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境内的国家行政机关
陕西省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anxi Provin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省情概况
陕西省简称“陕”或“秦”,地处中国内陆腹地,黄河中游,位于东经105°29′—111°15′,北纬31°42′—39°35′之间。东邻山西河南,西连宁夏甘肃,南抵四川重庆湖北,北接内蒙,居于连接中国东、中部地区和西北、西南的重要位置。中国的大地原点在境内泾阳县永乐镇。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876.21万人,土地面积20.56万平方千米。
陕西是中华民族及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有秦、汉、唐等10多个政权或朝代在陕西建都,时间长达1000余年。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秦岭、华山等,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陕西省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机构
办公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参事室)
工作部门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外国专家局)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政务数据服务局)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核安全局)
特设机构
直属机构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部管机构
派出机构
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
事业单位
陕西省广播电视台
双管单位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其他机构
政府领导
省长
赵刚: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副省长
王晓:中共陕西省委常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戴彬彬: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窦敬丽(女):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徐明非:陕西省政府副省长;
陈春江:陕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李钧:陕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历届省长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省情概况.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1 12:10
目录
概述
省情概况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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