
和硕公主。亲王嫡女为郡主、庶女为郡君。世子、郡王嫡女为县主、庶女为县君。
外国公主制度
高丽
高丽。
高丽王朝时期,高丽王之女被封为公主、
宫主、宅主、
翁主、
殿主,如
乐浪公主、积庆宫主、遂安宅主、长宁翁主、天寿殿主等等,但诸号间的等级差异或受封资格不明。
朝鲜
朝鲜王朝时期,国王嫡女封为公主、
庶女封为
翁主。
王世子嫡女封郡主、庶女为县主。宗室嫡女封
郡君,庶女封
县君。
日本
日本天皇的女儿、孙女称“
内亲王”,三代以下称“女王”。因为有些翻译错误,将日本一般高官的女儿都写做的“xx姬”翻译成公主,应该翻译成小姐、千金。
欧洲
欧洲
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君主之女儿、姊妹、姑母和其他直系王室成员之女的称号princess翻译为公主,有时候会依照与君主的亲疏翻译成公主和郡主。此外,一些非君主直系亲属而被封为Princess的女性有时也会翻译为公主,如
茜茜公主、戴安娜公主(
戴安娜王妃)。
中国公主列表
秦朝
汉
三国
两晋
南朝
北朝
隋朝
唐朝
五代十国
北宋
南宋
元朝
明朝
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