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徒公主,不见于史籍,据考证,疑为吕后之女。对照对汉代制度的已有知识,可知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并非吕后之女,很可能各从生母而分别得李、申徒、荣、傅诸姓。
史籍记载
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墓出土汉简《秩律》有规定官
吏秩别的简文,其中有涉及四公主家丞秩的内容:
申徒公主、荣公主、李公主、傅公家丞秩各三百石(四七二)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释文为:
申徒公主、李公主、荣公主、傅公【主】家丞,秩各三百石。(四七二)
在“傅公【主】家丞”下,整理小组又有注释:“据文例‘家’前脱‘主’字。李公主、
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均不见于史籍,从简文看,疑为
吕后之女。”整理小组注释“李公主、
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疑为
吕后之女”的说法可以商榷。
分析简文,对照我们对汉代制度的已有知识,可知李公主、
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并非吕后之女,很可能各从生母而分别得李、申徒、荣、傅诸姓。
身份考证
从母姓
《潜夫论·志氏姓》讨论姓氏演变诸因素,指出“或从母姓”的现象。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有“皇子系母姓”条,就汉代贵族“从母姓”的情形有所分析。
赵翼写道:
汉时皇子未封者,多以母姓为称。武帝子据立为太子,以母卫氏,遂称“卫太子”。太子之子进,以母史良娣,故称“
史皇孙”。后
汉灵帝生子协,灵帝母
董太后自养之,因号曰“董侯”,即
汉献帝也。亦有不用母姓而以所养之家为姓者。献帝兄辨养于史道人家,号曰“史侯”。又按滕公
夏侯婴曾孙颇尚主,主随外家姓,号“孙公主”,故滕公子孙更姓孙氏。是主既随母姓,子又随母姓。盖当时习尚如此。
《汉书·武五子传·戾太子刘据》:“
元鼎四年,纳史良娣,产子男进,号曰‘史皇孙’。”颜师古注引张晏曰:“皆以舅氏姓为氏,以相别也。”王先谦《汉书补注》引缪荃孙曰:“临江王栗姬所生号‘栗太子’,馆陶公主,窦太后所生,号‘窦太主’皆是。”
汉献帝号“董侯”事,见《后汉书·皇后纪下·灵帝宋皇后》:“时王美人
任娠,畏后,乃服药欲除之,而胎安不动,又数梦负日而行。(光和)四年,生皇子协,后遂酖杀美人。”“
董太后自养协,号曰‘董侯’。”赵翼所说“献帝兄辨”,“辨”是“辩”之误。刘辩号“史侯”事,见《后汉书·皇后纪下·灵思何皇后》:“生皇子辩,养于史道人家,号曰‘史侯’。”李贤注:“道人谓道术之人也。《
献帝春秋》曰:灵帝
数失子,不敢正名,养道人史子眇家,号曰‘史侯’。”《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说,
夏侯婴之子
夏侯颇“尚
平阳公主”。《汉书·夏侯婴传》:“(夏侯)颇尚主,主随外家姓,号‘孙公主’,故滕公子孙更姓孙氏。”
缪荃孙说“
馆陶公主,窦太后所生,号‘窦太主’”,当是据《
汉书·东方朔传》:“帝姑馆陶公主号窦太主。”颜师古注引如淳曰:“窦太后之女也,故曰‘窦太主’也。”
赵翼讨论汉代“皇子系母姓”,以为“盖当时习尚如此”。然而很可能这只是多妻家族的通常情形,用意当如张晏所指出“以相别也”。《献帝春秋》“数失子,不敢正名”的说法未必可信。
世系从母系方面来确定,是远古时代的婚姻形态所决定的。《太平御览》卷八○引《帝王世纪》记录传说中的帝尧事迹,有“从母姓”的说法。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曾经指出,直到三代以后,“姓之字多从女,如姬、姜、嬴、姒、妫、姞、妘、婤、
姶、嫪是也。”汉代“皇子系母姓”诸例,可以看作承认女系这一古老的社会文化现象的遗存。
除了以上说到的例证外,淮南国太子有称为“蓼太子”者,据说“蓼”也是“外家姓”。《汉书·伍被传》:“王曰:‘夫蓼太子知
略不世出,非常人也,以为汉廷公卿列侯皆如沐猴而冠耳。’”颜师古注:“服虔曰:‘淮南太子也。’文颖曰:‘食采于此,或言外家姓也。’师古曰:‘蓼自地名,而王之太子岂以食地为号?文言外家姓,近为得之,亦犹汉之栗太子也。’”
《史记·张耳陈余列传》:“张敖,高后六年薨。子偃为鲁元王。以母吕后女故,吕后封为鲁元王。”司马贞《索隐》:“案:谓偃以其母号而封也。”
张偃“以其母号而封”,称“鲁元王”,也可以看作与皇族贵戚“系母姓”相类似的情形。
上引资料说平阳公主称“孙公主”,
馆陶公主称“窦太主”,都是汉家公主“未封者,多以母姓为称”之例。
张家山汉简《秩律》所见“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很可能也是用“外家姓”,即同样是“未封者”,而“以母姓为称”。
非从母姓
那末,是否存在“李公主、
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为吕后之女”,然而“不用母姓而以所养之家为姓”的可能呢?
简文所见“李公主、
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确实如整理小组注释所说,“均不见于史籍”。然而《史记·高祖本纪》说:“吕公女乃吕后也,生孝惠帝、
鲁元公主。”又:“吕后与两子居田中耨,有一老父过请饮,吕后因
哺之。老父相吕后曰:‘夫人天下贵人。’令相两子,见孝惠,曰:‘夫人所以贵者,乃此男也。’相鲁元,亦皆贵。”《吕太后本纪》:“吕太后者,高祖微时妃也,生孝惠帝、女鲁元太后。”《项羽本纪》:“汉王道逢得孝惠、鲁元,乃载行。楚骑追汉王,汉王急,推堕孝惠、鲁元车下,滕公常下收载之。如是者三。”看来,可能确实没有
鲁元公主以外的其他“吕后之女”。而《史记·吕太后本纪》又有明确的记载:
这一记载应当是可信的。而赵翼所说“不用母姓而以所养之家为姓”的情形,我们只看到两例,一者“董侯”,一者“史侯”。“董侯”之所以成为“董侯”,是因为生母王美人已经被
宋皇后“酖杀”,于是董太后自养之。“史侯”“养于史道人家”,也是特例,很可能与“灵帝数失子”有关。
《
史记·吕太后本纪》说到刘邦去世之后的权力分配情况:“高祖十二年四月甲辰,崩长乐宫,太子袭号为帝。是时高祖八子:长男肥,孝惠兄也,异母,肥为齐王;余皆孝惠弟,戚姬子如意为赵王,
薄夫人子恒为代王,诸姬子:子恢为梁王,子友为淮阳王,子长为淮南王,子建为燕王。高祖弟交为楚王,兄子濞为吴王。非刘氏功臣番君吴芮子臣为长沙王。”刘邦的男性继承人“高祖八子”是清楚的,只有一人是吕后所生,孝惠兄齐王刘肥是吕后之前的刘邦配偶所生,赵王刘如意是戚姬所生,代王刘恒是薄夫人所生,其余梁王刘恢、淮阳王刘友、淮南王刘长、燕王刘建都是“诸姬子”。那末,我们似乎可以推想,张家山汉简《秩律》所见“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的身份,很可能是母姓分别为李、申徒、荣、傅的“诸姬女”。
结论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在《二年律令》释文前的“说明”中写道:“简文中有优待吕宣王及其亲属的法律条文。吕宣王是吕后于吕后元年(公元前一八七年)赠与其父的谥号;与《二年律令》共存的历谱所记最后年号是吕后二年(公元前一八六年),故推断《二年律令》是吕后二年施行的法律。”据此也可以推知《秩律》所见“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当是吕后时代的公主。
《史记·吕太后世家》说,戚夫人“人彘”故事发生后,“孝惠以此日饮为淫乐”。
司马迁还记述,“太后欲王吕氏,先立孝惠后宫子彊为淮阳王,子不疑为常山王,子山为襄城侯,子朝为轵侯,子武为壶关侯。”可知汉惠帝多子。看来,张家山汉简所见“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很有可能是汉高祖刘邦的“诸姬女”,似乎也不能排除汉惠帝
刘盈之“后宫女”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