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
旧时礼节
避讳,旧时为了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即说话写文章时遇到君主或尊亲的名字都不直接说出或写出,以表尊重。避免利用名字进行人身攻击,而冒犯君主或尊亲超然的地位。该词语出自《淮南子·要略》《颜氏家训·风操》《蒲剑集·屈原考》等。《公羊传·闵公元年》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
释义
避免触犯忌讳。
出处
《淮南子·要略》
基本解释
君王或尊亲为了显示威严,规定人们说话中避免直呼其名或在行文中直写其名,而以别的字相代替。
例句
1、回避;避忌。
淮南子·要略》:“故言道而不明终始,则不知所仿依;言终始而不明天地四时,则不知所避讳。”
张鷟《游仙窟》:“下官起,谘请曰:‘十娘有一思事,亦拟申论,犹自不敢即道,请五嫂处分。’五嫂曰:‘但道不须避讳。’”
《醒世姻缘传》第十九回:“小鸦儿也不消查考,晁大舍也不消掩藏,唐氏也不用避讳。”
曹雪芹红楼梦》第三四回:那起小人的嘴有什么避讳,心顺了,说的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贬的连畜生不如。
清 曹雪芹《红楼梦》第八十三回:他是骂他外孙女儿,我才刚也听见了。这种东西说话再没有一点道理的,他们懂得什么避讳。
陈登科《风雷》第一部第三二章:“既然是朋友,说话也就没有啥的避讳。”
2、谓帝制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必须避免直接说出或写出。
北齐 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以代换之:桓公名白,博有五皓之称;厉王名长,琴有修短之目。”
宋 庄季裕《鸡肋编》卷下:“而唐冯宿父名子华,及出为华州刺史,乃以避讳不拜。”
蔡东藩 《清史演义》第一回:“塾师教小子道:‘书中有数字,须要晓得避讳。’”
郭沫若《蒲剑集·屈原考》:“始皇名政,别人一定要避讳。”
3、修辞学辞格之一。说话时遇有触犯忌讳的事物,不直说该事该物,而用旁的话来委婉地表述。
4、指所隐晦的事。东方朔七谏·谬谏》“恐犯忌而干讳”。
5、在死者名前称讳,表尊重。韩愈柳子厚墓志铭》“子厚讳宗元”。
6、不愿说出或听到某些会引起不愉快的字眼。例如旧时迷信,行船的人避讳‘翻’、‘沉’等字眼。
7、回避。例如:都是自己人,用不着避讳。
起源
一说起源于夏商时期。钱希言在《戏瑕》中提出,避讳之俗夏商时已有之,证据是《山海经》中往往把夏后启写作夏后开,这就是夏人避讳的实例。但陈光坚《讳源略说》一文以为,避讳起自夏商的证据不足,《尚书》中对夏商国君的名字,都直书不讳,如《尚书·五子歌》云:“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咸贰。”太康是继启之后的帝王,可臣下并不避讳。《山海经》《楚辞》中之所以避启为开,乃是汉朝人按当时日趋严格的讳法,抄书时避汉景帝刘启讳所致。
一说起源于西周。《左传·桓公六年》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礼记·檀弓下》也说:“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也。”因此,宋代洪迈《容斋三笔·帝王讳名》提出,避讳之制始于周代,但仅在本庙中避讳。生者避讳是很不严格的,当时有所谓“读书不讳”、“临文不讳”、“不讳嫌名”等,如《诗经·雝》“克昌厥后”以及《诗经·噫嘻》“骏发尔私”中的“昌”、“发”,都没有避讳。
一说起源于春秋时期。清代赵翼《陔余丛考·避讳》主张避讳习俗始于东周。其理由是,晋僖侯名司徒,宋武公司空鲁献公名具,鲁武公名敖,避讳之风兴起后,造成晋废司徒的官职,宋改司空为司城,鲁国改掉具、敖二座山名。他们都出生在西周末年,如果当时已有避讳之俗,为什么要为他们取那样的名字呢。陈光坚《讳源略说》也力主避讳之俗起自春秋时期。
避讳之风至唐、宋和清朝,极为盛行。
避讳对象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属于当时的“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母叫贾敏,故林黛玉凡是遇到敏字都读成米或密。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史记》里,把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一律改了名。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后来《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也是如此,因为范晔的父亲叫“范泰”,所以在《后汉书》里,叫“郭泰”的,竟人不知鬼不觉地变为“郭太”了;叫“郑泰”的,也变为“郑太”了。
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无海棠诗,不名母名也。
又如苏轼祖父名“序”,即讳“序”字,所以苏洵不写“序”字。碰到写“序”的地方,改成“引”字;苏轼也跟着不用“序”字,他以“叙”字来代替。
分类
《公羊传·闵公元年》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便产生了避讳的方方面面:
国讳
指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须遵循的避讳。本指皇帝本人及其父祖名字;故又称君讳、公讳。后来扩大,讳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
国讳案例
主动改名或不避讳
皇帝即位后不少主动改为生僻字,是为一种为减少麻烦的方式。
清代入关代明的第一朝皇帝世祖名福临,为了缓和民族矛盾,曾下诏布恩,特许臣民可不避讳福字,诏曰:“不可为朕一人,致使天下之人无福。”
避讳和文字狱
顺治以后,有清一代竟大兴骇人听闻的文字狱,其中多有涉及避讳的奇谈怪论。
康熙年间,因明大学士朱国祯生前在经清人庄廷鑨冒名出版的《明书》中曾直书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名,辗转株连冒名的出版者以及修订、校阅、写序、署名、刻字、印刷、卖书、藏书、官员等达数百人,处死刑者七十余人。
雍正年间,主考官查嗣庭摘用《诗经》中的“维民所止”作为试题,经人告发说题中“维止”二字是暗示将“雍正”砍头示众,病死狱中惨遭戮尸枭首,儿子处斩,兄侄流放。
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胡中藻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说,以“乾三爻不象龙”为试题,题中有“乾龙”二字,龙与隆同音,竟判定是影射乾隆皇帝被送上断头台。举人王锡侯删改钦定的《康熙字典》,重编作《字贯》,触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帝名,判处斩刑封疆大吏也因失察革职治罪。
家讳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又称私讳。
如淮南王刘安父名长,他主持编写的《淮南子·齐俗训》中引《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时,改为“高下相倾,短修相形”。
南齐谢超宗的父亲叫凤。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然后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王慈正在练毛笔字。当时王氏子都以书法见称于世。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随口问道:“你的书法和虔公比怎么样啊。”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我和父亲相比,犹如以鸡比凤。”谢超宗因此狼狈而退。
晋朝有个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为刚饮过药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温酒”,谁知桓玄听后突然大哭起来,原来他的父亲叫桓温,一听“温”字就要痛抽水流涕,王忱讨了个没趣,只好匆匆告辞。
恐怕没有谁因为听到与父母名字相同的字就痛哭流涕的,在我国古代,这种事情却屡见不鲜,这样的人也因此会获得别人的尊敬呢。
这种方式也会成为排挤异已、打击仇敌的一种手段。南朝梁时的殷均,因恬静好学,官至国子祭酒。武帝命他娶了永兴公主,但永兴公主很不喜欢他,每次召入,都命人在墙壁上写上他父亲的名字,而在古代,这样的人也是层出不穷的,并以此为荣。
袁德师因为父亲名高,便不吃糕这种食物;徐积父因为父亲名石,从来不用石器,不踩石子遇上非过不可的石桥,便让人背着他跑过去;北宋吕希纯因为父亲名公著,便不断著作郎;刘温搜因为父亲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不到嵩月、华山等五岳游玩;韦冀的父亲名乐,由于乐是个多音字,即可读作音乐的乐,又可读作快乐的乐,因此韦冀一生中不仅不听音乐,不游高山大岳,不饮酒做乐,甚至不参加可以使之“快乐”的活动,真是不可理喻。
最令人惋惜的怕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进”与“晋”音同而犯家讳,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人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诋毁。
家讳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子辈需要避长辈的讳,奴仆也要避开所有主子的讳。北齐的熊安,一次去见和士开、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犯讲讳,于是将自己的姓,名的第一个字都改了,自称为觫觫生。为了讨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触霉头了。
红楼梦》中这样例子很多。林之孝的女儿原名红玉,因为犯了宝玉的讳,只好改为小红薛蟠的老婆叫夏金桂,更是厉害。她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两字来,凡人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一日她与香菱说话,香菱不小心忘了忌讳,金桂的丫环便说:“你可要死。你怎么叫起姑娘的名字来。”
凡避讳者,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司马迁的父亲讳谈,《史记》中因此无一“谈”字,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废弃了编著书字应求完备的宗旨。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申序”,向来不为别人作序,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则改为“叙”,后觉不妥,又改为“引”。这种办法虽然勉强可行,但已经明显地妨碍了文字的准确性。如避讳“长”字及同“长”相同的音,琴的长短还可勉强称为“修短”,而肾肠则不能改为“肾修”了。因此那时的人们在避讳问题上真是费尽了心思。
中国民间流行着这样一个巧媳妇的故事:有一个巧媳妇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张九、李九,一个提着一壶酒,一个拿着韭菜来请他喝酒。因为王九不在家,请这个儿媳妇代为传话。等王九回来,儿媳妇对他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着连盅数,一个拿着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
好在是个巧媳妇,倒也拐弯抹角地把话传清楚了。若是遇上一个笨点的媳妇,结果会怎样。传说一个女人的丈夫亲属中有叫羊、狼、河、芦等名字的。一次她告诉丈夫在河的对岸的芦苇丛中有狼在窃羊时说道:“看呀,在潺潺者的那边的索索者当中,一只嗥号者正在拖走一只咩咩者。”这恐怕是避家讳的极致了。
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后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无怪乎古时的人对讳咿恐避之不及呢。但比起国讳,家讳中寄寓着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生。
内讳
实际上也是家讳,所不同的是指避母祖名讳,如《宋书·谢弘微传》:“从叔山多,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于世。”内讳也就是“妇讳”,《礼记·曲礼上》载:“妇讳不出门。”
圣讳
即“为贤者讳”,亦即对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圣人贤者的名讳。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那样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圣讳各朝略有不同,一般有孔子、孟子、老子、黄帝、周公等。汉以后皇帝之名有时也称圣讳。
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
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征在”,在列入避讳之列。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表平民百姓,从和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后,在“打倒孔家店”的呼声中,一些姓“邱”的学者才愤愤不平地把这个挂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在民间也有自发地对圣贤避讳的现象。
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孟浩然,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么能够直呼其名呢。”于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
宪讳
指对上司官员的名讳。因下属官员对上司长官称“大宪”、“宪台”,而对他们的名字要避讳,所以称宪讳。如晋羊祜死后,荆州人为避祜之嫌名,“户”改为“门”。
个人讳
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讳,这叫自讳其名。这些旧时官员,他们一方面受君主和上级的控制管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为专制帝王及上级讳名讳耻。另一方面,对其下属、对百姓,他们又改换成另外一副面孔,盛气凌人,让人为他避讳。
吴大臣滕牧丁固二人。滕牧本名密,避丁密,改名牧;丁密避牧,改名为固。二人互相避讳改名,也是一特例。
宋时有州官田登,自讳其名,州境之内皆呼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时人讥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南宋钱良臣也有讳其名,他的小儿子颇聪慧,凡经史中有“良臣”二字的,读时均改为“爸爸”。一天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遂将其改读为“今之所谓爸爸,古之所谓民贼也。”原想尊敬,反成辱骂了。
还有一位老兄姓赵名宗汉,他把“汉”字据为已有,规定下属及其家人遇到其它地方的“汉”字,都要改为“兵士”。一天,他老婆去拜罗汉,他儿子正在跟老师学习《汉书》,仆人向他禀报时说:“夫人请和尚来家供奉十八罗兵士,公子请老师,在教《兵士书》。”
这种自讳其名,其实只是自抬身份罢了。
另一种个人讳是上级长官或有权有势者并没有要求,但一些下级官吏和身分低微的人敬畏他们的权势或为拍马屁,而避其名讳。
五代时的冯道,历朝为相。一天他的门客给他讲老子的《道德经》,可书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话中竟有三处犯讳。为了避讳,门客灵机一动,将这句话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令人啼笑皆非。
这种个人讳,在旧社会中并没有得到礼法的承认,而且这些官吏的权势也有限,并不像皇帝那样至高无上。所以国讳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而这种个人讳的屁股还是可以摸一摸的,尤其是碰上一些不畏权势、敢于犯上的人。
宋朝宣和年间,有一个人名叫徐申干,任常州知府,自讳其名。州属某邑的一位县令一日来禀报,说某事已经三次申报州府,未见施行。因为话里出现了一个“申”字,于是徐知府暴跳如雷,大声喝斥说:“作为县令,你难道不知道上级知州的名字吗。是不是想故意侮辱我。”谁知这位县令是一位不畏权势的人,他马上大声回答说:“如果这事申报州夜而不予答复,我再日报监司,如果仍不见批复,我再申报户部,申报尚书台,申报中书省,申来申去,直到身死,我才罢休”。他不管犯不犯讳,雄赳赳地说了一连串的“申”字,这才扬长而去。这位知州虽然气得不得了,但也无法定他的罪。
但在封建时代那种等级森严的社会,“为尊者讳”的紧箍咒紧紧钳住了人们的思想,像这位县令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的,有些人就因为犯了这些有权有势的人的名讳,而受到了处罚。
宋代的杨万里任监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为他唱“贺新郎”词。其中有“万里云帆何日到”,杨万里听后马上插话说:“万里昨日到”。这使当地太守感到很狼狈,便下令将这位歌妓送往监狱。当时像这位歌妓一样命运的人一定数不胜数的。
避讳方法
古人常需避讳,他们在小心谨慎之中总结了种种避讳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改字法、缺笔法和空字法。次要有两种避名称字和改变称呼。
改字法
改字法是用同义或同音字以代本字。以用同义字为最多。此法在秦汉时期已经使用,后代继续沿用。例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时,改“正月”称“端月”。这是因为秦始皇名政,与正月之“正”本是同一个字,因而避讳。汉武帝名彻,汉朝为了避讳,将二十级爵的最高一级“彻侯”改称“通侯”。
对于帝王或圣贤之名,众所共讳,称为公讳。公讳所涉及的范围很广,主要有如下几种:
改变称呼
南齐萧景先原名道先,避太祖道成讳,改名景先。三国时的南京本来叫建业,因避晋愍帝之讳业,一夜之间便改成了建康。唐避太宗讳,改民部尚书户部尚书;避高宗讳,改成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五代吴越,避开国之主钱镠讳,把石榴改名为金樱改刘氏姓为金氏。更有趣的是,汉时因避女强人吕后之讳(雉),雉改称野鸡。山药蛋本来叫“薯蓣”,因避唐代宗讳(予),改名为“薯药”,到宋代,天子英宗名曙,薯便成了禁忌,薯蓣最终有了“山药”这一名称。
此外,为了尽量克服避讳带来的弊端,减少讳字,封建帝王采取了两种约定俗成的取名方法:
一是大量采用单名(单名所讳之字比之复名要少一半)。从帝王世系中可知,西汉15帝,仅有2个复名;东汉13帝全系单名;三国曹魏5帝、蜀汉2帝、东吴4帝也全系单名;两晋从晋武帝司马炎到晋恭帝司马德文,15帝中仅有2个复名。统计从西汉至东晋(前206—420年)626年之间,54个帝王之中,仅有4人是复名,单名约占94%。由此可见当时的单名之盛。帝王采用单名,这就大大减少了讳字。东汉何休在《春秋公羊解沽》中指出:帝王采用单名是为了便于避讳,“其为难讳也,一字为名,今难言而易讳。”
二是采用冷僻字取名。采用“难知而易讳”的原则,多取单名,尽量用冷僻字,如唐僖宗名“儇”(xuān),明穆宗名“载垕”(hòu),武则天自造名字“曌”(zhào)。东吴景帝孙休为四子取名、字,太子名震(音湾)字商(音迄),次子名奥(音觥)字粟(音礥),三子名壾(音莽)字显(音举),四子名寇(音褒)字奖(音拥)(《三国志·吴书·孙休传》注引《吴录》孙休诏)。此八字世人少用,以使人难犯易避也。西汉至东晋54帝中,采用冷僻字或不太常用的字取名者大有人在,如:西汉有汉元帝刘奭(音式),汉成帝刘骜(音傲),汉平帝刘衎(音看,又名刘箕子);东汉有汉章帝刘炟,汉和帝刘肇,汉质帝刘缵,汉少帝刘辩;三国有魏明帝曹叡(音锐),高贵乡公曹髦(音毛);西晋晋怀帝司马炽,晋愍帝司马邺;东晋有晋元帝司马睿,晋穆帝司马聃(音丹),晋废帝司马奕,晋简文帝司马昱(音玉)。由于臣民对帝王的称呼另有一套专门用语,如天子、皇帝、皇上、上、今上、皇、帝、陛下、圣人、圣上、明主等,帝王的名字不像凡人那样常用,所以采用冷僻字取名不会发生人名称谓困难的问题。
缺笔法
缺笔法是用本字而省缺笔划。此法大约始于唐初,宋代以后颇为盛行。如唐太宗名李世民,唐《于志宁碑》为避讳,书“世”作“卅”孔子名丘,为封建统治者奉为圣人。清雍正以后,规定书孔子之名作“丘”。
空字法
空字法是将本字空而不写,或画以“□”,或书以“某”字,或直书以“讳”字。如汉景帝名刘启,在立他为太子时,有司因避讳而曰:“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史记·孝文本纪》)唐高祖李渊祖父名虎,唐追尊为景皇帝,庙号太祖。唐人撰《隋书》,为避讳,书隋将韩擒虎作“韩擒”,空“虎”字。同书为避李世民讳,书王世充作“王充”,空“世”字。后人有不解避讳之意者,在传抄或翻刻时,误为“韩擒”、“王充”。
避名称字
即遇人名犯讳,则避用其名而只以字称。南朝刘宋,王懿字仲德,王睿字符德,兄弟名犯晋宣、元二帝讳,因此以字相称;房玄龄等撰《晋书》,避唐高祖讳,避名称字,所以公孙渊就称公孙文懿,刘渊就称刘元海,褚渊就称褚彦回。
影响评价
避讳起于周,定于秦汉,盛于唐宋,极于有清,在其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突破古制,形成了完备而严苛的避讳制度。
避讳源于古老的语言禁忌,但最终演化为维护封建政治架构的工具。它不仅体现了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性质,而且给人的思想造成了极大的戕害。随着封建社会的灭亡,避讳制度也理所当然地成了历史的陈迹,但它所体现的封建等级观念至今仍有一定的影响,它所代表的“人、名合一”的迷信思想也仍有一定的市场,这与现代文明是格格不入的。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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