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徽宗时,曾改“公主”为“帝姬”。政和三年(1113年)因
蔡京建议,宋廷仿照周代的“王姬”称号,宣布一律称“公主”为“帝姬”。这一制度维持了十多年,直到
南宋初才恢复旧制,仍称帝女为“公主”。《宋史·卷一百一十五志·第六十八》记载,
徽宗改公主为姬,下诏曰:“在
熙宁初,有诏厘改公主、郡主、
县主名称,当时群臣不克奉承。近命有司稽考前世,周称‘王姬’,见于《诗·雅》。‘姬’虽
周姓,考古立制,宜莫如周。可改公主为帝姬、郡主为
宗姬、县主为
族姬。其称大长者,为大长帝姬,仍以美名二字易其国号,内两国者以四字。”
政和三年(1113年)因
蔡京上奏,言宋廷应仿照
周朝“王姬”位号,改帝女“公主”为“帝姬”。帝姬一号存续约十年,而时人认为此号与“帝饥”同音,引为不吉。后宋朝皇室因
靖康之难南迁,于建炎元年(1127年)恢复旧制,仍称帝女为“公主”。
帝姑母“
大长公主”改“大长帝姬”;另加赐美名二字为“大长帝姬”封号。
徽宗周姓,考古立制,宜莫如周。可改公主为帝姬、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其称大长者,为大长帝姬,仍以美名二字易其国号,内两国者以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