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是
助航标志的简称,指标示航道方向、界限与
碍航物的标志,包括
过河标、
沿岸标、导标、
过渡导标、
首尾导标、
侧面标、
左右通航标、
示位标、
泛滥标和
桥涵标等。是帮助引导船舶航行、定位和标示碍航物与表示警告的人工标志。
航标介绍
航标aids to navigation,为各种水上活动提供
安全信息的设施或系统。设于
通航水域或其近处,以标示航道、
锚地、
滩险及其他碍航物的位置,表示水深、风情,指挥狭窄水道的交通。
永久性航标载入各国出版的
航标表和海图。
作用
航标对支持水运、渔业、
海洋开发和国防建设等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海事局对我国沿海航标实行
统一管理与维护。内河航标有交通管理部门下属航道管理机构进行建设、管理和养护。截止至2007年,航标数量为5096座。随着航运的发展,天然标志如山峰、岛屿等渐渐不能满足船舶航行的需要,航标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逐步发展起来的。航标设置在通航水域及其附近,用以表示航道、
锚地、碍航物、浅滩等,或作为定位、转向的标志等等。航标也用以传送信号,如标示水深,预告风情,指挥狭窄水道交通等。永久性航标的位置、特征、
灯质、信号等都载入各国出版的
航标表和
海图。现代航标主要分为海区航标和内河航标两类。
分类
按设置处所分为海上航标和内河航标两类。①海上航标。②内河航标。用于江、河水域。用于标示航道范围和航线的,有
过河标、接
岸标、导标、过河导标、
首尾导标、
桥涵标;用于标示障碍物的,有三角浮标、浮鼓、
灯船、左右通航浮标、棒形浮标等;用于指示航道深度、架空与水下管线、预报风情和指挥狭窄航道交通的,有
水深信号杆、
通行信号台、
鸣笛标、
界限标、电缆标、横流浮标、
风讯信号杆等,各国虽不尽相同,但大体类似。中国内河航标右岸的漆红色,夜发红光;左岸的漆白色,夜发白光或绿光。现代化航标多已实现自动化、电气化和电子化,并采用
无线电遥控和监视代替人工
现场作业。
按工作原理
有
视觉航标(Visual aids to navigation)、
音响航标(Audible aids to navigation)和
无线电航标(Radio aids to navigation)三类。
目视
又称视觉航标,能使驾驶人员通过直接观测迅速辨明水域,确定
船位,安全航行,是使用最多最方便的航标。
目视航标常常颜色鲜明,以便白天观测;发光的目视航标可供日夜使用。常见的目视航标有灯塔、立标、灯桩、浮标、
灯船和各种
导标。灯塔是设置在重要航道附近的塔型发光固定航标,一般有人看守。立标是设置在岸边或浅滩上的固定航标,标身为杆形、柱形或桁架形。发光的立
标称灯桩,发光射程比灯塔近得多。浮标是用锚碇泊水中的航标,用以表示航道、浅滩、碍航物等;发光的称
灯浮标。
灯船是作为航标使用的专用船舶,装有发光设备,作用与灯塔相同,锚碇于难以建立灯塔之处,一般不能自航。导标是由前后两个立标或灯桩组成的一对叠标,经过精确测量定点建立。导标最易观测,在其作用距离内只要看到两标重叠,就是船舶正好位于导标线上。导标用于引导船舶进出港口,通过狭窄航道,进入
锚地以及转向、避险、测速、校正
罗经等。激光导标也已开始应用。
音响
能发出规定响声的
助航标志。它可在雾、雪等
能见度不良的天气中向附近船舶表示有碍航物或危险。包括雾号、
雾笛、雾钟、雾锣、雾哨、
雾炮等。音响航标是指以音响传送信息,引起航海人员注意的助航标志,主要包括雾炮、
雾号、
雾钟、雾锣等。
空中音响航标以空气作为
传播介质,是使用最早、最普遍的音响航标。空中音响航标包括有雾钟、雾锣、雾角、雾哨、雾炮和雾号。
水中音响航标以水为
传播介质,常用的有水中钟、水中定位系统和水中震荡器。水中音响航标使用极少。
无线电
利用无线电波传播特性向船舶提供定位导航信息的
助航设施。无线电航标包括
雷达反射器(Radarreflector)、
雷达指向标(Radarbeacon)、
雷达应答器(Radarresponder)、无线电.
指向标(Radiobeacon)、
罗兰A(LoranA)、
罗兰C(LoranC)、
台卡(Decca)、奥米加(Omega)、
子午仪卫星导航系统(TRANSIT)、全球导航星系统(
GLONASS)、
全球定位系统(GPS)和
差分全球定位系统(
DGPS)。
无线电指向标是供船舶测向用的无线电
发射台,有全向无线电指向标和定向无线电指向标两种。无线电导航台是船舶
无线电定位和
导航系统的
地面设备。
雷达应答标(
racon)音译为“
雷康”,被
船用雷达波触发时,能发回编码信号,在船用雷达荧光屏上显示该标方位、距离和
识别信息。
雷达指向标是一种连续发射无方向信号的
雷达信标。船用雷达
接受机收到这种信号,
荧光屏上便显示出一条通过该标的径向方位线。
雷达应答标和雷达指向标安装于需要与周围物标回波区别开的航标上。雷达
反射器为反射能力很强并能向原发射
方向反射雷达波的无源工具,安装在
灯船或浮标上,可以增大作用的距离,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用金属板或
金属网制成的各平面互相垂直的
角反射器;另一种是球形介质透镜反射器,后者反射力大,体质轻小。
按设置处所
内河
各国不尽相同。中国分为3类19种。①引导航行标志,简称引航标志,用于标示内河安全航道的方向和位置等。有过河标、接岸标、导标、过河导标、首尾导标、桥涵标6种。②
指示危险标志,用于指示内河中有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有三角浮标、浮鼓、棒形浮标、灯船、左右通航浮标、泛滥标 6种。③
信号标志,用于标示航道深度、架空电线和水底管线位置,预告风讯,指挥弯曲狭窄航道的水上交通。有水深信号杆、通行信号台、鸣笛标、界限标、电缆标、横流浮标、
风讯信号杆等7种。中国内河航标表示右岸的漆红色,
灯标发红光;表示左岸的漆白色,灯标发白光或绿光。河流的左右岸以面向下游为准,港口的左右岸以面向进港为准。
装备
DGPS系统
1994年至1995年,受
交通部安全监督局委托,天津海监局牵头起草了《中国沿海无线电指向标/差分全球
定位系统规划(RBN-
DGPS 1996-2000年)》,计划在中国沿海分三期完成20座RBN-DGPS定位系统台站建设。2001年12月27日,中国海事局在北京召开信息发布会,宣布中国沿海RBN-DGPS台站全面建成,正式对外开放,向公众用户免费提供导航
定位服务。
VTS系统
中国海事局自1990年开始建设
船舶交通管理(
VTS)系统,信号覆盖了所有重要港口和交通繁忙水域,在组织
海上搜救、船舶监控等方面均起到重要作用。
AIS系统
2005年,经过科学规划与充分论证,中国海事局全面开展了岸基船舶
自动识别(
AIS)系统的建设工作。截至2006年,沿海AIS基础
骨干网基本完成。这是中国海事局数字海事建设的重大成果。利用
AIS系统可设置虚拟航标、为事故
调查取证提供证据、完成
航路分析、向港口提供船舶流量
统计图表等,AIS系统成为海事航标实现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航标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得到推广应用,初步形成了功能较完善、设施较齐全的沿海航标系统,基本适应了当前海上交通运输的发展需要。截至2007年,中国沿海各类航标7981座,中国海事局直属航标处维护航标5096座。
审批
中国海事局为进一步规范航标的审批程序,加强对航标设置的管理,保证海区航标建设的质量,达到助航效能要求,满足使用需求,2006年4月1日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配布
(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夜间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到次一盏标灯。
(2)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在昼夜通航的河段上配布发光航标,其标志配布与一类航标配布相同;在夜间不通航的河段上配布不发光的航标,其标志配布密度与三类航标配布相同。
(3)三类航标配布: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对优良河段的沿岸航道可沿岸形航行不再配布沿岸标,但每一座标志所表示的功能与次一座标志的功能应相互连贯,指引船舶在白天航行。
(4)重点航标配布: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优良河段一般仅标示出
碍航物。根据需要与条件配布发光航标或不发光航标。船舶需要借助于驾驶人员的经验利用航标和其他物标航行。
内河航标的配布原则
航标配布应当根据江、河、
湖泊、水库的具体
航行条件,简单明了地指出安全、经济而又便于船舶航行的航道。
配布航标应注意
岸标与浮标之间的有效结合,务使每一座标志发挥最大作用。由于岸标作用可靠,受自然界影响导致失常的因素比浮标少,因此应注意发挥岸标的作用。设置岸标时,可根据各河区具体情况规定岸标的最小安全航行距离(俗称:
作用距离),该值自标位处的水沫线起算。
设置侧面浮标时,应
保证在航道同一侧相邻的两座浮标或同一侧相邻的浮标与岸标规定的最小安全航行距离的相连直线内,不得有小于维护水深或揭示水深的碍航物存在。在特定的条件下,也可规定某些浮标和水中
灯桩最小安全航行距离(自该标标位处起算)。
侧面浮标设置地点的水深,可根据各个水位时期的不同维护水深而统一变更。在水位上升时期,侧面浮标的设置,应在保证维护水深的前提下,适当将航道放宽。在水位下降时期,可逐步缩窄
航道宽度,保持维护水深。
深槽河段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围,一般为航道标准宽度的两倍。如果沿岸航道宽度小于两倍航道宽度时,必须在碍航物近航道一侧设置侧面浮标,标示航道界限。在水面宽阔的河道上,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围可以放宽,但最大不超过枯水河面平均宽度的三分之一。
洪水期,河面增宽,水深、流速增大,因此,必须注意标示出淹没的河岸、岛屿和其它碍航物,并及时开辟经济航道。
枯水期的航标配布应准确标示航道方向,注意标示浅滩航道的轮廓和揭示浅滩航道的最小水深。当水位陡涨陡落时,应及时调整
标位,注意岸标不得距水沫线过远、过高或被水淹没。在潮汐河段,航标的配布应当保证所揭示的航道在所规定的
基准面下有足够的水深,并应注意潮流变向时浮标的回转范围。在湖泊、水库及其它宽阔水域,应在岛屿、浅滩、礁石、通航
河口适当配布
示位标,供
船舶定位或确定航向。
水网地区应着重标示河口、
湖口、突出的岸嘴和弯曲的岸形,并在支河
汊港处指示航行方向。
管理
中国海事局为保障
沿海水域的通航安全,确保航标应急恢复及时完成、应急标志及时设置、应急任务及时完成、信息及时传递处理,提高全国海区航标应急
反应能力,制定并发布了《海区航标
应急反应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航标应急反应职责、积极参与海上抢险救助、不断加强航标工作船舶、
溢油处理设备的配置。海事航标应急队伍已经成为沿海水上应急和安全保障的一支重要力量,树立了良好的海事形象。
为适应沿海水运经济的发展,一直以来,中国海事局以重点港口、水域为重点,以支持港口航运生产为核心,大力加强沿海航标系统的建设,以全面提高航标助航效能和构建航标统一
管理机制为目标,接收改造地方标,使
航标管理更加规范,航标配布更趋合理,保证了航标整体效能的稳定。对重点水域开展航标建设和改造,完善综合水上安全
保障系统,为满足
人民群众出行、促进经济发展和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中国利用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理念,参照
IALA 1052指南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建议,开始试运行航标质量管理体系。
发展
在航标发展的定位问题上,中国与日本、
澳大利亚等
发达国家的航标相比,在
LED灯器、遥测、AIS应用等方面具备较为明显的优势。在美国,还在使用普通
白炽灯泡,而且数量占到所有灯器的一半,而中国各海区采用的冷光源灯器比例最少也在80%以上,可以说,在灯器方面中国已超过发达国家水平。
中国在遥测遥控上的科技含量相当高,得到了国外来访者高度评价,我国主要采取GSM、AIS和
北斗遥测遥控三种方式,航标巡检周期达到半年到 1年,浮标起吊周期达到了2-3年。中国的AIS岸基台站建设也形成了网络,在海事监管中得到了充分的应用。此外,海事部门还
自主开发了船舶智能
导航仪,实现了航行信息
综合显示和智能辅助导航,为船舶航行安全增加了一种有效的辅助手段。中国在航标技术、质量、自动化、信息化等局部方面已不亚于发达国家水平。
主要功能
定位
为航行船舶提供定位信息
警告
提供碍航物及其他航行警告信息
交通指示
指示特殊区域