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命名法规对动物、植物科级名称和植物目级名称的词属有明确的规定,必须遵守,如动物科名词尾为-idae,植物科名词尾为-aceae,
植物目名词尾为-ales。植物门级、纲级名称也有一些规定,但并非强制性的。故有些单名根据词尾变化可判别其分类等级。
春秋战国人,姓名中间常加一个“不”字,如
任不齐、韩不信、
申不害、陈不古、
吕不韦、萧不疑等,这个习惯一直沿续到东汉,那时更有
直不疑、高不识、
公上不害等。这里的“不”只是发声词,并没有实在意义。春秋时还有个习惯,有姓名之间加“之”,如
介之推、
烛之武、孟之反。春秋战国之前,取名很随意,常常是指物为名,
孔丘、
颜回、
孔鲤、
司马牛、
李耳、墨翟,这些名都是出生那一刻,大人见到了什么,就以什么取名。
汉代人名非常重视排行字,名或字中常有“孟”、“伯”、“仲”、“季”、“叔”、“元”、“长”、“次”等字。汉代人的字中还多用“子”,如,
司马迁字子长,苏武字子卿,
赵云字子龙,
韩安国字子长。
魏晋南北朝时佛教在我国兴盛起来。人名也受到佛教的影响。吕叔湘先生在《南北朝人名与佛教》一文中论及,时人以
瞿昙、悉达、菩提、菩萨、罗汉、弥陀等佛教人名或术语直接用于人名的就达36种之多,而用与佛教有关的一个字如“佛、僧、昙、法、道”等同其他字配合成名的,就更是多了。《南北史表》载,当时,“僧”字在命名上的流行,仅次于“之”字。这时候,字常是名加一个字组成的,如,谢安字安石,杨秉字秉节,
范宣字宣子,
颜延之字延年,
侯景字万景。名中带“之”也是这个时期的特点,如,王羲之、
王献之、
祖冲之、
裴松之、
顾恺之、
刘牢之。
魏晋南北朝还是民族文化大融合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北方十六国绝大多数为少数民族所建。北魏时,
鲜卑族的
孝文帝拓跋曾下令
鲜卑人改汉姓,并首先将自己的姓“拓跋”改为“元”。一共有144个
鲜卑姓改为汉姓。改贺葛为葛,是类为高,去斤为艾,屈突为屈,独孤浑为杜等。鲜卑人
宇文觉建立北周后,又令所有改为
汉姓的鲜卑人恢复
原姓,并以鲜卑姓赐汉族功臣。于是,出现了一批
新姓,如长孙、宇文、徒河、普六如、大野等。
唐代人名更多地承接了南北朝的习惯用法,自身的突出特点是喜欢用排行称呼,在唐诗标题中就能见到:元二、卫八处士、张十八员外、刘十九、丘二十二员外,公孙大娘、
黄四娘。因古人是大家族一起排行,就有了“李二十五”、“赵三十二”。唐代人名中“己”、“予”、“彦”,也比以前多了起来。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兴盛时期,异族外邦争相来朝。如李白之父来自西域,
安禄山、
史思明都是胡人,但他们全用的是汉族姓。许多外族人姓了“李”,有的是自己想沾皇帝光,有的是皇帝赐给的。
唐人和宋人不但喜爱用排行称呼,民间取名也常用数字,如一个人名“四六”,原来是出生时,父亲24岁,母亲22岁,加在一起是46。如果娘23,爹25,生下孩子就叫“四八”。从宋代开始,双字超过了单字名,以后双字名越来越多。
辽、金、元是少数民族政权,这是我国命名史上的一段特殊时期。一是,名中多用“哥”、“奴”等字;二是许多人有两种语言的名,如,辽太祖,一名
阿骨打,又有汉名;金代的
兀术,又名宗弼;同时,也有一些汉族人取了少数民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